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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08:00:00| 人氣5,107|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真正的愛不是嫌棄,而是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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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記得求學時期某位老師說過的「盡信書,不如無書」,秉持這樣「質疑反思」的精神與心態,我時常在報章雜誌上看到一些奇葩文,總是在看似正經嚴謹的文字裡夾雜一些歪理,唯有眼尖心細的人才能挑得出來,不會盲目的一股腦兒全盤接收。

近期看到一篇文章【你愛孩子有多深,嫌棄他們就有多真;又愛又嫌棄,才是真實世界中的親子關係這樣的下標,其實我就已不禁微微皺眉了,再點閱細看,裡面的文字真如警示燈的閃光般令人刺目:

「只要你本能還在,必然會母愛上身。」

「母愛比號稱愛得要死要活的男女之情更讓人走火入魔。」

「會有『嫌棄感』並不是不愛孩子了,而是說明你和孩子之間過於緊密了,你的心理承受不了了,情緒發出了警報,讓你把孩子推遠一點,好讓親子之間的距離維持在一種雙方都能接受的穩定狀態。」

「當你與他的距離拉遠了一些,嫌棄帶來的斥力就減少了,你心中的母愛開始回充,親子關係就重新變得穩定。」

「隨著孩子越長越大,你內心的厭惡感會越深,然後進入新的不穩定階段,直到距離再被拉開為止。」

「嫌棄帶來的斥力就是這樣,讓你不由自主地把孩子往外推,直到孩子隨著年齡的增長直到完全獨立。」

「母愛帶來的引力從來都不曾減弱或者消失,只不過嫌棄感在逐年增加而已啊!」

它裡頭的文字不完全是錯的,這就是我所謂的「在看似正經嚴謹的文字裡夾雜一些歪理」,整篇讀下來,還挺多人覺得有道理,不得不說這是考驗邏輯眼力的時刻。

首先文章裡把媽媽定義為「一定是愛孩子的」,這一點就很不客觀(「母愛」本身就是洗腦的說法,讓世上婦女甘之為其勒索迫害,甚至背上莫須有的責任與罪名),因為世上真的有不愛孩子的父母,嫌棄就是嫌棄,甚至沒有摻雜一點愛(很真實呀),那為什麼硬要在這份嫌棄冠上「愛」之名呢?

如果要講的是「真正愛孩子的父母」,就不該用「嫌棄」這個詞,直接用「距離」來闡述即可,才會帶出「因為愛你(孩子),所以選擇放手」,這樣才符合邏輯。

雖然我覺得文章的說法感覺像是找藉口在胡扯,但回頭想想,不就是又愛又嫌,所以現實社會上才造就一堆親子問題嗎?(苦笑)

又愛又要嫌,這種說法就和「刀子嘴豆腐心」一樣扯(我曾寫過〈刀子嘴,刀子心〉這篇文章有探討過)。真正的愛不是嫌棄,而是以珍惜的心,懂得分寸的拉開一點適當的距離,讓彼此都有空間與彈性---無論親子、伴侶、朋友…所有人際關係皆是如此。如果變成嫌棄,只會造成一次次裂痕,最後孩子就會遠離你而去了,而彼此之間的愛也就蕩然無存。

珍惜不代表溺愛,也會有責備與教訓,但這不是嫌棄,而是「希望對方更好」的心意展現,但這些都會有一定的邊界,而不是那種任意行使上對下的威權、不懂尊重、讓孩子傷心傷身的行為舉止。

而且呀,不要只講媽媽,那爸爸咧?無論父愛母愛,都不是天生內建的,真實之中也有不少沒有父愛母愛的父母(學不會就是學不會,沒感覺就是沒感覺)。當你嫌棄了就是嫌棄了,不要用愛當作嫌棄的藉口,就如同不尊重孩子的控制型父母老是用「我是為你好」來掩飾自己不當的言行,敢做又不敢當,不是很可恥嗎?這樣的父母又有什麼資格成為子女的典範呢?

台長: Tinkle

(悄悄話)
2023-05-25 10:24:5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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