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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5 06:28:28| 人氣1,619| 回應25 | 上一篇 | 下一篇

果然是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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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評<國親泛藍統媒的陰謀>曾言:

針對近日來貴台和兩大報一再批評親、民兩黨陰謀「排馬條款」,在我看來完全相反,是國親泛藍統媒在搞陰謀,這怎說?

明說吧!就是苦肉計,藉由不公不義的「排馬條款」激起泛藍和中間選民對馬的同情。

那就是陽謀了?跟只起訴馬一人、馬的支持度大升一樣?

連審計部(特別費一半不需領据)、法務部(是屬實質補貼私款)、檢查官(故不用查),但馬的部分則屬「公款」。故不只只起訴馬一人、也只定罪馬一人,如此更能激起泛藍和中間選民對馬的同情。

這樣的話,台灣的泛司法體系不也全是在搞陰謀了?

再看到以下新聞,果然是陰謀!

特別費案一審 馬英九無罪【聯合報07.08.15蘇位榮/台北報導】

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一審獲判無罪。台北地院認定,馬英九依行政院規定領取領據核銷的半數特別費,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也無以詐術使會計人員陷於錯誤。

合議庭認定特別費具實質補貼性質,以供首長彈性運用。法界人士認為,這項法律見解,對偵辦中的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及六千多名公務機關首長領取特別費的爭議,將有指標意義。

馬英九獲悉無罪判決後說,「虛耗應到此為止」,檢方不要再追究全國公職人員的特別費。檢方則表示,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陳水扁總統說,全案尚未確定,他不評論。

藍營昨天呼籲檢察官放棄上訴,檢察總長應就全國檢察官偵辦首長特別費案統一見解;綠營則痛斥司法不公。

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在今年二月十三日將馬英九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七月卅一日法院辯論終結時,檢方再追加馬英九涉及公務背信罪。

合議庭在判決書中認定,檢察官侯寬仁偵訊台北市府出納吳麗洳所製作的筆錄,有「斷章取義」之處,且與實際問答不符,不具證據能力;另偵訊馬英九的筆錄也「自行詮釋被告供述而曲解」,依偵訊錄音內容顯示,馬英九並沒有如起訴書所載,曾自白特別費為公款。

同案被告前台北市府秘書處組員余文,則被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月,減刑為一年二月。

40%→52% 馬蕭配一夕大漲【聯合報07.08.15民意調查中心】

本報民意調查發現,馬蕭配選情因特別費案宣判無罪急速升溫,短短一天,表態挺馬蕭民眾由四成攀升為五成二,二成二支持謝蘇配,雙方差距再度擴大。

不過,特別費爭議已對馬英九清廉形象造成傷害,認為馬清廉的人由六成一降為五成三,半年來少了八個百分點。

本報昨晚最新調查發現,有五成三民眾滿意馬英九特別費案宣判無罪的結果,二成二感到不滿,二成五無意見。

交叉分析顯示,泛藍支持者有九成滿意馬無罪的結果;泛綠支持者雖有六成七無法接受,但也有一成七認同無罪判決。

一審宣判無罪後,馬英九希望「虛耗到此為止」,檢方則不排除上訴。調查顯示,五成一民眾認為此事應「到此為止」,二成四希望檢方再接再厲,兩成五無意見;其中,挺謝蘇民眾有七成一支持上訴,一成一持相反看法。

調查也發現,特別費案一審解套,對於凝聚馬蕭支持者士氣產生莫大助益。

本報前天調查顯示,「謝蘇配」成局後,馬蕭支持者一度轉趨觀望,支持率降為四成,也只有三成三看好馬蕭當選。

特別費案宣判無罪後,看好馬蕭當選民眾由三成三上升到四成六,大幅增加十三個百分點,謝蘇看好度由二成三減為一成九。

如果立刻投票,五成二表態支持馬蕭,比前天增加十二個百分點;挺謝蘇的人則由二成七降到二成二,少了五個百分點。分析發現,中間選民支持率由二成一上升為三成四,是馬蕭支持率大漲的主因。

只是,儘管官司暫時解套,但特別費爭議已對馬英九「清廉」形象造成傷害。今年二月特別費案偵結起訴時,當時有六成一民眾肯定馬的操守,這次調查降為五成三;覺得馬操守不佳的人維持一成七。

隨著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宣判出爐,民眾對「國務機要費案」審理進度的關注也升高。調查發現,五成七民眾對於國務機要費審理情形感到不滿,僅百分之八予以肯定,三成二無意見。

這次調查於八月十四日晚間進行,成功訪問了九百六十二位成年人,另三百二十一人拒訪;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三點二個百分點以內。調查是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作尾數兩位隨機抽樣。

台長: 阿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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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情
特別費一半放私庫都沒罪!!!!!!!!!!!!!!!
建議所有以前因為處理公務金錢而被判刑的公務員及老師
尤其是曾因學校合作社事務被判刑的校長主任老師
要求司法還你清白公道
因為你們都沒有私心也不是因為貪污被判刑
更沒將錢放入私庫
2007-08-15 11:51:12
版主回應
念情何時才能脫離左陰女的感情用事呢

婦人之仁嗎
總比複雜的法律解釋好吧

可惜法律不仁
2007-08-15 12:52:52
念情
再補一句
這些人也是多半依循舊例
卻因時代變遷而成為罪犯
2007-08-15 11:52:31
版主回應
都是依中國古代陋習

中國真是個好替罪羊
2007-08-15 12:54:41
民調魔術
 
本報最新民調 無罪效應有限 馬謝差距縮小

中國時報 2007.08.15【本報民意調查組報導】

總統大選風雲再起!謝蘇配正式成局,綠營士氣大振,特別費一審無罪,馬陣營受惠有限,雙方差距縮小,選情高度緊繃。
謝蘇二成三 馬蕭三成四
依據本報最新民調顯示,謝蘇配支持度為二成三,馬蕭配為三成四,看好馬英九勝選的比例仍略佔上風。四成三受訪者認為謝長廷選擇蘇貞昌對選情有加分作用,五成四的民眾接受馬英九特別費的審判結果。
依據本報於十四日完成針對台灣地區七百餘人民眾的電話訪問顯示,藍綠雙方軍容底定,支持度差距也逐漸拉近。
調查發現,三成四受訪者表示支持馬蕭配,二成三的受訪者要投謝蘇配,雙方差距僅有十一個百分點。
由趨勢走向來看,先前由於副手人選遲遲沒有決定,並且傳出可能由葉菊蘭出線,使得謝陣營聲勢未能有效提升,支持度一直都在二成左右的低檔徘徊。如今謝蘇配成局,綠營整合成功,支持度也相對出現反彈走勢。
相對的,馬英九特別費一審雖然無罪,但是對馬蕭配的支持度,似乎沒有太大的加持作用。目前藍軍支持度仍在三成五上下盤整。七月初藍綠差距仍有一成七,如今已經縮小至一成一。
謝從蘇受益 馬北部走弱
統計分析顯示,馬英九這陣子積極開發南部票源,雲嘉南與高屏地區票源都略有成長,不過相對的,小馬哥在大台北與桃竹苗地區的支持度都出現明顯下降趨勢,使得特別費一審無罪的「利多」,未能帶動支持度上揚。
至於在看好度上,認為藍軍勝算較大的民眾仍略勝一籌。調查發現,三成的受訪者覺得馬蕭配能夠贏得大選,一成四的民眾認為謝蘇配的勝算較大。和七月初的調查相比,並沒有明顯消長。
謝長廷選擇蘇貞昌作為副手,多數民眾都認為這是拉抬選情的高招。調查發現,四成三的受訪者認為此舉對民進黨大選的選情有加分作用。二成覺得選誰都一樣。八個百分點表示謝蘇配反而不利選情。
特別費判決 五成四認同
統計分析顯示,綠營支持者七成四覺得謝蘇配有加分效果,至於藍軍和中立民眾,只有三成多覺得有利民進黨選情。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無罪,多數民眾均表示能接受此結果。調查顯示,五成四的受訪者認為司法單位秉公審理,判決結果可以接受。一成八的民眾表示不能接受這種結果。
統計分析發現,藍軍支持者絕大多數都樂見此判決結果,四成四的中立民眾也表示可以接受,不過綠營支持者只有二成二對判決沒有異議,五成七則表示無法接受。
本次調查於十四日夜間進行,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簿為抽樣清冊,並以電話號碼的尾二數進行隨機抽樣。共成功訪七百八十位成人。訪問結果並依照台灣地區之性別、年齡與地區分布進行加權。在百分之九十五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三點六個百分點。

中國時報 2007.08.15張孝義、陳志賢/台北報導
 
傳喚四天王 「快了」(楨:放羊的孩子)

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一審無罪,但亦受矚目的民進黨「呂游蘇謝」四大天王特別費案,四大天王何時會遭傳喚?承辦檢察官侯寬仁昨天說:「應該快了」。
特偵組透露,傳喚四大天王的先後次序,將是以「案情單純」、「發票較少」者為優先傳喚對象,因此呂秀蓮、游錫◆有可能最早被傳喚。
至於謝長廷除特別費案外,亦另涉高捷等案,研判傳喚時間可能延後,但應該不會拖至年底。
2007-08-15 13:22:30
塵俠
聽說搞政治的 
平時在公開場合爾虞我詐 機關算盡
私底下一個人照鏡子時 
又經常會被鏡中人醜陋的面目 嚇到倒抽九口氣
2007-08-15 13:43:37
版主回應
故政客不耐寂寞
一寂寞就怕魔鏡
2007-08-16 09:23:24
塵俠
媒體報導&quot長仔&quot聽聞小馬哥一審獲判無罪後
只是一張冷臉以對 並未發表任何意見---
他不是也即將列為特別費被告嗎
ㄚ聽到這種判決應該會更篤定呀
怎麼 怕表達欣慰 讚賞司法正義後
支持者會說他是泛藍親中嗎
還是 他自知自己的特別費有其他問題 
所以高興不起來

