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
我的意念。”(詩139:2)
耶和華神是至聖至榮、可頌可畏的神(出15:11),他無所不在(詩139:7,8),無所不知(詩147:25)。尤其作爲按着他形象所造的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以下将人們在“生活”中的一個經常性“動作”——起來,加以分析、考究,好讓基督徒懂得在神面前當如何更好地“生活”,更永遠地“存留”。
一、該隐:“起來”殺弟
“該隐起來打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4:8)
始祖亞當讓兩個兒子該隐與亞伯向神獻祭,作爲對神的敬拜以及對自己之罪的忏悔。該隐種地,就将地裏的出産爲供物獻給神;亞伯牧羊,便将羊群中頭生的羊以及羊的脂油獻給神。神看了亞伯及其供物,卻看不上該隐及其獻品。該隐沒有好好地省察、檢讨自己,卻爲此“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怒色裏包含着他對亞伯的妒忌。因妒生怒,自怒生恨,從恨生殺。于是,一日在田間,亞伯正與該隐說話間,被該隐殘忍地殺死,屍體就埋在田土裏。伸冤在神,他是審判之主(創18:26;詩94:2;申32:4;伯34:10;帖1:5)。神對該隐的殺弟之罪給予嚴厲的處罰:“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4:1-12)。該隐的“起來”,導緻了人類第一宗謀殺案。
“不可殺人”是神爲以色列民所頒的十誡中的第六誡(出20:13;申5:17)。雅各複申當時神在西乃山對摩西所作的十誡命令,以警示人們,作爲神的兒女,要“遵守全律法”。雅各說:“原來那說不可奸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奸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各還明确告訴如此行的結局是要“按……律法受審判”,“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2:11-13)。
該隐的殺弟是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而引起的,因此主耶稣曾嚴謹地教導人們要制止發怒,“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主還舉例子以作進一步的闡述:“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5:23-25)。雅各也吩咐我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爲人的怒氣并不成就神的義”(雅1:19,20)。該隐由恨生怒,自怒生殺。因此,要想戒怒、戒殺,尚須戒恨。約翰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并指出如此行的結局:“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約壹3:15)。
殺人者,非僅如主耶稣所說的将來“難免受審判”(太5:21),也不止象約翰所道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其實在今生,殺人者就往往已受到神與人的刑罰。大衛霸占拔示巴,而且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神對大衛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賜給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寝”;“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下12:9-12節)。大衛遭到神四倍的刑罰,苦不堪言。亞哈與耶洗别夫婦強行霸占了拿伯的葡萄園,并讓人用石頭打死他,他們的殺人之罪惹動神的怒氣,神對亞哈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将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王上21:11-24)。神對他們所說的這些報應,後來一一應驗不爽。押沙龍因暗嫩玷辱了自己的妹妹他瑪,而将暗嫩殺死,此舉不蒙神悅。後來,押沙龍爲奪王位而叛亂,被大衛兵士圍困,終慘死于亂刀之下(撒下13:22-29;218:14,15)。希律亞基帕兇暴殘虐,他大肆逼迫基督徒,下令殺害了使徒雅各(徒12:2)。他的惡行逃不過神的公義之手,不久,“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蟲所咬,氣就絕了”(徒12:23)。
殺人之行要招來神的詛咒(創4:11),律法上規定殺人者要被治死(出21:12-14,23),天堂裏也沒有他的份(約壹3:15;啓22:15)。神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爲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流……血、害……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創9:5-6)。作爲基督徒,當不可殺人!
