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顧公司-百年琴瑟低碳婚禮甄選簡章-婚顧專案-詹翔霖教授
100年度「百年琴瑟低碳婚禮」甄選簡章(草案)
一、活動目的:
為將節能減碳觀念深入民眾心中,特辦理本項活動,促進更多新人可以認識節能減碳的意義,並甄選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宣傳節能減碳知識及分享規劃與籌辦之經驗,引導其他新人仿效,於人生的重要大事中力行節能減碳。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直轄市及縣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以下簡稱產基會)、環資國際有限公司
四、參賽資格:(一)規劃100年11月19日至100年12月31日間結婚(需辦理婚宴)之新人
(二)提出之婚禮規劃需包括:造型/化粧、拍婚紗、迎娶、宴客用餐等婚禮流程如何以較為減碳的方式進行
(三)參賽者僅限報名1縣(市),且報名縣市需與實際婚宴場所於同一區域,區域定義如下:
北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
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及嘉義市
南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
五、活動日期:
(一)低碳婚禮報名:100年09月26日上午9點至100年10月25日下午5點。
(二)低碳婚禮資料審查(初選)及入圍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參賽者名單公布:100年10月26日至100年10月28日。
(三)入圍者繳交低碳婚禮規劃書:至100年11月4日截止。
(四)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名單公布:100年11月7日至100年11月15日。
(五)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記者會:於100年11月19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視得獎新人選定之日期而定。
六、活動地點:
(一)低碳婚禮報名:行政院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
(二)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名單入圍及得獎名單:行政院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
(三)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記者會:得獎新人辦理婚禮之地點。
七、活動內容及實施步驟:
(一) 低碳婚禮資料審查(初選):
1.凡符合資格之參賽者應填寫「低碳婚禮規劃摘要暨報名表」及「低碳婚禮評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1),上傳至綠色生活資訊網「百年琴瑟低碳婚禮」活動專區。
2.評選作業:
(1)由本署聘請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3至5人組成評選委員會,以書面方式進行評審。
(2)評選委員根據參賽者繳交之「低碳婚禮規劃摘要暨報名表」,參考本署訂定之評分標準(如表1),依各分區規劃名額,共計選出22對入圍者,表現未達70分者,得以從缺。
表1 低碳婚禮規劃參考評分標準
項目 | 比重 | 評定參考原則 |
婚宴 | 25% | 勿使用塑膠或免洗餐具/租用餐具/自行攜帶 當地當季食材(以食物里程較小為原則) 不使用魚翅或保育類動物作為食材 餐飲數量 蔬食占的份量 喜餅減少過度包裝 其它創新作為 |
婚禮服裝 | 10% | 新人服裝來源或使用之環保程度 鼓勵來賓服裝輕便、適當與隆重之作為 其它創新作為 |
婚禮交通 | 25% | 賓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共乘情形 迎娶方式之環保做法(如:騎腳踏車) 租賃環保標章之車輛 宴客場地距離大眾運輸工具之距離 其它創新作為 |
婚禮場所 | 20% | 場地佈置之環保程度 場地使用設施之節能減碳程度(戶外、室內採光佳、適用時段考量、場地空調管理、環保節能燈具) 其它創新作為 |
婚禮相關作業 | 20% | 發送電子喜帖或使用環保材質與環保油墨印製喜帖 低碳婚禮上所有相關產品使用具有環保標章之商品 婚禮贈送小禮物之環保程度(如:盆栽分送嘉賓) 電子相簿 婚紗照之取景(是否外拍?考慮外拍路程排碳量) 其它創新作為 |
(3) 100年10月28日前於綠色生活資訊網「百年琴瑟低碳婚禮」活動專區公布入圍名單。
(4)各環保局將赴入圍者婚禮現場查核,婚禮內容與「低碳婚禮規劃書」大致符合者,將致贈5千2百元之婚禮規劃金。
(5)入圍低碳婚禮示範案例之候選人可獲得墾丁馬爾地夫溫泉大飯店溫泉券2張、歐萊德400ml綠茶洗髮精2瓶等多項好禮。
(二) 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資料審查(複選):
1.上傳低碳婚禮規劃書:入圍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之參賽者須於100年11月4日前以光碟片郵寄或e-mail寄送「低碳婚禮規劃書」(附件2)及其相關佐證資料的電子檔給承辦單位(產基會張勝富 csf076@ftis.org.tw,聯絡電話:02-23117722#2922)。
2.活動流程(詳如表2所示):
(1)環保署將聘請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3至5人組成評選委員會,針對全國分區參賽者規劃之「低碳婚禮規劃書」,參考環保署訂定之評分標準(如表1)進行評選。
(2)全國各分區獲得最高分之參賽者,各可獲得10萬元「環境保護產品選購金」(限購買任何環境保護產品及碳標籤商品,如:採購家電或用於低碳婚禮之場地佈置、禮品贈送等),並於結婚宴客14日前,檢附綠色商品採購證明文件(如附件三)及採購綠色商品之照片送交承辦單位,於審核通過後,於結婚場所頒發採購綠色商品之實際金額,惟核發金額不超過10萬元。
表2 低碳婚禮活動流程圖