---好啦 我承認是我自己想太多
  只不過就是2008的勝算變少了 
  如此而已
2007-08-15 14:37:34
版主回應
有了上述對話
台灣就不需政治小說了
2007-08-16 09:26:39
什麼都沒有
你不是自許是無情的人嗎?怎麼會對馬英九特別手下留情,司法已經判決了,我尊重司法判決的結果,但是判決無罪是一回事,老馬有沒有a了特支費,相信大家心知肚明,那麼你又何苦要為這種人辨護,這世界的的是非對錯,或許法律規範不到,但總有一個規則可循,不管是陰謀,陽謀,重點是他做了這種事,不管你有多支持他,都該共同遣責這種行為,直到他肯到歉為止,要做一個總統,不怕他會犯錯,而是犯錯後的楚理方式,老馬處理得很好嗎?
馬英九是個騙子,還是一個不成功的騙子,而你卻為了一已的好惡,和政治立場,自願成為騙子的擁護者,這般顛倒是非,很難讓人認同
不要再扯阿扁,謝長庭了,每次都要這麼扯爛污,那還用評論,一碼歸一碼,那天你要專門批判他們,我也是持這種態度。
還是那句老話,話說完了,要生氣也沒辨法,路過的人看不過去,我接受批評,也接受指赴,但別匿名來罵,這樣顯得小裏小氣,很沒氣魄
2007-08-15 16:34:55
版主回應
本想再以一「了」字代需長篇大論之回覆
我不是不批馬,相反,我早在十幾年前<共犯體‧(2)二次土改的創起、變質及挫敗>(刊於真善網)就已批過如下:

由此也可知李登輝如何利用民族主義、派系、金權、媒體等來對付政敵,這就是為何法務部的查察賄選、公務員腐化、工程弊案及陽光法案等,治不了派系及金權政治之所在。部長馬英九反在85年6月的政院改組中被李撤下,當不管部的政務委員,由此可知馬的政治擔當不如王(建瑄),雖然可能會因此而更有政治前途(比如獲黨中央支持競選87年台北市長,但因李未給予競選所需的戰馬及大刀,加上5月爆發反李示威風潮,故馬順勢「下馬」棄選並辭去政務委員以示負對人民要求治安之責,同時又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另圖他日東山再起。事实証明果真如此,至八七年五月底馬終於效法李貫有的說謊習性,食了說了上百次不選台北市長之言,宣佈參選,可悲的是台灣選民又再次被民粹愚弄,馬單憑形像便贏了陳水扁,從此即便他的施政能力不佳,但民意支持度總高,看來國民黨黨主席和2008總統非他莫屬,或許台灣人已可憐到沒多少選擇了,只要形像好就不能再奢求什麼能力、誠信了,比起枱面上的李陳連宋王謝蘇等的,「馬」馬虎虎算了)。

雖然我認為政治和道德宗教哲學一樣都沒「絕對」標準(參見我的<緣現論‧基本分析>)
但具體個案的「相對」對錯是非總是可比較出來

至於我台時評「諷」格
您無法欣賞的話
實在不必看
何必自找不悅讀呢
2007-08-16 10:13:21
蔡子逸
一部永遠沒有結局的連續劇

歹戲拖棚
2007-08-15 21:48:07
版主回應
難止虛耗
2007-08-16 09:30:12
什麼都沒有
2007-08-16 16:58:54
念情
楨哲學家也發火嗎
真不像楨
她只是不了解你
而且她又那麼率直可愛
楨最最好心腸了
2007-08-16 18:02:36
版主回應
無情那來火
只覺總不能「了」應人家
2007-08-17 07:09:59
蔡子逸
明年投誰好丫
2007-08-16 23:13:42
版主回應
投詩人吧

是嗎
捷克的哈維爾似也誤國了
2007-08-17 07:10:48
黑白講
放狗咬人【聯合報07.08.16 黑白集】

檢察總長陳聰明曾承諾要對特別費作出統一見解,最後不了了之。現在馬案宣判,檢方面對是否上訴的考慮,若再不統一見解,如何向國人交代?
「檢察一體」不是「烏合之眾」。狗咬人沒有標準,但檢察官是否辦人卻不能沒有標準。檢察機關不是養狗場,把狗放出去,狗咬不咬人看狗高不高興,人被不被咬看人倒不倒楣;那不是現代司法,而是禽獸世界。
特別費案沒有統一見解,亦即沒有共同標準。南北檢察機關不同調,北邊說是「施用詐術,盜取公帑」,南邊則稱是「制度陷阱,實質補貼」,這是兩種標準;不僅 如此,侯寬仁辦馬案辦得迅雷不及掩耳,連筆錄亦用「省略」的「摘記」,卻將手中的「四大天王案」凍在冰箱迄今毫無動靜,這更是雙重標準。請問:這是「檢察 一體」,還是「烏合之眾」?是現代司法,還是放狗咬人?
侯寬仁落到今日地步,可謂亦是被檢察當局所誤。當時檢察首長已宣示要統一見解,結果竟姑息侯寬仁自行其是,到如今終將「檢察一體」的名譽牽拖其中。事到如今,若檢方再不統一見解,即輕率上訴,則不啻是以整個檢察機關為侯寬仁一人背書,豈有此理?
陳聰明已責無旁貸,司法檢察人員亦不可再縱容陳聰明。在此攸關檢察榮辱的關鍵時刻,陳聰明必須負起作出統一見解的責任。不容陳聰明再將檢察體系當作放狗咬人,而應回歸「檢察一體」的真諦。
只要斬釘截鐵地作出「特別費非實質補貼」的統一見解,「檢察一體」即可堂而皇之地上訴。否則,已無上訴的正當性。

高姿態宣戰 到底誰傷害司法【聯合報07.08.17 王文玲】

侯寬仁因製作不實筆錄的疑義飽受責難,事關檢察威信及個人榮辱,壓力之大可想而知。但他昨天「義正辭嚴」的公開反擊,不惜衍生另一場官司,本案已演變至檢察官下了法庭還要與被告打肉搏戰,真是司法的悲哀。
首先,侯寬仁縱然認為自己製作的吳麗洳證人筆錄「完全符合真意」,但卻已經法院裁判認定為「斷章取義」,筆錄爭議發展到此地步,就不再是馬英九或宋耀明的「一己之見」;這非但不是人云亦云的眾口鑠金,而是已獲得司法的裁判認定。
因此,不管侯寬仁覺得有多委屈,筆錄爭議的是非曲直,只能由上訴審法院再作判斷,那裡是由侯寬仁自訂公道標準的道理?別忘了,侯寬仁在馬案中的角色是公訴人,是非對錯不是他說了算。
其次,侯寬仁說難以坐視司法公信受重傷,但他有沒有想過,到底誰在重創檢察公信?侯寬仁是當事人,但是一個享有極大公權力的當事人,遇到這種訴訟爭執,不宜高姿態宣戰,應妥適運用國家賦予的權力,拿出讓人信服的司法威信。
而奇怪的是,侯寬仁隻身出來喊話,自喻是走在孤獨的道路上;難道檢察系統沒大人了嗎,檢察一體解體了嗎?要由侯一個人上「戰場」,任他一人當英雄或烈士嗎?
正如侯寬仁所說,筆錄爭議事關司法公信力重大,非僅個人一己之榮辱;那檢察、行政首長也應有個態度,如果認為侯有理,就力挺他,如果覺得應尊重法院判決,就應要求侯閉口,怎可坐視放任呢?
2007-08-17 09:41:36
念情
都只有聯合報^^
2007-08-17 16:48:14
版主回應
自由等實在貼不下去
除非要貼來批

反正統台配統媒
2007-08-18 06:08:56
混戰
馬英九特別費案 北檢提上訴【聯合報07.08.18王聖藜

馬英九特別費案本周二獲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台北地檢署昨天收到判決書後,立即向高院提起上訴。全案確定進入第二回合訴訟戰。
二審是否在明年三月廿二日總統大選投票日前宣判,全國矚目。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如果馬英九在投票日前被改判十年以上徒刑,將被撤銷總統候選人資格;若改判的時間在馬當選後、就職前,則當選無效。若馬當選,但二審未在五月廿日總統就職前宣判,全案須停止審判。
台北地檢署在上訴後發表聲明,抨擊台北地院合議庭,指判決特別費無罪是法官缺乏偵查實務所致,認定證人筆錄不具證據能力純屬主觀看法,不採信馬英九對特別費的主觀認知是公款,違背事實,以歷史論述今日的特別費也是引據失當。
刑事上訴的法定期限為收到判決書後十天內。
公訴組檢察官侯少卿昨天下午三時三十分正式收到判決書,但在此之前她已取得判決全文,並多次研讀摘錄重點,與共同蒞庭的主任檢察官黃惠敏擬定上訴理由。昨天下午,聲明上訴狀由專人送交台灣高等法院,完成上訴程序。

侯寬仁踩線指導公訴檢察官【聯合晚報07.08.18董介白

馬 英九特別費案餘波盪漾,根據檢察體系透露,該案繫屬台北地院期間,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與另位檢察官沈明倫,介入「指導」北檢公訴組蒞庭,包括在 全案辯論終結時提出增列背信罪名,全都是特偵組的意思,而馬英九獲判無罪後,特偵組更是強勢運作,無視台北地檢署是否決定上訴的態度,執意為之,上訴與否 已在檢察機關內部展開拔河。
政治操作?法務部記者會挺侯
此外,負責檢察官業務督導責任的法務部,竟罕見的在本周三下午召開部務會報中途,由政務次長李進勇主持特別費案無罪宣判後記者會,李進勇一到記者會現場, 未待記者發問,以備妥的講稿,直接強調特別費案是法院繫屬中的個案,訴訟程序尚未完成,各方爭議盼透過「審級」達到定紛止爭。
李進勇的說法,完全呼應陳水扁對馬案還未「定讞」的看法,由於過去法務部部務會報記者會,都是在結束時才召開,類似中途召開作法,前所未見。據了解,法務部的宣示,等同力挺侯寬仁上訴,法務部為何在此敏感時機表態,引發政治力介入聯想。
台北地院在7月31日召開馬案辯論庭,據了解,原起訴檢察官侯寬仁,在開庭前,特地找北檢公訴主任檢察官黃惠敏、侯少卿,前往特偵組辦公室沙盤推演,期間另位特偵組檢察官沈明倫竟也參與討論,角色曖昧,最後決定祭出增列背信罪名的方式迎戰。
侯「越界」北檢察長被蒙鼓裡
台北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在特偵組檢察官的「指導」下,在辯論庭當天,由檢察官侯少卿提出增列背信罪名,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之前全被檢察官蒙在鼓裡,而是在開庭前夕被公訴組告知,完全違背「檢察一體」精神,王添盛對此笑笑不語。
馬案上訴?侯改口將與北檢討論
至於陷入筆錄不實風爆的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在昨天的聲明稿中強調,法院就吳麗洳偵訊筆錄的法律意見,個人完全無法接受,將依法定上訴程序表達,但隨後在接受三立電視專訪時,表示是否上訴會與北檢公訴檢察官討論後決定。
針對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沈明倫,在馬英九案的辯論庭中增列馬英九背信罪名,召集公訴檢察官開會「指導」,侯寬仁檢察官在記者電話採訪與王金平的關係後,電話就未再接通,至於沈明倫截至中午為止,也無法聯絡上,無法取得他們對此事的回應。

