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雙向、全面"三通"的實現有利於台灣經濟的持續發展。1988年以來,台灣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向大陸的轉移,使其重獲生機。近年台灣經濟低迷、產業結構提升停滯、投資消費不振、失業率和民眾痛苦指數上升,"三通"不通是重要因素之一。台灣工商界普遍認為,"三通"一旦實現,台灣的區位優勢可以得到充分發揮,投資環境將得到顯著改善;台灣企業還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大陸的資源和市場發展壯大,使台灣經濟得到更大的發展;大陸企業也可以向台灣投資,必將為台灣經濟注入新的活力,創造新的商機。
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也為大陸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臺商投資為大陸帶來了資金、技術、企業管理及營銷經驗,擴大了對外貿易,提供了稅收。在大陸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進程中,台灣同胞將有更多的參與機會,在促進大陸經濟發展的同時,自身也將獲得更大的發展。
(三)直接、雙向、全面"三通"有利於兩岸同胞共同因應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區域化發展的趨勢,加強合作,抓住機遇,應對挑戰。
當今世界,科技進步迅猛發展,經濟全球化和區域化勢頭強勁,綜合實力競爭日趨激烈。兩岸同胞既面臨機遇,也面臨挑戰。早日實現直接、雙向、全面"三通",將使兩岸獲得更充分的資訊、更便捷的運輸、更暢通的資金流動和更有效率的資源配置,各得其所,發揮潛能,大大提高兩岸經濟的競爭力,加快共同發展,促進中華民族經濟的全面振興。
十幾年來,兩岸關係歷經坎坷、曲折,但是,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始終保持發展的勢頭,推動兩岸"三通"進程展現新的前景。這充分說明:兩岸同胞同宗同文,有著不能割捨的民族感情,有著愈益深厚的共同利益。兩岸"三通",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創造的豐碩成果,使得實現直接、雙向、全面"三通"具有厚實的基礎和內在的動力。台灣各界要求儘快實現"三通"的呼聲持續高漲。兩岸同胞在推動"三通"中,有過多次成功的實踐,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大陸方面已經為"三通"做好了各方面的準備。總之,"三通"已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三、大陸方面關於兩岸"三通"的基本立場和政策主張
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是兩岸同胞的中國,是兩岸同胞的共同家園。任何製造所謂"台灣獨立"、"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分裂圖謀和行為,均為兩岸同胞所反對。兩岸"三通",是兩岸同胞共同利益之所在,也是兩岸交往不斷擴大的必然要求,不應受到任何人為因素和政治因素的阻礙。我們希望儘快實現兩岸全面"三通",以開創兩岸經濟合作新局面,造福於兩岸同胞。基於上述基本立場,我們重申關於兩岸"三通"的政策與主張。
(一)以民為本、為民謀利,是解決"三通"問題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在推進"三通"的過程中,只要真正對兩岸同胞有利、對兩岸人員往來有利、對兩岸經貿關係發展有利,尤其對台灣同胞有利、對台灣工商界有利、對台灣經濟發展有利的舉措,我們都願意務實推動,積極促成。
(二)"三通"是兩岸間的事,是兩岸中國人內部的事務。兩岸"三通",已表明瞭它的性質和定位。兩岸空中、海上通航,即是兩岸航線。任何人企圖把兩岸"三通"說成或作為"國與國"的或"準國際"的"三通",或將其變相"國際化",都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三)擱置政治爭議,不因政治分歧影響和干擾兩岸"三通"。兩岸"三通"屬於經濟問題。兩岸之間的政治分歧不應成為阻撓"三通"的藉口和障礙。"三通"商談不是政治談判,在這種商談中可以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尋求務實地解決"三通"中的各種具體問題,推動"三通"進程。
(四)直接雙向、互惠互利、平等協商。按此精神推動實現的"三通",才是真正的"三通",才能擴大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領域,使之持久、健康發展,達到維護和發展兩岸同胞共同利益的目的。
(五)由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協商"三通"問題。為早日實現"三通",協商方式可以儘量靈活,解決辦法應當簡單易行,力求使技術問題單純化、解決方式便捷化。在台灣當局造成海協與海基會對話、商談無法恢復的形勢下,可採取由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協商"三通"的辦法。這一協商方式的步驟是:
