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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7 06:30:22| 人氣6,380| 回應64 | 上一篇 | 下一篇

馬廉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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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可貼監督馬之文了:

經一番< 馬謝對決 >,終於可換馬監督了,不用再與李陳「狗狗豬」廿年了(人不如馬?)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3463760/20080216091507
監督馬啊!那我共襄盛舉,將適時貼馬的各項競選政策,以檢驗其兌現程度。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4947351/20080323083049/

反貪最新規範 520前趕出爐>中時08.05.15劉鳳琴

     法務部政風司十四日已研訂「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具體明訂公務員對於沒有利害關係的餽贈,以不超過市價三千元為限,至於有利害關係的宴飲、應酬則一律不得參加,這份規範將在五二○前送交準法務部長王清峰核閱,最短時間內報行政院核訂,作為公務員未來厲行廉政的準則。
     據了解,這份草案有廿餘條,共分三大區塊,分別為請託關說、贈受財物及飲宴應酬,對於那些餽贈不能收受、那些應酬活動應謝絕、那些飯局不能參加,都有明白規範。
     關說三日內上報 禁飯局小白球
     所謂請託關說,是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就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與否,以書面、口頭或其他方式,提出有利本人或不利第三人之要求,致有違法或不當影響之虞者。
     草案明訂,公務員遇請託關說,應於三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非以書面為之者,並應作成書面紀錄,載明關說者之姓名、身分、及時地、內容、方式等。
     對於不涉及利害關係的正常社交禮俗,如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退休、辭職、死亡等,餽贈之標準以不超過新台幣三千元為限。
     婚喪喜慶 餽贈上限三千元
     至於公務員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餽贈、邀宴及其他如打球、旅遊等應酬活動,一律應予拒絕。
     有些與公務員有利害關係的廠商,為了達到行賄目的,或不便對公務員本人進行餽贈,往往以其父母、配偶或子女作為餽贈對象,如某位已下台的部長即曾以兒子出國念書,接受廠商夾藏廿萬元的茶葉禮盒,而被依貪瀆罪起訴。
     政風司研訂的廉政規範,即明訂由父母、配偶或子女出名受贈者,或藉由其他第三人名義接受餽贈而轉達其本人者,均視同公務員本人受贈,一律在禁止之例。
     親友子女代收禮 一律禁止
     接受不當關說、餽贈、飲宴應酬者,如未構成貪瀆犯罪,但有重大行政疏失,移送監察院或有關機關視情節追究行政責任,若涉有犯罪情事,一律送辦

廉政規範過細 恐難收實效>中時08.05.15楊肅民

     新政府為了厲行廉政,責由法務部政風司研訂「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具體明訂公務員對餽贈、宴飲、應酬的規範,立意確實良善,但要規範行得通,一得政風人員落實監督;二要政務官以身作則;否則公務員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還是白搭。
     「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公務員的權責、義務,其實已有十分明確的規範,但為何還是有那麼多的公務人員陽奉陰違?為何有那麼多的公務員遭起訴、求刑?都是因為在分際上沒有拿捏好。「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正是補「公務員服務法」的不足,也就是在細節上予以明訂,讓公務人員有所遵循。
     但是,像草案規定「對於不涉及利害關係的正常社交禮俗,餽贈之標準以不超過新台幣三千元為限」,會不會落入選罷法之覆轍,最後不是淪為宣示性法律,就是讓候選人背負連串訟累,值得觀察。
     事實上,送禮餽贈只是一種「風氣」,甚至被視為中國人傳統的「禮俗」,逢年過節,不要說公務員,包括政務官過去也不乏在車廂內裝滿禮品,從總統府一路送到立法院,如果多數公務員都遵循這套遊戲規則,其餘的公務員也可以歉然地表示「因為法令如此規定,所以請見諒」,嚴刑峻法確可達「移風易俗」目的。但若類如朋友邀宴,一進餐廳上菜之後才發現珍饈滿席價值不菲,公務員是翻頭就走?還是只挑蔬菜入口?又或是當席又偶遇其他友人代為買單,公務員是該還人錢財?還是當面制止再忍痛掏腰包代付?
     再者,像公務員遇請託關說要在三天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很明顯這只是在規範一般的公務人員,對於高層的請託關說,根本就在規範外,所以實施起來極易流於「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以現行的單一選舉制度,中央民代無法避免為民服務而向有關單位關說,而且甚多是由助理代行,本身無法過濾,以新修的請託關說規定,屆時這些紀錄可能變成政府官員要脅或反制民代的利器,透明化是一個免除民代壓力的方式,但會不會因而引爆行政、立法兩院衝突,造成另一種困擾,也值得注意。
     新政府為民表率,有些規定「矯枉過正」可以理解,但還是應切合實際,規範只有行得通,才有意義。

(楨:面對李陳政權廿年來的無所不貪,不「矯枉過正」、如何?)