遭指強勢運作特別費案公訴 最高檢:並未參與【中央社╱十七日電】

媒體報導,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期間,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踩線指導北檢公訴檢察官,判決後特偵組更強勢運作。最高檢今天表示,馬英九特別費案早在特偵組成立前就已起訴與審理,侯寬仁為本案起訴檢察官,基於職責與北檢檢察官討論案情,特偵組並未參與。
聯合晚報報導,馬英九特別費案繫屬台北地院期間,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與檢察官沈明倫,介入「指導」北檢公訴組蒞庭,包括在全案辯論終結時提出增列背信罪 名,全都是特偵組的意思,而馬英九獲判無罪後,特偵組更是強勢運作,無視台北地檢署是否決定上訴的態度,執意為之。最高檢晚間發布新聞稿,作以上表示。
最高檢表示,特偵組今年四月二日才成立,馬英九特別費案早在特偵組成立前就已起訴與審理,本案審理中與判決後,侯寬仁與周士瑜既是前查黑中心的本案起訴檢察官,與北檢公訴檢察官討論案情,是基於職責所為,特偵組並沒有參與,特此聲明,以正視聽。

爭權卡位 藍營失火了【聯合報07.08.18李明賢】

正當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準備在中南部全力拚選舉時,卻爆出司法關說的陰謀論。更糟的是,國民黨禍起蕭牆,放火者竟是自己人,暴露出國民黨內的權力鬥爭,正隨著大選逼近而日漸熾烈。
不論馬王兩人,或國民黨與王金平之間的互信,都極為薄弱,從立委輔選到不分區排名,處處可見雙方私下較勁,例如王是否續任立法院長,黨中央始終不願鬆口,雙方甚至不時出現隔空叫陣的火爆對話。
國民黨中央認為,王與扁關係過於密切,例如此次監委與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問題,王的積極態度就讓國民黨處處提防。
本來馬一審無罪,馬王心結也該徹底謝幕收棚,但顯然國民黨內是「樹欲靜而風不止」,高層人士刻意向媒體放話,在王、侯親戚關係上作文章,未料卻被王反將一 軍,傳出黨中央有人企圖藉此管道進行司法關說。王金平與黨中央關係裂痕日深,這已非馬王之爭的餘緒,根本就是國會議長寶座攻防戰開打。
明年總統選戰開打,綠營還未出絕招,藍營內部卻為了爭權奪位殺得眼紅,權謀算計挫傷黨的形象。早在四年前連宋合之後,就有類似戲碼上演,這種等不及卡大位的家務事,恐怕讓正在南部深耕基層的馬英九會很頭大。
2007-08-18 09:48:04
否、認
溫哈熊告別式 雙吳否認託王金平關說【聯合報07.08.19李志德

政壇傳出國民黨中央有人託立法院長王金平,向檢察官侯寬仁關說,希望馬英九特別費案不要上訴。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秘書長吳敦義昨天同聲否認。
聯勤前總司令溫哈熊上將的告別式昨天在台北市立殯儀館舉行,吳伯雄、吳敦義和王金平都到場致意。吳伯雄被問到是否黨中央曾經委託立委曾永權向王金平傳話, 吳伯雄說,「從頭到尾都沒這回事」。吳敦義則表示,外界經常把他和王金平放在對立的立場,「放話的說,黨中央有人拜託某某人,去跟某某人講,這不是蠢才 嗎?」
2007-08-19 11:04:37
檢烏龍
偵訊馬無錄音 檢還聲請調閱

中國時報 2007.08.30 王己由、陳志賢/台北報導

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調閱馬英九偵訊錄音、錄影光碟,承審合議庭仔細清查比對當初移送審理的證據清單,發現檢方根本沒有移送去年十一月十四日,馬英九首次接受偵訊的錄音光碟。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表示,去年十一月十四日,首次偵訊馬英九時,因原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前擠滿大批媒體記者,偵訊地點只好臨時改到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進行,由於北檢二辦訊問室沒有錄音,只有錄影設備,故馬英九第一次偵訊,沒有錄音帶。
法界實務人士指出,檢方移送卷證資料,既然沒有馬英九第一次為特別費接受偵訊的錄音光碟,卻在一審判決送高院上訴前,公訴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調閱和拷貝錄音光碟,顯示公訴和偵查檢察官間的溝通、連繫有待加強。
 
訊問應全程連續錄音錄影07.08.29王己由

馬英九特別費案,傳出去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次偵訊錄音光碟「不見」了,法界實務人士指出,不論原因為何,由於馬英九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並沒有爭執筆錄的記載,錄音光碟有沒有遺失,都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和證據能力的認定。
刑事訴訟法一百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
法界實務人士指出,前述規定是為了保障被告的權益,避免刑求逼供和以不正當方法取供。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在審理中,馬英九和其律師,都不爭執筆錄的記載內容,在當事人沒有意見下,即便沒有錄音、錄影資料,原則上是不會影響審判和筆錄證據能力。
特別費案中,馬英九的筆錄內容,會引發爭議,主要在於檢察官的解讀,有沒有曲解馬英九的原意。在一審判決書中,合議庭認為,馬英九在偵查筆 錄回答之全般語意,均係就「假設」為公款回應,起訴書逕行認定被告已經供承,與筆錄記載不符,「已有自行擅自詮釋被告供述而曲解之嫌」。
因此,檢方要調錄音、錄影光碟,就是要證明沒有曲解筆錄,如果沒有光碟,上訴要爭執理由就稍嫌理不直,氣不壯。

檢方目的 可能在延宕二審時程>王己由

馬英九特別費案,半個月前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不服判決,決定要提出上訴,原本只是法理爭戰,但檢方一連串宣判後的動作,直讓人霧裡看花,不知在玩什麼把戲?
特別費案,馬英九為台北地院判決無罪後,檢方不滿判決結果,會有情緒上的反應,是可以理解的,但不滿之火發向被告馬英九和其辯護律師,既要求道歉,又揚言提告,讓人相當不解。
在全案要送高院上訴之際,檢方又突然聲請調閱馬英九去年十一月兩度接受偵查的錄音、錄影光碟,合議庭受理後,偵查和公訴檢察官,卻彼此聲稱不清楚聲請交付的目的和用意,這更讓人搞不清楚,檢方意欲為何?
身為被告的馬英九,在審判中,對於偵查中總共三次接受侯寬仁訊問的筆錄,並沒有爭議。只是認為第一次的筆錄,侯寬仁錯誤解讀他認為特別費是公款的認知原意,造成後來所謂的「翻供」,著實挨了一記悶棍。
從訴訟實務來說,當事人對於筆錄既然不爭執,就沒有證據能力的爭議,檢察官反而要調閱原先的偵查錄音、錄影內容,以檢方嫻熟訴訟來說,目的 絕對不是要挑起證據能力的爭議,說穿了,不是拖延上訴流程,延宕特別費未來二審甚至定讞判決的時程,就是為先前荒腔走板的反應,透過時間冷卻下來。
另外,馬英九第一次的偵訊錄音光碟,目前法院並沒有發現,如果是院方疏忽、疏漏未找到則罷了,若是檢方疏漏未移送,勢必再起重大爭議。如果是有錄音疏忽移送,事情則單純,若確實有錄音,但遺失了;甚至當初根本就沒有錄音,恐怕就難以善了。
雖然還有錄影光碟,但光碟必須是影音同步,過去如周人蔘電玩弊案即曾發生,偵查中的錄影,播放後只有畫面、沒有聲音的情況,徒留重大爭議,以及偵查公信力的爭執。
特別費案,檢方既然已經要上訴,一切就該回歸法律面,以證據說服和論理。檢辯雙方,都不該有法律以外的語言和動作,讓司法案件回歸司法,才不會模糊焦點,製造政治口水。
再者,一手偵查特別費案的侯寬仁,未來在特別費上訴高院審理後,因他了解案情始末,若能親自蒞庭論告,對相關偵查中的爭議,以及如何認定馬英九有犯意和施詐術,絕對比未參與偵查的其他檢察官更能發揮公訴論告的火力,有助釐清真相。
2007-08-30 11:19:59
馬告侯
馬英九告侯寬仁偽造文書【聯合報╱記者劉峻谷08.01.04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昨天委任律師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涉及公務人員不實登載罪,即偽造文書罪;並且和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陳長文,告發偵辦謝長廷特別費案的檢察官侯寬仁、周士榆、沈明倫濫權不追訴罪。
馬英九昨天上午在馬祖北竿說,他自己是被害人,不希望有更多人民成為被害人,「我覺得不能再鄉愿下去了!」司法改革是民眾非常殷切的盼望,這一切的不白之冤,可以加諸於他,也可以加諸任何人民,因此他一定要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絕對要貫徹到底。
馬英九陣營昨天的出招,等於正面迎戰特偵組的偵辦行動,將來還不排除對沈明倫等人承辦的馬英九相關案件聲請迴避。至於會不會改由其他檢察官負責,檢察總長陳聰明強調,會依相關法定要件處理。
昨天上午十時,馬英九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人員到北檢,控告侯寬仁在偵辦他的特別費案時,偵訊證人吳麗洳時製作不實筆錄,觸犯刑法「公務人員不實登載罪」,並提出一、二審的無罪判決,做為指控侯寬仁的證據。
馬英九和律師陳長文另告發檢察官侯寬仁、沈明倫、周士榆,在偵辦謝長廷擔任高雄市長的特別費案時,對謝長廷幕僚陳雨鑫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卻不起訴,違反刑法「公務人員濫權不追訴罪」,證據是謝長廷的不起訴處分書。
告發狀指出,陳雨鑫擔任高雄市政府參事兼台北辦事處主任,自九十一年十月起到九十三年五月止,涉嫌以他人消費的六張發票,核銷首長特別費兩萬四千餘元;檢方認為陳雨鑫不構成貪汙,但涉及偽造文書,屬微罪,依職權處分不起訴。
馬英九的辯護律師宋耀明指出,侯寬仁在給謝長廷、蘇貞昌不起訴處分的理由中,認定陳雨鑫所報的六張發票,謝長廷未經手,也不知情,刻意對陳雨鑫「網開一面」,避免法院審理陳雨鑫案時會連帶再調查謝長廷涉案部分。
檢察總長陳聰明說,陳雨鑫不起訴的再議問題如何處理,仍在法務部審核中,要等法務部核可才能決定。

