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05-15 22:15:59| 人氣235,994| 回應29 | 上一篇 | 下一篇

省籍情結下必須執行的公開槍決(管仁健/著)

推薦 1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一九五○年代的台灣,可說是二十世紀台灣歷史上最恐怖的十年。由於老蔣政權在中國瞬間瓦解,台灣又是歷經日本半世紀的殖民統治,以及二二八血腥衝突後的新附之地,一百萬的殘軍加上一百萬的難民,蜂擁而入這個僅有六百萬人口的小島,這在人類歷史上,也算得上是難得一見的移民奇蹟。一個原本統治四億人的君王,在政局豬羊變色後,必須被迫在這樣一個島嶼上重新站穩根基,不殺人,甚至不大量殺人,根本不可能辦到的。

 

    在人命賤如螻蟻、短似蜉蝣的年代裡,台北馬場町每天清晨,只要天氣不太差,都要槍決幾名到十幾名的「匪諜」。這種處決大多是秘密執行,除非是涉案人層級特高的超大案件:例如一九五○年六月十日,國防部次長「吳石案」裡被槍決的吳石、陳寶倉、聶曦、朱湛之;七月十一日台電公司總經理「劉晉鈺案」裡被槍決的劉晉鈺、嚴惠先,才會在報上發布「綁赴刑場」的照片。但在政治案件以外,由於短時間內大量敗退的國軍進入台灣,治安問題非常嚴重。

 

    國軍在中國時,因為有長期不斷的大小內戰,軍人的薪餉雖低,但只要有戰役,從活人到死人身上,總有機會搜括一些,有了錢除了花用,也能用來嫖妓,所以搶與姦的問題都還不大。可是撤退來台後,因為海峽的阻隔,加上韓戰之後美軍的進駐,基本上島內已經安定。無仗可打的軍人,加上過低的薪餉與禁止士官兵結婚,造成了軍情浮動與治安吃緊。

 

    當時老蔣給二兵每月七元,但一條固齡玉牙膏就要十五元,無錢可用又無妓可嫖的軍人,加上根本不管制,也無法管制的槍械,讓軍人持械犯罪的案例越演越烈。由於持械犯罪的軍人大多是外省籍,而受害者從人口比例來看,當然又絕對是本省人居多,以致原本單純的刑事案件,卻常演變成複雜的族群衝突。老蔣為了穩固政權,某些「敏感」的刑事案件,涉案的外省人不但要「速審速決」,還要公開「就地正法」。家父是外省人,家母是本省人,但他們回憶年輕時,也都還對「就地正法」存有記憶。

 

    家父是在北投的薇閣育幼院(現在的薇閣小學)任教,平日就住在院裡。他回憶一九五二年六月九日晚上,薇閣的一名工友,在台北火車站前的公路局(現在的國光客運)東站,搭乘回北投的巴士,八點十分到了唭哩岸的沼瀨川橋(後改名磺港溪橋)上,一個穿軍服的年輕人拔出手槍,強迫司機將車開往關渡的山路上停車,再喝令全車乘客交出財物,搜括了六百一十八元三角,四個手錶,一枚戒指,二支自來水筆後逃逸。結果被陽明山警察所所長王魯翹(警政署長王卓鈞的爸爸)率領部下圍捕,次日清晨在舊北投火車站(現在的捷運北投站)前,抓到了搶犯鄭震千(二十九歲,湖北人)。六月二十日清晨六時,鄭震千被憲八團押赴沼瀨川橋上,在眾人圍觀下被槍決。

 

    家母是艋舺(後改名萬華)人,每天要走路去大稻埕(後改名延平區)當裁縫。她回憶一九五二年三月二日早上,在迪化街一段六三號的第一銀行大稻埕分行前,也有憲兵槍決人犯的場面。我查資料找到,那是在二月二十日上午十時,鄭強生(二十三歲,浙江人)在此持槍搶了張李娥的布包,裡面有一千五百元,當場被治安人員捕獲後,由憲八團執行槍決。

 

    不過這種持械搶劫案由於案情單純,又是隨機犯案,沒有敏感的族群問題,圍觀的人也就不會太多。台灣最轟動的一次公開槍決,應該是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在三重鎮清和里的淡水河邊,在數萬人圍觀下執行的「憲兵姦殺鎮長女兒案」。

  
  。。。。。。。。。。。。。。。。。。。。

    三重原名三重埔(埔是平原之意),是台北市近郊的一個鄉鎮,清末由新莊登陸的閩粵移民往北拓墾,第一個平原稱為「頭重埔」(現在捷運新莊線頭前站);「二重埔」在三重與新莊交界處。「三重埔」於日治時期屬台北州新莊郡鷺洲庄管轄,一九四七年四月一日才與蘆洲分治,設立三重鎮,一九六二年正式改制為縣轄市,不僅是台北縣第一個改制為縣轄市的鄉鎮,在全台灣也是第一。改制前的三重鎮長,除了戰後剛接收時,由鎮民代表投票選任的李阿賜當了一任外,自一九四九年老蔣遷台後,就由被地方上譽為「不倒翁」的莊×藤,連任長達十一年。

 

    莊×藤是地方上的望族,擔任鎮長除了最初兩年是經鎮民代表投票選任外,其餘九年都是由公民直選而蟬聯三屆,在地方上深得人心。如果不是受限於選舉法令,不得再度競選四屆鎮長,他也許會一直連任下去。但即使是在地方上「喊水會結凍」的鎮長,面對老蔣帶來的憲兵照樣要吃癟。秀才遇到兵,就已經有理說不清了;鎮長遇憲兵,大概就非要被打到烏青了!