二、約拿:“起來”躲避
“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拿1:3)
始祖亞當夏娃偷吃禁果後,心裏誠惶誠恐。“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神呼喚他們:“你在哪裏?”他們“聽見神的聲音,就躲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3:8)。亞當夏娃以爲藏匿起來就能不讓神發現,躲避神就不會受到他的刑罰。他們的想法和舉動實在滑稽可笑,結果呢?他們依然得站在神面前,接受神的懲罰——被神咒詛,同時被逐出伊甸園。
神的話臨到先知約拿:“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爲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約拿卻與神背道而行,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神。神是宇宙萬物的主,他掌管着天上、地上的萬事萬象,約拿與神較量的結果自然是一敗塗地——最後,他還是得乖乖站在神面前,接受神的責備,并完成神所托付往尼尼微城去傳福音的使命。
主耶稣被押往大祭司該亞法處受審時,“彼得遠遠地跟着”(路22:54)——盡力躲避與耶稣的接觸,免得受到牽連。來到大祭司院裏,彼得三次被人認出是同耶稣一夥的,他堅決(甚至發誓)否認與主有關系。彼得如此“躲避”主耶稣,主卻不躲避他,經上說:“主轉過身來看彼得”(路22:61)。主的這一“看”,使彼得羞愧十分,“他就出去痛哭”。耶利米先知說:“躲避的……,必堕入陷坑,必被網羅纏住;……躲避的人,……有禍了”(耶48:44-46)。彼得可說是這節經文的實踐者。
自從人類犯罪堕落後,神就一直在尋找人類,期盼人類能重新回到他那裏,與他重修和好,享受他所賜的恩典——爲此,他差遣他的獨生愛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人間。可是,人類的心十分頑便、背逆,盡管耶稣一再宣揚“人子來,爲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一再說明“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可是,還是有很多的人,就是不肯來到主的面前,接受他的救恩,而是離主遠遠的,盡力躲避他,正如所說的:“他們厭惡我,躲在旁邊站着”(約30;10)。主耶稣完成了救贖的使命與地上的工作就升天了,升天前,他把繼續“尋找拯救的失喪的人的使命托付給門徒們:“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他們遵守"(太28:19,20);“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
但是,沉緬于罪中之樂的世人,還是不願到神面前來,他們“白日躲藏,并不認識光明”(伯24:16)。他們躲避神,不願見神的面,是否也能躲避得了末世的災難以及将來神的審判?那時,他們要哀求大山與石岩:“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啓6:15-16)。而我們堅信,在神面前,他們沒有一個人能逃脫神公義的審判,“因爲我們衆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林後5:10);“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同着衆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爲報應各人”(太16:27);“人所作的事,……神都必審問”(傳12:14)。他們想“躲避耶和華的驚吓和他威嚴的榮光”(賽2:10),卻永遠也辦不到!
作爲基督徒,應當象約伯那樣,能夠坦然來到神的面前,即便神所給的是苦難、重擔、逼迫,也當象約那樣對神說:“我就不躲開你的面”(伯13:20)。更希望我們能象大衛那樣,把神給予的一切“算爲頭上的膏油”——“任憑他(神)責備我,這算爲頭上的膏油,我的頭不要躲閃”(詩141:5)。當神呼喚我們出來爲他作工時,我們不要象約拿那樣“起來,躲避神”,而當象以賽亞那樣愉快地接受神的呼召:“我在這裏,請差遣我”(賽6:8)。讓我們向主禱告:“我往哪裏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裏逃躲避你的面?……我的形體并不向你隐藏"(詩139:7,15)。
三、癱子:“起來”回家
“那人就起來,立刻拿着褥子,當衆人面前出去了。”(可2:12)
一次,耶稣在迦百農的一戶人家裏講道,“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有四個人擡着一個癱子來見主,因爲人多近不了前,他們就拆了房頂,把癱子用繩子缒下,放在主面前。他們的愛心和信心令主感動,主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經上說癱子迅即“起來,立刻拿着褥子”回家去了。癱子能“起來”,此乃何等美事!可惜的是,他“起來”後沒有向主道謝、跪拜,更沒有跟從主、事奉主,而是拿着褥子直接回家了。他從世界來,又回到世界去了。