馬英九:不白之冤 不告不行 【聯合晚報╱蔡佩芳

馬陣營今天告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在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中筆錄不實。馬英九上午在馬祖輔選時接受媒體訪問,僅表示一切由律師說明。不過馬英九強調,他昨晚剛拿到二審判決書,二審法官與一審法官同樣認為筆錄與錄音不一致。是否還可能告其他人?馬英九表示,目前還沒有任何決定。
被問到會不會對司法失望時,馬英九也重申,司法改革是民眾殷切的盼望,如同他在二審宣判後舉行記者會時所提到,現在加諸於他的不白之冤,將來也可能加諸任何人,他也再次承諾要打造公平的司法環境,強調這是必須走的方向

被告 馬更省思檢察官權力【聯合報╱記者 蕭白雪

馬英九下定決心大動作控告檢察官,其實醞釀了一段時間。當他看到律師整理的證人吳麗洳筆錄,意外又痛心,想到自己變成被告受到的遭遇,對檢察體系、檢察官的權力有更深的省思。
據透露,當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在法庭上聽到吳麗洳說,檢方筆錄跟她所說的意思不一樣時,已經有點驚訝;之後律師根據偵訊錄音帶整理的偵訊筆錄,他看完後簡直是瞠目結舌。
去年三月,馬英九為了特別費案委託律師閱卷,發現檢方製作不實筆錄,若干證詞被斷章取義,十分感慨。他在法務部長任內,無論是肅貪、查賄選、反毒,跟數百位檢察官有合作經驗,許多優秀檢察官認真辦案、保障人權,讓他很感動。沒想到自己變成被告,檢方為證明他有犯意,竟然偽造證據。

馬英九開始跟周邊的法律人討論,檢察官獨立行使權力辦案,不應受外界其他因素干預,但檢察一體的功能不能廢棄,否則,在權力毫無節制下,任由個別檢察官亂衝,絕非社會、人民之福;檢察一體的功能喪失了,更讓他憂慮。
更讓馬英九意外的是,一些過去頗為欣賞、為檢察官獨力辦案空間而極力奔走的檢察官,後來在偵查實務的表現落差甚大;他不希望少數檢察官不當或違法行為,拖累其他優秀檢察官,因此一直在想用什麼方式喚醒司法界。
馬英九說,他一方面想提醒檢察系統此時必須拿出魄力,做必要整頓;二方面也要讓全國人民知道,所有人都應該受到司法保障,有罪當然應該起訴,但證據絕對不能偽造。他指出,下定決心提告是在二審後,「是一步步醞釀的感覺」。
馬陣營雖已預期,此時提出告訴,可能讓檢察官更有上訴的理由;但馬案一路走來,馬英九深刻感受到:檢察官要不要上訴,他不可能影響,但大家認為該做的事,總要跨出第一步。

提告 馬彰顯不平以戰止戰 【聯合報╱記者 范凌嘉】

一向強調「尊重司法」的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竟然在二審無罪後「挑戰司法」,對特別費案相關檢察官提出告訴。形式上,這是為了擴大戰果,對檢察官乘勝追擊;實際上,這攻擊的動作是為防衛固守,希望在戰略上殲敵境外。
對「不適任」檢察官等提出告訴,可強化馬英九對清廉「毫不妥協」的形象,一方面彰顯司法上藍綠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一方面也削弱檢方調查泛藍其他案件的公信力。一旦綠營在檢調的奧援下,再度發動司法攻勢,藍軍將很難接戰,若馬先能消毒,有助於後續攻防。
而「官司纏身」的藍軍,經過司法反擊,馬英九也能取得有利位置,至少不必一路挨打。接下來特偵組特定檢察官再調查馬英九的國發院案、三中案等政治爭議案件,藍營律師團可以「利益衝突」為由,申請特定檢察官迴避,對馬英九而言,才能和檢方取得比較對等的地位。
反控檢察官,也讓馬英九的國政論述能更完整。在二審判決後,他不斷強調「不白之冤可能加諸於任何人民」,說明這不只是個案,更可能是通案。
馬英九呼應了民眾對司法公正的高度期待,誓言司法改革,讓他的政見更具有說服力。
在馬英九奔向總統的航道上,對手早已布滿水雷,特別費案只是第一彈,後面還有無數危機有待處理。未來的每一案,馬英九不可能再像特別費一樣,有充裕時間審慎拆除引信,他必須先建立防禦機制,雖然未必能掃除全部的水雷,但至少要求讓不確定風險的傷害降到最低。

陳長文:不容少數敗檢公信【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陳長文與馬英九共同具名告發特偵組三位檢察官,他昨天晚間發表聲明強調:不能鄉愿姑息、不能坐視縱容,不容少數檢察官敗盡檢察公信。
陳長文認為,這是一個教育檢察官的機會,解嚴後的二十年間,法院審判的獨立已略見成果,檢察機關整體表現卻讓人失望,檢察機關甘作籠中鳥,尤其部分檢察官甘為政治工具,透過選擇性辦案方式濫權追訴(含上訴)或不追訴打壓政治異己,最為可惡。
為什麼要對侯檢察官等人告訴與告發?陳長文指出,理由很簡單,有過當懲,有罪當罰,如是而已。今日此時,部分檢察官違法濫權的苛酷刀筆指向馬英九;明日他時,這刀筆就會指向其他無辜的民眾。陳長文說:「這是為什麼我們必須舉發侯寬仁檢察官等人涉及罪行的原因之一。」
陳長文指出,在整個特別費偵查過程中,侯寬仁檢察官等少數檢察官的獨斷,不但虛耗大量司法資源,讓本應集中力量偵辦貪瀆重罪的「特別偵查組」,萎縮成為「特別費偵查組」,更由於其不法專擅,幾乎斷送了整個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檢方,有無膽識辦自家人?【聯合晚報╱記者陳聯邦、

偵辦特別費案的侯寬仁等檢察官遭控告,在馬陣營看來,馬英九與謝長廷兩人是「行相近,命差遠」,也就是彼此行為相似,但檢方的看「法」卻不同,很明顯是「嚴以待馬,寬以待謝」,儘管二審判馬無罪,但全案仍未定讞,而且又傳出馬另有法務部長等任內的特別費案在特偵組手裡,為了防止官司「絆馬」,馬陣營主動提告,顯然是化被動為主動,讓自己處於有利地位。
在實務上,依刑法第125條的濫權起訴與濫權不起訴罪,有點像是具文,幾乎不曾發生檢察官因此被辦的例子,這個法條似乎擺著好看,而且北檢受理提告後,有無勇氣辦自己人,有待觀察。
馬陣營今天的提告,表面是一場法律攻防戰,卻有政治縱深的考量,因為隨著總統大選逼近,對手的「奧步」不可不防,今天提告動作,一來可防堵綠營再拿特別費案炒作選舉話題,二來「嚇阻」檢方躁動,避免檢方在選前對馬又有新動作。也就是說,贏得總統大選是最高戰略,其他的都只是戰術運用。

侯寬仁為何沒起訴陳雨鑫【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

在謝長廷擔任高雄市長期間,在高雄市府擔任參事的陳雨鑫,雖然有拿6張他人消費發票核銷謝長廷的特別費,但侯寬仁檢察官以職權不起訴的方式,對他「網開一面」,也因此,侯寬仁在給謝蘇不起訴處分的理由中,認定陳雨鑫所報的6張發票,謝長廷未經手,也不知情,逕自認定陳所為與謝無關。
根據侯寬仁檢察官的調查認定,自91年3月5日起到94年2月1日止,擔任高雄市政府參事兼台北辦事處主任的陳雨鑫,曾自91年10月起到93年5月10日止,連續向不知情的范碧霞、李清田、李美麗等人,索取非因公支用,而為他人消費付款的發票共計6張,金額總計為2萬4796 元,充當原始憑證,以報銷首長特別費,除此以外,其他的消費都被認為沒有問題。檢方認為,陳雨鑫不實核銷的發票金額不高,加上檢方認為這部分,本來就是謝長廷要給他使用的,因此依「職權」給了陳雨鑫不起訴處分。
2008-01-04 09:04:17
馬無罪
馬英九特別費案 無罪定讞【聯合報╱記者王文玲08.04.25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案,最高法院昨天駁回檢察官上訴,馬英九無罪確定。
對於特別費的性質,最高法院認定不是實質補貼,須因公支出。這項見解,對其他偵審中的特別費案有指標性意義。
為馬英九核銷特別費的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前秘書余文,因以他人消費的發票核銷市長特別費,且以不實的工作獎金領據領取首長特別費,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確定;因未獲緩刑,須入監服刑。
最高法院雖然推翻一、二審有關「領據」特別費屬於實質補貼的見解,但因二審認定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以領據具領的特別費,已全數因公支出完畢;而檢察官上訴時沒有就是否「已因公支出完畢」的判決表示不服,最高法院因而認定檢察官上訴不合法。
最高法院於今年一月卅日收到二審檢察官上訴,審理八十五天即做出判決,速度相當快。馬英九因為特別費案遭起訴時,不但辭去國民黨主席,且表示「一生廉潔竟遭貪汙起訴,比失去生命還痛苦」,昨天的無罪定讞判決,可以說是馬英九就職總統前收到的最好禮物。
去年一月,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檢察官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馬英九,去年八月十四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同年十二月廿八日二審仍判決馬英九無罪,檢方再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最高法院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刑事庭發言人張淳淙表示,檢察官的上訴,只針對首長特別費的性質「空泛」指摘二審無罪判決違法,未具體說明二審認定馬英九無貪汙、背信的事實有何不法或不當,不足以動搖二審無罪判決。
張淳淙說,特別費的支出與核銷,法有明文規定,首長於月初或月中以領據具領特別費半數的陋習,雖經二審判決誤認是行政慣例,但這對馬英九無罪判決的結果並無影響,不是上訴三審的合法理由。