 

    一九五○年六月,憲兵在三重鎮菜寮里成立幹訓班,高官當然就要佔住附近的「豪宅」。位於六合里八十×號的鎮長莊×藤住宅,成了長官的最愛,高官身邊的幕僚侍從官兵,也不管你鎮長同不同意,硬是強佔了部分廳舍。還好鎮長家夠大,就這樣軍民雜居了一年多。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一日夜間,大家剛慶祝完老蔣帶來的「國慶」,鎮長家中就發生了不幸。莊×藤膝下六子,僅有一掌上明珠,排行第三的莊×蕙(二十歲)文靜有禮、清秀大方,從小就深得莊×藤的喜愛。省二女中(現在的中山女中)畢業後,在三重鎮公所服務了兩年,是地方上人人敬愛的好姑娘。她事親至孝,每天早出晚歸,回家後就只在自己香閨中讀書。她的香閨位於大院北廂後進,是一間小巧精緻的臥房,佈置得清潔講究。這一天下午六時,莊×蕙由鎮公所開會後回家,晚餐洗浴後在香閨看書;十時許,由於家中住了一大堆閒雜軍人,士兵開門讓一個賣杏仁茶的小販到院子裡來叫賣,莊×蕙也走出房門,來院子裡買了一杯杏仁茶當消夜,然後入房脫衣就寢,不料這一走動,竟為自己引來了殺機。

 

    十一時半,莊鎮長夫婦及全家人在睡夢中,被一連串槍聲驚醒。由於鎮長公館面積廣大,無法確認槍聲出自哪一個房間,於是慌亂地到處巡視。到莊×蕙的香閨時,才發見她頭部早已被槍彈轟得血肉模糊,完全無法辨識,死狀極慘。莊鎮長夫婦看到愛女突遭橫禍,深夜慘死在香閨,幾乎昏厥過去,家人也同聲痛哭,趕緊向台北縣警察局三重埔分駐所報案。由於莊鎮長是地方望族,家裡又駐有憲兵高官,到底是誰敢在太歲爺前動土?於是軍憲警全部動員,將三重鎮完全封鎖,歹徒自知無法逃出三重鎮,於是在案發一小時後,攜帶衝鋒槍一枝,向三重埔分駐所自首。

  
  。。。。。。。。。。。。。。。。。。。。

    果然不出警察所料,兇手是住在莊鎮長家中憲兵高官的中士駕駛劉貴陽 (二十一歲,江蘇省鎮江人),只因酒醉後邪念橫生,無從發洩,竟然手持衝鋒槍,闖進莊×蕙的閨房,把槍口按在她的臉上企圖強姦。莊×蕙為保衛自己寶貴的貞操,狠狠地在劉貴陽的胸部咬了一口,劉貴陽大怒,對準她的嘴先開了一槍,子彈由後腦穿透,舌頭被打得碎爛。但劉貴陽還不罷休,接著又瘋狂地連發了十餘彈,莊×蕙除臉部中三槍外,胸部也中了四槍,早已香消玉殞。台北地檢處檢察官及法醫,於隔日下午三時許前往莊鎮長公館驗屍,交其家屬收殮。

 

    由於莊鎮長是地方大老,莊×蕙卻在自己的閨房裡被軍人持槍姦殺,地方上群情激憤,族群衝突一觸即發。保定軍校九期出身,一九四五年來台接收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參議、官派台北縣縣長梅達夫,這時剛以外省人身分,當選台北縣首任民選縣長,本來還是老蔣「省籍和諧」的樣板,不料竟發生了如此敏感的大案。梅縣長趕緊率領民政局長陳清池等縣府官員,到三重鎮慰問莊鎮長,其他三重鎮的縣議員及鎮民代表,也紛紛前往慰問,並與各界人士成立治喪委員會,預定於十八日上午九時出殯,台灣省婦女會也決議,對寧死不屈的貞潔烈女莊×蕙,將派代表前往參加執紼。

 

    由於兇手劉貴陽是憲兵高官駕駛,又在案發後不久向警方自首,軍方包庇加上司法減刑,民眾都懷疑兇手不需償命。十八日上午九時,莊×蕙的葬禮在六合里八×號的凶宅舉行,靈堂排滿了各界贈弔的輓聯、輓軸、花圈,台北縣縣長梅達夫、國大代表謝文程、省參議員林世南、縣議員蔡詩祥、省婦女會代表高月珍暨三重鎮各界人士七百餘人親臨致弔,場面隆重、備極哀榮。但死者已下葬,兇手卻未伏法,地方群情激憤,梅縣長趕緊使出緩兵之計,擬定二十二日上午十時,在三重鎮農會二樓召開座談會,由縣長親臨主持,還將邀約縣議員、三重鎮鎮民代表、里長、地方人士等百餘人,討論如何防止類似不幸再度發生,並加強軍民感情之融合。

 

    問題是三重鎮民在這個時候,哪裡聽得進什麼「軍民一家」的空洞口號,大家只知道軍民住在一家,女兒就會被姦殺。眼看暴動一觸及發,行政院趕緊發新聞稿澄清:「本案經陳誠院長據報後,極為震怒,當即諭令國防部迅予嚴辦具報,國防部亦已訓令承辦機關,限剋日將該案審結並即依法嚴辦,預料該案兇犯於短期內,即將受到國法之制裁。」

 

    二十三日下午三時,留短髮,穿白紗背心,白布短褲,足履黑色運動鞋的劉貴陽,被憲兵押解至三重鎮清和里附近的淡水河沙灘上,在數萬三重鎮民圍觀下,胸部中二彈斃命。莊鎮長還親自查看,判明確為殺害愛女莊×蕙的兇徒劉貴揚,對眾人揮了揮手,圍觀的數萬群眾才緩緩散去。

 

