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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6 04:54:00| 人氣2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CSI輸美空運貨確定前四小時預報艙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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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關推出的空運貨物艙單預報措施,目前已確定須在飛機抵美國前四小時向海關遞交艙單,正式實施日期則尚未確定。截至目前,全球前二十大輸美貨櫃港中,已有十九個簽署CSI雙邊協定,美海關人員進駐的港口有十六個;另有四千家美國公司已參與C-TPAT,並將於今年底擴大至美國以外的製造業及發貨人。

美海關日前於紐約舉辦的海事保安博覽會中指出,目前各國實施裝船前二十四小時預報艙單情況良好,在七百餘萬份已傳遞的提單中,只有六百份遭到退回。美海關八月間擬訂空運貨物抵美前四小時預報艙單措施,並原定於十月底實施,後來國際快遞業另提出一小時預報即可的建議,惟美海關最終並未採納。業界指出,目前航空公司做法通常是在飛機著陸前三十分鐘至一小時向美國遞交艙單資料。

 據指出,按美海關最新公布的規定內容,鐵路貨艙單必須在貨物進入美國港口之前兩小時通知;船舶規定在外國裝貨港裝貨前二十四小時通知。至於拖車分兩種,無約束及安全貿易(FAST)類貨物,要在抵美前三十分鐘預報;非FAST貨物,則在到美之前一小時預報。

 美國國土安全部公布的適用卡車、航空器及其他運送工具的預先申報規定中,將強制業者須就進出美國國境的貨物,全面以電子方式預先提供貨物艙單,新規定亦要求貨運業者申報運送貨物的內容,不能再以目前「書面附隨貨物一併運交」的方式進行。

新規定生效後,凡以卡車、鐵路、飛機及船舶運送的貨物,均須在抵達或離開美國前,發送電子艙單給美海關。至於提前的時間,則視運送工具而不同,如參與美國國土安全部識別計畫的卡車業者,提前三十分鐘,於外國港口裝船的貨物,則必須提前二十四小時。

台長: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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