(1)民間協商。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就"三通"問題進行協商,雙方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人員可以民間名義參與商談。
(2)達成共識。長期以來,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已就如何解決"三通"的技術性、業務性問題累積了大量經驗。在此基礎上,經兩岸民間行業組織正式協商,即可達成共識。
(3)各自確認。經商談達成的"共識"、"協議"、"紀要"、"備忘錄"或"商務安排",經由兩岸有關方面各自確認後,即可組織實施。這種解決辦法無損於雙方的權利。
(六)台灣當局應當儘早取消針對大陸的各種歧視性限制和不合理障礙。台灣當局對"三通"採取的間接、單向、局部等限制性政策,破壞了兩岸正常的貿易和投資秩序,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侵害了大陸和台灣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
2003年9月,台灣當局單方面宣佈"兩岸航空貨運便捷化"措施,提出台灣航空公司的貨運飛機可經停港澳往來兩岸。對此,大陸民航主管部門認為,兩岸貨運包機經停第三地是捨近求遠,兩岸通航應由兩岸航空業者公平地參與經營,這樣才能健康持續發展,兩岸同胞和工商業者才能得到實惠。不經雙方民間航運業者協商,單方面宣佈兩岸貨運便捷化時限,是不妥當的,也是大陸方面不能接受的。
10月,在廣大台灣同胞和工商界進一步要求開放兩岸直接"三通"下,台灣當局有關方面部分放寬了一些限制兩岸人員往來、貿易、投資的規定,但同時又附加了一些新的限制條件,繼續拖延開放兩岸直航。我們希望台灣當局從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出發,在實現兩岸直接、雙向通航方面,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做些實事,儘快取消對大陸的各種歧視性限制和不公平待遇。
四、兩岸"三通"中若干問題的說明
(一)關於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協商"三通"問題。
"三通"問題,原本可以透過已經建立的兩岸協商機制進行商談,即由海協與海基會商談。兩會於1992年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建構了兩會商談的政治基礎。台灣當局現任領導人上臺後,矢口否認"九二共識",破壞了兩會商談的基礎,致使兩會對話、商談迄今無法恢復。在這種情況下,並考慮到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多年來建立了順暢的溝通渠道,就"三通"技術性、業務性問題進行過深入探討並達成了許多共識,因此我們主張,由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就"三通"問題進行協商。這是現階段最為務實可行的協商方式。
(二)關於兩岸直航中飛機、船舶的旗、證問題。
兩岸空運、海運業界在多年的交流中已就兩岸空中、海上直航中飛機、船舶的旗、證等問題,取得相當的共識,兩岸空運、海運也有成功的實踐,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可供遵循的依據。
在空中通航方面。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附件的有關規定,航空器必須有國籍或地區籍標誌和登記標誌,該標誌須從國際電信聯盟分配給登記國或地區的無線臨時呼叫信號中的國籍或地區籍代號系列中選擇。目前,大陸和台灣的航空器標誌均為英文字母"B"。因此,兩岸直航的航空器已不存在標誌問題。關於直航中涉及的主要證照的查驗問題,可由負責運營的台灣地區航空公司向大陸民航主管部門出具所需證照的合格證明,經認可後,該航空公司即可提出申請。這一簡單易行、務實靈活的做法,已在2003年春節臺商包機業務實施過程得到運用和驗證,為解決今後兩岸雙向直航中的相關問題提供了有益的經驗。
在海上通航方面。兩岸直航船舶的挂旗、驗證問題,可以參照"九七"後港臺航線和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通航的相關辦法解決,即:直航兩岸的船舶,只掛公司旗或雙方商定的標誌旗,進港時不掛對方旗;雙方須查驗的有關證書,必要時可另紙簽注。
(三)關於外國公司參與兩岸航運的問題。
兩岸通航不是"國與國之間的通航",兩岸航線不是國際航線,應由兩岸的空運、海運公司或兩岸合資的航運公司經營。在兩岸註冊的中外合資的空運、海運公司可以參與經營,但外資方面不得控股。我們的上述主張,既有利於確保中國航運主權不受侵犯的原則,又有利於維護兩岸中國人的正當權益。
(四)關於實現"三通"與所謂"台灣安全"的問題。
台灣當局以兩岸實現"三通"尤其是直接、雙向通航將嚴重危及台灣的安全,作為阻撓兩岸直接、雙向、全面"三通"的最主要理由。最近台灣有關方面將安全問題分列為軍事安全、政治安全(主要是台灣在政治上被矮化)、經濟安全(主要是台灣經濟對大陸市場依賴度大幅提升、產業空洞化、失業率上升)、社會安全(主要是治安、疫病防治、社會福利與教育負擔等)。除了社會安全所針對的可能性問題,可以在"三通"問題協商中加以討論、預作安排外,其餘看法均缺乏事實依據,而是台灣當局頑固堅持敵對意識的產物,目的在於影響台灣同胞對"三通"的態度,繼續拖延、阻撓"三通"。因此,有必要予以指正。
