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的研究室,在這悶熱的午後,連窗都不開,只有小小的電扇,無力地吹送著間斷的微風。
「唉」,老師嘆了口氣,接著說,「這個世代要放在哪裡說呢」。
談的是去年年會宣讀的稿件。當時以為,這篇文章應算完整,小而美,運用調查分析,是最簡單不過的,前言、假設、概念、模型發現、結論,四平八穩,當時評論人給予的建議,也不過是概念與說詞上的建議,並無其他具體須改之處。
當時,老師便說,先改這篇吧,沒什麼大問題,把一些評論人建議的有疑慮的用詞遣字換掉即可。
那時,我也是這樣相信,然後開始了這四個多月的修改之路。
說到底,是貪心,想要窮盡所有的影響要素、所有的可能性,總覺得,研究之現象(通婚),是諸多因的複合交互的果。要把所有的因,盡可能地涵蓋。
不僅如此,還要把先前已經發現的東西,也含納進來。
然後,就有了修不完的假設,補不全的文獻。
只談世代,便能寫成一文,只談教育,也能寫成一文,只談性別,也夠一文。
兼論世代、教育與性別,要多複雜有多複雜,要多少互動項便有多少互動項。
然後,淹沒在資料與發現裡,被每個發現迷得暈頭轉向,覺得這個發現真好,真有趣,真迷人,又創新。
「這個,很有道理,看起來也很重要,可是,跟後面的討論,沒有很相關」,老師圈了一段文字,這麼說。
我辯解道,「這是因為婚姻市場的交換籌碼有區域差別,我以為應該在文章裡提到。」
老師略略沈吟半晌,長長地嗯了一聲。
「要不,放在註解呢?還是….」我試著提出解決之道,老師還是長長地嗯了一聲,看老師沒有很贊成,我只好接著說,「我把它刪掉好了,放在別篇去發展」。
才一說完,老師立刻說好。
換我長長地嗯了一下。
老師也真有趣,他心底本就覺得不該擺在文章裡,但又不好開口說。
一篇文章有一個亮點、一個賣點,便已足夠,當一篇文章裡有數個亮點,數個賣點時,便不知道該如何定位了。
辛苦織就的文章,總捨不得剪裁,且有盲點,自己怎麼看怎麼明白,總覺得理當如此安排,但換了另一雙客觀的眼,卻如同跌入萬花筒的世界。
萬花筒的世界,要多華麗就多華麗,要多複雜就多複雜,但往往看得頭暈腦脹。寫文章呢。應像是瞭望筒,把遠處看來模模糊糊的東西,清楚地再現,但仍須聚焦於中心主軸。
道理我是明白的,但實踐上是困難的。
記得Cajal在《研究科學的第一步》裡,曾提及撰寫科學論文的四點建議,(1)不要無病呻吟,有新的東西才寫、(2)直截了當地說它、(3)說完就停以及(4)給一個適當的標題,寫文章時,注重先後次序。
我也知道,但問題是,我沒有說完啊,還有很多要說,所以才會踏上一個難以窮盡的修改歷程。
S. Lieberson曾說,理論不能解釋所有的變異,也不一定要說明所有的變異。社會科學亟欲仿效自然科學是徒然的,我們無法窮盡所有可能性,也不能製造一個真空的情境,須接受一個容許變異存在、容許不完整解釋的解釋。
好嘛。
總是會有下一篇的。
朋友曾問我,怎麼這幾年都作相近主題的研究,不膩嗎?
是,有點膩,但,故事還沒說完。我左等右等,也不見有人接著說,既然被我遇上了,總得把它們完完整整地說完,這是職業說書人的倫理。
有些故事,是值得被說的,即便,沒有等待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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