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兩漢的外交政策||官逼蠻反(3)
總之,「連綿一百二十年之久的巨大民變,使西部中國,舉目千里,一片荒涼,白骨遍野,看不到煮飯時的炊煙,倖而殘存的人民,無論是羌是漢,飢餓使他們墮入人吃人的慘境。羌民族因人數太少,而又一盤散沙,慘重的傷亡使他們無以為繼,而終於慘敗屈服。東漢的高壓政策取得決定性的勝利。不過,這勝利的代價太大,因為羌戰也使得東部中國民窮財盡,敲開東漢王朝覆亡的墓門。」(《柏楊版資治通鑑》,p3268-3269)
極私統治哲學可以說是一種害人誤己的統治觀,史上的思想家們一再攻詰,但由於思想管制的緣故,這樣的攻詰事實並未能獲得足夠深刻的討論。於是,自秦漢以下二千餘年,始終在王朝自毀機制之下輪迴。
東漢順帝劉保永和三年(西元138年),象林(今越南南部)變亂擴大,州郡政府聯合圍剿,不止無法取勝,甚至還被象林反包圍一年多。中央擬徵調各地民兵,集結成大軍支援前線作戰。從事中郎李固提出的反對理由,這些理由大致同樣適用於對西域或對羌作戰。
他說:「若荊、揚無事,發之可也。今二州盜賊磐結不散,武陵、南郡蠻夷未輯,長沙、桂陽數被徵發,如復擾動,必更生患,其不可一也。又,兗、豫之人卒被徵發,遠赴萬里,無有還期,詔書迫促,必致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溫暑,加有瘴氣,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其不可三也。遠涉萬里,士卒疲勞,比至嶺南,不復堪鬥,其不可四也。軍行三十里爲程,而去日南九千餘里,三百日乃到,計人稟五升,用米六十萬斛,不計將吏驢馬之食,但負甲自致,費便若此,其不可五也。設軍所在,死亡必衆,既不足禦敵,當復更發,此爲刻割心腹以補四支,其不可六也。九真、日南相去千里,發其吏民猶尚不堪,何況乃苦四州之卒以赴萬裏之艱哉!其不可七也。前中郎將尹就討益州叛羌,益州諺曰:『虜來尚可,尹來殺我。』後就征還,以兵付刺史張喬;喬因其將吏,旬月之間破殄寇虜。此發將無益之效,州郡可任之驗也。」(《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二》)可以看出不只是各邊烽火四起,包括王朝內部一樣民變四起!
李固的見解與張奐相近;而王朝、官僚面對弱小民族的態度,才是真正的關鍵。
但,漢方自恃為大國、上官,動輒要苛稅、苛役,貪鄙無度,受害者事實不僅僅陷於各弱小異族,包括漢族小民。當受害者因「官逼民反」、「官逼蠻反」而起來抵抗時,卻誣民(誣蠻)造反;強以軍威鎮之。西漢時陳湯「豪語」說:「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似乎,各小民、蠻族受到侵擾以致無法生存時,也得逆來順受;否則大軍所到,一片瓦礫。
從漫長的歷史記載,我們知道固然各王朝時常可以「雖遠必誅」、「宣揚國威」於一時;但事實這些征伐,絕大都數都屬王朝自毀現象。是既害人又害己的兩敗俱傷,「得不酬失,功不半勞。暴露師徒,連年而無所勝」而已。《後漢書》總結羌亂,可以寫下「惜哉寇敵略定矣,而漢祚亦衰焉」這樣的文字,卻無法理解窮兵黷武正是「漢祚亦衰」的主因;當羌亂大致底定之時,東漢也步上自毀的最後一程。
綜合班超、班勇父子與上述諸多說法,王朝想在域外建功,最好有妥善的準備,否則別輕易嘗試。但若要保持和平,只要邊界的主管官員能做好治安工作,那基本上不致太困難。邊界之所以會出現狀況,問題主要在「郡縣奸猾盜賊」。
什麼是「郡縣奸猾盜賊」?邊官是也。只要「州牧(州長)能保盜賊不起者」,他敢以腰斬「保匈奴之不爲邊害」!所以,長時期「牧養失宜」、「郡縣奸猾盜賊」、「吏民豪右」、「邊將失於綏御」等等,才是兩漢外交實況的主旋律。並且,自己的將領搞自己的小民,比蠻族搞得還慘。毫無疑義,邊官對小民、蠻族的態度,正是武帝對小民、蠻族態度的延伸;也是極私統治哲學的基本現象。
而歷史中國上,胡搞亂搞的官員,大致都可以趨吉避凶、一帆風順,而較有守有為的官,大致都給砍了或不安於位。以致,若非節操十分堅貞者,誰願意有守有為?大體可以知道官逼民反與官逼蠻反,原是同出一轍。這是兩漢外交政策的基調:浮濫、誇張。基於極私統治哲學所導致的逐步掏空國力,則總是反覆使得王朝覆滅。因為受壓迫的不限於蠻族,事實小民受累最重;小民受逼難以存活,於是不免作亂、反抗。畢竟,求生存是每個人天賦本能;而蠻族亦同。大漢對蠻族固然有國力上的優勢,但,沙漠、荒原阻絕,他們的機動性又強,這也時常使漢軍落入被動而打敗仗。其中運輸補給最為困難。
