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和美織仔」的意義
透過一個歷史面向的探究,我們看到了彰化和美地區,如何在早期發展出名聞全省的「和美織仔」,成為一個台灣的土布業生產中心。而隨著台灣整體紡織業的發展,「和美織仔」的變遷過程,同時也反應著一個根源於台灣傳統社會結構的產業模式,如何的因應外在整體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革。若從「和美織仔」的例証延伸,或許我們可以進一步探究,「和美織仔」作為一個台灣產業發展的歷史寫照,是否能夠幫助我們在了解台灣的產業特質上有所啟發﹖
為了更為清礎的掌握上述的問題,我們有必要再對「和美織仔」的整體發展,給予適當的定位。
1、「和美織仔」興起的社會條件
從台灣經濟發展的時序上來看,直到六0年代中期,台灣工業產值才超過農業產值,因此,在六0年代中期之前,農業在整個台灣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仍是最重要的部門。「和美織仔」的興起,便是在這麼一個以傳統農業社會為基礎的條件下開始。如同傳統中國的農業生產方式,台灣在農業生產上,也是一種立基於小農集約式的生產形態。這種以租佃為基礎的家庭農業,其主要勞動力來源是以家庭成員為主,勞動力始終是固定生產要素,經營的方針是以追求最大產量,而非最大利潤,其結果是整個農業生產日趨集約。在這樣的農業生產制度下,能夠作為家庭副業的對象,必須滿足某些技術要求。不需要太多資金。大規模生產此物品的單位成本並不比小規模生產低得太多。不需要很高的生產技術,家庭中的老幼婦女皆可從事。不需要多人協同操作。生產程序不是連續不斷的,家中成員可以利用閒暇時間從事工作,並且隨時停止工作。棉紡織在上述的幾點上都能符合,很自然的成為中國農村主要的副業生產。這種與小農制度相結合的家庭手工紡織副業,雖然是力求自己自足,卻不排斥商品交易,無形中也替農家帶來除開農業種植外的收入。早期和美地區婦人抽棉紗、織腳白布的副業收入,在當時十分匱乏的家計情境下,的確對於經濟收入不甚豐裕的農家,有著十足的助益。而如同戰前大陸土布業在面對機紗的衝擊一樣,原來被結合在一起的紡與織兩道工序,便分化成兩種獨立的手工業副業,而在兩者的相對利益比較下,農戶自己紡紗以供織布,變得既無必要又無利可圖。因此,購買機紗織布成為農戶的主要副業工作。「和美織仔」在台灣光復的初期,由於有著日據時期抽棉紗與織腳白布的基礎,便開始以純粹織布為主,而其棉紗的來源主要是上海與香港的機紗,而在此時「和美織仔」也開始成為全省著名的土布。
隨著「和美織仔」的興起,和美地區在光復初期就已經呈顯出工業小都市的雛形。臨街的店鋪,巷內住屋,農家廂房到處都可見織布機,和美鎮各地幾乎都洋溢著織布機的穿梭聲。來自全省各地的買布商人,來往如織,絡驛不絕。當時幾乎還在織布機台上織的布,都已經有布商用定金先預約了(註十五)。「和美織仔」的暢銷,直接的吸引和美地區更多的農家從事此種織布的副業。由於當時的木製手紡機十分簡單,可以自製。即使請木工釘製,價格也很便宜。因此,幾乎家家戶戶都爭先恐後的安置一、兩台布機從事織布生產。無形之中,和美地區成為一個全省織布業的重鎮。當「和美織仔」成為聞名全省的土布時,和美地區的織布業也隨之發展了起來。而從某個角度來看,在這個時期和美地區已經不同於一般台灣的農村,因為和美除了擁有一般台灣農村所共有的景觀外,它還有著一種「織布」的景觀。當織布成為幾乎是整個區域所共同的一種家庭副業時,事實上也意味著一種區域性文化價值的形成。這樣的文化價值對於生活於此區域的居民,是俱有擴散性與強制性。在如此的區域價值理念影響下,織布成為除開農事之外,另一種辛勤工作的表徵。因此,對於當時和美地區的農家而言,織布除了會有實質的家庭收入外,它也同時是一種服膺整個社區文化價值的意義。就這樣,織布的農家副業,不只是一種「點」的擴散,而且是整個和美區域「面」的散怖。