國務費案 扁珍代誌大條了【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無罪定讞,審理國務機要費的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會參考馬案判決的見解。法界人士認為,如果依最高法院判決馬案余文有罪及「公款公用」的見解看來,未來對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及的國務費案都不利。
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表示,個案事實不盡相同,不能一概而論,但馬案的最高法院見解,仍可以拿來參考。
檢方起訴國務機要費案,主要是認為吳淑珍蒐集他人發票,交給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及出納陳鎮慧核銷請領國務機要費一千多萬元,被依偽造文書及貪汙罪起訴;陳水扁總統則被認定為夫人吳淑珍的共犯,將在他五二○卸任後起訴交付審判。
檢方認定,萬海航運副董事長陳柏廷在Tiffany買了一百零五萬元鑽表,送給陳水扁總統的兒子陳致中當結婚賀禮,但吳淑珍不喜歡,想換成一百四十七萬元的鑽戒,硬要求Tiffany打折成一百卅二萬元兼換貨,以廿七萬元的SOGO禮券補差價,再用買禮券的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
檢察官認為,依最高法院見解,不僅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要「公款公用」,本來就必須實報實銷、以單據或發票核銷的國務費,更須「公款公用」;吳淑珍不僅以他人發票申領國務費,錢還沒有用在公務上,當然涉嫌貪汙罪。
依檢方調查的事實,比較余文案與國務費案,余文用他人的大額發票取代小額發票核銷市長特別費,便宜行事將行政程序簡化,但這些錢仍用於公務;而吳淑珍卻是以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全用於個人花費。
法界認為,參照最高法院見解,陳水扁夫婦涉及的貪汙及偽造文書罪,未來審理結果很不利。

特別費案 綠天王難脫刑責【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最高法院認定台北市長秘書室前秘書余文以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並且認為這不是行政慣例;依照這樣的標準來看,副總統呂秀蓮、民進黨前主席游錫堃、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唐山等人,恐怕都難脫刑責。
而且,最高法院也認定,不論是需要發票核銷,或是只需要領據具領的首長特別費,都是應該用於公務的公款,並非給首長的實質補貼;這一見解對被控貪汙罪的呂秀蓮等天王也不利。
最高法院判決余文有罪確定,主要有兩個理由:一是認定余文用他人消費的發票充當原始憑證,核銷市長特別費,構成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變造私文書罪。二是余文辯稱循慣例便宜行事,最高法院認為這不是正當理由,也非行政慣例。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呂秀蓮、陳唐山、游錫堃等人的特別費案,指控他們指示下屬蒐集他人消費的發票,冒充原始憑證,核銷首長特別費卅六萬元到五百多萬元不等,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貪汙罪及偽造文書罪。
法界人士指出,將呂秀蓮等綠營天王的特別費案與余文案對照看,發票核銷部分的案情類似,都是以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依最高法院的判決標準,對呂秀蓮等人很不利。
不同的是,檢方認定余文是「自作主張」蒐集發票替市長馬英九核銷特別費,馬英九完全不知情;但呂秀蓮等人的特別費案,檢方認為呂秀蓮、陳唐山及游錫堃等人知情,甚至指示部屬蒐集他人發票核銷特別費,因此認定三人與蒐集發票的部屬是共犯關係。

檢方被打到趴 何來精緻偵查【聯合報╱記者 蕭白雪】

檢方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後,一路判決無罪;這樣的結果對於強調要「精緻偵查」的檢察體系而言,不管是個別檢察官的「獨特」見解,還是檢察高層放任檢察一體不作為,都凸顯出不少亟待檢討檢察困境。
檢方從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期間,就曾出現南、北檢察官見解大論戰。當初起訴的檢察官認定馬自始至終有詐領特別費案犯意,更將他讓會計人員把錢匯入帳戶的法定做法,視為「施用詐術」,除曾使用特別費的首長外,包括公務體系內會計、首長秘書等,對這樣的見解都存疑。
特別費的支用方式,或許在制度上有長期「便宜行事」的陋習,但平心而論,在特別費案爆發前,有幾位首長真正認識特別費的「性質」,有多少會計、審計人員曾要求首長將領據具領後未用完的特別費繳回國庫?
法律或容許不同見解,但檢察官對特別費案未深入探究當事人的犯意及違法性認識,輕率起訴的結果,不但造成政壇、社會重大震盪,少數檢察官起訴被判無罪後,仍一路上訴;檢察首長們私底下明明都知道「沒有犯意」,卻沒人有勇氣敢行使職權下令不得上訴。
有資深檢察官形容,一審判決是檢察體系左臉被打一巴掌,二審判決又打了右臉一巴掌,三審的結果,是拿棍棒將檢方打到趴地不起。尤其最高法院在判決理由中明指馬英九主觀上沒有犯意、客觀上更未施用詐術,最基本的構成要件都不足,檢察官當初是如何認事用法?檢察首長們又是如何把關?
最高法院對於馬案的判決結果,讓檢方手上數百件的特別費案非但無法解套,甚至連原本多數認為不用再追究的領據部分,都需再花時間追查;這一切都是檢方自己選擇起訴、一路上訴,也一路挨打。
法務部及檢察體系一直高喊要學習日本檢方的「精緻偵查」,但他們的重大案件起訴後,幾乎沒有判無罪的,而今特別費案釀成「司法災難」,檢察體系該如何檢討
2008-04-26 07:12:45
檢檢相護
告侯寬仁筆錄不實 馬英九敗訴

〔自由時報09-01-01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總統馬英九去年初委託律師控告當時偵辦特別費案檢察官侯寬仁筆錄不實,涉嫌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認為筆錄雖未逐字記載,但經馬英九及證人重看再具結簽名,並無偽文故意,因此對侯寬仁不起訴處分;本案為馬英九擔任總統的首件敗訴官司。

侯曾感慨馬將司法當戰場

侯寬仁昨天下午請假,且未使用手機,記者截稿前未聯繫上他,無法得知其回應。但他當初得知被告時曾感慨,馬為了要選總統,「將司法當成戰場」,虧馬還一直聲稱要維護司法公正。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時,委任律師認為,據原始訊問錄音帶,侯寬仁在偵辦時,以證人身分傳訊台北市政府出納吳麗洳時,採誘導式訊問,扭曲證人證詞。

馬強調筆錄應逐字記錄

北檢傳喚當時製作筆錄的書記官,並調閱侯寬仁訊問過程的錄影光碟,確認筆錄完成後,書記官將筆錄交給吳麗洳閱覽,並告知吳麗洳,如果筆錄有錯,可以拿筆先行註記,吳麗洳看完筆錄後,確認無誤才在筆錄上簽名。檢方表示,訊問筆錄雖然不是問答全文,但精簡後的內容並非侯寬仁無中生有或憑空捏造,至於問案時所用的假設語氣,經勘驗庭訊光碟後,確認是為案件偵辦需要,不能因此就認為有違法之處。

不起訴書指出,侯寬仁偵訊筆錄或有不夠完整或簡略之處,筆錄內容當時雖被法院認為無證據能力,但無法因此證明侯「明知不實而偽造筆錄之故意」。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昨天出席「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會員大會時表示,台灣若能像西方國家一樣,在製作筆錄與法庭審判過程採逐字記錄,一定可以提高審判品質;馬英九還要求法務部對於在仲裁過程逐字記錄,一定要帶回研究。

他指出,不少司法案件中,在法庭攻防上,筆錄的周延與可信度常常引發爭議。他還拿自己的特別費案為例說,「個人就有這樣的經驗」。台灣若能像西方國家一樣,在製作筆錄與法庭審判過程中,也採取逐字記錄方式,相信一定可以提高審判品質,不致造成延宕,中國大陸法院也已採用自行開發的速錄機。

另參本館<司法巫師>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1663714/20081230081117/
檢革會成立宣言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4014746/20070412065740/#4788071
2009-01-02 11:08:38
版主回應
速偵速結 避政治紛爭2010-10-06 中國時報 郭良傑

 檢調偵辦新生高弊案,昨日展開二度搜索,所為何來,是一記回馬槍,希望能在涉案人心防已鬆懈下,找到關鍵證據?還是因目前掌握證據不足,為了補強而再度出手?由於此事若繼續延燒,勢必影響首都選戰,檢方宜速偵速結,以免捲入複雜的政治紛爭。
 自新生高工程傳出弊端以來,檢調的偵辦動作一直很小心,甚至是相關涉案人到台北市議會被質詢後,檢調才加以搜索、傳喚,讓外界覺得檢調一直處於「被動」的狀態,似乎有所顧忌。
 但昨日行動,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又會讓外界解讀成案情升高,但檢方卻再三強調,被搜索的對象都是「第三人」,不是被告,也不是嫌疑人,只是為保全證據;做與說之間落差之大,令人有錯亂感。
 其實,檢方的重點無非是抓出高層,這可由為了聲押前新工處長黃錫薰及昭凌公司承辦人李媺,在抗告書中窺出端倪,檢方除指由黃錫薰家中搜到政風調查報告,還點出陳智盛被搜獲的「就是疏失」字條,不排除受到「高層」指點,甚至在秘書處辦公室內勾串。
 「高層」是誰?層級有多高?檢調的偵查動作,一直很低調處理這個「高層」的問題,縱使是大動作的搜索、查扣電腦,還是堅持搜索的對象是「第三人」,沒有所謂的「高層」,讓人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聯想。
 五都選舉還剩五十多天,新生高弊案的話題絕對會隨著市長選舉被炒作,檢調即使不願隨之起舞,但若偵查沒有告一個段落,話題仍會不斷延燒,甚至可能成為影響選舉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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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檢調人員:迄今究竟有沒有發現任何台北市府官員貪瀆舞弊的具體證據啊 ? ( 弊案證人 ? 金錢往來 ? …… )本案因具有政治敏感度,檢調不應該隨意對外放話,以免讓外界胡亂猜疑 ......檢調單位應該儘速查明真相,勿枉勿縱 !若人家沒有貪贓枉法,也應儘快將事實釐清公諸大眾,還給當事人清白,司法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為何檢調可以隨意對"第三人"進行大規模的搜索? 任何人都可以是第三人,這是不是檢調濫權呢? 弊案是弊案,但不能掩蓋檢調濫權的可能事實,這也應該是大家須討論的部份吧!! 因為我們任何人都可能碰到這種事,到時人人都會以異樣的眼光看待你,但檢調卻可能是半年後才還你清白,這段時間所受的精神壓力與委屈,是否可以申請國賠呢?