戰爭事實是最昂貴的消費,但兩漢王朝卻有官逼蠻反,然後鎮壓之的模式傾向。何況域外蠻族雖然整體國力遠不如漢,但在防衛作戰,卻佔著天時、地利、人和的相對優勢。因此,漢朝遠道來攻,也未必能討到便宜。而漢王朝為著補給遠征軍,就得罄國內所有人力、財力。所以,遠道征伐其實一面樹敵於域外,又一面疲敝民生、養寇於境內。
綜觀中國歷史,除了兩漢有這種傾向外,大致各王朝也基本如此;自恃為上國,牲畜化四夷而無所不為。其中之尤者,包括漢武帝、隋煬帝、唐太宗與清乾隆;他們幾人用兵域外時,都國勢正強,而他們也都面臨了料想所不及的結果。隋朝覆亡,而所謂雄才大略的漢武帝,與天可汗唐太宗都搞得民變四起,乾隆也成為清朝國力轉弱的關鍵期。對外自恃強大的無賴態度,與對內的極私統治,原是王朝自毀的銳利武器;他們都嚐到惡果。
至於當王朝已經頭頂生瘡腳底流膿時,那更是兵馬倥傯,對內對外到處烽火四起。軍隊對待小民與蠻族,大致就是上述那樣的態度:第四類型誣反事件模式,搶、殺、姦、燒無所不為。不「官逼民反」、「官逼蠻反」,那是不可能的事。
註釋:
註一:見《資治通鑑˙卷五十五》。與陳蕃同樣說法的敘述,我們過去已經引用頗多;包括《國語˙卷十二》:「且唯聖人能無外患,又無內憂,詎非聖人,必偏而後可。偏而在外,猶可救也,疾自中起,是難。」、《論語˙季氏》:「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等。可以說,歷史中國早就有這樣的觀察與結論。不過,這裡陳蕃所說的「寇賊在外」,事實不僅有蠻患,變民早已風起雲湧。也就是民、蠻(內、外)皆反了。
註二:「巴俞都盧、海中碭極都是歌舞名,而『魚龍』,則是由人裝扮成一種來自西域的巨形珍獸棗舍利之獸,先在庭前舞蹈戲樂,然後到殿前激水,水花飛濺中,化作一條巨大的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目』。然後,再化作身長八丈的黃龍,『出水敖戲於庭,炫耀日光』,故又名『黃龍變』。由此看來,『魚龍』,當是一種由人裝扮成巨魚和巨龍進行表演的大型舞蹈。由於巨魚和巨龍之間有一個『變』的問題,因此在表演時,可能還需要幻術、佈景、煙霧等來配合。那麽,『曼延』又作何解釋呢?『曼延』也作漫衍、曼衍、蔓延等,是古代一種大獸的名字。據說這種大獸『似狸,長百尋』,可以『仿此演爲百戲』。古代八尺爲一尋,百尋就是八十丈。因而《西京賦》中有『巨獸百尋,是爲曼延』之句,薛綜注曰:『作大獸,長八十丈,所謂魚龍曼延也。』由此推斷,『曼延』是『假作獸以戲』,是由人扮演成各種巨獸的舞蹈。『魚龍』當是其中典型的主要的一種,因而稱作『魚龍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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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三:「輒覆按致重罪」有強加罪於人的意思在內;相於我們說的「誣」。
註四:稅至車船,一算120錢。車每輛納稅一算,商人加倍;船長5丈以上納稅一算。
註五:自劉秀中元元年(西元56年)算起,前後有160年以上。
註六:可見「蠻夷懷鳥獸之心,難養易敗」,只是班超爲漢吏保留顏面的門面話。
註七:《後漢書˙卷六十五》載:「臣(段穎,東漢末期討羌的重要將領之一)以爲狼子野心(指羌族),難以恩納,埶(勢)窮雖服,兵去復動。唯當長矛挾脅,白刃加頸耳」。段穎就是個態度極端強硬者。同卷又載:「時張奐上言:『東羌雖破,餘種難盡,熲性輕果,慮負敗難常。宜且以恩降,可無後悔。』詔書下熲。熲復上言:『臣本知東羌雖觽,而挆弱易制,所以比陳愚慮,思爲永寧之筭(算)。而中郎將張奐,說虜強難破,宜用招降。聖朝明監,信納瞽言,故臣謀得行,奐計不用。事埶相反,遂懷猜恨。信叛羌之訴,飾潤辭意,云臣兵累見折耱,又言羌一氣所生,不可誅盡,山谷廣大,不可空靜,血流汙野,傷和致災。臣伏念周秦之際,戎狄爲害,中興以來,羌寇最盛,誅之不盡,雖降復叛。今先零雜種,累以反復,攻沒縣邑,剽略人物,發頉露屍,禍及生死,上天震怒,假手行誅˙˙˙』」「臣謀得行,奐計不用」,可見當時確實採行了種族滅絕政策。問題是東漢沒能力盡滅羌族,反倒使羌亂成為耗盡東漢才力的無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