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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3 20:51:50| 人氣1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市府公共工程處有關監察院糾正本市虎尾寮污水處理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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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市府公共工程處有關監察院糾正本市虎尾寮污水處理廠案,市府善盡修復並強化處理效能

98.06.03                                             新臺灣電子報                  

【記者陳耀祥/台南報導】有關監察院糾正台南市政府興建虎尾寮污水處理廠案,核有未詳實評估民生污水量致營運效能低落及延緩驗收及接管作業等情事,市府說明如下:虎尾寮污水處理廠係為配合處理虎尾寮重劃區之民生污水而興建,其於民國85年間設計,86年間興建並於89年間完成,其設計處理量為每天12,000噸,重劃區計畫人口數約為3萬多人。

南市府公共工程處長吳宗榮表示,本工程處有關未詳實評估民生污水量乙節,目前虎尾寮重劃區僅開發約10年,其人口進住1萬多人,污水處理廠計畫人口約為20年,加以大環境景氣不佳及少子化之影響,人口進住及民生污水量自然無法達到事前規劃標準;且市府積極配合環保署政策於93年間即利用本廠餘裕量截流三爺溪每日5,0008,000餘噸之污水進行淨化處理,以改善二仁溪之河川水質,讓污水處理廠處理效益最佳化,市府對該廠盡最大的努力,提高其營運效能。另重劃區原設計污水管線為陶管,歷經921等地震後陶管損壞,民生污水僅部份流入污水廠處理,今年市府已編列1,200萬經費修復,目前已進行設計,並將於98年底完成修復。

市府工程處長吳宗榮有關延緩驗收及接管作業乙節,由於處理廠於興建完成之初期重劃區進住人口少,其所產生民生污水量自然有限,除有替代水量,無法即行試車驗收,市府亦配合契約規定以替代方案於民國91年間完成驗收。該廠興建係已為10餘年前,市府善盡修復,並配合政策將虎尾寮污水處理廠處理效益發揮至極。

   

 

 

台長: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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