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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8 05:44:59| 人氣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市警一分局查獲小爸爸帶著女友及兩歲兒子安置網咖當成臨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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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7.17                                           新(神)臺灣電子報

【記者陳耀祥/台南報導】台南市警一分局偵查隊於昨17日上午11據報前往東區崇道、崇德路口的一家網咖裡,看見小男童就躺在電腦桌子上睡覺,小爸爸在掛線上網,上完夜班的媽媽則在一旁休息。警方發現十九歲失業男子帶著女友偕帶2兒子離家,長期窩在網咖把玩線上遊戲,警方查獲時,兩歲的小兒子已經和父母在網咖窩了十幾天,將三人帶回警分局訊問、協談後,先將小男童交由市府社會處緊急安置,再進一步調查這對年輕的父母及業者是否要依兒童及少年保護法裁處。
  
市警一分局偵查隊昨17日上午11時,警方檢視男童的衣著與外觀後,當場向男童的林姓父親(19歲)告知,小男孩涉嫌多日待在網咖未歸,警方問「你有幾天沒洗澡了啊?」明顯未獲得適當的養育及照顧,已有觸法之虞,林姓男子才同意偕女友、小男童一起到警局。據查,警方在日昨就曾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該網咖有幼童走動,員警前往臨檢了解時,小男童還躲在電腦桌下,警方以為林姓男子網咖消費,小男孩一時沒人照顧,才帶在身邊跟到網咖來,警方當時就訓誡林姓男子要將幼童帶回,並告誡店家不得容留幼童的規定。
  
市警一分局偵查隊長吳銘祥調查,林姓男子於三年前與女友認識並懷孕,但當時二人均未成年,家人都反對結婚,林小弟弟在出生後,由林姓男子辦理認養。最近,林姓男子失業,加上家人一直不見容於未來的媳婦,林姓男子十幾天前就帶著女友、小男童離家,由女友上夜班維持生計,林姓男子充當小奶爸,待在網咖照顧兒子。
   
據悉,小男童跟著父母在網咖廝混已有十餘日,除了有簡單 擦拭身體外,沒有好好的洗過澡,衣著、臉部都還帶有一點汙漬。社工人員在了解小男童的狀況後,與警方花了一個多小時,說服這對年輕的父母讓小男童接受緊急安置。
   
市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科長賴炯明表示,小男童昨天已立即安置緊急安置,失業的林姓男子會給予必要的急難救助,但社工人員會進一步查訪,了解這幾天來小男孩的境遇,查明真相後再決定是否對父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進行裁罰。
 

台長: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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