    但持槍姦殺愛女的歹徒劉貴陽雖被公開處決,莊鎮長的噩運卻還沒結束。一九五五年二月二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在農曆新春一片『恭喜』聲中,明志路台北縣議長謝文程公館,卻發生一件不明不白的綑打案。據在場人士說:『那天議長公館擠滿了各色各樣的賀年賓客,突來幾位彪形大漢,座上客皆驚奇的面面相覷,頃刻間一聲吆喝,謝文程議長和三重鎮莊×藤鎮長竟被綑綁起來,這群怪漢將謝莊二人打罵一場後揚長而去。』此事發生後,謝、莊二人及在座賀客都莫名其妙,有關機關得悉後異常重視,刻正進行調查全案真象中。」至於這是否為當地憲兵的報復,反正是他們自己在查,結果也就無人可知了。

  
  。。。。。。。。。。。。。。。。。。。。

    其實軍隊就是這樣,會闖大禍的通常都是爽兵;正如口號形容的「軍警一家」,這道理在警察身上也很適用。日治時期的一九○八年,台灣總督府所屬的園藝試驗所,在台北近郊的士林鎮,設立了士林園藝試驗分所。戰後到了一九四八年,試驗分所裡蓋了西式庭園。一九四九年老蔣流亡來台,先住在草山招待所,隔年五月,園藝試驗分所就被徵收為總統官邸。由於士林鎮成了官邸所在,大批情治單位進駐,警察任務就輕鬆了些,成了容易出事的「爽警」。

 

    一九五二年三月四日晚間十時,士林鎮火車站前的舊街上,一位計程車司機載到了一位血流滿面的男性乘客,他對司機說:「我在路上被土匪擊傷,快送我去醫院。」司機趕緊加速將他送到中山北路二段的馬偕醫院。但快到醫院時,這位受傷的乘客又改口說:「請把我送去刑警總隊。」司機發現有異,就將已半昏迷的乘客先送進馬偕急診室,再向醫院附近的平安路派出所報案。

 

    同一時間,士林鎮的陽明山警察局士林分駐所,也接到民眾報案,舊佳里五鄰的一幢竹屋裡,發生了滅門血案。屋主陳生(五十一歲)、妻子陳胡寶招(四十三歲)、次女陳彩鳳(二十三歲)與次子陳惠傑(十四歲)中彈斃命。長女陳桂英(二十八歲)與長子陳惠俊(十八歲)各都身中三彈,生命垂危,警方趕緊將兩名傷者送入台大醫院外科施救。至於兇手,與台北市警局第三分局聯絡後,確認了是在馬偕醫院急診室的李慰誠(山東省益都人,二十五歲),他臉部中了一彈,血流如注,經急救後醫生確認暫無生命危險,警方也派員在院嚴加看管。

 

    士林滅門血案在案發後第二天早晨,士林分駐所就派員專車來台北,接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褚劍鴻、刑警總隊法醫楊日松、高坤玉,共同前往案發現場驗屍。凶宅是一幢建築了才一年的竹屋,左邊是另一幢磚屋,右邊是一片空地,前門朝向一條小巷,門前圍了一行籬笆,死者陳胡寶招橫屍於竹籬笆之邊,肩胛部中一彈,頭部中兩彈,背部中一彈,屍體俯伏於地。進門後的客廳裡,屋主陳生橫屍在客廳通往後房出口,心臟中一彈,後背中一彈。次女陳彩鳳橫屍於香閨床前,乳房中一彈,穿過後背。次子陳志傑則橫屍於同房床上的棉被中,頭部中彈,穿後背而出。整間凶宅鮮血淋漓,慘不忍睹。

  
  。。。。。。。。。。。。。。。。。。。。

    褚劍鴻檢察官率法醫,勘驗陳生等四具死者的屍體後,便發交親戚黃錦文領去收埋。並訊問了血案發生時的目擊者,也就是陳家的客人史煥章,據史煥章說:「我來陳家向屋主陳生學習日文,恰巧兇手李慰誠來向陳生索討欠債,兩人一言不和、吵了起來,我曾在旁邊勸解無效,李慰誠忽然眼露兇光,拔出手槍就向陳生及其長女陳桂英射擊,我嚇得轉身就走,出了門拔腿就跑,以後之事也就不知道了。」

 

    訊問完現場目擊者後,褚檢察官又向凶宅附近的鄰居探詢。據其鄰居說:「陳生一家自去年搬來這裡,夫妻就經常吵鬧,一開始我們都還去勸和,但都被陳生怒罵,後來大家就不理會他們家的事了。陳家長女陳桂英在台北教小學,早出晚歸,對她沒什麼印象。次女陳彩鳳與鄰居比較有往來,大家對陳家,也就只對她一人比較有好感。兇殺案發生時,連續幾聲槍響,我們還以為陳家又在打架,根本無人理會,直到陳桂英大喊救命後,才發現是有人開槍殺人,我們嚇得都躲到戶外,直到大批警察來了,我們才敢回家。」

 

    褚檢察官在凶宅附近訊問完畢,就偕同法醫楊日松等驅車至台大醫院,探視傷者陳桂英與陳惠俊。姊弟兩人都在外科病房第一一○室接受醫治。陳惠俊所中的一彈,是自腰部穿入,傷及內臟,出血甚多,雖經緊急搶救,依然生命垂危。而陳桂英所中之彈,都是自右胸腹邊際穿入,雖然傷勢不輕,但應無生命危險。士林分駐所則告訴台大醫院醫師,對這兩位傷者要全力施救,一切所需醫藥費用,該所都將負責。至於士林分駐所為何會這麼好心,還要出錢搶救傷者?原來兇手不但是警員,而且就是士林分駐所的警員。

 