2、「和美織仔」的沒落及和美地區紡織業的轉變
在整個「和美織仔」的發展過程中,有幾個重要的轉折點,是相當具有意義的。這幾個轉折點都是「和美織仔」在發展過程中的危機,但若從另外的角度上來看,則恰也是轉機;一種改變的機會。
戰前大陸的土布業遭受了來自外資新式紡織工廠的衝擊,同樣的一九四七年,「和美織仔」也遭受了來自上海、香港動力織台的競爭。再加上沒有配給美援棉紗,使「和美織仔」遭受重大打擊,多數被迫停工。然而,「和美織仔」並未就此消失。當三年後(一九五0)爭取到美援棉紗配額時,閒置了一段時間的織布機,又開始轉動起來了。雖然停滯了三年,然而時間並不會使和美人忘掉如何的織布,因為這樣的技術對他們來說,是再熟悉不過的。是什麼因素使得「和美織仔」能再度興盛﹖其主要的理由正是前述其興起的條件─一種以農村家庭副業的生產特色。雖然遭受來自動力織台的競爭與缺乏美援棉紗配額,使農村織布副業被迫停工,但是每一個家庭仍可以自農業生產中獲取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等到外在的情勢改變了,織布生產便可再繼續。於是我們可以說,正是這種農村家庭副業的生產特質,讓「和美織仔」在面對這樣的衝擊下,能充滿軔性的渡過危機。
一九五0年之後的和美紡織業,開始有了轉變。雖然「和美織仔」在這個時期仍受到全省消費者的喜好,然而來自上海、香港的動力機台的刺激,已促使某些和美地區的業者企圖擺脫傳統的生產方式,朝更高的生產層次躍進。美援棉紗的配額是導使某些和美紡織業求變的主因,因為畢竟手工織布機台在生產量與生產速度上是無法與動力台相較的。但是,轉變絕不是迅速的、全面的,相較於絕大多數的業者,有這種轉變意識的,終究是少數。絕大多數的生產單位仍舊維持以農村家庭副業為主的生產形態。根據資料顯示截至一九五一年前後,和美地區的織布業,絕大多數仍還是以家庭副業的生產規模佔最多(註十六)。這實際上說明著,至少到這個階段,維持「和美織仔」的生產,仍是依循著一貫的生產模式,以農村家庭副業的生產形態為主。從光復初期的盛況到民國三十六年(一九四七)的暗淡,再從一九五0的再度興盛到一九五三年,「和美織仔」經歷了兩次的起伏過程。從一九五三年之後,和美的紡織業有著顯著的轉變,「和美織仔」也開始沒落。「和美織仔」的沒落,並不對等於和美紡織業的沒落。「和美織仔」的沒落是代表和美的紡織業不再生產這種廉價的棉布,但並不代表和美織布的繁榮就此消失。
隨著「和美織仔」的沒落,同時伴隨的是和美紡織業的轉型。促使和美紡織業必須放棄傳統「和美織仔」產品的原因,主要還是來自外在環境改變的壓力。一九五三年政府改變對於紡織業的保護政策,取消代紡代織的制度,接著又開放設廠限制,形成紡織業的全面自由競爭。到一九五七年左右,又積極鼓勵業者淘汰傳統手工紡織機,以動力機台取代。再加上這個階段,台灣的紡織品已逐漸從原有以供應國內市場為主,轉變為以外銷市場為導向。面對種種外在情勢的變化,使得和美的紡織業不得不放棄「和美織仔」,而朝向更符應國際紡織品市場的消費品味。生產組織的層級形成與產品的多樣化是這個時段和美地區紡織業的主要轉變。某些和美業者在如此的變化中,逐漸體會經營效率與經營規模的重要性,開始籌建新式的紡織生產工廠。他們放棄了單純以代紡代織的工作,而朝一貫化的生產程序努力,從抽紗、整紗、織布、到染整,都力求自我完成。目前在和美達到如此規模的約十家。另外一些從原有小規模織布工廠,擴大為較大規模的工廠者,其擁有動力織布機約在一百台左右,這類型廠,除擁有較多數量的織布機外,其機械的設備也較新,產量較多。