馬廉能政策

壹、貪腐嚴重︰執政黨弊端連連
金權掛勾、政治貪腐,這是民進黨執政後台灣向下沉淪最嚴重的問題之ㄧ。資料顯示,民進黨執政近八年總共涉及的弊案有270多件。這麼多的弊案,也造成台灣各項廉政評比每下愈況。依據世界銀行最新公布的國家治理指標,台灣在防制貪腐的評分,從1998年的80.4,一路下降至2006年的70.4。
去年12月10日,法務部公佈「台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研究結果」,顯示超過68%受訪者不滿意政府在掃除黑金與肅貪的表現;約有65%受訪者不滿意政府查賄的成效;另有53%受訪者對政府未能主動查辦企業內部貪污感到不滿。同時,民眾對政府廉潔越來越沒信心,2004年表示有信心的佔42.7%,2007年只剩36%。此外,民進黨執政後,人民對中央政府首長及主管的清廉評價,始終很低。依據法務部公佈的調查顯示,在21類公務員中,中央政府首長及主管的廉潔評價,排名倒數第六。
去年3月6日,美國國務院公布年度全球人權報告,大幅報導台灣官員貪腐情況。報告中提到陳水扁總統和他妻子吳淑珍被列為貪污共犯。另外,政府高層官員因貪污被調查者包括: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以及因內線交易被判刑10年的前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判刑16年的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此外,高雄市政府謝長廷轄下多位高層官員,因高雄捷運案被列為嫌犯;而若干部會副首長,也因涉嫌貪污受到調查。依據統計,民進黨政府高官因案遭求刑或判刑者12人,共計134年。
民進黨執政,其違法濫權、快速腐化,已嚴重破壞人民對法治的信心,也連帶影響台灣對外的競爭力。台灣的民主轉型,正往不公不義的方向發展、向下沉淪。我們唯有讓貪腐的政權下台,台灣才有機會去腐重生,走出綠色執政的陰影、向上提升。
貳、反貪去腐︰預防與檢肅並重
廉政工作不是只有「肅貪」,而應包含「防貪」與「反貪」。「肅貪」是治標,是最後的手段;最好是事前做好預防,防患於未然。所以,廉政工作必須四管齊下︰不願、不必、不能、不敢。「不願」是透過選拔廉能正直人士擔任主管,並加強教育宣導與倫理規範,使公職人員清廉自持,而不願貪;「不必」是使公職人員的收入足以養廉,而不必貪;「不能」是透過健全的法令規章與透明的行政流程,使公職人員不能貪;「不敢」是透過強而有力的肅貪,使公職人員不敢貪。
參、廉政主張:清除民進黨積弊
馬英九、蕭萬長執政後,將即推動以下八項廉政革新,根除積弊,澄清吏治。
一、設「廉政委員會」,推動乾淨政府
馬蕭執政將雷厲風行,整飭貪腐。行政院將設「中央廉政委員會」,推動「乾淨政府運動」,由行政院院長兼任主委,並由主要部會首長與延聘之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委員,同時也鼓勵民間成立對應機構,定期評估該委員會之表現。各縣市也比照成立「縣市廉政委員會」。從中央到地方,每月由機關首長親自主持廉政會報,檢討防貪、肅貪與行政倫理工作推動情形,以落實「乾淨政府運動」。我們認為各單位首長本身應清廉自持,以身作則,並重視廉政工作,影響所及,必然上行下效,風行草偃。最近因貪瀆嚴重,不少人建議我國應仿效香港、新加坡設立肅貪專責機構,也有人看到檢察官辦案不能毋枉毋縱,建議將檢察體系改隸司法院,但我們認為變動過大,必須審慎而行。因此先推動「廉政委員會」,以二年為期,視其成效,再決定進一步改革的方向。
二、嚴禁政治勢力,干預獨立機關
司法、監察機關與獨立機關是民主國家防止政府貪腐濫權的重要機制;唯有強化功能,獨立超然運作,才能發揮反貪的功能。台灣民主化多年,司法公信力依然不彰,獨立機關如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通訊委員會,執政黨一直試圖操控。這些機關如果不能獨立,貪腐必然叢生。馬蕭執政後,保證改革從自身做起,嚴禁國民黨及其官員,干預司法與獨立機關之運作。此外,將從制度面將獨立機關的組成,去政治化,以建立公正超然形象。所以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以及獨立機關的組成,必須廓然大公,排除政黨考量,找到真正鐵面無私的人選,捍衛社會公義,為民謀利。此外,亦應加強司法與獨立機關人員離退保障,使其行使職權,無後顧之憂。
三、貫徹查察賄選,懲賄適用黨內
賄選與貪污有因果關係,透過買票而當選的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從政時必以貪污之手段還本謀利。若首長上樑不正,所屬官員也容易因首長與民代的壓力、關說,走上貪腐共犯的不歸路。因此,肅貪必須與查賄同步。此外,政黨內部選舉不應是化外之地;應修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懲處賄選的規定適用於政黨內部選舉,始能正本清源,提高政治清廉度。
四、反貪法規再造,斷絕行賄根源
貪污行為隱密性高,蒐證不易,因此「抓得到」與「判得下」遠比「罰得重」更重要。罰則太重或起訴要件太鬆的法律都有檢討、修訂之必要。對於證據力不強的案例,可以藉調職、行政處分等方式,以達到防貪的目的。此外,法令不合理與行政流程的繁瑣,往往造成民眾的不便與困難,紅包與後門等不法行徑因而滋生,這是行賄的結構性因素。馬蕭執政後,將立即檢討現行法令與行政流程,力求簡化便民,提升法規之合理化與透明化,使民眾不須走後門,即可輕鬆完成與政府機關相關之業務。當行賄客觀因素大幅減少,政治自然清明。
五、財產誠實陽光,不實申報課刑
目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雖規定公務員要申報財產,但對於漏報、忘記動態申報、假申報或謊報等說詞,都只有極輕的行政罰。於是,有些官員根本視財產申報法為具文。我們執政後,將在立法院推動修訂「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一次不實申報課以行政罰,再次不實申報則得課以刑責。
六、監督公僕高官,財產不明課罪
政府官員是人民的公僕,卻擁有資訊的優勢(如底價、底標)與行政權力(如土地重劃)。過去八年民進黨的貪腐經驗顯示,官員如果貪污舞弊,除非是茶葉罐塞美金被逮到、或赴韓國賭場被拍照、或去越南嫖妓被抓包,否則檢察官極難掌握直接證據。準此,我們希望修改刑法,增列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政府官員只要清清白白,沒有生活奢靡、財產暴增,或即便有財產變化,但按時紀錄大筆資金出入,都不會因此而增加麻煩。這小小的不便,卻是官員因資訊優勢與行政權力而應該要付出的代價。這樣的刑法條文在香港實施效果良好,我們希望也對台灣的吏治澄清有所幫助。
七、企業掏空背信,負責人課重刑
政府官員受人民委託執行政務,當他們貪污舞弊時,那就適用貪污罪。在現代社會之中,政治上人民委託官員固然是常態,但更為常見的,則是經濟上人民以股東的身分,將財產委託大公司的負責人代為操作。當公司負責人貪污舞弊、掏空財產、內線交易時,股東心中其實是極為憤怒的。台灣人民看看這一陣子的博達案、高捷弊案、力霸案、二次金改中諸多弊案,就會發現大企業負責人的貪腐,可能比政府官員更可惡。目前,這些企業負責人貪腐只能以「背信罪」起訴,刑期極輕。但上市上櫃公司負責人與政府官員一樣,都是受廣大人民委託而代行職權,一樣有資訊優勢、一樣有公司行政權力,也應該課以同樣的責任。我們建議修改刑法之背信罪條文,對於上市上櫃公司負責人對股東之詐欺與背信,刑期應當加重。
八、決策公開透明,落實利益迴避
為強化責任政治與防範徇私舞弊,將積極推動陽光立法,同時檢討現行陽光法律不足之處,以做必要修訂。凡與公共利益有關之政府決策與法令須透明化、資訊應公開化,並落實利益迴避的相關法律規範,以防賤賣國產與利益輸送之情事重演。同時,我們也將檢討現行主計與審計制度,以杜絕政府支出的各種浪費。
http://www.ma19.net/policy4you/incorruptible

處理陳聰明 馬:監院須先動作>中時09-06-12楊舒媚
 
     特偵組未及早將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境管,被疑「縱放」黃逃逸海外,引發外界批評。據了解,約莫在四月底,馬英九總統與訪賓談及陳聰明問題時私下表示,檢察總長有任期保障,要處理陳聰明,得看陳聰明有沒有違法,或至少必須有監察院彈劾處分等動作,「我不能沒有依據就處理他。」
     據了解,監察院原擬彈劾檢察總長陳聰明,卻遲遲沒有下文。
     如何處理陳聰明,引發藍營內部議論,約莫一個多月前,馬英九與訪賓談及這個問題,訪賓質疑:「為何不處理?」但馬的態度相當低調,強調,一定要有所「依據」。
     馬態度低調 強調要有所「依據」
     換言之,監察院糾彈與否可能會是馬英九思考處理陳聰明的最重要指標之一;這也導致國民黨內對負責調查陳聰明的監委李復甸多有不滿,不解他「怎麼到現在辦不出來。」
     李復甸坦承,辦理陳聰明案件以來,所受的壓力是「前胸貼後背,背後還插滿箭。」更曾有人當他的面拍桌,要他糾彈陳聰明。
     李復甸說,監院對陳聰明的調查從沒中斷,但此案沒那麼簡單,因涉及任期保障;尤其對於有任期保障的政務官,特別是司法人員可否拿一般標準衡量,也是考量依據。
     最後,是對調查中的個案能否糾彈?李復甸指:「假如因外界質疑『縱放』,我糾彈的文就出去了,是不是干涉個案呢?」
     李復甸說,外界都把焦點放在陳聰明是否適任的「個案」問題上,但查此案過程,監察院曾「糾正」特偵組人力不足、洩漏辦案機密與當事人有不當聯繫的「制度問題」。他提醒:「該糾正案雖對的是特偵組,『但檢長是要負總責任的』!」
     李復甸強調,檢察一體,若特偵組辦理案件有辦案疏失,檢察總長就需要負完全責任。此語是否在為另闢蹊徑辦陳聰明留伏筆?李復甸講:「這是明筆,不是伏筆。」
     李復甸明筆:總長為特偵組負責
     外界催促辦案聲聲急,李復甸說,此時就像籃球比賽倒數十秒期間,「我當然要走到有把握的位置才出手,總不能因為球場內觀眾鼓譟就沉不住氣,在中場隨手就把球拋出去。」他表示瞭解外界與民眾的焦慮,但該案處理絕不能便宜行事。
 
陳聰明堅持任滿 王清峰:再說吧【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09.06.12
 
法務部長王清峰與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在立院被問到兩人是否不和,王清峰看著陳聰明說「我們有不和嗎?」陳聰明連答三次「沒有這回事!」當立委質疑陳聰明與扁案證人飲宴,陳強調是朋友往來,不用向立委報告。
王清峰與陳聰明昨天為法務部、特偵組預算解凍赴立院備詢,會議還沒開始,王清峰就被記者包圍追問與陳聰明是否不和,王清峰轉頭問陳聰明「我們有不和嗎?」陳聰明連忙否認,氣氛有點尷尬。
質詢時,立委李慶華問陳聰明是否會作到任滿,陳聰明簡單回答:「一切按制度來,法院組織法規定任期四年。」對於檢察總長的退場機制,陳聰明表示,如果要有退場機制,所有有任期的都應一併訂定,「不是我走不走的問題,是制度問題」。
立委邱毅追問王清峰對陳聰明被檢舉與扁案中的業者往來,是否該迴避辦案;王清峰說她尊重總長的想法;邱毅又問王清峰對陳聰明要當滿任期的意見,王清峰停頓六秒鐘,口氣無奈表示:「再說吧!」
邱毅詢問陳聰明是否曾與扁案證人,包括寶徠建商蔡竹雄、林堉麟等人在台北聯誼社等場所飲宴;陳聰明坦承有,但強調是私人行為,而且指揮偵辦扁案,他沒有絲毫偏袒。
邱毅聞言,怒指陳聰明和貪汙洗錢共犯一天到晚花天酒地,邱轉問王清峰「你作得來這種事嗎?」王清峰直言:「我不是這種料子」、「我不會花天酒地,因為我不會喝酒。」
陳聰明表示,他認識蔡竹雄、林堉麟,與他作什麼職務、朋友作什麼生意無關,他的朋友跟扁認識,不見得就是扁案的共犯;並強調,他無法接受「花天酒地」的說法。
 
