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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15:43:05| 人氣10,560|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何以馬英九悍拒減刑與特赦探微 (24 / 03/ 2012 綠色短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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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馬英九悍拒減刑與特赦探微 ( 綠色短評 )

  減刑與特赦的行使,依據《憲法》是只有總統本人始擁有的職務權利,按理說,國家元首在享有此一特權狀況下,每逢重大事件時理應都會體恤不慎誤觸法網者的處境,照《憲法》所賦予之制約權利適時頒布減刑、特赦、甚或涵括減刑與特赦範圍的大赦才是合情合理。

  譬如:民國六十、六十四、七十七、八十年均已實施過的全國性減刑,分別由兩蔣及嚴家淦、李登輝等四位國民黨籍總統依法實施,其中,蔣介石係為「慶祝建國六十年」減刑釋放三千三百八十三人,嚴家淦則於老蔣死後接踵再實施減刑,而李登輝也在蔣經國過世時援引實施減刑,前後總計釋放一萬六千零二十五人,且在「慶祝建國八十年」時,又再援引老蔣前例減刑,二度釋放一萬五千二百零一人,亦即延續每逢二十年才會實施一次「建國減刑」的慣例;但在去年歡欣鼓舞慶度建國百年的「精采一百」時,當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卻無視於台灣各監獄普遍超收之人滿為患情況,拒絕阿扁公開呼籲「建國百年減刑條例」應於雙十國慶時實施的建議,期間,扁並曾針對國民黨軍系立委丁守中質疑其想替自己爭取減刑澄清,指出貪污罪依法是屬於重罪,他有自知之明本身是完全不符減刑要件,而是純就制度面,基於人性與人道考量要求通盤考量;惜乎卻碰一鼻子灰,僅能徒乎奈何表示「這是說不過去的」!

  事實上,阿扁在總統任內也曾實施過「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當年因為政壇朝小野大之故,國民黨處心積慮刻意主導表決通過將減刑適用刑期提高門檻為一年六個月,藉此讓當時被判一年兩個月入監服刑的邱毅得以提前獲釋出獄,致有「邱毅條款」之譏,結果而立院另還通過附帶決議,建請扁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以平民怨,並昭公信」! 結果扁是從善如流,施行當天計有一萬四千七百九十五位獲釋;可見立法院在減刑這方面,還是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其前提當然是總統願依《憲法》職權配合之,所以,當王金平在政黨輪替後,私下向美方反應「把前總統送進監獄,台灣司法有南韓化」之虞,儼然顯示出連立法院龍頭也對當局所作所為礙難茍同;然而,正如維基揭秘曾透露的訊息指稱:馬的心腹曾表示過曾「考慮對扁法外施恩」! 但顧及黨政高層及深藍選民反彈,於是定調「不碰為妙」。

  至於,綠營及本土社團近日來前仆後繼呼籲馬特赦扁,甚且海外的加拿大人權團體也署名寄函籲請訓令法務部給扁適當待遇一事;但已全遭總統府婉拒,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十五日由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公開要求該黨應勇敢主張特赦扁的前後,曾與扁絕裂的李筱峰教授亦撰文籲馬應在總統就職日特赦,而民進黨代主席陳菊也打破沉默籲馬應以「總統的高度與格局,面對扁特赦問題」,本土社團還聯袂到法務部遞交聯署陳情書,而綠營的立委亦提案修改《卸任總統禮遇條例》,堪稱動作頻頻;然而,即使台聯立委許忠信都特別強調外國有很多類似案例,如:南韓當局作法就很讓外界欽佩,「馬總統民調這麼低,又想要避免政爭,實應對扁特赦」;唯馬英九之回應卻係於國民黨中常會上斬釘截鐵宣示「完全不考慮扁特赦問題」,且責成總統府對外重申已明確表態「沒有考慮」,不會特赦扁的態度非常清楚。

  針對坊間民調有四十二%支持特赦之反應,何以馬的思維卻執意「讓台灣留在仇恨」?許多綠營人士咸嘆喪失藍綠和解契機「很可惜」,致使高志鵬公開感慨說馬選擇不走向和解,民進黨只能嘆其又錯過在歷史上記上一筆的機會,如此斬釘截鐵悍拒在任內行使減刑與特赦,勢將無法化解朝野激化對立!個中原因其實頗為何耐人尋味,因為對於「建國百年減刑」指稱會讓犯罪者心存僥倖,同時也必須考慮被害者與家屬感受來予以搪塞,但明眼人都心知肚明全是鬼扯,根本是有針對性;而特赦扁一事的回應,竟挑在吳伯雄上京向胡錦濤面諭之際宣告,於此可見,國民黨已從江丙坤斥罵日本人「恐共成症」,演化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之狀態,只要台灣本土社團、綠營、及阿扁的一邊一國路線不改弦易轍,則國共鐵定是不會「放虎歸山」的 !

    這,或許正是馬有恃無恐、或有口說不出的難言之隱罷 ?!

台長: 蔡漢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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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阿宅
刑期於無刑 一昧用重刑卻無完善配套 國家將亡
2013-04-28 12:20:2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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