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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04:00:00| 人氣207| 回應0 | 上一篇

【美德時代】33元電鍋圖利案:司法信心的危機與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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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時代】33元電鍋圖利案:
司法信心的危機與轉機
 
【清潔員遭判罪案,是賴政府的危機,也是轉機!】
 
清潔員送遭丟棄的電鍋給拾荒婦,卻遭判罪,引發「司法民怨」!
 
這類案件,雖然不是賴政府的錯,卻可能被許多庶民錯誤印象連結,歸咎於賴政府,因而嚴重衝擊賴政府的施政滿意度。
  
賴政府能做哪些事加以補救?
 
1.能特赦嗎?
 
在三審定讞前,依照法律相關規定及慣例,總統通常不會介入。但基於此案特殊,賴總統可以在第一時間替未來結果預告宣佈「政府支持清潔員上訴,若未來三審定讞仍被判有罪,總統屆時將會研議特赦可能!」
 
(在野黨不會反對,提前暗示未來有特赦可能;如此可以有效化解此事對當事人的衝擊,也能大幅降低此事直接造成的民怨。)
 
2.應趁機宣示推動司法改革
 
賴總統應該同時宣佈將指示法務部研究提出相關修法,讓司法體系未來避免再度出現類似的僵化案例,而更貼近社會民心善念。
 
(做出此宣示,藍白不會反對,也有助賴政府提高聲望。)
 
3.後續司改關注重點:需長期投入,漸進改善
  
針對蔡英文前總統時代「司改國是會議」開完後,未能真正讓人民有感的原因,詳細研究探討。特別應該針對「法界觀點vs.庶民觀感」的強烈落差,提出可能的改善方向。
 
例如,法界主張的司改方向是「讓檢察官小案快速解決,專心辦大案」,如此正好與庶民期待背道而馳。庶民真正關心的,恰恰絕大多數是「小案」,庶民希望即使是小案,都必須有足夠的公正、效率、品質,否則會擔心讓自己面臨小案時淪為「司法受災戶」(如同這位做好事卻被判罪的清潔員)。
  
至於大案?庶民關心的通常是簡單直接的「司法公正印象」:壞人該被定罪伏法、冤案該被平反、社會風氣應該端正、重大刑案犯罪率應該下降、破案率應該上升、檢察官與警察不能吃案或選擇性辦案、法官不能大小眼。
 
司法改革若要讓人民有感,真正要管理的,就是這些「印象」。然而,印象不能只靠宣傳來達成,而是人民對於整體司法品質的長期綜合認知及感受。
 
賴總統在未來幾年任期內,不必奢求能一步到位徹底翻轉人民對現行司法的惡劣印象,但有機會透過逐步改善,扭轉人民的觀感演變趨勢;而只要此一改善趨勢足夠明顯,則2028繼續連任,甚至重奪國會多數席次,就能水到渠成之事!
 
2025-12-03 FB
 
後記
 
即使不修法,檢察官有不起訴的空間;法官也有判無罪的空間。
 
例如,鄭智文檢察官:
 
 
送電鍋給拾荒婦的清潔員根本不該被判有罪。律師黃帝穎也做如此看法。現今檢察官、法官的「法匠」習性必須要改,從社會人心普遍倫理觀點出發來斷案,才能讓人民對司法有信心。
 
 
 
延伸閱讀:
 
【司改】與其司法自殺,不如真心改革!
 

台長: 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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