秦儷舫:檢調製造議題影響選舉【聯合晚報2010.10.05(另參本館:司法巫師 五都大選

針對新生高案「字條」一事,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具狀控告市議員莊瑞雄涉嫌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今早,莊也到北檢提告。台北市議員秦儷舫表示,事件愈演愈烈,她懷疑檢調製造議題,將影響選舉,她考慮要控告檢調。
秦儷舫說,她歷任4屆議員,在府會間聯繫,從未由市長直接聯絡議會秘書長,「郝市長不可能直接打電話給秘書長(市議會)王金德」。但檢調搜索出「字條」,就開始如擠牙膏式放話指「有高層授意」,根本沒有查明這張字條的證據力到何程度,卻發展成「字條是市長所寫」,逼得郝市長再三否認,並被迫提告自清。
秦儷舫批評,檢調蒐證不力,卻推想出被受押的市府前新工處長黃錫薰、科長陳智盛只要對案情細節供稱「不清楚、記得了」,就是串供,而背後是高層授意。
她指出,許多人涉及司法案件,均會與律師沙盤推演,出庭時也都是這麼說,難道說「不清楚、記得了」就算串供?她還說,年底五都選舉已到政黨對決的程度,檢調實在不該在選前做這樣的大動作。她認為,檢調的作為已影響到選舉,打算進一步蒐集事證,控告檢調。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究竟有無在議會傳遞「就是簡單疏失」紙條給羈押中的新工處品質管制科科長陳智盛?引爆府會關係緊張,台北市政府昨天下午控告爆料的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違反選罷法、誹謗罪,莊瑞雄上午回擊也告郝兩罪,加告郝龍斌第3條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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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6 12:42:03
阿楨
馬遭爆粗口 傾聽反國光 今天照樣去 2011-04-04 中時 洪璧珍

 馬英九總統三日參加彰化縣「萬人拚健康,反國光石化餐會」餐會,因未公開簽署承諾書,遭主持人林世賢醫師爆粗口,質疑馬總統「你到底有沒有LP?」餐會結束,林世賢即在臉書「向馬先生鄭重道歉」,承認這是「最不好的示範」。儘管遇到如此難堪場面,馬英九仍認為「不虛此行」,今天還將親訪芳苑、大城溼地。
 外傳,府方對此十分不悅,考慮對林世賢提告,總統府昨晚否認。
 這場由彰化醫界聯盟聯合當地芳苑鄉反汙染自救會及活力旺企業協會主辦的反國光石化餐會,稍早即寄發請柬到總統府邀請馬總統參加,馬總統不僅爽快答應當天要來聽聽當地民眾的意見,還安排隔天親自前往國光石化的預定廠址,考察大城、芳苑溼地的現況。
 不料馬總統到了現場,主辦單位居然要求他當眾簽署承諾書,第一項就是撤銷國光石化案;由於馬總統認為與他傾聽在地民眾聲音目的不合,因而拒簽。
 也因馬總統拒簽承諾書,台下民眾群起嗆聲,要求馬總統下台,場面隨即失控,有人聽到林世賢突然脫口而出,質疑馬總統「你到底有沒有LP?」;當時台上台下亂哄哄,很多人根本沒聽見講什麼,但部分有聽到的人感到相當錯愕,台上的馬總統則鐵青著臉。
 對於林世賢在台上表示,總統府在連絡行程時,要求讓總統上台講話並承諾會簽反國光石化同意書,且稱握有總統府梁姓諮議的錄音帶,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當初主辦團體邀請及溝通過程,完全沒有提及任何附帶條件,林世賢卻公然說謊欺騙群眾,令人遺憾。
 餐會結束後,有人把這段影片放上Youtube網站,林世賢連結後在Facebook回應,自承當時情緒有些失控,沒把場面控制好,失了主人的禮貌,表示「要向馬先生鄭重道歉」,也要「向在現場的所有朋友道歉」,說自己是最不好的示範。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不必道歉,還稱讚他有guts、good job;也有網友認為「讓老馬聽聽這樣的聲音是好的,他的身邊聽不到不同意見。小布希被丟過鞋子呢,當個總統遇見這樣的場面算什麼。」。
2011-04-05 10:29:24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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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霸凌嚴重嗎?看看林世賢醫師說的話就知道了!我們的社會民眾可以共同出來反對貪腐與恐龍法官,但是對於這些政治流氓、媒體流氓、環保流氓,卻是容忍他們以著"言語霸凌",來達成他們的宣傳!
主持人林世賢醫師爆粗口,唉! 台灣的醫師水準也越來越差了, 先有署醫一堆醫界有頭有臉的大老收回扣, 現在有罵 LP 兼且可能說謊的醫師,看來, 台灣的教育成功得很!! 成功得很!!(另參本館:醫政一家親 )
言語暴力是野蠻的行為,那位環保份子自己反而變成社會的垃圾,他該離開台灣。(另參本館:《髒話文化史》 暴力黨 )
如果別人的意建只是個屁,贊成你的意建才是對,那世界上只有獨裁就好。昨天反國光的餐會只是政治的舞台,訴求原本是對的,變成政治的對立,這樣好嗎?(另參本館:民主形式萬歲 )
原本我是反國光石化的,但是看了這一幕我相信,反國光石化的背後有政治目的的介入,已經不再是簡單的環保議題了
大家都知道馬的目的:1 轉移大法官的焦點 2形塑被欺侮的印象,喚起深藍的回歸,挑起族群對立 3總統大選到了(另參本館:鬥臭馬英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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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久帶衰2011-04-05 中時短評(另參本館:自作孽的中時 自由造假

 總統府的幕僚或許認為這趟彰化行展現總統的民主風度,形象加分。但,容我們直言,這只是「自我感覺良好」。總統代表國家,高度比風度更重要;總統的威信等同國家尊嚴。被嗆久、嗆多了,威望受損,國家也會帶衰。
 舉例說,小布希當眾被丟臭鞋,走到哪都被嗆,一看就知道美國社會已分裂,國勢當然會走下坡。陳水扁任期之末也是如此,抗議民眾如影隨形,嗆聲不絕,台灣哪可能國泰民安?
留言
可恥的文章,有種把作者的名字登出來,小布希是在國內被丟鞋的嗎?有水準一點好不好,丟鞋的人可是被捉去關了!內文是標準的抄網路的綠文,想向民黨靠攏也沒用的,他們早有自己的自由時報了!
真不敢相信這是中國時報的「東西」,阿扁被嗆是因為貪腐,槁清楚好嗎?小馬又不是阿扁
中國時報,你以後如果還繼續讓這種"本報訊"的文章繼續出現的話,退報風潮會讓你滿意的!一篇沒內容沒價值沒建設性的報導.

(楨:呆歹彎的霉體酩嘴血手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能談啥能源/產業政策?不准漲水電油費又肖想德式非核綠能。只知石化高耗能/水汚染,不知漁農更耗水、高科技不只耗能/水汚染還比石化低效益,至於自主品牌宏基又輸蘋果。這也不要那也不要,呆歹人要啥?另參本館:馬產業政策 馬能源政策 高科技高耗能 全球PC大戰)

國光爭議 回歸能源政策 2011-04-05 中國時報 【黃鎮江】

 為了國光石化案,馬總統站到第一線,兩度到彰化,受到當地民眾嗆聲,甚至幾近羞辱式轟下台,這叫當初投票給馬總統的選民情何以堪。而朝野對立式的分別選邊站相互爭吵,並無法解決環保與經濟發展的爭議。筆者認為,不管是討論核四案或國光石化案,還是應該回到長遠的能源政策來考量。
留言:
騙人的鬼扯文,台電被轉容量何時有28%,石化工廠只做乙烯?中時的編輯都腦殘了嗎?日本保證會再使用核能發電,而且也一定會完成已開工的電廠,拜託一下,別再把這種不實與意識型態的文登出來,學自由時報很好的話,那就只要有自由時報不就行了!
我等不急想要看到所有四核電全廢全停,終止中科園區,終止所有污染的石化工業,無條件廢止ECFA,完全禁止與中國貿易與中國觀光客,一個真正的"清淨"與完全"綠色"的公投治國的台灣!

產業結構轉型才是關鍵 2011-04-05 中國時報 【鐘武達/特稿】

 馬英九連續兩天低姿態探訪「反國光石化」的態度值得肯定,這至少展現國家領導人與民意溝通的誠意。不過,國光石化要不要推動,關鍵在於馬政府對台灣經濟發展與產業結構的態度是什麼?
2011-04-05 10:31:11
阿楨
(楨:特別費案只不過是鬥臭馬英九的假議題之一!另參本館:鬥臭馬英九 無聊的假議題 特別與國務費案 馬無罪定讞 果然是陰謀 奧步研究所 )

特別費受罰者 余文最後一人【聯合報 2011.04.19

喧騰五年的首長特別費爭議可望解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首長特別費「歷史共業」可望除罪化,朝野黨團同意盡速完成立法,最快本月廿九日立法院會完成三讀。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涉入特別費案人員達七千五百人,這些官員每個人的發票不是上千張、就是上萬張,一張張查,浪費司法資源。也有立委表示,可能觸法的「潛在被告」多達兩萬人,一定要修法解決歷史共業。
目前正在審理或被檢舉告發的前副總統連戰、行政院長吳敦義、前副總統呂秀蓮、行政院前院長游錫堃等藍綠人物,都可望因法案三讀而解套。台北市政府前秘書余文因首長特別費案被判刑且已服刑完畢,將是最後一位特別費的「受罰者」。
初審通過條文明訂,二○○六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各機關支用特別費,負責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相關人員財務責任,都「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特別費除罪化是要解決歷史共業,早該處理,但以政治現實來說,國民黨不會同意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民進黨團可接受目前先解決特別費部分,不會提協商,且法案是民進黨團提出,將盡速三讀。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說,黨團對解決特別費案的歷史共業樂觀其成,會讓修法依一般議事程序進行,順利完成三讀。
提案立委費鴻泰表示,近年各級政府首長特別費問題受到矚目,產生很多爭議,除影響政府形象外,外界對司法機關的偵審也有不同聲音,對社會造成巨大衝擊。
他說,經歷數十年的報支及核銷等程序,已形成行政慣例,參與這項業務的人員,如機關長官或授權代簽人、報支人、承辦人、經手人、業務主管或主辦人員、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等,對特別費處理方式已產生信賴,並依例辦理;對這些人員按照行政慣例的行為,需予善意信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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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除罪化/吳敦義:尊重立院
特別費除罪化淪為政治特赦
以立法、司法消解「歷史共業」
2011-04-22 13:17:21
阿楨
(楨:馬二三年來堅持不干涉司法等獨立機關,終於能免政治黑手/迫害之指控! 臺灣人要騎那種馬? 消遙馬 委員會打手 馬政治迫害 總統的大法官 )

