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04-09-29 11:12:39| 人氣69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多項貨品輸入規定變更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為加速進口貨物通關,以利貨品迅速上市販售,海關昨天呼籲進口人,凡進口數位相機、攝影機等業者,在貨物進口報關前,務必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檢驗合格證明,海關憑該合格證即可徵稅放行。

 由於上述數位相機、攝影機等貨品經經濟部公告將自明(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進口及國內市場檢驗,檢驗方式採符合性聲明,應於商品進入市場前完成檢驗程序,並應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登記核發之商品檢驗標識標示於商品本體明顯處,始得於國內市場陳列販售。

 同日期實施商品檢驗者還包括高畫質電視機、彩色影像監視器、雷射光碟放影機及數位記錄硬碟式錄放影機等,檢驗方式採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雙軌並行。

 為免影響貨物進入市場銷售時機,關稅總局特別呼籲進口人應未雨綢繆,及早預作準備,於貨進物口前先將需送審驗文件備妥,以便爭取提領時效。

台長: ccc
人氣(69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財經企管(投資、理財、保險、經濟、企管、人資)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