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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16 15:33:39| 人氣85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情慾與權力▓「她」說:張旭成,是個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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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慾與權力▓「她」說:張旭成,是個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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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記者張正台北報導】這不是浪漫的愛情故事,這是一個壞蛋的惡行惡狀。「她」說,這個壞蛋,就是日前被前民進黨義工汪鳳英指控「始亂終棄」、被人權學者艾琳達比喻為「發情小狗」的民進黨僑選立委,張旭成。

◎「她」與張旭成初識北京

引子,埋在1970年代的北京。

兩人都三十出頭,年富力強,風華正茂。兩人都來自台灣,是旅居美國的傑出華人學者。兩人分別但同時到達北京,於是認識。

事情,發生在一個悶熱的台北夏夜。

美國太大,自北京一別,兩人分別回到美國的兩岸,並沒有機會再見面。倒是20年後,他已從當年的黑名單,搖身成為台灣反對黨內炙手可熱的國際情勢專家,往返在太平洋兩岸;她則剛剛自美返台定居。得知她在台北之後,他便趁著一次回台的機會,透過友人約她敘舊。雖然說不上有什麼「舊」可敘,不過基於禮貌,她還是準時赴約。

地點在凱悅飯店。下車時,她請開車載她去的朋友等她一會兒,因為只是禮貌性見面,不會聊太久。下車後,看到他已經殷勤地等在旅館大門,滿面春風。她想,是不是就在一樓咖啡廳聊聊,他說,這裡太吵,樓上比較安靜。

樓上的咖啡廳比較安靜?也對。她隨他上樓,走出電梯,的確安靜,但,這不是住宿的樓層嗎?他說,沒關係的,進來坐坐。

◎張旭成將「她」推倒在床

兩人都已年過半百,都是檯面上的人物,是啊,有什麼關係呢。她隨他進了房間,坐下,他問她要不要調點什麼飲料喝,她說不了。他說早應該邀她到東岸看看,她說別太客氣,他問她回台灣感覺如何,她說台灣的學術風氣不太行,彼此不太討論。

接下來,他的眼神和口吻突然變了,像白晃晃的日光燈閃出霓虹,暖哄哄的大熱天飄來濃霧。他陶醉地回憶當年的北京,多麼著迷於她的風采;他低沉地訴說著過去在美國,是如何千里相思;他興奮地說著當下的台北,終於與她重逢。

這太離譜了!又不是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她憤而起身掉頭,他追上將她推倒在床,她掙扎爬起,他先一步關上大門,兩人在房間的玄關扭打起來。她搶出了房門,他快步跟上,隨她進了電梯。她不發一語,他在一旁不斷低聲道歉。回到一樓,她已雙腿發軟,虛脫地坐在大廳的椅子上,卻張望不到送她來這「虎口」的友人,他還跟在一旁,繼續低聲道歉。

終於,不知情的友人出現,她破口大罵,跑哪去了!上車之後,無辜的友人問她,臉色怎麼不太好?

◎事隔十年,今天才說?

事情已過了將近十年,為什麼今天才願意透露?「她」說,當年不說,一方面是難以證明,恐將淪為羅生門,擔心反而傷了名譽;同時也覺得自己太笨,這麼大的人了,竟然身處險境而未能察覺。現在之所以說出來,的確是因為汪鳳英起了頭,艾琳達接著挺身作證,而「她」依據自己的慘痛經驗,也判斷張旭成極有可能做出「那樣」的事;但是,張旭成不但矢口否認,甚至還敢到法院按鈴反咬對方誹謗!「她」說,這樣的人,應該受到懲罰。

「她」表示,並不清楚汪鳳英、艾琳達與張旭成之間的關係,但是她相信,張旭成死不認帳、對簿公堂的做法「太笨」,因為這樣一定會讓更多曾經受害的女性跳出來講話。「她」認為,張旭成必須認錯,而且此人品德操守太過惡劣,民進黨應該採取適當行動,維護「民主進步」的形象。