耶稣一次途經撒瑪利亞時,有十個長大麻風的人來到主前求治:“耶稣,夫子,可憐我們吧!”主動了憐憫之心,醫治了他們,并打發他們去見祭司,讓祭司驗證病已痊愈,好過上正常的生活。他們去見了祭司,其中有九個人沒有再來見主,隻有一個人“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稣腳前感謝他。”耶稣問這人說:“潔淨了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人去哪裏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别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路17:11-18)。從主的口吻裏可以看出,主喜悅人能向神謝恩,而對那些受了神的恩卻不知感恩的人,主明顯表示了失望與氣憤。
謝恩是神的命令(利7:12-15;代下29:31;詩107:22),也是主的需要(弗5:20;腓14:6;西3:15-17)。摩西時代就已懂得自十二支派中特選出一個利未支派,來專門從事向神謝恩獻祭的聖事(代上16:4-7;23;28-30)。詩人說:“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他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贊他。願他們以感謝爲祭獻給他,歡呼述說他的作爲”(詩107:21-22)。那位好撒瑪利亞人的“向主謝恩”體現在三個方面:
(1)言語的謝恩——“大聲歸榮耀與神”。先知說:“當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将他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賽12:4);《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如此教導:“我們應當靠着耶稣,常常以頌贊爲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來13:15)。
(2)行動的謝恩——“又俯伏在耶稣腳前感謝他。”孔子雲:“聽其言而觀其行。”王守仁說:“言是行之始,行是言之成。”神需要我們言語上的謝恩,更需要我們行動上的謝恩。“來啊,我們要屈身敬拜,在造我們的耶和華面前跪下”(詩95:6)。
(3)及時的謝恩——“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這裏的“就”說明這人的謝恩是沒有耽延、及時的謝恩。我們向主謝恩也當如此,傳道者說:“你趁着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傳12:1)。
西班牙有句諺語說:“言爲情之流露,行乃愛之表白。”中國也有俗語說:“點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投之以桃,報之以李”。主所賜給我們每一位基督徒的恩典都是“長闊高深”的(弗3:18),我們當懂得感謝他、報答他。除了那位撒瑪利亞人外,經上尚能找到其他一些人受恩報恩之事。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患過七隻污鬼,被主拯救後,她殷勤服侍主與門徒(路8:2,30),緊緊跟随主,直到十字架下(太27:55,56);主複活的那天清晨,她又帶上香膏去主墳膏主(可16:1)。格拉森野地的那位犯鬼者,被主解開捆綁後,第一件事就是“懇求和耶稣同在”,要以實際行動來報答主(可5:15-18)。彼得的嶽母害熱病甚重,主來到她家醫好了她,她沒有躺床休息,而是起來服事主和門徒們(可1:29-31。有一位生來癱瘓的人,每天被人擡到聖殿門口求乞。一日被進殿禱告的彼得、約斡醫治了,經上記載這位癱子“就跳起來,……同他們進了殿,走着,跳着,贊美神”(徒3:1-10)。他們均是我們效學的榜樣。
四、以利亞:“起來”吃喝
“他就起來吃了喝了,仗着這飲食的力,走了四十晝夜,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王上19:8)
迦密山上,以利亞一人獨勝數百個巴力先知,何等英武雄健!可是一下了山,就雄氣盡失,英姿消隐。他聞知耶洗别要殺他,就“起來逃命”,跑了一日路程,來到一棵羅騰樹下。此時的以利亞,又饑又渴,又疲又乏,他絕望地求神:“耶和華,罷了;求你取我的性命。”他的體力與靈力均已消耗殆盡。神遂差派天使爲以利亞預備了水與餅,并将他拍醒:“起來吃吧!”他就起來“吃了喝了”,然後又睡下了。神又一次讓天使提醒他:“起來吃吧!”不隻給他吃食物的餅和水,還讓他吃下神的話:“你當走的路甚遠。”這雙重的“飲食”使他身體充滿力量,就仗着這飲食的力,他能走了四十晝夜,來到神的山上,聆聽神的教導,接受新的使命。
