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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2-07 06:11:08| 人氣1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物流中心設立資本額﹁高﹂門檻 海攬業望塵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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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設立資本額的﹁高﹂
門檻,海攬業頻呼望塵莫及,基隆關稅局表示,初期通過的
﹁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對申請設立門檻較業者預期高出
甚多,是考量物流中心經營的特殊性,海攬業者若欲跨足國
際物流業,目前宜朝向與保稅、倉儲相關業者進行合併或結
盟方式進行,相關規定施行一段時間後,海關將會視實際情
況斟酌修訂設立門檻的限制。  財政部初期通過的﹁物流
中心貨物通關辦法﹂中,對申請設立門檻設定在實收資本額
必須於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與發貨中心及自主管理保稅倉庫
設立門檻的新台幣五千萬元有大幅差距,最適合擴展業務經
營國際物流業的海運承攬業者,對設立門檻之高,一度為之
卻步。

 基隆關指出,物流中心申請設立的資金門檻,是財政部考
量物流中心的特殊性,包括物流中心的建物、幅員、自動化
管理及經營等因素,與當年新銀行設立時,為防止發生弊端
確保存款大眾權益所作的考量相同,因此新銀行門檻高達一
百億元,有其必要性。

 對於海攬業者要求財政部降低物流中心資本額的設立門檻
,基隆關認為反易在初期步入惡性競爭,降低服務品質,對
物流中心未來發展反而有負面影響,因此海攬業宜與保稅或
倉儲業者合作,以求企業永續經營。

台長: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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