階段 | 流程圖 | 流程說明 |
低碳婚禮資料審查(初選) | 上傳「低碳婚禮規劃暨報名表」及「低碳婚禮評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1) |
填寫「低碳婚禮規劃摘要暨報名表」及「低碳婚禮評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1) |
| 填寫「低碳婚禮規劃摘要暨報名表」及「低碳婚禮評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1)。 |
將完成之「低碳婚禮規劃摘要暨報名表」及「低碳婚禮評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1),上傳至綠色生活資訊網「低碳婚禮活動專區」。 |
由本署進行書面資料審查,並公布入圍名單。各直轄市及縣市環保局將於低碳婚禮現場查核,與規劃內容大致相符將致贈5仟2佰元之婚禮規劃金。 |
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書面資料審查(複賽) | 晉級全國分區低碳婚禮示範例案之參賽者於11月4日前,繳交「低碳婚禮規劃書」。 |
依參賽者報名區域分為三區,並請審查委員依據評分標準,審查參賽者提供之「低碳婚禮規劃書」。 |
各區最高分之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參賽者可獲得10萬元「環境保護產品選購金」。 |
低碳婚禮暨記者會 | 本署相關人員與記者將前往低碳婚禮示範案例現場觀禮與採訪,以達到宣傳低碳婚禮節能減碳之效果。 |
(三)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記者會:
得獎之三對參賽者需依規劃內容舉行婚禮,本署相關人員與記者將前往現場觀禮與採訪,以達到宣傳低碳婚禮節能減碳之效果。流程表如表3所示。
表3 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記者會之流程表
中午時間 | 晚上時間 | 項目 |
11:30~12:00 | 17:30~18:00 | 記者會 |
12:00~15:30 | 18:00~21:30 | 參與新人規劃之低碳婚禮,並請新人將選購之綠色商品陳列,並由環保署致贈「環境保護產品選購金」 |
15:30~ | 21:30~ | 婚禮結束 |
(四) 全國分區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得獎參賽者,環保署將協助低碳婚禮規劃作業,得獎者需提供相關資料,協助環保署辦理婚禮碳足跡盤查。
八、活動獎勵:
(一)低碳婚禮入圍者各可獲得5千2佰元婚禮規劃金及墾丁馬爾地夫溫泉大飯店溫泉券2張、歐萊德400ml綠茶洗髮精2瓶。
(二)獲選北、中、南區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參賽者各可獲得10萬元「環境保護產品選購金」,並安排記者採訪,讓更多人分享喜悅。
九、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須同意記者與本署人員參加所辦理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及協助提供記者會場地。
(二)低碳婚禮之實際辦理場地需為新人「結婚」宴客場所,且考量男女雙方居住場所的差異,而導致婚宴場所可能與原先報名之縣市不同,例如:參加台北市低碳婚禮資料審查(初選),婚宴的場所卻在新竹市辦理之情形,特此說明如下,例:代表台北市參賽,最終榮獲北區低碳婚禮示範案例第1名,得於規劃書所定義之「北區」任一縣市辦理低碳婚禮示範案例,若逾100年12月31日未辦理低碳婚禮或跨區辦理(如:至「中區」的台中市辦理),皆視為自動放棄競選資格,環保署將「不予支付」活動獎勵之任何費用,該區代表將列為「從缺」,且不得由該區第2名遞補。
(三)全國分區(北、中、南)低碳婚禮示範案例得獎者於新人婚禮上辦理公開表揚及頒獎,頒獎地點與時間由新人規劃設計。
(四)參賽者保證提供參賽上傳之文章、照片、資料,無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之虞,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參加資格,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及追回獎勵,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五)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另外為符合公平原則,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均不得參賽。
(六)主辦單位對參賽資料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七)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生之全部損失與費用。
(八)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的得獎作品擁有使用著作財產權(包含照片及文章),得以非商業形式與方式重製、推廣公布與發行之權利。
(九)活動的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協助推廣並置於本署Facebook、綠色生活資訊網等相關宣導管道。
(十)將另刊載「活動注意事項」以保障活動公平與主辦單位的權益。
(十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得本活動獎品價值新台幣1,000元以下者,得免計入個人所得稅申報,超過新台幣1,001元以上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需預先扣繳10%中獎稅金(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需預先扣繳20%)。
(十二)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十三)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