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的一個禮拜六傍晚,跟往常一樣,
我偷偷跑到隔壁大姐姐家裡看漫畫。
正看的入迷,一陣熟悉的腳步聲傳來。爸爸要來了!
我趕快把漫畫放回去,跑到門口,心虛地看著爸爸。
等著爸爸念我一頓(我爸不喜歡我看漫畫)。
「走,回家。」
出乎意料,爸爸只說了這一句。
一路上爸爸異常沉默,表情嚴肅。我懷疑發生了什麼事,卻又不敢問。
良久,爸爸才開口:「今天你們學校有沒有很多警察來?」
警察?我想了一下。「沒有阿!我沒看到。有什麼事嗎?」
「......沒有。沒事。」
我看著爸爸凝重的表情,不相信他說的沒事。
正想追問的時候,已經到家了,媽媽催著我去洗手、吃飯。
爬上餐桌之後,我已經忘了我剛剛到底要問什麼。
我們家是吃飯配電視的,晚餐總是邊看著新聞似乎比較有味道。
平常我是不會去聽、也不會去注意新聞內容的,
那天不知道怎麼搞的,回神突然注意到新聞的聲音,
聽到「任職於內湖區新湖國小的教師,吳曉惠,今天下午被人發現陳屍在國小地下室停車場......」。
我衝到客廳看著電視,畫面上是我熟悉的校園,被拉上封鎖線。
擔架上躺著一個人,蓋上了帆布,被抬走,而那個死去的人,
叫「吳曉惠」,我國小一二年級時的導師。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爸爸會問我那個問題,為什麼又表情凝重。
我腦中閃過老師白淨的臉,還有她溫柔的笑臉,一陣天旋地轉。
聽說老師死的模樣慘不忍賭,
下半身赤裸,上身的衣服被撕開,雙手雙腳都被綑綁住。
眼睛、鼻子、耳朵、嘴巴都被泥封住,內褲還被套在頭上。
身上有被性侵、毆打的痕跡。脖子上有勒痕,是窒息死亡。
被人發現的地方,是地下室停車場,要出來的斜坡上。
她的車,就在她前方幾公尺,車門是敞開的。
我雖然住在台北市,但就整個氣氛來說,還像是純樸的鄉下,
發生的命案,每個人都被嚇傻了,
根本沒懷疑過是「當地人」幹的,直覺就是「外地人」犯的案。
學校當時還在朝會上,請下午有在學校活動的人,
有發現異樣的人,到訓導處說明。
那一段時間,整個地區,都被籠罩在詭異的氣氛裡。
我去看過命案的現場,不能接近,但場地已經被整理過了,看不出任何一點痕跡。
好幾天過去,雖然老師的爸爸是基隆市警察局分局長,
可是因為找不到線索,也沒有目擊者,這件案子,就懸在那裡。
偶爾有人穿鑿附會,說在地下室的水池邊,會看到白色的身影,
但這樣的傳說,也悄悄隨著歲月,淡去。
那是1994年的事。
八年過後,高二那年暑假,兇手抓到了。
一個男的叫黃啟峰,當年15歲;一個男的叫王鈺銓,當年11歲。
我快吐了!
當年那場朝會上,兇手就在隊伍裡;
當年走在校園的時候,搞不好跟他擦身而過。
至今想的這裡,我都會忍不住顫抖,冷汗直流。
當時的情況是,15歲的黃跟11歲的王,週六下午看完A片之後,
因為太激動,一起出去走走。
經過學校的時候,看見老師ㄧ個人在洗車,心生歹念,過去抱住老師,調戲老師。
老師激烈反抗,黃一氣之下毆打老師,並且掐昏她。
老師昏倒之後,黃跟王就侵犯老師的身體。過程中,老師的身體動了一下。
黃跟王知道老師還沒死,怕她醒過來,於是用消防砂加水,覆蓋住老師的臉。
老師,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活活被悶死。
兩個人本來想開老師的車逃走,但是不會手排,所以棄車逃跑。
兩個人還到廟裡發誓,洩密的人會不得好死。
八年之後,黃因為性侵外國女子,留有指紋,當年一直比對不出的指紋終於找到。
而王卻因為跟朋友飲酒作樂,不小心說溜嘴,真相才得以大白。
據說黃看到警察來的時候,沒有驚訝,也沒有反抗,
舉起雙手就要警察銬回去。黃爸爸這時候才知道自己兒子殺了人。
他還說,早就知道有這一天,被抓到了,心理比較安心了。
當時黃跟王還未成年,無法將兩人判處死刑及無期徒刑,
於是法官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
將一級謀殺罪成判16年有期徒刑(黃啟峰),
王鈺銓因為當時只有11歲,在法律上無行為能力,因此判交付感化教育三年。
案子審理期間,黃爸爸因為壓力太大,
喝農藥自殺,但沒有成功,人救回來了,但是食道嚴重灼傷。
黃爸爸說,他對不起老師,對不起老師的爸爸,也對不起社會。
而老師的爸爸,在父親節的時候,上山烏來,位老師上了一炷香。
這是,2002年,父親節前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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