    陳桂英在病床上,用虛弱的聲音告訴檢察官:「我與妹妹都是高中畢業,我在台北雙連國校教書。家父畢業於日本時代的台灣帝大,原本家境甚好,前幾年來因惡性通貨膨脹,造成公司周轉不靈而倒閉,去年才遷居來此。兇手李慰誠是本地警察,曾介紹妹妹去士林紙廠工作,但後來卻以此為由,要求與妹妹結婚遭拒,所以心懷憤恨。昨晚十時半,他又來家中與家父大吵大鬧,後來甚至開槍擊倒家父,我跑來勸阻,也被開槍射擊。後來他又跑入後房,槍殺了我妹妹與小弟,再出來向我大弟射擊,最後則在門前槍殺了家母。」

  
  。。。。。。。。。。。。。。。。。。。。

    至於自殺未遂的兇手李慰誠,在馬偕醫院急救後,傷勢越來越嚴重,說話已極困難。褚檢察官為了把握時機,親自驅車至馬偕醫院訊問,據李慰誠供稱:「去年七月,陳生與妻子鬧起桃色糾紛,陳生責陳胡寶招不貞,兩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鄉里間無人願意出面調解,我只好挺身而出,也因此認識陳彩鳳,一開始還沒有感到什麼,但陳彩鳳卻自做多情起來,時常來找我,或者要我請她去看戲,或者請我到她家裡吃飯,還對我說:『我在學校讀書時,沒有機會接近男人,也不敢接近男人,如今看到你,我覺得很高興,我爸媽也很歡喜你呢!』」

 

    「九月間,有天晚上她邀我去士林車站附近的一家照相館,合拍一幀相片,拍完後我準備離開時,她卻要求我陪她回家,還說:『我一個人不敢走夜路,而且有很多話要對你說。』那時夜色茫茫,我們在路上談心起來了,她說:『我爸媽都很喜歡你,我們可以做一對公開的朋友嗎?』因這時我對她也有點好感了,就滿心歡喜的答應。從此我把她當成女朋友,還想盡辦法,介紹她到士林紙廠當會計員。我們的交往越來越密切,她也時常從辦公室打電話給我,至於她家,我更是時常進出。」

 

    「可惜愛情是多變的,當要論及婚嫁時,她的父親就想到學歷、家世與省籍等問題,嫌我和她家門不當、戶不對,她也就變了心。二月二十一日晚上,她陪我到一個朋友家裡去玩時,在途中就對我說:『現在外面閒話太多,既然我們不可能結合,就切得乾淨一點,以後請你也不要來找我了。』陳家因經商失敗,窮居士林,我因她的關係,把陳家看作一家人了,還到外面代借了三千多元給陳家應急,送她的東西也不少,既然婚姻無望了,別的不說,代陳家所借的錢總該歸還吧?這件事有關我在士林的信用啊!」

 

    「但我幾次去要債,陳生總是東推西推,到了昨晚,我覺得陳彩鳳既與我無緣,我就準備請調,離開士林鎮了,也請陳生把債務了結。陳生卻無賴的說:『錢花光了,沒辦法!』我要他寫一張借條以為憑據,他卻口出怨言,還說要寫『以六個月為期』,陳彩鳳的姊姊陳桂美也在旁插嘴,笑我是外省人還這麼小氣,註定永遠討不到老婆。我受不了他們一家人對我的輕蔑,一時衝動,就闖下了大禍。」

 

    李慰誠殺人後自殺未遂,腦部中彈,子彈由右臉頰顴骨下射,自左眼靠近鼻樑骨處穿出,右眼已失明。檢方原本要等傷勢好轉,能完全清醒談話後再訊問筆錄。但民間傳言外省警察持槍逼婚不遂,就槍殺本省仕紳全家,這種滅門血案還拖拖拉拉,最後可能會逃過一死,傳言引起了地方民眾激憤,警方趕緊移送李慰誠至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在速審速結下,四月十九日清晨六時,李慰誠被憲兵押赴案發地點執行槍決,才勉強弭平了即將引爆的族群衝突。

  。。。。。。。。。。。。。。。。。。。。

    除了憲警以外,軍人持槍犯案更是時有所聞,最慘烈的應該就是「三姓橋滅門血案」。三姓橋位於新竹市區約五公里處的香山鄉,據說清代曾有十多位陳姓、許姓與曾姓的屯墾移民,在此遭遇原住民的「出草」而遇害,十多具無頭屍體被其他移民收埋於當地,並建小祠供奉,稱作「三姓公廟」,一旁的小溪也就稱為「三姓公溪」。日後興建了橋樑,又稱「三姓公橋」,大家就簡稱此地為「三姓橋」。

 

    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清晨,當時台灣農村還很貧困,農民也都沒有鐘錶可以計時。習慣早起的三姓橋附近十多戶居民,都只是大約知道,剛吃過早飯後(大約七時半),就聽到斷斷續續的十多響的槍聲,大家趕緊跑去市區向警方報案,大批警力到了該地,挨家挨戶搜查,才發現三姓橋十×號的陳家,男主人陳講(七十歲)、媳婦陳蔡時(四十歲)與孫女陳富(十九歲)三人,都已倒在血泊中,這是一齣慘絕入寰的三代人同時被殺之滅門血案。

 

    陳講一家在三姓橋這裡,可說是最富裕的家庭。兒子陳木火為台灣省衛生試驗所新竹分所職員,孫兒陳成鑑去年高中畢業,在大莊國校當老師,媳婦陳蔡時還經營碾米廠及新新撞球房(外省人稱為「彈子房」),全家過著衣食無缺、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撞球房雖然是每天都能收現金的暴利行業,可是來店裡打彈子的人,三教九流都有;為了招攬生意,又必須聘請年輕貌美,重要的是能善於交際的女記分員。年輕人在此難免爭風吃醋,加上族群緊張與槍械管制鬆散,殘酷的殺戮也就逐漸醞釀發酵。

 

