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世紀美國南北戰爭之際,林肯總統以上帝之名解放了黑人奴隸的身分;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偷襲珍珠港,美國也以上帝之名發動全面戰爭;2001年美國九月十一日,恐怖份子以飛機撞毀紐約雙子星大樓,美國以上帝之名準備對全球的恐怖份子採取報復行動。
試想,盧貝松為什麼要拍這一部近乎傳奇人物的電影 ? 以上帝之名的故事不斷地出現在歷史的洪流中,而聖女貞德充其量只是這片汪洋中的一朵小浪花而已。但是,這究竟有什麼深刻的意函呢 ? 在這裡,我想表達的是,不論是否真有上帝,或真有貞德這個人,我想,盧貝松要說的是,不論在那個年代裡,「貞德」以不同的形象出現,各式各樣角色、性情、性別方式出現在我們的眼前。
自十五世紀以來,人文主義的興起將人對「神」的探討轉變為人對「人」的討論;人開始關心起人本身的問題;在十五世紀還有一個重大的革命,就是宗教改革,俠義的宗教改革是以馬丁路德為主的新教派,新教以位於現今德國境內,在當時稱之為薩克森公國為主要信仰地區。 而到了十八世紀,啟蒙運動的興起,出現了一連串的主義,這個時期達爾文的「物競天擇論」,則是直接將上帝給「一刀捅死了」;尼采只是替達爾文宣佈:「上帝已死!」
自十八世紀之後,只要討論的神性與人性,就必定脫離不了以人為主體來討論神的存在。當我們習慣以科學化的思考方式去試圖理解中世紀的神學,不論從哪一個角度討論,必定會落入像盧貝松式的思考窠臼。或者說,這是大部分思考模式,因為這是最直接而且容易取得的方式。不過,在這裡我想討論的是,宗教改革,究竟改革了什麼?
翻開十五世紀的宗教改革歷程,我們不難發現,在「聖女貞德」的這個時期,普遍的人們已經發現了「人」「本身」的存在,他們出現了懷疑,對宗教,對生活的懷疑。其實,早在十二世紀開始,當教會開始販賣「贖罪卷」之際,已有人對宗教產生了懷疑,究竟,「贖罪卷」真的能夠救贖人的罪惡嗎?對於已將科學奉為皋涅的人,對於這種行為必定是斥之迷信。對於信仰虔誠的教徒來說是無庸置疑的。但是,以上帝之名進行宗教改革。
以上帝之名進行的宗教改革,不分團體或個人對於當時的教會所存在的問題相當不滿,所以發生了零星的、規模或大或小的教會改革。「從基督教成立教義開始,就有人認為“我為正統的基督徒生活,你則非,所以我必與你區分”」,於是改革之念生。 最早的宗教改革是以本篤修道院的創立,他們以提倡辛勤工作之餘,要抄經,抄書;但是到了克呂尼修道院時,他們不再提倡抄書、抄經文等工作,他們認為抄經不是教會的主要工作,教會只提供祈禱而已。另外,影響最深遠的莫過於聖方濟教會的成立。他們不生產任何東西,靠著自己的扥缽行乞,去幫助更貧窮的人。也是第一個有組織的社會工作者。 但是,就個人的宗教改革莫過於馬丁路德的於德意志貼出針對教會的<九十五條提綱>最為轟動。而且在之後的幾十年裡,引起德意志境內的宗教改革進行的沸沸揚揚。甚至,農民們用了馬丁路德對宗教改革的觀念,套用在農民本身的改革起義。
比較這幾次的宗教改革內容,其創立起源一定有一套能夠說服跟隨者的理論,但是,隨著時間久遠,許多改革發起人都漸漸忘了當初的理念,或者因為利益輸送的關係,也背棄了那些原來改革的支持者,而投靠那些原本站在對立的貴族或諸侯。例如,馬丁路德對農民起義剛開始的態度是採取中立,但是沒多久,他開始背棄那些農民們,因為他們誤解了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理念;而馬丁路德為了自己的宗教改革的理念,痛罵那些農民,於此他已經選擇了貴族一方,離他的支持者越來越遠。而其他的改革團體之所以腐敗也都是因為利益是圖的而失敗。我們是否可以思考一個問題,既然宗教如此腐敗,卻為何還能吸引這麼多人前仆後繼的投身宗教界,以助人為永恆志業?
或許正如同霍布斯邦說過的「或許我不該選擇共產主義,但是如果一個人對更美好世界的理想都沒有了,那麼他也必定失去某些東西。」 也許,正如同這些宗教改革者,他們對於自己所信仰的宗教產生了懷疑,但是在他們的心目中,必定有一些是宗教才能給予的慰藉。
這部電影是我第二次看,經過了兩年之後,當我再重新欣賞這部片時,我開始懷疑我與我所信仰的神之間的關係,究竟存不存在?我想,盧貝松所要討論的應該不是單純貞德是否真有其人?是否真有上帝?當以上帝之名行殺人之實時,我們究竟是否有想到何謂「上帝的愛的真諦」?但是,很弔詭的是,十四世紀的人在討論著上帝的鼻子同時有幾隻天使在跳舞?而二十世紀的人在討論著十四世紀的人的想法,對於一個無從所知的人我們只能用許多假設去判斷一些反事實的後果,但,這樣的假設又有何其意義呢?我們是否應該以已知的事實去推論未知的未來,而不是無知的過去。
「靈魂釋放」與「生命解放」。人在某些時候都需要信仰去支撐自己最孤獨的時刻,去分享平常無法與親人、朋友訴說的秘密,只有需要上帝或某一種神出現的時候,「祂」才會以某一種形象出現在對話框裡,不然,「祂」永遠也不會出現具體的形狀。如同,聖女貞德這部片中的「上帝」不也是隨著貞德的年齡長大成年。所以,我認為,「靈魂」的形象都是自己給予的設定。但是,我卻不太能夠認同,美國大學馬里蘭大學對聖女貞德應予以無罪釋放的判決。 基本上我認為,這是一件很滑稽的判決。對於這樣的判決基本上對於貞德的犧牲已無多大意義。如果,一群人憑藉著一些文獻史料,而且還不能確定這些文獻的可信度,透過現代思維的進行一個「被告不在場」的討論,基本上是很荒謬的事情。就如同史學方法論所關心的一個課題,即是「心理史學的可靠度」,心理史學方法最基本的就是要有足夠的史料,起碼,要有可靠度的書、信件和口述歷史,何況聖女貞德的時代距今已有近五百年的歷史。我想,對於聖女貞德患有精神疾病的判決,基本上我抱持著懷疑的態度。我關心的是聖女貞德的歷史意義,而非這個人是否真具神通。
而究竟是時勢造英雄,還是英雄造就了一個新世界?貞德之所以被封為聖女,除了她的處子之身外,最重要的我想是她那股憑藉著身為上帝化身的意志力。這種對國家的使命感、對宗教的負重,該是讓人感動的。
參考資料
1.郭恆鈺(1992年─12)〈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 與宗教改革〉,《歷史月刊》P59。
2.中國時報(2000年),國際大陸版,〈霍布斯邦走過「極端的年代」〉。民89年10月10日,台北。
3.人民網 (2002)<聖女貞德:自戀狂還是精神分裂?>《江南時報》 (2002年05月10日第七版)
http://www.people.com.cn/BIG5/guoji/25/97/20020510/725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