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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0 11:00:10| 人氣13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God in his heaven, all's right with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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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而言,聖經中常會有疑惑的詞句列舉部分如以下幾項:一、巴別塔,二、原罪論,信者不被定罪,三、不可崇拜偶像。各有其原因,在這學期中也一一獲得較合理的解釋。

一、巴別塔:和合本 創世紀第十一章 1~9 節,關於巴別塔有記載如下: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作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就是變亂的意思】。」

為何要不使人「所做的事沒有不成就的」?為何要將其語言加以變亂?道理為何?當然我們會說,不要踰矩,不要超越人的本份地位,但,若神愛世人,有不願青出於藍的道理嗎?且不過是一堵牆,一座塔,就算蓋到月球去仍舊上不了「天」,還不是像現在是妄想造人,造物主為何需要緊張?金字塔都蓋成了!若那時要變亂他們的語言,那末現在要複製人,造物主豈不應消滅人類?還是說這其實是後人將巴別塔歷史與聖經交叉參雜,久而久之成為其中一部份,就如史記中孔子拜老子的部分?

或者這也可做延伸討論,聖經舊約有十分濃厚的族群神話氣息,甚至有人形容舊約像是「族譜」,而新約則是充滿愛與犧牲奉獻的味道。當然我們知道猶太教的經典與基督教是有非常大的不同,然而這兩個宗教卻是同一個至高神,在我看來,舊約的神有點像一族之神(當然是指以色列人),這個不准凡人自殺的神為了自己的子民不顧埃及人甚至埃及孩子的死活(不過埃及人也殺光以色列人的男孩子就是了),然而到新約的時候祂便成為全世界所有種族、所有人、充滿慈愛的神。這樣看來真的十分有趣,不禁想問問這個性格特殊的神究竟是為什麼心情變好了。我父親曾說,自古以來,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但即便敗者也可在史書中大作文章。且不論誰輸誰贏,孰是孰非,誰統治誰,誰殺了誰,誰放了誰,誰的神比較強還是到底有幾個神,數千年前發生的事至今都已灰飛湮滅,無從考證。

二、原罪論,信者不被定罪: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這裡我要分兩個方面討論,一是原罪,二是信。每每我想到出生的嬰兒也有罪,想著嬰兒的幼嫩臉龐,我便不禁整顆心揪在一起,仁慈的造物主啊,為何連個小嬰兒都要冠上原初的罪孽?人的出世就是帶著罪孽的存在嗎?那為何不讓世界毀滅殆盡,這世上不就不再有罪了?若我們是您造的,為何要將罪孽放在我們之中,再由您來原諒拯救?我真心真意的吶喊,有誰可解釋?

神愛世人!

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九節:「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看見我就信的有福了。」

我曾寫:「或者我正已成為那被定罪的人。」指的是我既不是一出生就信,而直到現在仍不信,那麼,「我這不信祂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我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那沒看見我就信的有福了。」所以今天一個懷疑論者,不願相信沒看見的事物,便是不該?要追根究底每個無法理解的環節也是錯誤嗎?如果在真正理解之前便說相信,是真正的信了嗎?還是只不過一再重複書中的話語,做做好事,表示相信?相信的定義是什麼,盲目的相信是不是相信?還是神捨不得也不屑浪費時間關愛他的子民並順便證明自己的存在?就像一個數學題,就算手中有解答,但看不懂,這題還算是會了嗎?不因為有刺就不吃魚,而是當吃到有刺時難嚥啊!也許會想要只吃肉,但只有肉的魚還仍是魚嗎?

三、不可崇拜偶像:

「我是神,除了我,不會有別的神。」、「不可拜像」

如果耶和華不是偶像,那麼要如何視之為神?這是我從小就有的想法,不過若這裡的偶像是指雕像,就較能解釋了。另外,當我問一個基督教的朋友對這樣的事有什麼想法,她說,其實這點她覺得造物主還挺可愛的,有點像是情人,很愛很愛對方的時候不准他去愛別人,這讓我想到某電影提到的:「上帝最大的民主是,他擁有絕大的力量,你仍可以選擇信祂,也可以選擇不信。」或許最後該再加句話「但就是不能信別人」,這樣看來雖然似乎是不太合情理,愛一個人的話,若那人愛上別人總也不能怪他吧!可是或許上帝就是這麼可愛的一個角色,每每我想到這個同學的這個回答,總忍不住對原本十分反感的規定莫名的喜愛了起來,我想這樣小小的忌妒,是可愛又能被諒解的。

我曾提到「阿彌陀佛,施主善哉」認知差距,其實這不過是個比喻,重點是,向一個從來對這個宗教毫無認同的人,不停的用這個宗教中的話語詞句,其實跟對文盲說之乎者也是一樣的不合適!聽到的那個文盲恐怕只會產生無止盡的距離感,完全不會有所認同,也不會因此而想搞清楚那些之乎者也的意思。所以一個真正好的傳教者不會引用大量的經典詞句,而是盡量用比喻或白話的詞句來打動人心,以大家都能明白的道理來使其明瞭。(天阿,我好像在寫宗教行銷學……|||@@a)

「好像看到」、「有如看到」與「看到」的差異。原則上,有看到就是有看到,沒看到就是沒看到,但有些人在附加形容時會好像理所當然的省略其中一些字,例如「好像看到」、「有如看到」省略了「好像」、「有如」就成了「看到」。所以究竟是看到還是好像看到?我想這是有必要加以解釋說明清楚的。因為真的看到,就實在是神蹟了,可以好好研究,或許就因此證明神的存在也說不定。我想相信,但我什麼都沒感覺到,如何憑空想像心裡住了位不曾看過的神?

這也就是為何我提出,若姑且不論上帝存在與否,這樣的狀況是否類似於「想像一個無限強的人在幫助自己,想像一座燈塔在眼前以支撐自己的意志力到岸邊」?或許人的意志力其實是十分強韌的,只是需要一些催化劑,需要一些幻想?只不過這個幻想具有強烈的背景,而且許多其他人也在這個背景之中?

God in his heaven, all’s right with the world.

某個漫畫中有過的一句話,讓人震撼。「神愛世人」,是多麼簡單的一句話,但在我心中卻不是那樣簡單,帶有一種失望的吶喊,跟這句話有異曲同工之妙。如果有那至高者,有那自有永有的,數千年前您能以肉身證明您的存在,以先知引導人們,為何數千年後您不願再顯神蹟?請原諒我的駑鈍,因我雖識您的名,卻不見您與您住的天國,不認得您的道理。

……I want to believe……

台長: 修羅熾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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