睚魯十二歲的閨女死了,主耶稣來到她的床邊,喚她:“閨女,我吩咐你起來!”聲音剛落,“那閨女立時起來”!小女孩活過來後,主就吩咐她家人“給她東西吃”(可5:41-43)。活人是需要吃東西的,小女孩死去已久,現在活過來,肚子一定餓了,需要食物填充饑腸,如此才能恢複生命的活力。
我們也曾“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是主讓我們“活過來”(弗2:1)——我們也會感到饑渴,也需要“吃喝”。我們所“吃喝”的東西是什麽呢?主說:“我就是羊的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約10:7-9)。我們是主的“羊”,當吃主所賜給我們的“草”。這“草”指的又是什麽呢?那就是主的話——“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我們非僅要“吃”主的話,還須如主所說要“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太26:26-28)——意即接受他的救恩;因爲隻有這樣,才能真正擁有主的生命,活出主的形象。主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着;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着”(約6:53-59)。
神曾對以西結說:“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這書卷,好去對以色列家講說”;“人子啊!要吃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充滿你的肚腹”(結3:1,3)。“吃”神的話,不隻是作爲一個先知當備的素質,對一個信徒來說,甚至關系到他将來的得救之事——彼得勉勵我們“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象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緻得救”(彼前2:2)。
複活的主在提比哩亞海邊給彼得三個使命:(1)喂養小羊。(2)牧養大羊。(3)喂養老羊(約21:15-17)。三個使命均提到“吃”,因爲主知道一個屬他的人,一生離不開“吃”他所賜的靈糧。主的話“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19:10),難怪耶利米得着神的話,“就當食物吃了”,而且吃出“歡喜快樂”來(耶15:16)。因此,每一個基督徒均當“起來吃喝”神的話,主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五、哈拿:“起來”敬拜
“次日清晨,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神就顧念哈拿。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撒上1:19-20)
哈拿的丈夫以利加拿,另有一個妻子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爲此,毗尼拿時常欺負哈拿,以言語諷刺與羞辱她,以緻“哈拿心裏愁苦,就痛痛哭泣。”這時候的哈拿,唯一的依靠與安慰就是神。她清早起來,來到神的面前,向神敬拜。此舉甚蒙神悅,神就使不能生育的哈拿能懷孕生子。
以色列人因爲老是受到米甸人的侵犯,神就揀選基甸作士師,讓他率領以色列民與米甸人作戰。一天夜裏,神呼叫基甸:“起來!下到米甸營裏去,因爲我已将他們交在你手中。”基甸趕緊起來“敬拜神”(士7:9-15),他的“起來敬拜”,蒙神喜悅,神眷佑他帶領百姓打了勝仗。
希西家王率領以色列民衆進人神的殿,“會衆都敬拜,歌唱的歌唱,吹号的吹号,……歡歡喜喜地頌贊耶和華,低頭敬拜”(代下29:25-30)。以斯拉在衆人面前高聲頌揚神,衆民舉手應聲:“阿們!阿們!”然後“低頭,面伏于地,敬拜耶和華”(民8:6)。
大衛與拔示巴所生的孩子受“耶和華擊打……使他得重病。”大衛爲這孩子“懇求神,而且禁食,進入内室,終夜躺在地上。”不論人如何勸說,他都“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七天後孩子死了,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撒下12:16-20)。這個孩子雖是大衛所愛,但因爲是淫亂所生的,故爲神所不容。大衛沒有因爲孩子的死而改變對神的信心和愛心,他對神依然敬拜如昔,此舉值得我們欽佩和效法。
“來啊,我們要屈身敬拜,在造我們的耶和華面前跪下”(詩95:6);“主啊,誰敢不敬畏你,不将榮耀歸與你的名呢?因爲獨有你是聖的,萬民都要來在你面前敬拜”(啓15:4)。天地是神所創,人類是神所造,在這位萬物的主宰面前,誰敢不敬畏,誰能不敬拜?詩人向神禱告說:“全地要敬拜你,稱頌你”(詩66:4);“主啊!你所造的萬民,都要來敬拜你”(詩86:9);“列國的萬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詩22:27)。非僅地上的萬國、萬族、萬民向神敬拜,即便是天上的長老、天使和天軍,也莫不如此——“天軍也都敬拜你”(民9:6),“衆長老也俯伏敬拜”(啓5:14),衆天使“在寶座前,面朝于地,敬拜神”(啓7:11)。讓我們常常“起來敬拜”,成爲一個象呂底亞那樣“素來敬拜神”的虔誠人(徒16:14)。