    根據計分小姐廖美雪(十九歲)對警方陳述:「新新撞球房有兩張球桌,砲兵少尉葉超鵬(三十歲,四川省隆昌人)經常來捧場,目的是要追求計分員戴賢妹(二十一歲,桃園縣觀音鄉人)。但戴賢妹早已屬意一名憲兵,而且論及婚嫁,葉超鵬因而對憲兵不滿。端午節過後,返家團聚的戴賢妹就沒再回新竹。由於不能沒人計分,老闆(陳蔡時)就聘了我。但葉超鵬脾氣暴躁又不講理,發現戴賢妹不在,就認為一定是我在老闆面前說了她的壞話,不但威脅老闆一星期內要請回戴賢妹,還追問我戴賢妹的住處,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她住哪裡啊?」

 

    「二十一日晚上九時(兇案發生前夜),葉超鵬又來找我麻煩。他的球藝很差,卻要一次撞一百分,我勸他不要這樣,他不但打了我一巴掌,還用撞球桿重擊我的頭,老闆陳蔡時於是拿著板凳,她女兒陳富也拿著菜刀衝出來,恰巧年長的陳講也在場,三人一起怒斥葉超鵬,並呼叫傭工林木跑去新竹憲兵隊報案。葉超鵬在其他同事勸解下,並找來他們連上的指導員,才半哄半騙的把葉超鵬拖出撞球場。但他臨走前還叫囂:『格老子的,我要殺光陳家的人。』憲兵來了之後,也只是囑咐老闆:『如果有軍人再來尋事,可到憲兵隊報案。』但過了幾個小時以後,他就來這裡殺人了。」


  。。。。。。。。。。。。。。。。。。。。

    三姓橋雖是新竹市郊的一個小村落,但因為地處交通要衝,四方八路的「好漢」都會集於此,加上新竹一帶駐軍甚多,茶室,撞球房也應運而生。遇到鬥毆鬧事,警察自己火力不足,往往要會同憲兵隊才敢到場。警方研判葉超鵬是在二十二日上午七時許,自牛埔營區帶著衝鋒槍一把及五十發子彈,由後山僻徑繞道下山,到三姓橋時,在新新撞球場附近水溝旁路側,鐵道橋腳約五公尺處,撞見陳家的孫女陳富,帶著一籃衣服,要到溪畔洗衣,就開槍殺了陳富。葉超鵬殺了陳富以後仍不罷手,再跑到通往陳講住家的小巷,恰好陳講在巷裡飼鴨,看見葉超鵬拿著槍,就雙腳跪地哀求,但仍難逃一死。而陳蔡時雖嚇得躲在屋內,依然難逃毒手。

 

    葉超鵬在陳家殺了三人還不甘願,由於他來陳家之前幾分鐘,陳講之孫陳成鑑因大庄國校的女同事早一步來找他,已經離家在前往學校的路上;而陳講之子陳木火也因要趕到新竹市上班,提早一步離家得以倖免。至於陳講之妻陳楊話,因久病臥床於另一廂房,陳富的妹妹陳秀則奉侍在側,祖孫兩人很萬幸的躲過大劫。葉超鵬張望四處,找不到陳木火與陳成鑑,就持槍跑入三姓橋街,向北由稻田中直奔牛埔山。

 

    葉超鵬連上的指導員則說:「當晚我將他帶到在番子橋上納涼,規勸了半個鐘頭,總算已心平氣和一些,這時卻忽然見到憲兵吉普車到達,葉超鵬痛罵陳家與憲兵欺人太甚,雖被我勸回營區,竟然氣憤到整夜不能成眠,還秘密寫好遺書,天一亮就持槍來此行兇。」

 

    由於葉超鵬持有衝鋒槍,新竹市警察分局督察長趙次龍及憲兵隊長黃建賢都不敢輕忽,在牛埔派出所內組成軍警憲臨時聯合指揮部,一面出動憲警三百人,尾隨葉超鵬逃往牛埔山之路線追緝外,另一面洽請當地駐軍,出動一個營的兵力從青草湖登牛埔山包圍,切斷葉超鵬逃走的去路。但從案發的二十二日上午八時起,搜索到晚上天黑時,始終未發現葉超鵬行蹤,指揮官恐怕黑夜搜山危險性太大,於是下令全部撤退,只封鎖牛埔山至萬寶山的山路所有出口。

 

    次日清晨(二十三日),由於搜山的憲警過於疲倦,專案小組於是由新竹縣警局調動另一批警員,會同駐軍與憲兵及義警等約三百餘人,重新混合編成十五組再度搜山。上午十一時,一名鄉農李溪,說他看到衣著像貌與逃犯相似的青年。另一名瓜農則說,一個男子在他瓜田中拿走一個西瓜,因為相貌凶惡,所以不敢計較。另有一個牛車車伕也說,看見過一個相貌衣著與李溪所說類似的青年。這三個百姓所提供的情報,讓專案小組決定修改搜索路線,向東南方的茄苳、大湖村、內湖等地前進,但到了太陽下山仍無所獲。

 

    兇案發生後第三天,被槍殺的陳家祖媳孫三代,已由檢察官驗屍完畢,發交陳木火收埋,在二十三日入殮,原本預定在二十四日下午三時出殯。但葉超鵬在行兇前曾揚言:「要殺光陳家人」,行兇後又始終在逃,三姓橋這裡的百姓惶惶不安,謠言四起,傳說葉超鵬將在陳家埋葬三個被害者時,再殺光陳木火等四人才要自殺。當地居民一方面忐忑畏懼,不敢出席喪禮;一方面也懷疑軍方是否在袒護同僚,新竹市警分局長黃人與憲兵隊長黃建賢為了破除謠言,不但派員保護陳家,還臨時請准自其他地區,增派武裝憲警近千人,將「枕頭山」公共墓地外圍,以優勢武力團團圍住,陳家與當地民眾才安心的把陳講、陳蔡時與陳富三具遺體安葬。

