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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8 12:53:44| 人氣1,450|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文學廚房】鹽拌芥菜 vs. 無彩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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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書闔上,熄了床頭燈,暗夜四合,我卻翻來覆去睡不安穩,於是坐起身展讀剛剛看了一半的書,「無彩青春」,副標題是「蘇建和案十四年」,作者張娟芬。讀到書頁最後一句「那時候,他們誰也不認識誰,相忘於江湖」時,窗外微微透亮起來。

自民國八十年汐止慘案發生,八十一年一審死刑判決,不斷上訴、抗告、再審…蘇建和案歷經四十七位法官的審判,長達十四年的纏訟,終於在九十二年高等法院宣判無罪,當庭釋放。作者閱讀各級法院對此案審理的卷證,並且和當事人與相關專家學者做了不少的訪談,所以本書可供杜撰的空間有限,它是很真實的、血淋淋的,雖是所謂的「法律事實小說」,倒沒有太多硬邦邦的法條;又因為它是陳述事件,盡量保持所見所聞,徐緩卻不帶太多的情緒。

三名被告喊冤的原因是他們根本沒有犯案,至少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有,僅僅憑著原先坦承單獨犯案卻又翻供的王孝文,把這三人扯了進來,偏偏王孝文早早就被槍斃了,死無對證;又偏偏這三個人不堪刑求逼供簽了自白書。就是這些內容顛三倒四、前後不一致的自白書,兇案現場的一把菜刀,和違法搜索出的二十四元硬幣,將這三個少年關成中年,青春不再。如果說作者所言屬實,有憑有據,那麼從這個案件裡可以看到檢警執法的「無法」,司法的「荒唐」正義。

記得電視上曾經播過的大陸劇「天下糧倉」,裡面有一段情節是這樣的:朝廷命官巡視災區的粥場,見災民骨瘦如柴,排隊領粥果腹,望前一探,一鍋粥哪是粥,湯湯水水不見米粒半顆。盛怒之下,傳粥場官員,問他身為地方父母官,賑災的粥為何不是「插筷不倒」,如此枉顧人命,該當何罪。官員聲稱米倉已無米,情非得已。朝廷命官不信,硬是按照大清律令,當街處斬。官員斷頭前請求見老母親一面,只見他喚一聲「阿娘」,老母親衣衫襤褸自災民的行伍中顫巍巍的走來,雙目已瞎,一只破碗,一雙竹筷。官員低頭咬下手上一塊肉報答母親,母親知兒子將死,遂一筷插進咽喉自殘,朝廷命官大驚,但死刑仍然執行。行刑後,命官打開糧倉大門,才發現,果然一粒米都沒有。

如果,這朝廷命官多聽一會兒解釋,早一步開倉門檢視,就知此官所言非假;不然看看老母親與災民無異,就知道此官並非圖利之人,怎可能藏私,此時刀下留人都還來得及啊!就因為盛怒,因為自己認為的公理正義,因為可憐的苦難同胞哀嚎遍野,卻多枉死了兩條人命。

人們一向都只願意看想看到的東西,願意聽自己想聽的解釋,大多時候判斷正確,也符合大家的期待與利益,但是一但判斷錯誤了呢?是不是願意認錯,從新來過?司法的進步與革新必須經過不斷的學習與驗證,然以無辜生命作為學費,代價未免昂貴。

有一回懶得做便當,心想就一口氣給他做三天份吧。其中有一道菜是鹽拌芥菜,這是一道最簡單不過的菜餚,方便又保持自然風味,所以每當不想炒菜時,鹽拌芥菜總是最理想的選擇。先把芥菜葉片洗淨,放入加過鹽巴和橄欖油的滾水裡燙一分半鐘,然後撈起來瀝乾水,切成小塊,趁熱拌進一點鹽和柴魚精(如烹大師之類)調味,再灑上一點麻油就成了。

結結實實準備好三天份的便當,放進冰箱,以為省去許多麻煩,到了第三天,芥菜入口卻是衝辣嗆鼻,原來芥菜給鹽「醃」了三天,成了芥末了!好事一樁,好菜一道,卻因為偷懶、嫌麻煩,弄得食不下嚥。

人命如芥菜,司法制度如鹽巴,我個人偷懶還好,不過是一盤芥菜變成芥末,諸位檢警大人和青天大老爺面對的可是一條條人命和喚不回的青春!芥菜走味頂多嗆鼻,執法失衡卻是命喪黃泉。

我從來沒有特別關心過這件案子,卻在燠熱失眠的夏夜,順著溫柔的筆觸爬梳蘇案十四年,直至曙光幽微的探進門來。反芻張娟芬曾經在1999年探監後寫下「冤獄是人生的歧出,不知道最後會通往哪裡,但旅程中餵哺著對生命的渴望。……所謂人生啊,不過是飛入尋常百姓家。」的句子,以及與日前雲林地方法院林輝煌法官的一篇判決後記「上蒼悲憫,願容卑微生命在這塊土地喘息。檢察官慈愛,願為可憐小人物委屈。 」兩相對照,越能了解「正義」其實很難定奪,每個人的看法、自身利益,都會影響對正義的理解和判斷,然而人類對生命的渴望與追求,卻始終沒有階級之分。


~ 刊於星報 8/22/2004

Photo: "搭台的工人"
~ 攝於淡水

台長: Y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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