不沾鍋、老江湖 關係雪上加霜【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09.06.12
 
王清峰與陳聰明,一個說話直來直往,一個圓融廣結善緣,兩人的行事風格南轅北轍,要合得來也難。
前年底,陳聰明在世貿聯誼社娶媳婦,扁案的證人蔡竹雄、林堉麟及立法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曾永權都是座上賓。陳聰明不諱言,這些朋友都認識幾十年了;但這樣的政商關係,讓自認是「不沾鍋」的王清峰很有意見。
王清峰和陳聰明到底有沒有心結,從一些事情可看出端倪。
法務部官員說,王清峰上任後,陳聰明從未向她反映特偵組有何問題,卻在向立委報告最高檢的業務時,指特偵組缺人力、缺場地,案件進度才不符預期。對王清峰來說,感覺被放冷箭。
王清峰巡視各地檢署和高分檢等所屬單位,沒找檢察系統「大家長」陳聰明同行;這種別於以往的作法,看在陳聰明眼裡頗不是滋味,在接受記者專訪時抱怨。就這樣,兩人的距離更遠了。
扁案偵辦之初,朱朝亮擔任發言人,有檢察首長向法務部反映,依檢察機關發言規定,辦案人員不宜當發言人;話傳到特偵組,變成「部長要求撤換朱朝亮當發言人」,有檢察官因此質問法務部,王清峰心想:怎麼會這樣?
對於檢察總長的去留,王清峰在立法院說:「如果是我早就走人!」讓陳聰明很難堪。王清峰或許是直言直語,但從法務部長口中講出這句話,檢察總長的領導威信恐怕沒剩幾成,兩人間薄弱的互信,在那一刻更雪上加霜。  

監院上午彈劾 陳聰明下午請辭【聯合報╱記者李光儀 2010.01.20

監察院昨天上午以八比三懸殊比數,通過對檢察總長陳聰明的彈劾案。提案監委表示,陳在調查扁案時赴扁友黃芳彥家作客,且說詞反覆,不僅廢弛職務,更有違法之嫌。
監委還提出「急速救濟處理」的附帶決議,也以七比四過關,要求法務部立即將陳聰明調離現職。
陳聰明旋即在下午宣布辭職,並於傍晚發表聲明,指自己帶領特偵組努力辦案,卻被有心人惡意攻擊,對監察院通過彈劾案感到失望與不平。
陳聰明彈劾案寫下「兩個第一」:他是馬英九總統上任後,第一個被彈劾的現任政務官;也是司法史上,第一個被彈劾的檢察總長。
彈劾案由監委李復甸、錢林慧君共同提案,昨天是第二次提案;一月五日首次提案,監委意見兩極,最後六比六未通過。
彈劾案文羅列民國九十一年至九十六年二月間,前第一家庭被檢方調查的諸多事實,接著筆鋒一轉,舉證陳聰明確曾於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晚間,到黃芳彥家作客。
監委認為從時間點來看,這次晚宴「非常重要」,「絕不會只是春酒而已」,甚至有犯罪嫌疑;犯罪部分,由於監委並無司法調查權,應由法務部偵辦。
監委指出,陳聰明赴宴被揭發後,陳聰明提供監察院的報告,說是「黃芳彥、一個宜蘭同鄉」和陳聰明三人吃飯,但調查發現當時的法務部長施茂林也與會;陳施兩人被約詢時不願說明談話內容,「假如不是有問題,何必說謊、避重就輕?」
除這次「可疑的宴會」,監委還發現高檢署曾在九十八年二月為了扁家洗錢案,傳喚吉美建設負責人蔡竹雄,陳聰明卻在該年七月到蔡竹雄辦公室;此外,陳聰明對於「新同樂魚翅宴」也說詞反覆。
監委認為黃芳彥在扁家弊案裡角色明確,陳聰明領導的特偵組卻不能阻止黃芳彥出境,也有過失;陳聰明這些作為不誠實、不正直,嚴重影響司法威信和政府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和「檢察官守則」,因此予以彈劾。
馬總統在中山會報時表示,「尊重監察院職權」;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總統府收到陳聰明請辭公文後,才會展開後續提名作業。根據法院組織法,總統應於三個月內重提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重行計算四年。

彈劾陳關鍵:隱匿施茂林同宴2010-01-20 中國時報 林如昕
 
     「法律人遊走法律邊緣,但冥冥之中,還是給了我們一些訊息,讓整件事情完整呈現。」查案監委錢林慧君口中的訊息,是資深法官爆料,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陳聰明到黃芳彥家喝春酒,不只有宜蘭同鄉好友,還有當時擔任法務部長的施茂林。但不管是陳聰明書面報告或法務務調查報告,對施隻字未提。
     監委明查暗訪並約詢當事人,最後套出陳聰明、施茂林同時在場。李復甸強調,直到陳聰明透露口風,證實施在場,才覺得「是提彈劾的時機了。」
     施陳矇騙 報告未提同時在場
     錢林慧君批評,法務部長王清峰送給監院的報告,竟是施茂林時期做的,由當時次長李進勇調查,「報告經過施之手,他做的調查會講實話嗎?施、陳兩人矇騙法務部、矇騙監委!」言語之間,對王沒有重新調查也有不滿。
     特偵組偵辦扁案期間,負面傳聞不斷,監委李復甸前年九月申請自動調查,監院輪派錢林慧君共同查案,經過五個月調查,查出洩密和人力不足的缺失,通過糾正最高檢察署,「當時外界要求彈劾陳聰明的壓力非常大,但實在是山窮水盡」,李復甸形容。
     法官爆料 監委突襲套話查證
     就在去年中出現轉折,監委從一名資深法官得到證實,二二六當天,不只有陳聰明還有施茂林,監委接著透過管道找到與黃芳彥同棟大樓的住戶、大樓警衛,但相關人員不願做筆錄,轉而尋求法務部、警政署,查施當天的行程,得到的訊息都是「不知道」,案情再度陷入僵局。
     監委直接約詢陳聰明,在談話中突襲問「施部長到底講了什麼?」陳聰明直覺回答,「我不清楚」,接著又強調只記得有宜蘭同鄉;最後監委直接追問,「那天施部長誰找過去的?談了什麼事?」陳聰明回答,應該是談論非常單純的事情。一句話證明施茂林在場。
     但監委要約詢施茂林時,就遇到阻礙。施已卸任,多次以人不在台北或要出國為由延誤,等了兩個多月,施茂林終於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到監院接受約詢。監委先兜了一個小時,和施談論「檢察總長任命制度」,也是以突襲方式問二二六春酒宴。
     交代不清 黃宅酒宴疑有內幕
     根據施茂林的陳述,他曾有一次去師大運動時,碰到黃芳彥被請去黃家,看到陳聰明在場,打個招呼沒說什麼,不記得日期,沒吃飯,也沒看到宜蘭同鄉。但比對陳聰明的說法,只在黃芳彥家中見過施茂林一次,李復甸形容,「刀對刀、鞘對鞘」,施陳兩人都在場。
     李復甸質疑,在扁案如火如荼發展的同時,二二六絕對不是春酒宴。錢林慧君質疑,兩人說法為什麼兜不攏?為什麼約詢時無法交代清楚?「當中一定有內幕」。
 
新聞幕後/監委3度撞牆 烏龍爆料成助力【聯合報╱記者李光儀 2010.01.20
 
監察院昨天通過檢察總長陳聰明彈劾案,其實監委查察過程曾三度「撞牆」,辦不下去,但「冥冥之中獲得幫助」,連行政院長吳敦義擔任立委時一次「烏龍爆料」,都形成助力。
本案一開始矛頭是對準最高檢察署,而非陳聰明,當時遇到許多批評,且約詢蒐證也不順利,幾乎到「山窮水盡」地步,這是第一次撞牆;監委在去年二月提出糾正案,本想以此結案。
但糾正案提出後,湧入不少檢舉資料,讓監委燃起重新調查的念頭;但監察院司法委員會卻有不同意見,認為此案已以糾正結案,重新調查有程序問題,這是第二次撞牆。
第二次撞牆期不長,因為又陸續有「縱放黃芳彥」、「二二六春酒宴」等檢舉,尤其後者事證明確,可以新案調查,因而順利度過第二個撞牆期。
「二二六春酒宴」的關鍵證據,除了有位「資深法官」檢舉法務部長施茂林也參加外,當時立委吳敦義「不只陳聰明,施茂林也到黃芳彥家中吃過飯」的質詢,也引起監委注意;監委查證,發現吳敦義爆料雖然搞錯了,但情節更嚴重,因為陳聰明、施茂林是兩人一起去黃芳彥家吃飯。
至此監委確認,陳聰明對二二六春酒宴沒有吐實;施茂林先是否認與會,後來才承認「有在場、但沒吃飯」。兩人說法很多地方兜不攏,根本是「刀對刀,鞘對鞘」。
發現陳、施二人說謊,監委知道「提出彈劾案沒有問題了」,遂於一月五日首度提出彈劾,但會場上沒有多少反對意見,案子卻未過關,大出提案監委預料;這是第三次撞牆。
昨天的彈劾是最後機會,案子提出前,李復甸、錢林慧君和調查官雖未對報告內容做大變動,只補強「二二六春酒宴」和扁案在時間上的關連性,但針對前次被質疑處「調整順序」:把重點放在違法失職,而非第一次彈劾時的「道德質疑」,也降低已另案調查的「縱放黃芳彥」比例。
李復甸形容這就像是放風箏,「飛不起來,就調整一下再飛」,果然奏效。
 