◎公審情慾慣犯,不能客氣

情慾無罪,兩情相悅的情慾更令人欽羨。不過,違逆他人意志以遂行自身情慾,或許罪不至觸法,但肯定是罪。

張旭成是否如汪鳳英所言,犯了罪?或者汪鳳英如張旭成所言,妄想症?不是當事的人,不敢斷言。雖然,汪的說辭的確令人起疑:說是被迷姦,又說有感情;說是無所求,又盼有工作。不過,心不甘、情不願地授命調查此事的民進黨中常委高志鵬表示「黨不應該介入黨員的私領域」,卻絕無道理,因為此事已跨越私領域的範疇:在民進黨內,起碼汪鳳英是黨員,也已向黨部投訴,所以屬於民進黨的公領域;而在權力地位的對照上,張旭成佔據高位,汪鳳英介介無名,公權力難道不該替弱勢的一方多想想?

而媒體之所以緊追張旭成不捨,恐怕不是因為汪提供了確鑿的罪證,而是因為張的「事蹟」實在太多。據了解,包括前述的「她」在內,「張旭成的受害者名單」中尚有多位有頭有臉的知名女性,範圍含括學術圈、電視圈、新聞圈,地點包括旅館、辦公室、交通工具。

乍看之下,這幾位受害者與汪的不同,在於她們與張旭成之間並無社會權力地位的落差,也因為如此,都未能預料張旭成竟敢對她們伸出魔掌,以致毫無防範;而醜事一直未被張揚,也正因為她們並非泛泛,寧可忍氣吞聲,不願髒了羽毛。

然而,真的不存在無權力落差嗎?實情是,「她」的性別,讓她注定成為弱勢。看看整個社會對於「女性受害者」的嚴苛要求:必須反覆回憶不幸的遭遇,必須充分舉證、必須排除「不當」動機,必須證明不是「仙人跳」…。相對來說,「加害者」實在擁有太好的環境。

於是,客觀的環境加上主觀的考量,成了惡狼得以繼續橫行的保護傘。

罪犯如賭徒,總以為自己算準了贏面輸面,必定能躲過風險。無奈的是,在「她」的事件中,張旭成果然沒算錯,即使沒贏,但也沒輸;而「她」,卻一輸輸了十年。希望這次,「她」可以扳回十年前那場被迫參加的賭局。

張旭成是否有心理上或生理上的「癖」,不予置評,不過他一定要為過去的行為負責;張旭成的「癖」是否與其擔任公職的能力有關,由民進黨先打算,民眾會給予最後的判斷。

如果你也在「名單」上,而且勇敢站出來,我們敬佩你,並會盡可能支持你。如果你一時不敢站出來,歡迎與我們聯絡,大家一起想想辦法。


◎民進黨婦女部說法:證據不足、騷擾無罪?

【台灣立報記者廖雲章台北報導】民進黨資深黨員張旭成性騷擾案,隨著當事人的各說各話,已然成為一齣難分難解的羅生門,受害者的指證歷歷與張旭成的矢口否認,讓這場性騷擾滿布疑雲,到底誰在說謊?誰受害?誰該得到清白?

曾任職婦女救援會秘書長的現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何碧珍表示,雖然事發前她曾多次接到汪鳳英的陳情電話,但因為缺乏明確證據與書面資料,因此無從處理。
何碧珍無奈地指出,雖然婦女部有「民主進步黨工作場合性騷擾與性別歧視防治辦法」作為懲治,但該辦法只規範黨工,對於像張旭成這樣的「公職」,婦女部只能「看狀況」。

何碧珍說,如果按照一般程序,婦女部接到陳情案件之後,會先希望陳情人提供證據、或書面資料。她一再強調證據的重要性:「沒有證據,指控不足,罪狀自是無法成立。」

「婦女部只是執行單位,無權進行懲戒。」何碧珍認為這個事件如果有何正面的效益,大概就是讓一向飽受阻力的「性騷擾與性別歧視防治辦法」修正案更有正當性,「我們以前推得很辛苦,因為擔心阻力會很大,畢竟男性總是不會願意協助這個辦法」。

她說,過去沒有共識的兩性議題,雖然不會因此改變,但至少在法律的形式上,擴大懲戒範圍,縮小權力宰制的不平等,也算是一種進步吧!

台長: 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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