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那個在7-11工作的老弟突然很著急地打電話給我,問我汽車的燃料費繳了沒,因為他有客人去刷(8月3日)無法繳費,一聽之下我也大驚失色,我家兩台車的燃料費繳費單好像一直丟在電視機上頭,最近似乎都沒有去繳的記憶,這下可好了,逾期是要罰款的。
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略以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逾期不繳者,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 又依交通部90.03.01.交路90字第001909號公告「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 ,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如下:
〈一〉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未滿新台幣六千元者:
1.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三百元罰鍰。
2.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
3.逾期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九百元罰鍰。
4.逾期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罰鍰。
5.逾期四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台幣一千八百元罰鍰。
〈二〉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新台幣六 千元者:
1.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五百元罰鍰。
2.逾期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一千元罰鍰。
3.逾期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4.逾期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二千元罰鍰。
5.逾期四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台幣三千元罰鍰。
貳、機器腳踏車所有人逾期〈每期為二年〉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罰鍰基準:
〈一〉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台幣三百元罰鍰。
〈二〉逾期一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
參、逾期不繳納前二點罰鍰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也就是我的狀況逾期三天,依規定是要繳兩台車(一輛三百元)共六百元的罰款。
後來上去奇摩知識家查了一下,發現就算過期,還是有補救的方法,我才試用第一種就確定繳清了,也就是到電子公路監理網站去線上轉帳。
方法一:用車主本人信用卡或銀行帳戶(特定的幾家),在網路就可以交燃料費,https://www.mvdis.gov.tw/wps/portal (用螢幕下面的"監理業務申辦") 或用車主本人的郵局帳戶,電話語音轉帳繳款。
過期的燃料稅單農會還有代收 ! 不要拿原單去繳,要用補單的(理由是你沒收到燃料費單),,他們無法處理.(到任何一個監理所、站、分站.也是:用補單的...但如果超過六個月仍未去繳..開出違反公路法的罰單...不只要繳滯納金還要繳罰款。
資料來源:知識家解答一
方法二:可以去台灣銀行代收部門繳款即可或可以以信用卡電話語音專線4126666或4121111用戶碼169#進行繳款的動作.輸入的資料你可以看繳納通知書背面有操作流程~可以避免再次遺忘的困擾喔~
資料來源:知識家解答二:
方法三:罰金的部份(如果是滯納金)其實是有各方法可以規避^^"假使譬如您是真的忙到忘記了,亦或是沒有收到(以前都寄到車籍地址),請您用"打電話"的方式申請補單(牌照與燃料稅單),建議都打到監理所一併補單比較省事,請用很誠懇的語氣說明您因太忙且住所與車籍不同忘記繳交所以要補單 (希望您是真的不同)。那麼這各單子上的應繳日期會很阿莎力順延至您打電話的那各月,且不會有滯納金產生喔~ (這是秘技 但也是監理所通人情的地方)。
如果你親自到監理所辦理繳納 ,櫃檯可能會列出一張有可怕滯納金的單子給您繳交喔~ (現場很忙的,您又有時間自己來,就不應該有理由的@@")
資料來源:知識家解答三
總括來說,燃料費是費用,不是稅。牌照稅若是沒有繳國稅局依法可以強制收滯納金(兩天罰百分之一的滯納金),現在稅捐處(牌照稅是稅捐處在徵收的,屬地方稅)開始會在外面稽查拍照,如果被查到沒繳但是車子有在使用(停在路邊也一樣),都是本稅一倍~兩倍。燃料費(不是燃料稅,屬中央徵收)是七月開徵,最晚當年度12月底要處理,不然會遇到不能驗車,或是違反燃料費法的罰單,最高好像也是3000。
燃料費沒繳,最嚴重就是不能驗車,驗車過期又會被罰,沒驗牌照被註銷掉,車主並不知情,開在路上被開無牌照違規行駛,就會很慘!所以,有空還是快點處理,千萬別跟自己的錢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