觀察站/王清峰2度勸辭 陳錯過時機【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10.01.20
 
法務部長王清峰曾經兩度在監察院約談陳聰明前,提醒他:「年紀這麼大了,還要這麼辛苦嗎?」「還要這麼受折磨嗎?」不過,陳聰明都以扁案告一段落後會自行處理而一拖再拖,直到昨天被彈劾才悲憤請辭,徒留遺恨。
前年八月爆發扁家海外密帳前後,外界即質疑特偵組縱放陳致中夫婦,密帳爆發前有人通風報信讓陳致中夫婦出境赴美,兩夫婦返台,辦案人員也未拘提。九月初,監察院首度要約詢陳聰明,事先告知王清峰,王清峰勸陳聰明「年紀這麼大了,還要這麼辛苦嗎?」
隨後,特偵組查扣到陳鎮慧的隨身碟,陳聰明告訴王清峰已經掌握更多扁案內情,全案獲突破,他會在扁案告一段落後處理個人去留。接著,幾天後特偵組檢察官一字排開對外宣示,扁案如果辦不出來就走人。王清峰看了嚇一跳,她是要陳聰明說清楚外界對他的質疑,怎麼變成特偵組檢察官出面似在挺陳聰明?
去年四月,爆發扁案關鍵證人黃芳彥出境,外界再質疑是陳聰明通風報信,監察院再度進行調查,又要約談陳聰明;王清峰第二度勸陳聰明,「還要這樣受折磨嗎?」
當時扁案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陳聰明再向王清峰說會在一審宣判當天請辭,但陳仍未提出辭呈,喪失原本可以漂亮下台的機會。

陳聰明彈劾案/彈劾 紓解不少人鬱悶【聯合報╱吳一忠/研究生 2010.01.20 
 
監院通過陳聰明彈劾案,不能說是大快人心,至少紓解了不少人的鬱悶。陳聰明去留早有定數,名嘴或媒體批判固然是壓力之一,但各項明顯引起爭議的事證,才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輿論強力追擊,民心失望加上證據攤牌下,檢察總長的公信力受到重創,才遭到彈劾。如今形勢比人強,民意和監察院都給了答案,陳聰明案可為未來者殷鑑。

 拖累馬總統民調 王清峰道歉2010-01-20 中國時報 陳志賢

     針對檢察總長陳聰明遭監院彈劾一事,法務部長王清峰十九日說,此事對檢察體系、法務部、內閣的公信力都造成很大傷害,甚至連累到馬總統。王清峰強調,檢察總長被彈劾,是很難過的事,她要跟社會大眾表達最誠摰的歉意。
     有關檢察總長、檢察官的退場機制,王清峰說,法務部擬在「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中增列,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對檢察官作評鑑與懲戒,並廣納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參與評鑑,由於該法的主管機關是司法院,目前法務部尚與司法院溝通研擬中。
     王清峰說,不管陳總長有無違法失職,在過去一段時間,他個人公信力問題,一直被拿出討論、批評,對檢察體系、法務部,整個內閣的公信力,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甚至拖累到馬總統。
     她認為,總統堅持維護司法的獨立,除非有違法失職,總統不便介入,也因為這樣,讓很多民眾不諒解,讓總統在民調上以及民眾的信任上都打了折扣。 王清峰說,其實在前年八月、去年四月,她都曾經勸過總長,與其每天被人不斷的批評、辱罵,而且監察院也在調查,連她都被監委約詢,對於他個人都已經是一種傷害,還不如請辭自清,但是總長有他的堅持。
     法界認為,目前檢察總長遴選制度,致檢察總長由單純的「司法人」身分,變為「半個政治人」。但她認為,制度不好不是重點,重要的在於人的因素,檢察總長必須確保案件不受政治介入。
 
藍敗選後開鍘 道德入罪可議2010-01-20 中國時報 楊舒媚/特稿
 
     下台靠智慧。檢察總長陳聰明被監察院彈劾後才不光彩地辭職,顯見其政治智慧之待商榷。然而,陳聰明的彈劾案在三席立委補選前未過,選後被推託是國民黨敗選原因後才過,瓜田李下,難免惹人非議。
     馬英九總統之前一再強調,他身為總統不能介入司法,檢察總長的人事問題,「只有違法失職才能處理,不能憑我的個人好惡去介入司法。」,因此陳聰明的問題就這麼拖著,從扁案發生至今,電視政治評論節目照三餐罵了差不多將近兩年。
     就在馬英九民調落底、縣市長、立委補選接連敗選後,陳聰明案有了進展,之前覺得證據不足的窘境,突然振振有詞了起來。監察院以陳聰明有「犯罪嫌疑」、「缺少誠實與正直」的理由,要求他「必須從位子上離開」。
     監察院彈劾文窮盡說文解字的氣力,企圖以《檢察官守則》、《公務員服務法》為法源,符合陳聰明「給我一個法律上的理由」之要求。不過,《公務員服務法》僅是一部幾無任何刑事罰則的概念性法律,以此提出彈劾,難免讓人有政治審判高於法律審判的口實。
     陳聰明被監察院明指「誠信問題非常嚴重」是一件嚴重的事,身為特任官的他,官箴不夠檢點確實站不住腳。但如此道德缺失,是否足夠解釋成司法上犯罪的理由,恐有很大爭議空間。
     道德與法律本就該有分際,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道德層次則是對人性更高的要求,現在是,該以道德相繩己身的陳聰明以法律低標要求自己;該端出明確違法失職證據的監察院,最後僅能以「犯罪嫌疑」、「缺少誠實與正直」等說法來辦陳聰明,豈不亂了套。

(楨:怎做都罵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  

基層檢方:政治力介入【聯合報╱記者熊迺祺 2010.01.20
 
檢協會與檢改會昨天都對首任檢察總長陳聰明未能完成四年任期感到遺憾,部分基層檢察官則認為,總長被彈劾後請辭是政治力介入的結果,感到洩氣、顏面無光,已傷害檢察系統。
一名檢察官質疑,監察院是否受到媒體、名嘴、執政黨的指揮辦案?之前傳出執政黨立委補選選輸要陳聰明負責,更是笑話。

藍委:不意外 綠委:找替死鬼【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 2010.01.19
 
監察院通過檢察總長陳聰明的彈劾案,國民黨立委邱毅形容這是遲來的正義,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呂學樟也表示,對結果不意外,但正本清源之道,還是應該建立檢察總長的退場機制。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質疑,國民黨去年底選戰挫敗認為陳聰明是主因,此舉顯然是在找替死鬼、推卸責任。
邱毅認為,除了陳聰明之外,調查陳聰明失職過程發現施茂林也出席聚會,監察院也應該彈劾施茂林,而且應該一併針對法務部造假行政調查報告包庇陳聰明,調查官員、主持調查者,都應該一併提出彈劾。
李俊毅則質疑這是政治決定,國民黨在為去年底敗選責任找替死鬼,因為國民黨中央的檢討報告中認為陳聰明不下台是主因,因而歸罪陳聰明。他批評監察院配合政治行動,公正性、獨立性已經蕩然無存。他認為,檢察總長的獨立性應該是確認的,其任期獨立受到保障,也不受法務部長指揮,監察院如何能要求對檢察總長急速處分 ?