  
  。。。。。。。。。。。。。。。。。。。。

    雖然三名死者已落土為安,但葉超鵬依然行蹤成謎,只要不落網正法,民眾就無法正常作息。專案小組研判葉超鵬隨軍調來牛埔山已三年,對附近地形瞭如指掌,而且他患有肺癆,夏日艷陽高照,根本無法跋踄叢山,所以一定還躲在山上。新竹縣警局為早日恢復治安,也擔心釀成族群矛盾,決定懸賞高額獎金來緝拿兇犯。於是在三名死者的喪禮中宣布:「凡活捉葉超鵬者,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擊斃者三千元。」另一方面葉超鵬的同事蕭先生也說:「通緝公告上的兇犯檔案相片,是他還在大陸時拍攝的,葉超鵬因為肺癆,臉已消瘦很多,而且來台後,軍官也不能再留西裝頭了,現在他剪的是平頭。」

 

    新竹縣警察局長李連福知道後,就特別自台北找來素描專家,請經常出入撞球店的顧客協助,重繪了通緝公告,廣印三萬張分發新竹縣各鄉鎮市,連鄰近的苗栗、台中、桃園等縣市也四處張貼。果然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家住牛埔村一×號的劉姓軍人向專案小組報告,葉超鵬是他的同事,二十三日晚間九點,持槍闖入他家中,跟他妻子劉駱氏要了一碗冷飯充飢。因為葉超鵬手中有槍,家裡又沒有其他男人,無法反抗,只好聽命行事。等二十四日中午喪禮過後,才向丈夫透露內情。發現了葉超鵬的藏身處,軍憲警組成了特蒐隊,在二十五日中午出動,一時半到達現場,葉超鵬雖頑強的開槍拒捕,還匐匍前進、企圖突圍,但寡不擊眾,在劉家約二十步的竹籬笆處,背後中彈,倒在地上被捕歸案,他偷出來的五十發衝鋒槍彈,只剩下五發。

 

    葉超鵬被生擒後,警方立刻發出五千元獎金,晚間在月宮酒家開宴慰勞軍憲警特蒐隊。為了避免族群衝突,葉超鵬被移送軍法審理,雖然被告的公設辯護人代為辯稱:「被害人開設新新撞球場以營利及供人娛樂為目的,但向來鄙視軍人,時以『你是個軍人,那瞧在我眼裏?』與『阿兵哥五毛錢有一紮厚』等種種侮辱之詞諷刺。六月廿一日晚間,甚至舉家以木凳毆擊,持刀欲殺被告,復歪曲事實,謊報憲警,激起反感,引動殺機,咎由自取,於人何尤?請庭上從寬議處。」

 

    至於葉超鵬自己也辯稱:「被告於民國廿九年入伍,經歷抗戰,剿匪諸役,跋涉山川,踰越險阻,出入槍林彈雨之中,效命疆場,歷盡險阻艱辛,不無微勞。從軍十有餘年,已養成士可死而不可辱之習性,突然遭其污衊,一時氣憤填膺,被迫致動殺念,衡情應有可原,請庭上開恩。」

 

    但軍法官徐家壁速審速決,在一週內就判決定讞了:「被告葉超鵬於六月二十二日早晨七時三十分,在新竹縣香山鄉香山村三姓橋,以○二三一七五號衝鋒槍連續殺死陳富、陳蔡時、陳講三人,業據葉超鵬先後供認不諱。經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驗有驗斷書抄本附卷,事證明顯,自堪認定。被告連殺三人,是連續數行為而犯同一罪名,以一罪論,依法加重處以極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

 

    七月一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葉超鵬從新竹憲兵隊拘留所,被押解到三姓橋公路與鐵道中間的山路口,就是他槍殺第一位受害者陳富的現場,現場已有多名受害者遺屬與鄉親圍觀。葉超鵬還未理解「殺人者死」的道理,聽到法官宣讀判決書主文「當處以極刑」時,還大聲叫囂:「我只是懲戒侮辱國家軍人的愚昧老百姓」,並且揚言:「我沒有對不起國家的地方」。但法官僅安慰他:「大家都明白你的心情」,然後就略過犯罪事實那幾段,直接跳到:「被告於民國廿九年入伍,……歷盡險阻艱辛,不無微勞,……已養成士可死而不可辱之習性」這一段被告答辯,葉超鵬才靜默下來。

 

    軍法官讀完宣判文後,准其留下遺言,葉超鵬要求軍法官,代予通知在台同鄉葉丕文,將其屍首善加收埋。接著又要求軍法官,表示自己年輕時從軍,還隨軍來台,如今要命喪於此,能否准許在執刑前與他的長官一談,但一時找不著他部隊裡的人,憲兵隊長黃建賢於是再三安慰,讓其傾吐胸中心事,葉超鵬才平靜下來,慢慢吃喝了憲兵準備的紅露酒與滷菜,結果民眾都等到不耐煩了,終於兩位憲兵的雙槍齊響,九天前遇害的陳家遺族也同聲大哭祭告,「三姓橋滅門血案」才告落幕。唯一遺憾的是葉超鵬的遺體,並未交由同鄉收埋,而是被抬往牛埔山公墓,葬在陳講一家三口的墓旁。一切恩恩怨怨,就讓他們在九泉之下自行解決了。

台長: 管仁健

harry
感謝您的仔細研究及分享,台灣的歷史真的是最被扭曲的歷史,謝謝你的努力,讓這些不為人知的事件被紀錄下來
2009-05-15 23:50:59
版主回應
感謝謬賞,我只是紀錄一些小人物的故事而已。
2009-05-17 22:28:11
Bill
「士可死而不可辱」...
這真是諷刺到極點,這些合法流氓,仗持武力強姦殺人橫行霸道,竟然還報復受害人家屬、甚且連滅門屠殺如此重大惡行都顯露庇護之意。
重大案件尚且如此,其他未浮出水面的穢行惡狀顯然罄竹難書。
感謝版主紀錄整理這一段歷史。
2009-05-16 10:22:09
版主回應
一邊是現代化的法制殖民地,一邊是中世紀的以軍隊為家的武力團體,相遇之後當然會有重大衝擊。
2009-05-17 22:49:52
Carl
想請教板大:

