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出口櫃進出站及裝船應以電子資料傳輸

財政部修正「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部分條文,本次共計修正第十二、十四、十五及十九條等四條,修正內容主要包括增列貨櫃集散站及運輸業者於出口貨櫃進出站及裝船時,應以電子資料傳輸,辦理動態登錄作業;以電子資料傳輸辦理出口貨櫃出、進站、裝船登錄作業者,得免簽發出口貨櫃清單;出口貨櫃清單...

新聞台: 航運關貿新聞台 | 台長:ccc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ccc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