該斷即斷!馬要展現專業治國【聯合晚報記者陳志平 2011.04.22

不等5月環評大會拍板,馬總統下午在環評小組會議結束後,立即召開記者會為國光石化案做成政策宣示。除要對延宕多時的國光爭議「該斷即斷」,官員將大陣仗提出涵蓋各面相的因應政策,更為弭平此案對工商界在台投資意願的可能傷害,展現不論國光石化興建與否,政府對環保、經濟開發的決策,都是基於專業治國。

高耗水產業 國光石化原罪?【聯合報-張炎銘-退休人員2011.04.09

國光石化引發關注,監院調查報告指出,彰雲地區地面水源不足,不應再導入高耗水產業。國光石化、中科四期都不該開發。事實果真如此?
依據民國九十八年台灣地區各標地的用水統計,該年用水中,工業用水只占約百分之八點一四,比不上生活用水,更比不上農業用水。
工業用水中,是否石化業用水最多?也不是。各業別單位面積日用水量,以紙及紙製品用水最巨,達每日每公頃(廠房面積)一○三○立方公尺。石油及其製造業才一七○,不但遠小於食品、飲料業的三二○,也小於電腦、電子業的一八○。
只是台灣還缺乏本土的「虛擬水」資料。所謂虛擬水,可不是虛擬的,而是確確實實的水消耗,例如生產一公斤的小麥,要耗水一千三百公升;產出一公斤蛋,要三千三百公升;一件九百克的床單,要九七五○公升的水。沒有這些資料,誰是高耗水產業?政府決策能依照每天用水量,而不管其產值,也不顧其他環保、社會、經濟方面的效應?
國光石化用的是烏溪下游、來源穩定的髒水,不是湖山水庫水,也不是地下水。

(楨:一場金融危機的傷疤未好,呆彎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便忘了痛,賭場失德/高科技高汚染/鴻海的高就業又是台灣之恥的血汗工廠,看看新加坡吧!另參本館:開放睹場? 賺賭徒錢 環保與經濟 富士康事件 搶救失業 台灣振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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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凱:石化發展何不追星?(楨:別再xx行臺灣不行了!另參本館:別再韓國行臺灣不行了)
2011-04-29 11:05:04
版主回應
看那些社運馬背上的政治騎士2011.04.11聯合報社論

從這兩次事件(反核/反國光石化)看,綠營人物對於社運的極盡剝削,已到了予取予求的地步,但民進黨對此似乎毫無反省與自覺。誠然,在八○年代社運風起雲湧時,在野的民進黨與社運界一直扮演互相拉抬的夥伴角色,許多社運人士出身反對陣營,兩者間有難以切除的臍帶關係。但進入廿一世紀後,歷經民進黨執政的八年,台灣社運卻陷入一種嚴重的失根狀態:除了人才流失、議題難以凝聚,最致命的,是執政的民進黨立場丕變、理想不再,不僅對社運採取掣肘,甚至以主政者姿態橫加壓抑,使其陷入欲振乏力的困境。

諾貝爾邏輯【聯合報黑白集 2011.04.25

前中研院長李遠哲說,國光石化不該蓋在台灣,也不該移到國外去;不砍自己的森林,也不該去砍別人的森林。說得真對!真正的環保,應該從地球村出發,不能有雙重標準,不要以鄰為壑。
問題是,李遠哲的書桌是不是木頭做的?如果是,那是從台灣的森林,還是其他國家的森林砍下來的樹做的?李遠哲還說,中研院的人員最好住在研究院附近,可以走路上下班,省下行車可能排放的廢氣。但李遠哲家住大直豪宅,出入有轎車接送,自己享受高規格生活,對別人卻暢談返璞歸真哲學,聽起來直如「何不食肉糜」的現代版。李遠哲曾主張多建平價住宅,但日前奢侈稅通過後不久,他卻跑去幫一位財團好友在內湖推出的豪宅建案站台;面對質疑,還說他不清楚奢侈稅的內容。
自己享受,卻拚命叫別人犧牲,諾貝爾有這種邏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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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遠哲的諾貝爾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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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11:07:02
阿楨
扁告發 李登輝涉貪2.5億被訴 2011-07-01 中國時報

 前總統李登輝涉嫌侵占國安密帳「鞏案」歸墊剩餘款項七百七十九萬美金(新台幣二億五千七百七十萬元),以洗錢方式挪供劉泰英支用,特偵組依前總統陳水扁提供的關鍵情資追查,及殷宗文、劉泰英、徐炳強面見李登輝簽下的保命備忘錄,認定李、劉涉嫌重大,昨依侵占公有財物、洗錢等罪嫌起訴。李登輝也成為我國史上第二位遭起訴的卸任國家元首。
 起訴書指出,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竟不遵守國家法制,擅將公帑不法挪供私人使用,犯後設詞否認、冀求卸責、毫無悔意;考量其已年邁符合刑法減刑規定,及對國家貢獻之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劉泰英則被認定私吞其中四十四餘萬元美金供己用,犯後矢口狡賴、品行惡劣,但考量他已歸還款項且年事已高,同樣籲請處以適當之刑。
 檢方查出,李登輝八十三年間捐贈南非新台幣兩億八千萬餘元以鞏固邦誼,但外交部經費不足,前國安局局長殷宗文奉命以「鞏案」為代號,動支「奉天專案」經費代墊。
 國安局往後三年陸續以預算結餘回補代墊款項,僅餘八千九百餘萬即可墊補完畢,李仍指示外交部歸還全數借款,藉以侵占歸墊剩餘的七百七十九萬美金,由劉泰英在八十八年間利用不知情的尹衍樑輾轉洗錢至台綜院。
 九十一年間,國安密帳案曝光,經管「奉天專案」的國安局少將會計長徐炳強為求自保,與殷宗文、劉泰英赴桃園大溪面見李登輝,經李登輝指示撰寫備忘錄,假托支援設立國安局外圍機構即台綜院第四所,由國安局自「鞏案」餘款補助,企圖魚目混珠。
 特偵組認為,「奉天專案」基金非經總統同意無法動用,劉泰英也坦承收到該款,並供稱殷宗文交代是依李登輝指示,足以證明三人共謀。特偵組也認定前國安局局長殷宗文為貪汙共犯,但因身故不起訴。全案除徐炳強獲判無罪確定,仍有劉冠軍在逃;特偵組另告發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涉嫌逃漏稅。
 此外,陳水扁告發李登輝利用隨扈的銀行帳戶,將近十億元被分為卅四筆輾轉匯往新加坡等國移涉洗錢一案,特偵組已另案調查,並積極尋求新加坡方面的司法互助。

(另參本館:臺灣父子反目成仇 果然是陰謀 馬政治迫害 馬廉能政策 小龍女神話 《總統的親戚》 《解構黨國資本主義》)
2011-07-01 10:47:57
版主回應
總長換了人 結果也不同【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2011.06.30(楨:聯記也是呆歹彎是非不分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之一?明明是李扁干涉司法/馬不干涉司法,結果才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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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特偵組手上還有「319案」、「軍購弊案」等不少疑難雜症的案件正積極偵辦,對於這位檢察總長一年來的表現,馬英九總統應頗有「深慶得人」之感,不過,如果司法案件之偵辦,會因「誰當總長」而異,豈非另一種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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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向李登輝追回贓款

國際媒體:台灣前總統 貪汙起訴
顧立雄批起訴草率「李被國家機器無情追殺」
民進黨批政治清算 憂小英也受害
國民黨低調 擔心衝擊中南部選情
馬:為政就是要正派清廉
李今與蔡同台 將為自己澄清
減罪難度高 李挺蔡有盤算?
秘帳效應難料 蔡英文能全身而退?
李案兩面刃 藍綠算計大選得失
李登輝被起訴的政治效應
舊案新炒氣勢大 政治悲情落伍?
破除李登輝魔咒
司法迫害掛嘴邊 不良示範

留言
  李登輝曾跟陳水扁嗆聲, 說如果貪污就切腹, ....當然啦! 懂得丟臉會切腹的人就不會貪污, 所以李登輝一定是在開陳水扁玩笑的啦!!
  陳水扁對台灣的貢獻還真是特殊, 讓人民看到了最高檔的狗咬狗戲碼--貪污總統咬貪污總統
  呼籲外省族群不要再支持這種可惡的政治追殺,大家都在台灣生活了這麼多年,真要搞到 族群對立?朋友間因為族群互相不信任不來往?李登輝聲望可不是陳水扁能比的,馬政府就繼續搞 看大選時到底人民會怎麼唾棄你們
  上面的那位寫的“呼籲外省族群不要再支持這種可惡的政治追殺”才正是惡意的栽贓,挑撥離間,撕裂臺灣。
  狗咬狗,真精彩!全世界僅見,破世界紀錄!
  國民黨不用想推卸責任,利用司法進行政治鬥爭不會有好下場的
  這下可讓台灣人看清楚,原來中華民國的司法,是外省人統治台灣的工具,台灣之父 被台灣之子咬
  李登輝涉貪2.5億被訴 是阿扁告發的 是誰在追殺誰?要怪去怪民進黨啦!
  狗咬狗 台灣國的立國精神 令人欽佩 !高明的統治手法,以台制台,以台咬台 !
  所謂台奸,是指日據時代享盡一切好處,至今念念不忘的一群老人,為了做台灣國父,釣魚台都不要了,說是日本的。
  台灣國ㄟ背後 人前喊我要正名,我要去中國化,我要建立台灣國,背後 忙著A錢,忙著搬錢,忙著洗錢,好佳在被瑞士抓包,告知咱台灣,被判刑入龜山監獄吃免錢飯。台灣話說: 嘴念經 .手摸蔫 .(ㄋㄧㄢ).最佳寫照.....哈 哈...
  2008年,有智慧ㄟ台灣人,選對了馬英九總統!!日本趨勢大師大前研一說,馬總統是非常好的總統,馬總統是非常棒的領導人「我想把他進口到日本來。」 發行量達130萬份的韓國第二大報「東亞日報」,由主筆金順德具名的專文中盛讚台灣總統馬英九,在經濟、兩岸關係和國際社會方面的政績卓越,勝過韓國總統李明博。 台灣去年的經濟成長率10.8%,韓國6.1%;最近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發布的2011年世界競爭力排名台灣排名第6,韓國則排名第22。  專文說,馬總統一路走來均強力反貪,並指出2008年總統大選的結果顯示,國民用選票表現絕不容許貪腐的決心。民調顯示台灣受訪民眾有73%認為馬總統清廉,但韓國在前總統盧武鉉因涉貪而自盡後仍無改變,令人羞愧。
2011-07-01 10:55:56
阿楨
短 評-阿共ㄟ陰謀?2011-07-03 中國時報

