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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2 12:59:28| 人氣1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昨日審結涉賄認定伴手禮係一般人情常態台南市議員曾秀娟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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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新神臺灣

【記者陳耀祥/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曾秀娟被控賄選案被判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台南高分院十一日審結,法官依原住民初次拜訪友人習俗,認定曾女贈送的沙拉油與茶葉確係伴手禮,係一般人情常態,駁回上訴,維持曾與助理邱曉英無罪判決。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除採信住民的伴手禮習慣,加上檢察官搜索曾秀娟住處並未

搜出同款沙拉油與茶葉,因而認定並非買票賄選對價。由於此案一審無罪,二審仍維持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曾二人不得上訴,檢察官雖可上訴,但必須以「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及違背司法院解釋、判例」為限,換句話說,檢方上訴的機會不大,幾乎可以確定曾女二人無罪。

    台南一審檢察官指控,九十九年十月中旬,曾秀娟、邱曉英及不詳姓名男助理三人,一起到永康區黃桂德(緩起訴處分)住處拜票時,曾指使邱曉英送一罐茶葉與一瓶裝沙拉油(一公升,價格一百五十九元)向黃買票。黃桂德與曾秀娟稱係原住民初次見面伴手禮習俗。

    黃稱他不認識曾女,是邱姓助理和妻子認識,才安排來住處拜票,拜票現場還有很多友人。油與茶葉價值不高,不會因禮物影響投票意願,且曾、邱事後還來拜訪三次,都沒再送禮或詢問要送什麼禮。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為兩人的辯詞可以採信,且證人的證詞也可信,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曾秀娟賄選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台長: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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