六、馬太:“起來”跟從
“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稣。”(太9:9)
稅吏馬太坐在稅關上當值,耶稣經過,呼召他:“你跟從我來。”馬太沒有絲毫的猶豫遲疑,馬上“起來跟從”主。馬太的“起來”,使他“撇下所有的”(路5:28)——包括官職、金錢、父母以及兒女。這一“起來跟從”,使他成了世上擁有最多讀者的一本書——《馬太福音》的作者;這一“起來跟從”,使他的生命、靈魂以及名字成了永恒。主如此應許說:“凡爲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太19:29)
主耶稣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主在三年半的傳道生涯中,經常呼召人來跟從他。有的響應了主的呼召,成了主的門徒;有的棄絕主的呼召,離主而去。除了馬太外,經上還有許多的人,在面對主的呼召時,能夠從容地“起來跟從”。有一日,主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彼得、安德烈兩兄弟在海裏撒網捕魚,就呼召他們:“來跟從我!”他們“就立刻舍了網,跟從了他”(太4:18-20)。舍船棄網,舍家棄親,何等果斷幹脆!主耶稣繼續往前行路,他看見雅各、約翰兩兄弟和父親一道在船上補網,也呼召他們,經上說:“他們立刻舍了船,别了父親,跟從了耶稣”(太4:21-22)。棄船别父,追随基督,不問前程,一往無前。這種果敢“起來跟從”主的風範,堪作我們學習的榜樣!
以利亞受神托付,往以利沙家去膏立他爲先知。以利沙慨然接受神的呼召,并“宰了一對牛,用套牛的器具煮肉給民吃,随後就起身跟随以利亞”(王上19:19-21)。跟随神、事奉神,何以要宰牛設宴?爲了慶賀蒙召!爲何要燒“套牛的器具”?爲了斬斷纏累,并且絕了生活的後路!以利沙這種和神生死與共的事奉風範,令人叫絕和贊佩。
格拉森野地那位犯鬼之人,被主拯救後,馬上起來“懇求和耶稣同在”——以跟從主來表示對主的感激之情(可5:18)。有兩位瞎子在路上向人乞讨時,被主碰上而獲主醫治,他們對主感激萬分,爲了報答主的洪恩,他們“就跟從了耶稣"(太20:29-34)。
聖經裏也不乏拒絕神的呼召、不跟從神的人。他們棄絕神的結果,就是被神棄絕,“那些轉去不跟從耶和華的和不尋求耶和華的”,神自然“也不訪問他”(番1:6)。以色列人“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别神”,導緻神的怒氣臨到他們(申7:4);他們“爲自己築壇,要轉去不跟從耶和華”,神就親自追讨他們的罪(書22:23)。摩西分析許多以色列百姓喪命于亞瑪力與迦南人刀下的原因是:“因你們退回不跟從耶和華,所以他必不與你們同在”(民14:43)。掃羅是神所膏立的以色列的第一位王,神十分器重他、擡舉他,但是,掃羅爲王後的所作所爲讓神失望,神對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爲王,我後悔了。”爲什麽呢?神說:“因爲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上15:10)。
有一位少年官向主求問永生之事,主得知他從小就能遵守誡命後,心裏喜悅他,就對他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你還要來跟從我。”而這位少年人沒有“起來跟從”主,乃是“憂憂愁愁的走了”(太19:16-22)。有一次走路的時候,主曾呼召兩位行人來跟從他,一位對主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另一位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别我家裏的人。”他們以各自的借口拒絕 跟從主(路9:59-61)。
讓我們學習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神(民14:24);也效法約西亞,他“跟從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總不離開”(代下34:33)。讓我們爲“偏行不跟從他(神),也不留心他(神)的道”(伯34:27)的這個世道,以及“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神”(賽59:13)的世人,樹立一個“起來跟從”的好榜樣,實現主升天前所交付我們的使命:“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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