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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精神病患 宛如為淵驅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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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精神病患 宛如為淵驅魚
2006/2/21 人間福報 文/鄭佑璋


近來精神病患似乎成為社會的「麻煩製造者」,一名手持菜刀的精神病患者到底砍出多少社會問題?當兩名員警打完二十四發子彈卻制伏不了瘋漢,反而流彈誤殺民眾,這是警政問題?還是社會問題?或是醫療問題?

當大眾對警方所謂的「大膽用槍」與「比例原則」議論紛紛時,這些「術語」到底要多明確,才不至於讓第一線員警無所適從?而警方的教戰守則是否太過呆板,導致員警必須看內政部長與警政署長的臉色用槍,而失去因時制宜的用槍態度?或是員警所接受的專業訓練對警械的使用缺乏彈性,甚至警校訓練的徒手搏擊技巧僅聊備一格?

一個瘋漢拿出菜刀,讓左鄰右舍心驚肉跳,我們是不是要將所有的瘋漢列管,才能保障善良百姓安居樂業?即使要列管,我們是否想過根本的問題,這是一種醫療行為,或是一種政治手段?

過去極權國家處理政治犯,往往是將良心份子、異議份子送到精神病院改造思想,如今以現代精神醫學檢測這些「瘋漢」是否異於社會規範時,我們必須考量到該如何站在人道的立場,給予受到社會壓迫導致崩潰的精神病患者合宜的醫療環境,而當前的醫療系統對精神病患的評估、輔導、醫療及安置體系是否完善?

雖然目前精神疾病藥物進步,療效相當不錯,只要適當復健都可以回歸家庭、社會,但實際上,罹患精神障礙者往往會因社會大眾的異樣眼光,而放棄醫療或請領精神障礙手冊,那麼這不是縱虎歸山,而是為淵驅魚,特別當家庭不願收容精神病患者,數量很少的公衛護士又無法兼顧轄區內的精神病患者,整個醫療體系負擔沉重,也只能被動且消極的等待精神病患要有破壞、傷人情形,警方才能通報強制送醫,但已造成傷害。

如果說一個「瘋子」引爆瓦斯讓社會大眾驚恐,那麼這與「醉漢」抱著瓦斯桶發酒瘋,有多少差異?為何我們可以容許醉漢駕車狂飆,甚至抱瓦斯桶與警消對峙,而不擔心會引爆瓦斯,卻只擔心瘋子砍人,這樣的社會價值觀是不是太矛盾了?

懇切希望內政部長不能只要求「列管」精神病患,以平息社會、輿論壓力,必須由中央出面協調整合衛生、社教、警政單位的資源,進行跨平台合作,減緩精神病患者與社會大眾的衝突。此外,員警更應有壓制力與嚇阻力強大的警棍、電擊棒等警械,作為臨敵時使用,降低用槍不當的危險與爭議。

台長: NO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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