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恩福,男,1937年生。家住福清市港頭鎮後園村。屬真耶稣教會後園教會。
遠主:大禍臨頭
1999年1月18日下午四時,在廣東某地開修補輪胎店的我,騎一輛自行車去辦事;剛行不遠,後面有一輛載重四、五噸重的卡車,因方向盤出故障,突然向我猛沖過來。因爲車主在緊急關頭忘了鳴喇叭,故當車向我沖來時,我一點也沒有覺察到。就這樣,我被卡車撞飛了--自行車和人一道飛上幾米高的空中,然後落到了十幾米遠的地方,自行車被撞得七零八落,我呢,也被撞得血肉模糊。那輛大卡車的車主爲了轉向和緊急刹車,緻使卡車翻倒在地,但車主卻未受到什麽傷。我被撞昏過去,頭頂、後腦部綻裂,鮮血直流。許多路過的車輛沒有一輛肯将我送往醫院,因怕我尚未送到醫院就死在車上;約有一個小時多,方有一輛經過的軍車,出于對我的同情,将我送往醫院搶救。我在醫院昏迷不醒達十多天,無論是醫生,還是護士,抑或是親戚朋友,都認定我必死無疑。十多天中,有難以計數的主内弟兄姐妹,爲我迫切禱告,有相當的人還爲我禁食禱告。
十多天,對我的親人來說,猶如十多年啊!他們簡直嘔心瀝血似地流淚懇禱,祈求全能的上主給我第二次生命。感謝主!十多天後,我終于清醒了過來。但事情遠沒有到了讓人樂觀的地步--醫生明确直言,即便我能活着,也隻能是一個和死人差不多的“植物人”,何況我的危險期根本還沒有過。我的傷情在醫治過程中尚未有丁點起色,家人的悲痛和擔心尚未褪失;此刻,新的打擊又向我的親人們襲來--車主和交警勾結,硬是咬定我當時橫穿馬路,緻使車主刹車不及而釀成此車禍。他們說事故的主要責任在于我,本來可以不給我一分錢的醫療費,但出于對我的同情可憐,就承擔我一半的醫療費,另一半得由我自己來承擔。交警在沒有征得我家人同意的情況下,強行依照車主的主意,作出有關此交通事故的判決方案:我的醫療費由我和車主各承擔一半。因我們身處他鄉異地,就自好忍氣含屈--接受了這一個缺乏人道和公理的判決。
近主:厚福裹身
十多天的昏迷後,一蘇醒過來,閃現在我腦中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認識到自己得罪了神。自92年來廣東補胎的七年多中,因忙于生意,甚少花時間和精力去禱告、讀經以及默想神的話,加上這裏當時沒有真教會,故而自然就沒有守安息日;萦繞于腦中的思想,就是如何能多賺些錢,好讓自己的日子能過得更舒坦些。而且,打算在廣東補胎補到年紀老了不能補,再回到家裏。可見,當時的我是多麽貪愛世界啊!沉緬于追名逐利的世俗生活中,我的心離神越來越遠,靈命漸漸趨于枯幹和衰萎。經曆了這場車禍後,昏迷十多天醒過來後,我那沉睡已久的對神的信心和愛心,也開始複蘇了過來--我的心每時每刻向神敞開,我的靈每時每刻與神相通。
我躺在床上,肉體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腦部顱底裂開,血充滲大半個腦部,從腰部肋骨到脊梁骨中,共斷了七根骨架。醫生告訴家人,就這兩種重傷,就能緻我于死地,至少讓我成爲不了一個真正的“活人”。醫生建議爲我動腦部手術,因怕花錢,車主就拒絕了醫生的這個要求。而我的家人卻因救我心切,就決定自己花錢爲我動手術。由于當時身邊沒有那麽多的錢(動腦部手術約需八千元),我的叔叔就帶上我兒子去當地的一個親戚那裏借錢,親戚在當地和人合營一個高爾夫球場;恰巧球場的出納外出,故而就沒有借到錢。如今想來,此乃神的美意--因爲當時若是動了手術,恐怕不死在手術台上,也要成了一個半身不遂的殘疾人,或者成了一個沒有理智和情感的癡呆人;而且又白白浪費了那麽多錢。和我同病房的一個病人,花了四萬多元錢動了腦部手術,最後就成了一個啥都不知的“植物人”。
車主的狡詐無賴和交警的貪贓枉法,使得我和家人徹底看透了這個敗壞世界,從而使我們的心靠主更近了--我們全心全意、全時全力地投入了對慈愛上主的依靠中。聞知訊息的衆教會的弟兄姐妹,也不住地爲我禱告,他們那一雙雙充滿愛心和信心的手,終于将我從死亡的懸崖邊拉了回來--我獲救了!在醫院住了兩個多月後,主不但使我的創傷得到痊愈,而且激動車主的良心--爲我支付了全部的醫療費用。醫院的醫生、護士以及病友們,看到我恢複健康的時間如此之短、恢複的程度如此之好,均大感詫異,他們說我“大難不死,必有後福”--而我清楚知道自己最大的“後福”乃在于天上,那就是永生的福樂。回到家裏後,親戚們和村民們以及所有了解我傷重實情的人,對我的健康生還,無不表示出莫大的驚訝;因爲在他們的意識裏,我遭遇到這樣重的車傷,生還的機遇微乎其微。
事主:快樂一生
這次劫後餘生的經曆,使我清楚認識到人真的如大衛所說的--“我是蟲”(詩22:6),是那般的脆弱渺小、不堪一擊;同時深刻體會到神的真實和偉大。聖經說:“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他雖失腳,也不至全身仆倒,因爲耶和華用手攙扶他”(詩37:23-24)。我不是一個“義人”,但在“失腳”時卻照樣蒙“耶和華用手攙扶”,使我不至喪失美好的生命和寶貴的永生。可見耶和華神的慈愛和恩典,是多麽的長闊高深、無邊無際(弗3:18-19)!現在的我,真的如保羅所做的--“我也将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稣爲至寶”(腓3:8);從此,敬虔度日,聖潔生活,盡自己的餘生殘力服事恩主,服事教會。全家親人也因此事而爲主大發熱心,愛主更深更誠;教會的同工同靈們對主的信心和愛心也因之而越發赤烈和濃摯了--教會,從此更興旺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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