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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 16:11:56| 人氣1,09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饒了我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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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負責總編撰《四庫全書》的紀昀,由於「常發不情之論,對世間習而不察者,每設疑難,揭其迂腐」,而贏得文學大師魯迅的讚賞。他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說了一個故事,相當能代表我國傳統的墮胎態度,亦可以提供目前生育保健法爭論之參考:
「醫者某生素謹厚,一夜,有老嫗持金釧一雙就買墮胎藥,醫者大駭,峻拒之;次夕又添珠花兩枝來,醫者益駭,力揮去。越半載餘,忽夢為冥司所拘,言有訴其殺人者。至則一披髮女子項勒紅巾,泣陳乞藥不與狀。醫者曰:『藥以活人,豈敢殺人以漁利。汝臨以姦敗,於我何尤?』女子曰:『我乞藥時,孕未成形,倘得墮之,我可不死。。。既不得藥,不能不產,以致子遭扼殺,受諸痛苦,我亦見逼而就縊;是汝欲全一命,反戕兩命矣。』」冥官因而批判此醫者:『固執一理而不揆事勢利害』
證諸我國今日,學校不但吝於教導年輕人避孕知識,也不肯提供協助。社會對未婚懷孕及私生子女污名嚴重。目前雖說懷孕已經不構成退學要件,可是學校依然勸導懷孕學生退學。反觀國外不但有未婚媽媽的輔導工作,而且嘉許能成功育兒且繼續讀書者。只有我們這樣虛偽無情的社會才會「不教於先」,冷血懲罰於後。
我們社會沒有度量收養孩童,不要說如同西方人一般收養其他種族的小孩,就是收養同種小孩也要裝成自己生的,不敢告知孩童本身及親友大眾,將來當然更不可能允許與生母見面相認。出養等於終生骨肉分離,逼迫人家出養還自以為行大善事。單親養育的社會及經濟壓力大到無法承受,收養的管道痛苦不堪,雖沒像古代給三尺白綾或一把剪刀做了斷,攜子自殺的卻也不少見。我國情況如此險峻且與國外不同,憑什麼移植國外的「生命權」「選擇權」論爭,逼迫他人生?
至於已婚婦女的生育之苦,相信大家都讀過歸有光的「先妣是略」,歸母周氏婚後生育連年,以致「大者牽衣,小者抱乳,手中紉綴不輟」的悽慘狀況。後來因為「多子苦」,不得不服用某嫗奉進之湯藥,隨至瘖啞不能言。
最可笑的是,當前呼籲愛惜生命的,都是不負生育責任之人。他們本身不生育,卻自認有逼迫他人的正當性,所持的理由不外乎,他們過無性的禁欲生活,因而認為有性活動者必須負生育之苦。殊不知上帝造人與動物不同,動物只在發情期間才能有性且懷孕,而人類不但全年可以有性活動,且停經後仍可持續性行為。上帝特別眷顧人類,是為了維繫人類彼此間的親密關係(所謂敦親),不是為了生殖。特別在六十年代避孕藥物發明後,性與生殖分離,不再綁在一起。
有人將生育當作懲罰負擔,我確認為是恩賜特權,作母親是最美好的事。相反的,墮胎身心痛苦,沒有人會作為避孕的替代,而是避孕失敗不得已的措施。走進產科診所的女人早已經想破了頭,就拜託各位大人饒了我們,不要再叫我們三思了罷!

台長: 仲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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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成立男性聯盟!
如果妳會深思熟慮
怎麼會把自己弄到去墮胎???
2006-11-23 19:57:1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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