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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26 03:34:07| 人氣1,89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的論文-非號誌化交叉路口左右方車行車路權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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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交叉路口未達現行交通設置規則之規定而尚未設置號誌,可能產生車輛行進路口通行優先次序問題,是一值得研究的課題。.

本研究乃以交叉路口路權優先次序為基礎進行研究,以評定路權之優先次序,進而達到減少肇事,促使駕駛者能更安全的運行通過路口。因此,本文將考慮臨近路口寬度、路口大小、行車位置、車輛尺寸、行車速率與反應時間、行車加減速率等因素,在車輛靠右行駛規定下,利用三角視距原理、運動定律、側撞受損分析、駕駛行為延續性、駕駛視角原理、循環關聯性與情境模擬分析法等,以C++模擬程式進行交叉路口左右方車路權優先次序之研析,進而綜合評定而歸納左右方車路權優先次序法則。

交叉路口係道路路網系統中車流匯集之處,其對於車流是否能順暢且安全的運行影響甚大。雖然目前大多數的交叉路口利用時間與空間之概念,透過設置號誌時相來區分路權,藉以增加行車順暢與秩序,並能避免交通事故之發生。然而仍有不少未達現行交通設置規則之標準者而尚未設置號誌,可能產生車輛行進路口通行優先次序問題,是一值得研究的課題。此外,由於非號誌化交叉路口之型式繁多,且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之左右方車發生肇事率相當高,故本研究乃以交叉路口路權優先次序為基礎進行研究,分析路口交角360度下之行車路權衝突區域,用以評定路權之優先次序,進而達到降低肇事率,促使駕駛者能更安全的運行通過路口。

所謂「路權」,係指人(或車)使用道路(或通行道路)之權利[2]。經由本研究結果顯示,道路車輛靠右行駛規定下非號誌化平面十字路口左右方車路權優先次序以右方車應讓左方車先行法則乃更能符合行車行為與安全之要求。由於路權之區分極具重要性,而車輛若能依序路權之優先次序行駛,則確實能降低非號誌化路口之肇事率,提昇行車秩序與順暢。

經由本研究結果顯示,道路車輛靠右行駛規定下非號誌化平面十字路口左右方車路權優先次序以右方車應讓左方車先行法則乃更能符合行車行為與安全之要求。

因此,本研究所得十字路口右方車應讓左方車先行法則可供修訂我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2款之參考與交通肇事鑑定之依據。

交大運輸研究所 鄭祺樺

2220/12/26



台長: lamb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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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老師您好:
與您請教有關,九十一年道路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會
中華民國91 年10月(非號誌化平面十字路口左右方車路權優先次序之研究)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public/Attachment/1097206716953.pdf
1.P.118參、研究方法與理論基礎4.駕駛視角分析:其中一段話,“一般駕駛人的視角普遍為 135 度,”是指行駛時的視角或是停等紅燈時的視角????因為我在看其他網站的時候都有比較停等時和行車速度快慢不同視角,請問鄭老師的論文是指於路口停等時或是行駛時的視角呢????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public/Attachment/f1292559415018.pdf
2.另外此篇論文是以汽車或是機車作為研究方向???因為我看裡面有很多是針對汽車而論的研究???

感恩您的閱讀與回饋,謝謝
2012-10-16 1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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