 3人已出事 正己專案列管11名 蔡光治榜首2010-07-16 中國時報 郭良傑

     民國九十四年,司法院將十一名有品操問題的法官列入「正己專案」,有三人事後捲入收賄疑案,其中法官蔡光治就是當初列管法官中的第一名,司法狗仔隊長期監控他,對於蔡與外遇女子間的不正常往來了解甚深,卻拿他莫可奈何,也無法將他勸退,讓這顆未爆彈最後終於引爆重傷司法形象。
     當年司法院提報「正己專案」的對象共有十一名法官,包括一審法官五人、二審法官六人,當年擔任高院法官的蔡光治,即名列「榜首」,即使他是資深的法訓所十二期結業法官,高院一直將他列管,不敢派他出任審判長等要職。
     高院對蔡光治在外不正常的男女關係早有所悉,甚至連司法院都很清楚高院有這號頭痛人物,但因沒有確切違法事證,司法院和高院也拿他莫可奈何,無法將他勸退。
     蔡光治被列為「正己專案」對象後,行事作風轉為低調,繼續待在高院等退休,卻一直游走在違法邊緣上,不但外遇沒有中斷,甚至還傳出利用上班時間炒作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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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5961x112010071600120,00.html

防何智輝偷渡 沿海全面警戒【聯合報╱記者范榮達 2010.07.16
 
台北地檢署昨天晚上對何智輝發布通緝,苗栗縣後龍沿海與大陸的距離最近,何智輝對於當地地形也熟悉,海巡單位為防他偷渡,各安檢所已全面加強戒備。
苗栗海巡人員指出,何智輝五月間再度被限制出境,海巡單位就掌握他的相關資料、照片,防止他偷渡。
檢調偵辦何智輝行賄司法人員,十三日凌晨收網時百密一疏,竟被何智輝兔脫,令檢調人員臉上無光。何智輝腦筋靈活,熟悉他的人認為,他目前人應還藏匿在國內,但也不排除偷渡到大陸,與妻子王素筠會合。
檢調日來全面清查何智輝的人脈,包括他過去的員工、樁腳,但沒有突破。親近何智輝者為免困擾,也三緘其口。
據了解,特偵組行動前,何智輝並無異樣,照常跑行程,儘管他被限制出境,生活作習仍照常,應該沒有預謀逃亡,但面對近日風聲鶴唳的追緝,檢調研判,以何智輝的人脈,偷渡出境的可能性極大。
苗栗沿海漁民認為,苗栗縣漁港都是潮汐港,且何智輝名氣大,漁民都認識他,從苗栗沿海偷渡的可能性不大;反而基隆、宜蘭地區漁港較深,漁船廿四小時可出海,何智輝找到「關係」應不難,若真的要偷渡,應該會循這個「管道」。

兩度限制出境 何智輝早知被鎖定【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 2010.07.15
 
涉嫌行賄高等法院法官的前立委何智輝在前日凌晨檢調大規模搜索之際,竟能聞狗吠就機警落跑,有人認為是檢調對何提早限制出境,打草驚蛇,才讓何智輝有所警覺,隨時有跑路的準備。
據了解,何智輝被涉嫌收賄的高院法官李春地於今年5月13日解除限制出境前一天,台北地檢署在5月12日再限制他出境,處分發動的時間密接並且重疊,令何智輝查覺出檢調對他「很有意思」。
有關何智輝的落跑的傳聞,版本莫衷一是,包括何智輝是受到狗吠聲從夢中驚醒,也有一說是有辦案人員涉嫌通風報信,檢察總長黃世銘已針對後者下令查辦是否有辦案人員貪贓枉法暗助何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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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嚴辦收賄 不怕家醜外揚2010-07-16 中國時報 江慧真
 
     司法官涉嫌收賄,馬英九總統昨天強調,查案不怕家醜外揚、不隱瞞真相,一定要揪出害群之馬;司法改革應拿出具體辦法,其中《法官法》的立法,對司法官評鑑等退場機制很重要。他也預告,「政府肅貪會有更積極的作法,一段時間後會拿出來,包括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內法化,讓台灣跟國際反貪的腳步一致!」
     馬英九指出,李春地等四法官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做實質評論;但特偵組與未來司法程序一定會毋枉毋縱,嚴辦到底。他舉當年在法務部長任內的辦案績效為歷,他任內就辦了十名司法官,從政府遷台後到那時的統計,共辦了廿八名司法官。
     馬英九說,他自己一向主張「正人先正己,自清後人清。」不怕家醜外揚,不隱瞞真相,一定要揪出害群之馬。從法務部長任內公職至今,他秉持的原則,都是「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十六字,也已指示相關單位比照辦理。
     他強調,馬政府上任後,連續執行十一年全國司法會議的改革決議項目,包括通過《速審法》立法,並積極推動《法官法》立法。馬英九認為,《法對法》官與檢察官設有評鑑制度,也就是退場機制,可透過程序讓不適任者退場,這是很重要的一環。
     民間司改會要求司法院長賴英照應為此案負責下台,馬英九回應,「其中有一個司法官被列管,可見司法院對這個案件一直很重視,但現在案情還不完全清楚,需進一步了解。」馬政府致力肅貪,馬英九說,去年軍中爆發買官賣官傳聞,政府調查所有線索,對外公布結果,可見對肅貪防腐的堅持。

特偵組:何智輝在國內 他跑不掉2010-07-17 中國時報 李永盛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昨天表示,根據檢調掌握線索,何智輝應該還在國內,而且不排除有人提供王八機或他人手機供何逃亡時使用,陳宏達並語帶玄機地強調,何智輝將「無所逃於天地之間」!他呼籲何盡早投案,親友也不要協助藏匿,以免受牽連觸法。
     對於記者詢問是否檢調已掌握何智輝所使用手機通聯,因此才鎖定他仍在國內?陳宏達則表示目前以抓人第一,所有的偵訊作為暫時都不便透露,但他有信心,何智輝是跑不掉的。
     陳宏達說,何智輝之所以跑不掉,是因為各國對貪腐犯罪都非常厭惡,未來罪犯想利用洗錢或跨國逃亡,將會愈來愈困難。而兩岸間也訂有司法互助協議,並有檢察官交流互訪(另參本館:欺中怕美)。所以何是「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即使僥倖逃亡出境,早晚也會被緝捕歸案。
     在國內方面,警調已投入大量人力進行緝捕,嚴防何智輝偷渡出境,並已切斷他的錢脈及人脈,加上何脫逃時過於匆促,來不及拿走任何財物,所以陳宏達研判何最終只有投案一途。
     然而,何智輝畢竟在地方經營政商關係已久,檢調也不排除仍有親友接應、藏匿何智輝的可能,甚至提供王八機或他人手機給何使用。
     新任調查局長張濟平昨天交接時也再次強調,拘提何智輝的過程中調查員不可能洩密,但相關辦案技巧及部署,的確有重新檢討、訓練之處。
     前立委何智輝在檢調搜索前離奇失蹤,北所則指出,何智輝如果被逮歸案遭羈押,所方將為他準備二至三人的禁見房。由於何智輝涉案不少,一旦落網後遭押的可能性極大,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杞炎烈指出,北所也已對未來可能收容何智輝訂出相關因應策略。
     杞炎烈表示,何智輝雖具有前立委身分,但被押入北所,也只是以編號代替的收容人;如果遭押同時遭裁定禁見,所方將會把他安置在二至三人的舍房。
     杞炎烈說,為避免同案禁見被告在所內碰面,所方一定會將何智輝與其他同案遭押的三名法官、檢察官「隔得遠遠的」;至於同房舍友,則以沒有傷害、暴力犯罪等犯行的被告為優先。

長痛不如短痛 黃世銘:鏟除害群之馬 絕不手軟2010-07-18 中時 陳志賢

     針對高院法官貪瀆案,檢察總長黃世銘十七日說,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官的品操更是司法正義的唯一保證,他相信絕大多數的司法官都是潔身自愛,戮力從公,因此必須要鏟除極少數破壞司法信譽的害群之馬,「絕不手軟,從嚴追訴。」
     黃世銘認為,偵辦司法官貪瀆案,的確會對司法形象及信譽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傷。但是「長痛不如短痛」,不能姑息少數不肖司法官,讓他肆無忌憚,必須壯士斷腕,以霹靂手段積極整頓司法風紀,才能重獲民眾對司法的信賴與支持。

政府肅貪 最快下周宣布設廉政署【聯合報記者蕭白雪2010.07.17另參本館: 馬廉能政策 監院新生
 
為展現政府肅貪決心,行政院最快下周宣布設立「廉政署」,成為國內第一個結合肅貪、防貪及反貪的專責機構。
根據法務部呈報行政院的「廉政署組織法」草案,廉政署的主要成員包括政風人員及調查員,政風人員派駐到各行政機關,不具調查權;但調查員視同司法警察,專門調查政府內部的貪腐弊端,可以接受檢察官指揮辦案。
廉政署設在法務部之下,擁有政風和調查兩項功能,和香港、新加坡廉政公署的運作模式相同。廉政署成立後,和調查局廉政處和各調查處站的肅貪幹員,將是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法務部政風司則裁撤。
馬英九總統競選時承諾,上任兩年後決定是否成立廉政署。近來陸續爆發警官與黑道往來、司法官收賄等弊端,馬英九宣示會有更進一步的反貪倡廉作法,據了解,這就是行政院與法務部密集討論設立廉政署的原因。
根據法務部過去的民調,有七成五民眾贊成設立廉政署。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與法務部官員會面時,也提及政府應儘速成立廉政署等意見。
依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各國應設有一個或多個機構,或安排人員專職負責打擊腐敗,這類機構或人員應依法律具有必要獨立性,以便不受任何不正當影響,有效執行反貪腐工作。
 
