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吓紅,女,1975年生。家住福清市江鏡鎮酒店村。屬真耶稣教會江鏡教會。
失 竊
2001年9月的一個晚上(星期五),我和父母一家人(我住在娘家)往江鏡教會聚會。當晚7時5分,聚會結束,我和家人回到家裏。上到樓上,發現衣櫥開啓,櫥上的玻璃破了,殘餘的碎玻璃上留有血迹,放在櫥裏的一個包不見了。那包裏有二十張日币,和金手镯、金戒子(合起來有四兩重),折合人民币三萬多元。包裏還有我全家人的戶口簿,以及我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另外還有一些零用錢。我知道是被賊偷走了,因而愣在衣櫥前,久久說不出話來。據鄰居的孩子說,有三個人從我家的陽台上跳下來,因爲天黑,看不清他們的面貌。我因而判斷出竊賊是從陽台進入屋内的,因爲樓下的大門以及内裏的屋門均關鎖着,沒有被他們撬開。
懇 禱
家人随即也知道了此事,就報了警,立了案。當即就有警察來到我家,還拍了照片。警察走後,我跪在主面,懇切地向主祈求。因我一家人在教會均較熱心,母親是江鏡教會的負責人之一,我也在教會排表講道,發生了此事後,我深怕給信徒的信心帶來了損害,緻使他們當中不敢有人再放心地出外聚會或做聖工。還有我夫家的大伯(丈夫的哥哥),他在某個派出所當警察,當他知道我和家人因爲去教會聚會才導緻家裏失竊後,就在電話裏罵起我們來,說我們真是愚昧,竟會去信那根本保護不了我們的所謂的“神”。故而那晚我跪在主前,切切求主顯能解決此事,好保守弟兄姐妹的信心,也堵住那些嘲笑譏諷主的人的口。那晚我簡直沒有合眼,總是禱告個不停。
複 得
非常奇妙,翌日清晨五時多,我起床,走到陽台時,竟發現我的那個包靜靜地躺在陽台上。我将之拾起,翻看着其中的東西,發現除了少了四張日币(隻剩下十六張)外,其餘的東西全部都在。我還發現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結婚證上,均沾着一絲絲血迹,看來這些均被竊賊仔細遊覽過。我以爲竊賊拿走了四張日币,豈料我的爺爺早上在屋外拾到了一張日币,我就轉意認爲竊賊可能沒有取走那另外的三張日币,它們可能在竊賊取出錢看時被風吹走的,或者竊賊夜裏将包扔到我陽台上時被風刮走的——總之,隻丢失了這三張日币。
感 慨
被竊走的東西能夠得到歸還,這令我大爲驚詫,深感主的能力和慈愛實在奇妙——因我雖一夜如此懇切禱告,但對東西是否能夠歸還,心裏并無實在的把握。我将電話打到派出所,告之竊賊歸還東西之事,并提出拆消立案,對竊賊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派出所的警察們大感驚訝,他們感歎說世上竟有這樣的事發生!我就在電話裏爲主作起見證來,我說是我所信的主耶稣幫助了我,顯了這件奇事。得之訊息的村人以及親戚朋友,均好奇地詢問我怎麽會拿回失掉的錢,我均告訴他們是我所信的主在暗中幫助了我。我打電話給在日本打工的丈夫,他聽後也不相信竟有這樣的奇事發生在我的身上。我的大伯獲悉此奇事後,再不敢嘲笑我們的信仰了。信主的人,總會有神迹奇事追随着他們,這是聖經明明記載的事(可16:17-18)。經曆此事後,我對主更有信心了,對主的愛也更加深了。晚上出外講道,心裏也更了無挂牽了。我的家人以及更多的主内弟兄姐妹,也因此事而對主加深了信心和愛心。于是我想,此事發生,許有主的美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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