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餐吃的是蛤蠣麵。
在下麵條的時候,媽媽叫我拿起旁邊一碗公的蛤蠣,丟倒煮沸的熱水裡。
「媽,這是生的還是死的啊?媽?」我看著緊緊閉著殼的牡蠣。
「生的啦!還不快點丟下去!」
「什麼?」我大感震驚。
對不起,對不起!被我一顆顆的丟進沸水裡的牡蠣,無息的滾落湯汁裡。但即使是無聲的廚房只剩下熱氣爭騰,但並不代表蛤蠣們沒有過掙扎與哀嚎啊!我想著,當他們順著鍋緣滑下熱水時,他們是否會質疑他們的命運為何如此不幸?或也許他們臨到死前還不明瞭那水溫突如其來的升高,而相互發著『到底怎麼了』的電波吧?
對不起!我不明白我有什麼資格可以剝奪你的生命?而這偶發性的傷感,難道是因為這是活生生的經由我的手指,親自扼殺生命所產生的愧疚嗎?那麼當我在咬嚼著豬排,或是撕扯著牛肉時,為何又能吞嚥的心安理得?因為我沒有親眼見到謀殺的過程,因為不是經由我的手血淋淋的解剖,所以屍塊就只是屍塊,所以吃食的我就沒有罪嗎?
據說啊,烏托邦的公民是不准操屠宰業的,因為他們認為那會泯滅一個人最良善的的惻隱心。然而!若非城市的居民渴望著鮮美的肉塊,城外卑賤的屠夫又何必剝離出那些多汁的里肌肉,成噸甜美的羊腹,還有柔嫩的背脊與尾骨呢?當城裡的人品論著美食的精緻與烹飪的高超,難道他們不是經由他們的保養良好的口與舌,經由珠光寶氣衣香鬢影,經由他們中產階級的品味,在宰殺著與他們同樣的生命嗎?為什麼一切的過錯罪孽要低下的人所承擔?為什麼地獄只接收下刀一剎那的罪惡,卻不能懲罰刀叉入口鮮血淋淋的歡愉呢?
究竟為了什麼,地球上所有的生存,非得要剝奪其他者的生存才能存在?為什麼非得要有殺戮痛苦?為什麼生非得要依憑著死?被獅子撕裂的幼鹿或山羊難道神經結構不也一樣的纖細敏感嗎?而在被尖齒穿過去的一瞬,呼吸難道不會被劇痛淹沒嗎?
龐大的吞噬與必然的死與生,我多麼的希望這一切不要成立,。
啊,毫無疑問的,我有罪,送入口的那些無辜的生命們,我是有罪的。在死亡的路上,我會衣衫襤褸,會面目憔悴的,在幽冥之火中哀哀的求你們原諒吧?眾多在砧板上呦呦鳴叫,乞求著生命的大家,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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