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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17 16:09:55| 人氣7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網站廣告-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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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台記者:林錦昌

中時電子報是由中網科技所設立,代表中時集團網路時代的核心,也是透過資訊服務,將讀者帶向網路社群及電子商務交易市場的融合機制。
中時電子報即是所謂的ICP(網路內容提供者)其主要的收入來源為網路廣告,而所謂的網路廣告即泛指在網際網路(internet)介面上出現的廣告。它可能出現在全球資訊網(WWW) 的網站上,也可能置放於電子郵件(e-mail)中。網路廣告可說是傳統廣告和直效行銷的綜合體,欲藉網路媒體無遠弗屆的傳播力量,達到其廣告目的。
目前中時電子報所提供的網路廣告分析如下:
1. 橫幅廣告(Banner): 橫幅廣告(也有人稱為標題廣告)為網路廣告的濫觴,更是現今最常見的網路廣告形式。為一長方形區塊,因而相當能攫取網友的視覺注意力。橫幅廣告主要有三種類別: (1) 靜止式(static) (2) 動畫式(animated) (3) 互動式(interactive)。
2.按鈕廣告(Button): 按鈕廣告其實是縮小版的橫幅廣告,雖然也可以動態輪替播放,但目前多半是以固定式版位(Hardwired)的方式呈現,這類廣告也常用來支援贊助式廣告。
3.浮水印廣告(Watermark): 這是一種新興的網路廣告形式。浮水印廣告沒有固定的形式和尺寸,可能出現在網頁的任何位置,不管網頁如何的移動,廣告都會停留在固定的位置,讓網友不想看見它也難。
4.文字鏈結式廣告(Text Link): 它是最不具干擾性,卻也是最有效的廣告形式之一。文字連結廣告經常是一句簡潔有力的標題,或是一段引人入勝的文案,經由這些文字可以連結至廣告主的網頁。
5.電子郵件廣告(Email):(1) Newsletter廣告 -- 一般而言,廣告主常會運用企業或個人發行的電子報(newsletter)來夾帶廣告。由於電子報有純文字和HTML格式,如果是前者,則廣告只能採文字形式;若是後者,則可以刊登可點選的banner或button廣告。(2)廣告信函 -- 廣告主也可以直接對目標群眾發送廣告信函,就如同郵寄DM一般。廣告郵件可以採純文字形式,也可以使用HTML格式。
6.贊助式廣告(Sponsorship): 突破購買既有廣告版位的方式,而改以贊助網站的特殊內容、單元或活動。這類廣告的主要功能是增加廣告主的品牌知名度,而非增加廣告主的網站流量。
企業使用網路廣告的理由有很多種:
1, 它被認為可以取代傳統廣告,它是可以量化分析的,因為有軟體可以統計何種的廣告導致什麼購買模式。
2. 它被認為是不會中斷使用者瀏覽網頁的,因為它不像傳統電視和收音機廣告一般,必須中斷正在進行的節目。
3. 它被認為是具有指定性的,只有特定單獨的使用者才能看到特定的廣告,因此可以提升對於特定廣告的回應效果。
4. 它被認為是比較具有娛樂互動性的,讓使用者可以決定是否要進一步了解產品的訊息。
有鑑於市場競爭激烈,網路廣告的規格與價格都在邁向多元化。而提供網路廣告服務的公司,必須不斷地開發廣告形式、強化遞送能力、整合消費者資料庫,甚至提供客觀公正的廣告評量機制,方能使廣告主願意撒下鈔票在網路廣告上。和傳統媒體比較起來,網路廣告的遊戲規則未臻成熟,這雖然增加媒體操作難度;但換個角度來看,這也正是它的挑戰與魅力所在。唯有藉由不斷的嚐試來累積知識與經驗,網路廣告才有更美好的明天。
參改資料:
1.中時電子報網路廣告聯播網 CyberOne Ad Network
2.http://www.chinatimes.com.tw
3.網路家庭-雜誌-數位周刊

台長: h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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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數位資訊(科技、網路、通訊、家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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