還有一些是選擇專業單項生產,如專門抽紗、整紗,或專門染整,這類規模不大,但在專業技術與機械的使用上仍有其水準。此外為數最多的是小規模的代織工廠,它們所擁有的織布台從最少的個位數,到一百台不等,機械多半是傳統式的動力織布機,分散於和美、伸港、線西等鄉鎮,而以和美鎮最多。層級的產生意味著和美地區的某些紡織業者,已開始嘗試擺脫早期以純粹織布為主的代工廠性質,朝向更高層次的轉變。事實證明,這樣的轉變是必要的,也唯有朝更高層次的產品或生產設備前進,才能維持競爭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這個階段,和美仍存在著為數頗多的代工小型織布廠。直到現在,和美地區數量最多的還是這些小型的代工織布廠。
如果我們從「和美織仔」的發展歷史來看,這樣的現象並不唐突。早期成就和美紡織盛況的是整個和美地區所形成的一種織布的農家副業,從早期的農村家庭副業開始,到如今的小型織布代工廠,這其中的轉變,不能說沒有。一個最明顯的變化是,農業生產已經不再是所謂的主業,而織布也不再是副業了。造成這種變化的因素很多,例如農業改良的成功、農業的機械化。然而若從農戶的角度來思考,一個很實際的考量是:當織布的收入遠大於農業生產的收入時,當家庭的經濟來源絕大部份是來自織布所得時,農業生產與織布的主從地位,便可能產生轉變。直到今天為止,許多經營小型織布代工廠的業者,本身仍有田地種植,然而農業生產在農家經濟來源的比重已經不再顯著。這代表傳統重農的觀念仍舊有其一定的影響作用,但是,其意義已經隨著外在環境的變化轉變了。而如果我們就另一方面來看,從農村家庭副業生產模式到小型代工織布廠的轉變,卻也可說是不變的。因為重農的傳統雖然因於外在整體社會經濟的變化而轉變,但是家庭生產的方式,卻一直延續著。在此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傳統中強固的家庭觀念。極端強固的家庭觀念驅使人們選擇生產單位,使之與家庭單位吻合,這是中國歷史上家庭生產制特有的文化背景。從早期的農村家庭織布副業到如今的小型織布代工廠,雖然在織布機的使用上有著顯著的差異(從早期簡單的木製手工織布機,到動力機械織布機),但是,在生產組織原則上則仍舊是以家庭生產方式為主。父母加上兄弟姐妹,妻子兒女,構成最基本的員工來源(註十七)。如果還不夠,親戚、鄰居也可派上用場。原有的農舍可以變成廠房,如果有必要,甚至連起居室、臥房也可擺上幾台織布機。由於其生產單位與家庭單位是吻合的,而在家庭中家庭成員的職責區分往往是不明顯的,這一點也直接出現在這類小型織布代工廠運作上。於此,我們就不難理解,像這類小型織布代工廠為什麼在數量上會那麼多。因為從原有的農家副業到小型織布代工廠,是直接銜合的。當然其中的差異自然是存在,但是以家庭生產方式為主的特性,則是一直延續。
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在如此的發展下,整個和美地區分散著不同等級規模的紡織廠。就像是一個金字塔的結構一樣,上窄下寬,而構成結構底部的便是為數最多的小型織布代工廠。有趣的是,雖然有層級上的區別,但是整個和美地區的紡織業卻以一種「協力組合」的方式加以連接(註十八)。這種協力組合的形態,將紡織的不同工序按照流程的需要,由不同層級的工廠來完成(從紡紗、整紗、漿紗、染整到織布),使得整個和美地區就像是一個一貫作業的「大廠」一樣。
編註:該文刊登於《社會與經濟》,第48期。台中市:東海大學東亞社會經濟研究中心。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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