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我們第一次見面,已經17年!
媽呀!可以有什麼想法?17年是多長?一個小孩變成高中生;還比我在小飯店上班多了2年,又或是比我跟我的親親兄早了11年,說對於婚姻後悔嗎?有種一言難盡的感覺(有張宇的背景音)。
畢竟我從小就養成anti家事體質,除了我老媽之外,我的確需要一些人能做家事,這真的不是我的強項。舉凡灑掃庭院(幻想的庭院)、洗衣曬衣、種花換盆、抓蟲除蟑、翻修電器、修理水管、遠程駕駛(但不安全)、搬運行李等等,這人類都能勝任。(有一種修理紗窗、紗門換玻璃小發財車的感覺!)
帶小孩也是,舉凡換包包、洗奶瓶、洗餐盒、洗小孩、洗縫衣服之類的,通常都有人處理。我屬於智慧開發的媽媽,我著重在心靈上、知識上、生活體驗上有趣的成長。認識我的時候應該就知道我是知識型的生活障礙者!
所以當在一起久了,進入了仨人時代,有小孩後我覺得會帶小孩跟做家事跟必要時閉嘴,想出門馬上配合收行李沒有第二句話,對於行程不干涉、不抱怨;完全配合我的人來瘋(因為老了,瘋得比頻率比較低了!),遠比小禮物來的實際(是說我還真心沒有任何小禮物!)
所以,17年了,有什麼心得…………
我覺得遇到一個能使喚的,比被使喚要好,畢竟我在公司成天都被使喚,我需要平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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