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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 08:13:27| 人氣1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的離異妒婦人高雪貞不滿已婚的男友刻意疏離縱火一死多傷台南一審合議庭認為檢察官求處無期過重 判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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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1       新神臺灣電子

    【記者陳耀祥/台南報導】台南市中西區的離異婦人高雪貞因不滿已婚的男友刻意疏離,深夜到對方住的南市大成路二段巷裡一處公寓大樓下以汽油縱火燒機車,猛烈火勢造成一死多傷。台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過重,昨將她依殺人罪等將她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台南一審合議庭法官審結指出,被告高雪貞(女,五十四歲,台南市人在押中)是單親媽媽,她在台南市中西區經營小吃店與已婚的印章店施姓男子交往多年,這段婚外情被施妻發現,施有意疏遠高女,引起她的不滿。今年過年期間,高女連續打了二十餘通電話,未見施某回應,由愛生恨,同年二月九日凌晨帶著保特瓶裝的汽油到施某的住處質問為何要分手,她先把車子放在大成路二段,再徒步到施某住處,見住處似乎沒人在家,又打施的手機也未獲應答。

   高女狂叩施姓男子的手機,對方皆沒接聽,她一氣之下,當天凌晨二時十八分,在施某住處樓下找到施的機車,放火點燃機車洩憤後,即開車離去。由於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騎樓下停放的二十七輛機車和七輛腳踏車,還有一部自小客車,均遭波及。

   由於起火處位於騎樓通道,火勢一起,在大樓天井空間,形成煙窗效應,火熱和濃煙往上竄,十戶住家的牆壁被燒黑,玻璃也被燒破裂。住戶紛紛往外逃生,有人嗆傷,也有人驚慌之餘從樓上跳下來受傷。不幸一名八十一歲蔡姓老婦人來不及逃出,又因心臟病發作葬身火場。

   台南一審合議庭考量被告高雪貞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等一切情狀,認為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仍嫌過重,將她判刑有期十六年徒刑。

 

台長: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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