 有些人凡事都愛扯上中共,反正好事沒份,壞事就一定是對岸搞的鬼,像《全民最大黨》裡〈阿宏之聲〉永遠的結論:「攏係阿共ㄟ陰謀啦!」
 前總統李登輝因為國安密帳案被起訴,台聯主席黃昆輝指檢察總長黃世銘從中國大陸返台後,李登輝就被起訴,質疑黃世銘是聽取大陸的指示,因為對岸想藉此弱化李登輝在明年初大選的影響力。
 如此荒謬的指控,讓政治新聞難得多了趣味性。大部分人哈哈兩聲之後,大概只能搖搖頭,為台灣的政治仍然有這麼胡言亂語但還是可能有人相信的部分而無奈。照這個邏輯推下來,李登輝被起訴不只算是政治迫害,還是受到中共的迫害。類似的指控,在上次扁案鬧翻天時也曾經聽到過,說法一樣是指中共是背後的黑手。
 這隻黑手叫扁家A了海角七億嗎?這隻黑手要李登輝把國安密帳的錢偷偷挪給台綜院嗎?罪行是看犯意和犯行的,做了什麼最重要,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政治人物的言行更是必須接受檢驗並服從法律規範,推到阿共仔那裡去,扯太遠了吧?
 坦白說,李登輝這些年來的政治影響力不斷下降,塑造被打壓的形象說不定能增加些同情與支持。而此案如果引發族群緊張對立,對馬英九選情也未必有利。說是阿共仔的陰謀,恐怕還低估了中共對台灣政情的了解。

不怕死,不過是個無賴--李登輝 2011/07/03

李登輝被起訴之後,他說:「我都是九十歲的人了,死都不怕,還怕什麼呢?」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夫不怕死有兩種:
一種如革命先烈林覺民,從容赴死、慷慨就義。
一種就是嘴巴上逞強,擺出爛命一條的無賴,李登輝大概就是這種。
其次,一個九十高齡的人,大概也有隨時離開凡塵的心理準備;說他不怕死,倒也是真的。然而,一個人活到這個年紀的人必須知道,比「不怕死」更重要的是其實是「怕不怕丟臉」、「能不能善終」。
李登輝難道不怕丟臉?難道不怕不能善終--堂堂一生就以以「貪瀆總統」的身份結束而列入歷史紀錄?
看起來,李登輝都是不怕的,他不過是個無賴。雖然他說他還有上帝,但是海盜心中也有上帝、也有媽祖,這都是自欺欺人的;既然不怕丟臉,他實際上是什麼都沒有的!
http://blog.udn.com/Xuser/5387826#ixzz1R0CWg78W
2011-07-03 09:59:12
版主回應
檢察總長:扁壓8年 再不掀開是裝聾作啞 2011-07-03 中時 陳志賢

 黃世銘說,政治人物應該先捫心自問,究竟有無做過違法的事,不應該遭司法起訴後,就妄指司法從事政治追殺,「選舉期間絕不是違法政治人物的保護傘,國安密帳案都已拖延了八年,難道要像江國慶案拖過追訴期限消滅嗎?」
 黃世銘說,特偵組目前仍針對李登輝的其他案件繼續偵辦。檢方辦案原則是,如果查無犯罪證據,應儘快還李清白;若有犯罪事證,就依法起訴。
 對於李登輝及律師批評檢方「只傳訊一次就起訴」、「沒證據就起訴」。黃世銘強調,被告喊冤是人情之常,案子起訴了,證據夠不夠由法院審視。檢方在五月卅一日傳喚李,李都推稱「不知情」、「不清楚」、「忘記了」,這樣的答辯,再傳十次也沒用。
 而且檢方傳喚李到全案起訴之間,約有一個月的時間,李登輝的律師也沒有遞狀聲請調查或傳喚證人,檢方認為證據足夠,當然起訴。
 李強調沒有一毛錢進入他口袋,沒有貪汙。但黃世銘指出,李登輝在總統任期間要國安局將鞏案代墊款,資助給為李卸任量身訂做的「智庫」台綜院,兩者瓜田李下,豈無關連?而且劉冠軍案爆發後披露了「奉天專案」,殷宗文等人何以甘冒「犯上」大不諱,請李補公文,李也表明不願補,這裡面如果沒有弊端,誰會相信。
 外界質疑特偵組這時起訴李的時機不對,黃世銘反駁,若選前七個月不能起訴,那選前八個月或九個月能起訴嗎?台灣每年都有選舉,是不是都不能起訴?

法院是民進黨關的【聯合報╱黑白集2011.07.03

李登輝被起訴,民進黨指控是「政治追殺」,蔡英文稱是「選擇性辦案」,黃昆輝則說是「奉大陸指示」而辦。這些說法,都反射了綠營看待司法的工具性,及對正義的虛偽標準。
陳水扁在總統任內,早知李登輝涉有不法,但他卻把案子藏在懷裡,不送交司法偵辦。其間,他時不時拿出來威脅一下老李,讓對方知道自己手中握有把柄。民進黨動輒指控國民黨「選擇性辦案」,但它自己執政時這種「選擇性不辦案」,豈非是更可怕的苟且徇私?對阿扁隱匿弊案,綠營可有一句反省?
陳水扁直到卸任後因洗錢案受到調查,為求脫身及矇混,才向特偵組檢舉李登輝。特偵組偵辦此案,正是由於陳水扁正式告發;且檢察總長後來由陳聰明換成黃世銘,才能把錯綜複雜的弊案查出真相。對於這麼一個艱難重案的突破,民進黨沒有半句稱許,卻是一味質疑,莫非民進黨和當年他們宣稱要打垮的「黑金」已同流合汙?
檢方起訴李登輝後,陳水扁又改口否認是他告發。陳水扁的反覆無常,外界已司空見慣;但他當年宣稱幫李登輝壓住「七十五顆未爆彈」,現在另七十四顆藏在哪裡?執政八年一直幫著扁、輝掩護的民進黨,也不會有興趣知道正義的真相吧!
過去民進黨只要不滿司法判決,就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不知洗了多少台灣人的腦袋。把李登輝國安弊案的來龍去脈攤在陽光下,綠營還敢說這是「政治追殺」;看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一語可改寫成「法院是民進黨關的」。因為它真是視司法與正義如無物啊!

馬辦駁蔡英文:別再空心論述【聯合報2011.07.03

針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批評,「台灣加油讚」發言人殷瑋指出,蔡英文身為總統參選人,動見觀瞻,人民對她有很高的期待,發言必須有憑有據,不能再「空心論述」。
對於蔡英文指出,要大聲向國際喊出「我是台灣人」,殷瑋也表示,誰捍衛台灣尊嚴與中華民國主權,用事實檢驗最清楚。他並反問,「面對國際,蔡英文從前不是保持沉默,就是心存烽火,如今到了選舉,卻想以光榮感號召台灣人民,民眾到底該相信哪一個蔡英文?」
殷瑋提出數據反駁表示,今年一到五月,台灣對東協的出口成長百分之廿九點九,對大陸出口佔台灣出口的整體比重從去年的百分之四十三點三,降為百分之四十點七,根本就沒有發生「傾中」的現象。他說,蔡英文要談「過度依賴大陸市場」,不能只憑印象,當年蔡英文也曾說過「ECFA會造成四百萬人失業」,空話已被戳破,難道不能中肯、實在一些?
2011-07-03 10:29:58
圖博館
台灣供電的陰謀與共業2015-7-2 聯合晚報

昨天核四正式封存,同一天,國內四部大型火力發電機組因故障而停機或降低發電,國內供電餘裕跌到十年新低,備轉容量率只剩下2.46%,瀕臨限電邊緣。
有環團代表接著批評近期國內大型發電機組狀況連連,是台電為了推動核四啟封與現有核電廠延役鋪路,等於指控供電吃緊,是台電的陰謀。
造成昨天國內供電吃緊的關鍵,是和平電廠、六輕汽電共生機組與協和電廠各有一部機組故障;三部大型機組只有協和屬台電,和平與六輕汽電共生機組分由台泥與台塑集團擁有與管理,台電豈能指揮台泥與台塑讓發電機組故障停機?
和平電廠與六輕汽電共生機組是台泥與台塑集團的金雞母;以和平電廠為例,一年賺逾30億,一部機組停機一天,台泥集團獲利就要減少500萬,試問有哪家企業會放任金雞母閒閒沒事不生金蛋?
民營火力電廠是廢除核電的獲益者,沒有核電,勢必增加火力發電因應,民營火力電廠何必要營造續推核電的氣氛?
近年國內反核聲浪高漲,但對於國內供電環境的不理性討論也愈來愈多,上述「讓火電故障以推核電」的陰謀論,就是一例。
國內火力電廠年歲漸高,不但歲修時間逐步拉長,供電出狀況的頻率也增加,老電廠不如年輕時體健活力強,一旦天氣炎熱或發電環境轉差,輕則影響發電效率,重則故障停機檢修。
往年國內供電吃緊的問題要到盛夏時才會浮現,今年早在4月春季時,國內供電備轉容量率就頻頻探底;國內供電情況惡化已亮起紅燈,但朝野兩黨卻缺乏警覺,只要求穩定供電,卻不顧電源開發處處受阻。
台灣供電必須在環保、安全、穩定與價格四個面向取得平衡,但近年台灣內部陷入「只問結果、不提解決方案」的空轉,不要核電也不要火電,台灣真有本錢什麼都不要?
用電量飆今年新高,供電餘裕卻創十年新低,這中間沒有陰謀,這是台灣全民的共業。
  回應
限電也不是壞事,讓大家了解非理性反核的苦果未嘗不好
這些反核廢核的所謂環保人士,本來就不是理性的,本來就是喜歡疑神疑鬼,所以認為發電機組出狀況與陰謀有關,只是顯現他們的本性而已,沒有甚麼奇怪
無所謂,等民進黨執政重啟核四後,這些團體就會不見了

另詳參【圖博館】:核能與核武 環保與經濟 福島事件 泛藍統媒的陰謀 真的是陰謀 果然是陰謀 馬陰謀
2015-07-03 12:39:42
壯陽藥
很不錯的分享~~!


http://www.yyj.tw/
2020-01-11 12:52:2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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