關於"直航將嚴重威脅台灣軍事安全"。首先,就大陸對臺政策而言,兩岸同胞情同手足,血濃於水,沒有人比我們更希望透過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大陸方面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針對的是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台灣分裂勢力的"台獨"圖謀,決不是針對台灣民眾。
其次,有關兩岸海上和空中直航的技術性、業務性安排等問題,須經雙方平等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能實施。台灣方面對自身安全的關切屆時能得到妥善解決。
第三,兩岸試點直航已開通六年,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海上直航也已開通兩年多,從未出現過任何影響台灣"軍事安全"的問題,也沒有給台灣帶來任何所謂的"威脅"。相反,這種直接往來有利於營造臺海地區和諧安定的氣氛。
第四,實現和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根本途徑在於,台灣當局必須徹底放棄"台獨"分裂主張,停止一切"台獨"分裂活動,並且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達成協定,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發展進行規劃。兩岸敵對狀態越降低,臺海地區越祥和,兩岸關係越發展,兩岸同胞的安全越有保障。
關於在兩岸"三通"協商過程中"台灣在政治上被矮化"。我們一貫主張,兩岸之間應當本著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的精神,以務實的態度解決雙方的分歧和各種問題,任何一方都不將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另一方。以往海協與海基會的歷次商談,以及兩岸民間行業組織之間的各種交流和磋商,雙方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誰"矮化"誰的問題。在兩岸試點直航及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的海上通航中,雙方間運力安排及技術問題的處理,均充分體現了平等互惠的原則,實現了互利雙贏。今後協商"三通"問題,包括解決市場開放、相關管理、經營權益安排等,依然是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精神。根本不存在所謂台灣在"三通"過程中可能被"矮化"的問題。
關於"'三通'將衝擊台灣經濟安全"。其一,關於"三通"使台灣經濟對大陸市場依賴度上升而產生安全問題。兩岸經濟各具優勢,互補性強。在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中,台灣經濟從大陸經濟迅速發展中獲得了增長的動力,產業結構調整獲得了有利條件,企業獲得新的發展空間,促進了台灣經濟的發展,近20年來的事實已經充分證明瞭這一點。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合作的大潮中,如果實現"三通",兩岸經濟各展所長,密切合作,將更有利於兩岸防范經濟金融風險,實現共同繁榮。只要站在台灣同胞利益和經濟發展需要的立場上來看問題,就會得出這種結論。
其二,關於"三通"加速台灣產業移往大陸、導致台灣產業"空洞化"問題。產業"空洞化"一般是指製造業在總體經濟中的比重下降,以及製造業生產力及國際競爭力降低。台灣有關部門的研究表明,1990年至2001年間是台灣企業投資大陸增長較快的時期。在此期間,台灣產品在全球市場的出口占有率並未下降,反而由1.96%升至2.0%,並沒有造成台灣製造業的總體生產力和競爭力的衰退,導致出現所謂產業"空洞化"現象。相反,兩岸"三通"有利於台灣企業合理調配和使用生產要素及資源。透過分工合作,可以發揮台灣經濟的優勢,增強發展潛力和提高競爭力,有效避免產業"空洞化"。
其三,關於台灣企業對大陸投資導致島內失業率上升問題。近幾年台灣失業率上升主要是企業投資意願下降所致。台灣當局現任領導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破壞兩岸關係,阻撓兩岸"三通",打擊了台灣民間及海外投資者的信心,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同時,台灣失業率上升也有結構性失業的原因。隨著台灣投資和生產成本的上升,台灣勞動密集型產業進一步失去競爭優勢,不得不尋找低成本的地區繼續發展。這類企業在大陸投資經營,不僅使其自身重獲競爭力,而且能夠利用在大陸投資的收益增強在台灣的投資能力,支持台灣新興產業的持續成長,大幅帶動了對大陸的出口。這些都對擴大台灣就業、產業升級和經濟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結語
我們對實現兩岸直接、雙向、全面"三通"的前景充滿信心。合則兩利,通則雙贏,早通比晚通好。我們呼籲台灣當局儘快採取實際措施,消除阻撓實現兩岸直接、雙向、全面"三通"的障礙。我們真誠地希望,廣大台灣同胞與我們一道共同努力,爭取儘早實現兩岸直接、雙向、全面"三通",開創兩岸關係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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