請問板大文中所述內容是否大多參考新聞資料所推敲撰寫出來的呢?還是有其他史料可以參考?因為坊間要找到一些案件較詳細的資料,似乎不太好找,能否請板大指點明路呢?
2009-05-17 10:01:00
版主回應
報紙對政治有限制,但對社會新聞是百無禁忌的,別說是民營的徵信(中時)與聯合,即使是黨營的中央日報、省營的新生報或新聞報,也都有記載的。
2009-05-17 22:38:41
FELIX
王魯翹正是對日抗戰時,被國民政府派到河內行刺準備投向日本人的汪精衛之特勤人員,不過汪精衛命大,他的大舅子(也兼秘書)枉當了替死鬼。
2009-05-17 10:39:47
東大
板大所述內容詳盡,此等情事在民國40-50年間屢見不鮮。不知板大有無在此期間有關龍潭特種部隊在中壢槍殺新竹客運站女售票員、重殘憲兵---等事件資料。因時間久遠及年紀尚小當時只聽聞長輩述說軍人的蠻橫事蹟,留有模糊記憶。
2009-05-17 12:19:16
版主回應
1957年10月4日上午11時15分,在中壢鎮中正路22號新竹汽車客運公司中壢車站,陸軍王夫華(30歲)攜帶一枝卡賓槍與九發子彈,至該公司購票返回龍潭,因故與查票員廖良森爭吵,即發槍掃射,連發四槍,擊斃營業主任古阿安(52歲,中壢鎮中正路24號,左嘴部中彈一發後,奔至門前倒地斃命),女售票員廖瑞香(22歲,觀音鄉觀音村102號,右背部中彈一發從左胸脯穿出,當場斃命),女售票員王春英(19歲,平鎮鄉南勢村161號,左背部中彈右胸脯穿出,當場斃命),查票員廖良森由左乳部穿過右乳部重傷)送德星醫院急救後無礙。王夫華闖下大禍後,自知難逃法網,跑進該公司後面飲彈兩槍自戕,送至德星醫院後也不治。
2009-05-17 23:20:31
警總下的可憐下士
版大您好:
我是1760T的通訊兵下士,退伍前曾在愛國西路與中華路交叉口(現在的團管海巡司令部)當兵,那裡有一個日據時代留下的建築物,兩層水泥牆包裝,高約二層樓,堅固無比,屋頂還種了好幾顆大樹偽裝,防止空襲,小弟對這棟「鬼影重重」的建物,了解不多,聽說底下有水牢,古早死了不少人。

不知版大是否有資料,這棟建築物到底是什麼?為何如此特殊?


另外我也待過中和景平路憲兵隊的隔壁,隸屬海巡的營區(以前的警總),營區內有一個刑場,不誇張真的是刑場,隔壁憲兵隊沒有刑場,景平路過秀朗橋的軍法部也沒有刑場,但是我們家有。而且後山就是亂葬崗,我們士官長說以前警總的士官長抽屜裡一疊搜索票,名字一簽,要辦誰都行。權力很大。

在以前軍人治國的時代裡,就是這樣。
軍人最大,有些朋友沒有經歷這些事情,是無法體會。
雖無法體會,但是一定要知道歷史,這樣才能防止某些「政客」,用另一種形式,成為新獨裁者,重新復活,讓歷史重演。
2009-05-18 14:36:12
版主回應
不知道耶!那個地方我沒機會去。
2009-05-19 14:33:40
cato
情節 -> 情結?
2009-05-19 16:59:52
版主回應
似乎兩者都有人用,但「情結」似乎比較好,已修正,謝謝。
2009-05-24 17:19:12
阿男
站長你好:
第三行-&quot擁&quot進這個僅有六百萬人口的小島-
有錯字喔
2009-05-21 13:02:00
版主回應
我這裡是指大批外省人「蜂擁而入」,但或許修正一下會更好,所以我改成「蜂擁而入」。感謝賜正。
2009-05-24 17:12:35
阿男
第14段第4行
限&quot剋&quot日將該案審結並即依法嚴辦
應該是&quot克&quot嗎?(不太清楚)
2009-05-21 13:07:27
版主回應
限定日期,最初是應該要用「剋」日才對,但現在用「克」日或「刻」日也可以了。

《晉書•卷三十四•羊祜傳》:「每與吳人交兵,剋日方戰,不為掩襲之計。」《三國演義•第七回》:「安排戰船,多裝軍器糧草,大船裝載戰馬,剋日興師。」
2009-05-24 17:07:06
JYW
學長 (小弟在東吳中文系唸了兩年 稱呼您學長 適得其所)

這都是時代背景下產生的悲劇 小弟在小時(民國六十六~七年間)曾看過老兵為了嫖妓 兩人拿扁擔互打 一個額頭腫了一大塊 (黑青) 一個打到嘴角鮮血直流 都過去了 這樣的悲劇 也希望不要再發生
2009-05-24 03:08:59
錯一字
盡險阻艱(幸),是不是辛?
2009-05-24 19:39:47
版主回應
感謝賜正,這是引述判決書的原文即錯,但仍應修正,謝謝。
2009-05-24 23:57:17
hermann
李敖千秋評論7講到李師科..當時各報要求明正典刑..中央日報還要求轉播....唉.....1982的台灣比1962台灣還不如...
我為什麼記得張木金唐亞民..張寶兄弟...就是因為看到中午電視...憲兵用筷子挾東西...我當時才小2...每晚9點還拿法令來嚇人三分鐘.....
少年阿辛不知管大有印象否...可惜演毛妹的西文芸已香消玉殞...
2009-05-26 04:58:58
版主回應
有進步啦!1980年代是中央日報呼籲官方轉播行刑之前的畫面,1970年代是電視反覆重播死刑犯槍決前被灌酒吃饅頭滷蛋的畫面,1960年代是屏東憲兵劉希山被公開槍決(北部與都市已沒有這種現象了),1950年代則是連台北也有公開槍決的場面。