擦亮廉能招牌 府院玩真的【聯合報記者李明賢2010.07.17

馬政府上台兩年,雖未傳出政務官涉貪,但接連爆發軍中賣官案、司法官收賄案,黨政人士私下坦言「難免傷害政府形象」,馬總統也多次表達痛心,要求檢調毋枉毋縱,各機關更要有「家醜不怕外揚」的決心,才能真正杜絕弊端。
對於政府內部接連爆出重大弊案,府院也積極強化廉政作為,包括法務部將修法推動廉政署,謝文定調往公懲會,宣告將強化公務體系內部懲處,達到嚇阻效果,高層並提到「找黃世銘當總長,就是宣告肅貪玩真的!」
此外,行政院也即將召開擴大廉政會報,並由吳揆親自主持,屆時將就肅貪防弊提出重大宣示,高層坦言「廉能是馬政府的招牌,不容再失分」。
不過,高層也提到,以往政風系統沒有司法調查權,升等為廉政署後,調查權恐將與調查局權限衝突,仍待討論。
據指出,法務部以往推動廉政公署曾遭遇不少阻力,關鍵在於與調查局功能重疊,國民黨在野時期對此多所保留,馬總統去年接受新加坡媒體訪問也說,「沒有必要成立貪汙調查局或廉政公署,因為調查局扮演同樣角色。」
馬總統受訪時也說,台灣是大陸法系,檢察官主導一切,即使成立貪汙調查局或廉政公署,還是受到檢察官指揮。

賴英照辭 馬今約見定奪【聯合報╱記者王文玲2010.07.18(楨:總統的大法官

高院法官貪汙案引發司法風暴,司法院長賴英照昨天向總統馬英九提書面辭呈,懇請總統儘速批准。馬英九總統昨晚已收到書面辭呈,准辭與否,馬總統今日上午安排與賴英照本人深談,當面了解對方想法後,才會做出最後決定。
賴英照說,辭職是負起政治責任,而且擔任司法院長兩年九個月以來,為處理制度及人事問題,讓他身心俱疲。
司法官收賄案引發社會譁然,司法院長賴英照上周五再度請辭,對於司法弊案導致賴英照請辭,府方也證實,賴已於去年八月、今年六月曾因健康因素,兩度向馬總統提出辭呈,均未獲准;這次再度請辭,等於短期間內三度請辭。
賴英照昨向馬總統遞出書面辭呈寫著「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涉及弊案,嚴重傷害司法信譽,為負起政治責任,特再提出辭呈,懇請總統准予辭去司法院院長之職務」。
至於馬總統是否會同意賴英照請辭,府方昨晚低調不願多談,羅智強也說,目前沒有特別補充,等到兩人會談完畢後,再向外界說明。
據悉,馬總統昨日安排北縣與竹科基層視察,晚間返回台北後,隨即透過電話與賴英照聯繫,但賴本人辭意甚堅,研判異動機率不低。
據了解,賴英照已要求幕僚計算他的退職金,這意味著,賴英照不只要辭去院長職務,連大法官也要辭掉,可見辭意甚堅。
七月十三日清晨,高院四位法官因為涉嫌受賄,家中及辦公室被檢調搜索,隔天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被羈押禁見,司法院雖然立即將三人停職,送監察院究責,但法官論壇及民間司改會都出現要黃水通、賴英照下台的聲音。
前天上午,賴英照向馬英九口頭請辭,退回黃水通的辭呈,昨天再補提自己的書面辭呈,凸顯他要第一個負責。
賴英照表示,高院法官集體貪汙事件,應該由他負起政治責任,沒有理由讓黃水通一人負責,他已向馬總統表達堅辭之意,獲同意後,如果黃水通再請辭,他才會批准黃的辭呈。
昨天媒體報導黃水通辭職,賴英照一早就找重要幕僚開會,獲得總統的諒解,賴決定公布自己已請辭的消息,並親筆寫下聲明,通知媒體。賴英照刻意在消息曝光前離家,不讓媒體捕捉到他的身影。
相 關 新 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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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漠、鄉愿 法官:或許我們都是共犯!
‧ 直言集/賴英照是行政好手 銳氣稍嫌不足
‧ 官員叫屈:「本想打一場改革的仗」
‧ 立委:賴英照 戴罪立功
‧ 涉貪法官/白天判生死 夜來「摸摸」尋歡
‧ 賴英照請辭 司改會肯定
‧ 高院貪瀆案/單線改雙線 律師是關鍵
‧ 評論/司改需總統高度才能解決
‧ 評論/下台 並非合理問責
‧ 聯合筆記/司法院長之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31453.shtml

司法院長堅辭 馬深夜密商人選2010-07-18 中國時報 江慧真
 
     司法官受賄風暴愈滾愈大,司法院長賴英照前天向馬英九總統口頭請辭後,昨晚再度遞交書面辭呈到總統府;馬英九今天上午將邀請賴英照入府親自懇談,瞭解其對司改和去留想法。府院深知賴英照「辭意甚堅」,唯恐留不住,馬英九昨晚緊急召商府院黨高層共同研議,並初步考量可能的司法院長繼任人選。
     司法院長賴英照昨天遞出辭呈向馬英九總統請辭,副院長謝在全也表明共進退的態度。若是賴、謝兩人均請辭獲准,司法院長必須由其他十三位大法官來挑選,但其中四人明年九月底將任期屆滿,獲選的機率很低,其他九人依倫理、資歷,是否能孚眾望脫穎而出,尚難預料。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長必須是現任的大法官。司法院長的人選,不但資歷要夠,也要顧及法界倫理,更要能孚眾望,更重要的是必須有責任心及使命感,要能扛起推動司法改革的責任。
     包括司法院長賴英照、副院長謝在全,大法官林子儀、徐璧湖、許宗力、許玉秀等六人,任期原本都只到明年九月底,在只剩下一年二個多月時間,扣除賴、謝二人,林子儀四人剩餘任期太短,獲選繼任的機率恐怕不高。
     剩下另九名大法官中,林錫堯、池啟明、李震山、蔡清遊任期到一百零四年;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等五人,任期到一百零五年。
     九人中,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葉百修出身於司法實務界;李震山、黃茂榮、陳敏、陳春生、陳新民等五人則出身學界。這九人擔任大法官都只有一年多及兩年多,是否有足夠威望出任司法院長,並領導整個審判系統,總統可得大費神。
     九人中假設可遴選適當人選擔任司法院長,如果不是出身司法實務界,還得找實務界出身的大法官擔任副手輔佐院長。
     賴英照的請辭,謝在全表明同進退,牽一髮動全身,如何遴選適當人選,法界人士說,如果能成功慰留賴英照,問題就好解決,如果不能,這讓馬總統提早面臨難題,大傷腦筋。
     據悉,賴英照前天在回絕高院院長黃水通辭呈後,便下定決心走人以示負責。賴英照打電話給馬英九,馬在電話中表達希望賴繼續留任改革。昨天中午賴英照再度公開表態並呼籲馬英九盡速准辭,總統府第一時間還顯得狀況外,僅對外強調「馬總統會繼續和賴英照溝通」,但並未表態馬是否將強力留任。
     由於馬英九昨天忙於下鄉行程,傍晚回到台北後,立刻在總統府召集府院黨高層會議,這場會商從晚上九點進行到深夜,與會者包括行政院長吳敦義、總統府祕書長廖了以等人,會中除討論賴英照請辭、司法弊案危機處理外,也針對昨晚凱道抗議行動,檢討地方政府處理流程是否失當。
     賴英照在給馬英九的書面辭呈中提及,「去年八月及今年六月,賴因健康關係擬另做生涯規畫,曾兩度向馬總統提出辭呈,均未獲准許。此次法官涉弊嚴重傷害司法信譽,為負起政治責任,特再提出辭呈,懇請總統准予辭去司法院院長之職務。」

賴英照:我扛責任 希望各界給予司法鼓勵【聯合新聞網2010.07.18 12:43 pm

司法院長賴英照請辭獲馬英九總統准後,隨即在記者會上表示,這件事情(司法官涉貪醜聞)的發生對於司法界信譽影響甚大,他要扛起責任,因為很多認真的同仁士氣備受打擊,他希望各界除了嚴厲監督之外,也要給予司法界支持和鼓勵,同時希望司法界不要因此而消沈。
賴英照說,上午九點和馬英九總統會面,馬總統在詳細了解他的意願後,肯定他的意願和想法,因此答應讓他離開。