台灣的人權是慢慢在進步,大江東流擋不住,雖然偶有停頓,甚至倒退,但不會是常態。(對岸也一樣)。另外1950年代之所以公開槍決,是因軍憲警都是外省人,當權者恐怕衍生族群衝突。與1970年代電視轉播是為了嚇阻犯罪,動機是不同的。

槍決前穿中山裝的老芋仔,是用筷子先插著(絕不是夾著)饅頭,再插著滷蛋,塞進三四個死囚的嘴中,然後兩個武裝憲兵架著一個死囚把嘴撐開,老芋仔把「太白酒」灌下去,真的很不衛生,吃的喝的都是三四個人口水沾黏,不過到了這地步,大概也沒人計較這些了吧!

【少年阿辛】是我當兵時上映的電影,我沒看過,但九歌出版的原著小說我看過。
2009-05-26 08:35:05
阿丁
約民國50年初家父服役於陸戰隊第一師(充員兵),營上兩位老芋仔士官至台南市鬧區看電影與當地地頭蛇起衝突,被打到送醫.而當地警方.憲兵調查又不了了之,營上軍士官群起激憤,在營長默許下,由一連長帶了四卡車的官士兵(家父亦在內)將出事現場街道前後封住,在當天一同前去的士官兵指認下對當天動手腳的地頭蛇一一&quot點名&quot,由於聲勢浩大加上當時陸戰隊是老蔣的&quot親衛軍&quot當地軍警根本不敢出面,也算是另類展現陸戰隊剽悍的一面吧.....
2009-05-28 12:10:00
Eric
我聽說:發生地是在新町的風化區....
2009-05-28 20:53:57
路人
管....叔叔(伯伯?)這一系列文章真是好看!讓面臨期末考的我,完全沒看自己的書啊!
2009-05-31 15:48:38
maverick
&quot1950年6月,憲兵在三重鎮菜寮里成立幹訓班&quot

即現在的三重市光興國小
日本時代是私立土木測量學院
終戰後成立縣立三重初級工業職業學校
但終難逃憲兵魔掌
2009-06-14 02:14:59
補充一下
新竹縣警察局長李連福

李連福為軍統大將,在抗戰前任,
北平偵緝隊長。抗戰時任重慶偵緝大隊長。
王魯翹也是軍統勇將,如上面FELIX所說,河內刺汪。
2009-06-14 22:06:49
版主回應
老蔣把這些職業兇手拿來當警察局長,那年代警察與憲兵其實是在比爛、比賤、比無恥、比下流,無所不比的。有空再整理一些歷史檔案貼上來。
2009-06-14 23:16:30
Eric
在那個年代裡,行刺殺人,叫制裁。
2009-06-15 19:43:28
聞如是
從軍統,保密局,情報局這些為非作歹的傢伙,大多是獨裁者的打手,殺手而已,主要是用來對付異己,鞏固獨裁政權.逃來台灣後,多了一批白吃,白喝,白嫖的貨色.
憲兵的功能和特務也差不多,一丘之貉.
可笑的是:有個女作家,父親在大陸是憲兵連長,來台後轉業,在高雄縣茄定鄉當派出所主管,這位作家竟然以改革者,社會良心的姿態出現,還被蔣經國或孫運璿接見過,令人啼笑皆非.
另外,阿丁先生,你說的兩個陸戰隊老芋仔在台南被打的事,地點是台南的風化區新町,其原因為白嫖,說來丟人.而為了兩個老兵欺負弱女子,想白玩人家而被打,竟然出動四卡車的士官兵,陸戰隊弟兄太英勇慓悍了!如此保國衛民,佩服!佩服!
2009-06-16 16:11:41
neru
謝謝版大,整理這些資料
我從小讀書到大學
真的都不知道台灣發生過這些這麼恐怖的事情
只知道課本上描寫的台灣多好多好~在蔣總統英明的帶領下...之類..之類的


寫的很精采~~謝謝
2009-07-06 15:55:10
過路客
http://www.ttv.com.tw/news/tdcm/viewnews.asp?news=0091193

~無意間發現此影片~王魯翹
2009-10-12 17:16:26
小林
樓上聞如是說的專門裝孝維的那位女作家....我直覺是龍應台...結果查了一下... 還真的是...
2011-01-09 06:09:40
cloud
感謝記錄此段歷史m(_ _)m
不過我比較想說的是
這種等級的軍紀 難怪回敗掉整個大陸=_=
2011-12-15 23:17:10
M董
三姓橋滅門血案,小時候曾經聽我們在地鄉親及為於三姓橋的香山國中師長們說過,謝謝管老大您的分享
2013-04-06 16:59:48
新竹鄉民
三姓橋距離新竹市區大約3km而已
如今已經算是新竹市區的外溢範圍

只不過我都沒聽說過原來新竹發生過這麼嚴重的案子...
真是偉哉國匪統治阿
2014-01-16 14:34:57
Victor
忽然發現新聞寫的是劉桂楊,而文中寫的是劉貴陽?
2014-01-17 08:16:11
oier
多謝分享!
2014-08-22 13:04:00
jay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7612
立院初審 適用刑法外患罪 共諜最重處死刑
懲治叛亂條例的復辟
2017-12-06 13:24:38
路過
我看到的版本是兇手被軍方包庇,不了了之
2021-12-06 19:33:2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