火速准辭 賴的明鏡照亮了馬【聯合報記者李明賢 2010.07.19
 
從司法官收賄,到司法院正副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請辭,環環相扣的司法事件,已釀成政治風暴,考驗著馬政府的危機處理與改革決心;馬總統明天將端出廉政改革方案,不容再有失分的空間。
如同黨政高層所言「當初任命黃世銘當總長,就是要加速推動司法改革」,若這是馬總統構思的廉能改革一環,正因黃世銘鐵面無私查辦自家人,才爆發司法官收賄案,又讓賴英照辭去院長職務,背後有因果循環關係。
法律人的背景與性格,讓馬總統謹守依法行政的分際,推動司法改革更堅持回到體制內,這從馬總統日前與民間司改會談話即可看出;他說,很多司法改革不一定要透過修法或經過總統,可透過慣例一步一步做到。
包括推動廉政署、強化清廉問政、機關倫理規範等,馬總統堅持回到制度面改革;如同啟用黃世銘任總長的思維模式一樣,不容踰越或有所挑戰,即使貴為總統,也要節制行使權力。
只是在廉政改革的衝擊下,又衍生出賴英照、謝在全雙雙請辭的案外案,瞬間讓司法議題升高成政治危機;馬總統邀集府院黨會商,一天內約談賴、謝兩人解決人事問題,展現不同於以往的執行力,跌破許多人的眼鏡。
面對如此重大人事案,照以往慣例,馬總統必先沉澱幾天再做決定,這次短短在兩天內迅速定案,重點是要「給司法界警醒」,要以大動作宣示政府推動改革的決心。
馬總統推廉政署、司法改革,原本與賴英照請辭是兩回事,但兩者有微妙的因果關係,馬政府似乎也透過這次司法院高層人事的調整,宣示啟動另一波廉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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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32710.shtml

賴下台扛責 意外扯出陰謀論2010-07-19 中時 曾薏蘋(另參本館:自作孽的親民黨
 
     司法院長賴英照因司法官風紀案下台,國民黨司法委員會召委謝國樑表示,他尊重總統的職權,但賴英照下台,對於目前推動的法官法立法「絕對有不良的影響」;至於外傳政大教授蘇永欽可能出任司法院長一事(楨:純屬放話!),謝國樑表示,蘇老師的專業足可勝任,但他比較擔心民進黨將全力反對此一人事案,對司法院的業務推動反有不利影響。
     國民黨立委邱毅認為,賴英照下台一點也沒冤枉,「他(賴)的司法改革,都是用嘴巴講的」,從涉及司法官風紀案的「鳳梨宴」、「龍馬高爾夫球隊」,多少人都還在位子上,連曾參加「龍馬高爾夫球隊」的高院民事庭審判長藍文祥,都差點調任最高法院法官,「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羅淑蕾則質疑,若是司法院長有到了要為屬下違法亂紀下台,那之前警察風紀案,為何警政署長沒下台,台灣軍紀混亂,也沒看過國防部長下台,而這次法官違法亂紀,有權力監督的監察院,為何沒有提早發現,監察院長是否應該也要下台?「標準要一樣,而不是以是誰的人馬來定論」。
     由於賴英照曾在宋楚瑜擔任省長時被重用出任副省長,一直被視為「宋家軍」,這次請辭「意外」獲准,引發外界「陰謀論」揣測。不過前親民黨立委都認為,外界太有想像力。李鴻鈞就說,賴英照和宋楚瑜的關係,是很久以前擔任副省長時代的事了,據他所知,賴宋兩人幾乎沒聯絡了,不需要去做這樣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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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 馬拍板 馬:檢、調、廉 交叉火網肅貪2010-07-21 中國時報

     馬英九總統昨天宣示,法務部下將設「廉政署」,專責調查貪瀆賄選作。外界質疑恐「疊床架屋」或「爭功諉過」,馬英九強調,各調查機關由檢察官指揮辦案,妥善分工即可避免此疑慮;對於檢察系統、調查局、廉政署的三角關係,他引述行政院長吳敦義的形容,會如同「交叉火網」,不讓任何死角出現。
     吳敦義昨天下午三點率法務部長曾勇夫、調查局長張濟平等官員赴府報告「廉政署」規畫,兩小時會議中,馬英九評估「務實可行」,立刻拍板定案,要求法務部送組織法修正草案至政院審查,並儘速送立院審查。馬英九說,六月間多名警察出入黑道經營場所,全民公憤;上周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涉賄,舉國譁然,他深感痛心疾首,法官、檢察官與警察是社會正義最後防線,「這道防線不能被警察、法官、檢察官輕易摧毀,政府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防貪、肅貪行動,才能向人民交代。」
     馬英九過去曾多次強調沒必要參考香港或新加坡設廉政公署,是否說法矛盾?他主動說明,改革不是在制度上抄襲新加坡或香港,而是有自己作法,「法務部下設廉政署,既沒仿照香港也沒學新加坡!」而港、星隸屬「英美法系」,廉政單位直屬最高行政首長或國家元首,但台灣採「大陸法系」,以檢察官為偵查主體。若廉政署直屬行政院長或總統,反會打亂以檢察官為偵查主體的制度,產生許多無法收拾問題。
     馬英九表示,廉政署將具「司法警察」身分,扮演與警調一樣的角色,不再只是沒調查權的「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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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6006x112010072100103,00.html

(另參本館: 《黑金》 《政治商品化理論》 《中外公務員制度比較》 《中國廉政史》 《行政腐敗》 《利益團體政治》 )

北中南設調查組 具調查權直接辦案【聯合報記者蕭白雪2010.07.21

法務部規畫「廉政署組織法」草案,未來廉政署隸屬法務部,下設四組、三處,主要業務單位有綜合規劃組、貪瀆預防組、肅貪執行組及政風機構組;人事、會計、行政三個處則屬支援單位。
其中肅貪執行組將在北、中、南三地各設調查組,成員有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廉政官等,因具調查權,可在收到政風單位所移案件後,直接分案調查。廉政署將授權三地調查組,直接與當地檢察署聯繫辦案,案件不用送回廉政署核定偵辦。
廉政署主要職掌,包括國家廉政政策的訂定、推動、協調;廉政相關法令,如中央廉政工作行動方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等廉政法案等;廉政預防措施、貪瀆犯罪調查、政風業務考核、政風組織管理等。
廉政署將採行政、刑事肅貪雙軌進行,除查公務員貪汙、貪瀆,另一重點工作是查公務員喝花酒、行為不當、與職務關係人有不當接觸等行政責任。
特偵組和廉政署就肅貪偵查業務如何分工?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指出,肅貪對象達一定層級以上,即會移送特偵組偵辦,一切照法律規定走,與調查局則是既合作也競爭的友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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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37122.shtml

馬政府做什麼,他們反對什麼 2010/07/21 
 
三天前,成立廉政署的聲音,剛在媒體上出現,蘋果日報立刻就做了份民調,結果有 51% 的受訪民眾,支持府院這項研議 。緊跟著,台灣的政論節目和網路就有一批人,開始「追殺」馬總統的這項腹案和決心。
弔詭的是,這幫反對者,無一人再批判馬總統沒有魄力了。如果大家回頭去看看過去那兩年,就會發現以前嘲笑馬英九「不沾鍋」、很「娘」、「法匠」的,幾乎都是同一幫人。
檢視他們的居心,無非就是,這邊反馬不成──總統展現魄力,硬起來了,不是?──那就反對那邊,掉轉槍口開始攻擊設置廉政會的各種技術細節,什麼「疊床架屋」、「浪費人力」、「侵奪檢調職權」等各種雜音,通通很有默契的跑出來大聲疾呼了。好笑的是,還出現一種極其匪夷所思的論調──如果廉政署也貪污,怎麼辦?
要依我個人見解,你們吃飯吃菜,難免會咬到舌頭,是不?現在讓你們多增加一道麵食,得,害怕了,開始大聲嚷嚷,萬一麵條卡住了喉嚨,如何是好?
對於這種蠢蛋,能怎麼辦呢?讓他們活活餓死吧,餓死一個少一個,因為都是害群之馬。
在台灣,人世間的複雜,往往經不起簡單常識的檢驗,在廉政會的這項議題上,當下就彰顯出來。
如果這話,還有人嗤之以鼻,那請看看底下這句俗諺──大凡成功者,只有一個原因;失敗的人,卻有無數個藉口。
還不相信這句古人智慧的箴言嗎?
那好,那幫遇事反對的人,泰半都很崇洋媚外,我就引用西方的一句俗話吧──悲觀的人看玫瑰,見刺不見花;反之,樂觀者,見花不見刺。這話沒完,還有一句──積極而樂觀者,捲起衣袖,滿身大汗的辛勤栽整玫瑰園。
一目了然,好壞立判,夠明白了吧?
都說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普世奉之為圭臬。可這一民主常規,在過去兩年的台灣,卻變成「少數霸凌多數,多數姑息少數」,這不是咄咄怪事嗎?
一點都不奇怪,眼下的廉政署是如此,鬧了至少大半年的 ECFA 議題,又何嘗不是如此?
好了,不是罵馬總統沒魄力嗎?如今呢,但凡該做的、要做的,當今政府不是按部就班的循序以進,努力在做?
然則,廉政署的研議成立,是平空冒出來的?不是的,早在 2008 年 5 月就職總統時,他就承諾,做滿兩年,再來檢討是否成立這一專門懲治貪污的機關。所以,在馬總統也,此刻是兌現他的諾言。
該做的政策,就實行,這正是馬英九的治國理念;該尊重少數聲音的,包括去看李登輝、包容綠營支持者等等,更是馬英九身為總統的民主風範。
民眾有贊成之聲,固然歡迎;反對的呢,「雖千萬人,吾往也」,更何況那幫持異議者只是少數。
更好笑的是,這廉政署猶未上路呢,可瞧瞧他們的氣急敗壞,活像天就要塌了,一個個呼天搶地,如喪考妣。
擔心的、恐懼的,論之有理嗎?
在我看來,全都是在強詞奪理;說到底,全都只有一個心態──馬政府做什麼,他們就反對什麼,一條路非走到黑不可。讓這幫人做事,個個沒本事;可出言罵總統,嘿,七嘴八舌,活像一群嘈雜的麻雀。
就讓廉政署上路吧,想想看,再壞還能壞過沒廉政署,任憑少數不肖法官、檢察官,行政官員和涉貪立委、民代的日子嗎?
還是那句話,有信心的人,站在歷史的高點往前看,俯瞰全局,向前進;灰心喪志者,停在原地罵爹娘,幹嘛要生下他們來!
此時此刻的中華民國,最不需要的,就是這批失敗主義者、虛無主義者。
見鬼了嘛,不是?那就大家一起來趕鬼,讓他們遇日而現形,曬成一灘屍水,化成一道輕煙。
http://blog.udn.com/ganghu999/4246831

研考會民調:七成民眾支持廉政署 2010-07-21 中廣 張德厚 

馬總統宣布將要成立廉政署肅貪。研考會民調顯示,約有七成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成立一個專門的廉政機關肅貪防弊,可以展現政府反貪污的決心,符合大多數民眾的期待,不但對於提升政府的清廉程度有幫助,也可提升臺灣的國際形象及提升國家競爭力。
調查也顯示,對於未來將由檢察系統、調查局及新成立的廉政署共同合作,以「交叉火網」加強肅貪、不讓任何死角出現,約有七成的民眾都表示認同。

小心廉政署的副作用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7.25 
 
由於最近有幾名法官涉嫌收賄,馬總統決定要設立廉政署來加強肅貪。肅貪是大家都贊成的事,但設廉政署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可能效果,卻遭到不少質疑。從經濟面來看,最重要的疑慮是它是否會讓公務人員更不願負責任,使政府的效率更低,並因此阻礙了投資和經濟發展。廉政署的設計務必要妥善避免這項副作用,否則有可能得不償失。

義無反顧何懼「東廠」之說?【聯合晚報社論 2010.07.29(楨:忘了二蔣李陳干涉司法之痛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馬如真出手,這些人又會批騜獨裁!另參本館:台灣人要騎那種馬? 聯經的農改內戰 )
 
廉政署到底應該如何定位,是個複雜的問題,可以討論。然而馬總統用「怕被說是東廠」的方式來辯護,還是讓人覺得很不對勁。做對的事情要義無反顧,馬總統力推ECFA時亦面對「賣台」質疑,何懼外界譏讒?
……………

馬政府犯了「侵官」的錯誤2010-07-29 中國時報 王健壯
 
     七十五年前,胡適寫過一篇文章,勸告蔣介石不要常常干涉他職權以外的事;胡適認為老蔣積極干涉政府各部門,並非日理萬機,而是打雜,也是侵官。
     「侵官」就是侵犯其他官員的職權,封建時代專擅獨斷的領導人會侵官,歷史上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司馬光批評王安石變法犯了侵官的錯誤;但民主時代也不乏侵官之例,馬政府最近幾項政策(桃園機場捷運...另參本館: 高捷變高劫)之所以備受批評,其實就是政府領導人侵官惹的禍。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72900151,00.html

檢察官積案太多 移送彈劾【聯合報╱記者陳崑福 2010.07.26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何克昌因積案被送監察院彈劾,十年前,他不滿法務部限期結案,曾發動連署抗議,當時所積的案件已從桌上堆到地上。
本報資料照片
檢察總長黃世銘再度對司法紀律開鍘!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何克昌積案太多,影響當事人權益及司法威信,日前在法務部人審會中,黃世銘力主將何克昌送監察院彈劾,這是檢察官因積案太多移送彈劾的首例。

何克昌表示,法務部要求檢察官限期結案不合理,「案件查得不清不楚,檢方濫行起訴,後來被法官以證據不足判無罪,才是打擊司法威信」。既然法務部將他移送監院彈劾,他將向監委說清楚:「這個制度的不合理所在」。
何克昌曾在八十八年十二月間,因高檢署認為屏東地檢署遲延案件近千件,派資深檢察官「進駐」指導辦案,何與其他檢察官發起拒絕合作運動,並發表聲明,指他們投入檢察工作,為的是一種執著,因此特別注重辦案品質。強調辦案速度與品質不能兼顧時,寧可選擇品質。
屏東地檢署的遲延案件之後雖有改善,二年前,積案降至一百五十多件,但在全國各地檢署仍名列前茅,其中何克昌積案最多,個人就機乎占了一半,有些貪汙案件積壓五年,不曾開過一次偵查庭。
邢泰釗接任屏檢檢察長後,說服何克昌接掌執行業務,不再接分新案,以減少他手中積案,並要求將部分案件簽分出來,由主任檢察官接手偵辦;法務部也派高檢署檢察官業務檢查,將何列入重點督導目標,發現他依舊「接案就擺在那裡」。
法務部日前召開人審會,與會人員提及何克昌積案未結,雖連續對他採取記過、考績乙等處分,何都不在意。黃世銘力主移送監察院處理,人審會最後做成移送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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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一審大逆轉 陳哲男12年改判7月【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10.07.28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收受新偕中前負責人梁柏薰六百萬元,允諾可以擺平官司;原本法院都認定陳哲男利用職務收賄,以貪汙罪重判;更一審昨天大逆轉,認為陳哲男只是一般的司法黃牛,改依詐欺罪判刑七月。
由於案發時,陳哲男被羈押時間剛好七個月,如果全案定讞,陳哲男可望以羈押折抵刑期,不必入監。
陳哲男案更一審合議庭的庭長是曾德水,受命及陪席法官是崔玲琦、陳恆寬;合議庭強調,判決完全根據調查證據,未受外界影響。
梁柏薰利用人頭向華僑銀行超貸,被台北地院判刑一年確定,卻潛逃出境。九十五年四月,梁柏薰返台投案,驚爆當年誤信陳哲男有實力幫他擺平官司的內幕,付了六百萬元支票,陳哲男卻「拿錢不辦事」。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哲男以總統府副秘書長身分,竟以熟識司法檢調高層為由,前後收取梁柏薰六百萬元支票及一百一十萬元奠儀,作為官司活動費,還利用在總統府會客機會,探詢內線炒作赤崁股票,涉嫌貪汙及違反證券交易法。
一審時,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的詐取財物罪,判陳哲男十二年徒刑,內線交易部分判無罪。陳哲男上訴,高院仍維持貪汙罪見解,但改判陳哲男九年徒刑。去年最高法院又撤銷判決,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更一審結果昨天出爐,認定總統府對司法案件沒有監督或調查權,陳哲男也沒有因為督導民眾陳情案件,而有接觸司法機關的機會。
合議庭認為,陳哲男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之前,已有多年擔任立委及公職經歷,他向梁柏薰佯稱可幫忙擺平官司,讓梁柏薰誤信他有解決官司的能力,是因陳哲男多年政治及社會歷練累積的人脈,並非總統府副秘書長的職務。
更一審認同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但認為一百一十萬元奠儀不屬於犯罪所得,並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普通詐欺罪將陳哲男判刑一年四月,減刑為七月。
檢方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研究是否上訴。一般預料,檢方會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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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廉政署隸府 馬總統:會被批東廠【聯合報╱記者李明賢2010.07.29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在中常會表示,他一向主張預防重於偵辦,成立廉政署就是要肅貪與防貪;對於廉政署設在總統府管轄之下,他持反對立場,強調此舉會被批評是東廠、禁衛軍。

馬英九:未定讞不便評論2010-07-29 中國時報 秦蕙媛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司法黃牛案被控貪污罪名,從原本判決十二年,更一審改以詐欺罪輕判七個月,引發多位國民黨中常委關切,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總統表示,陳哲男案目前尚未定讞,他身為總統不便評論。

力爭無效!陳哲男輕判 陪席法官請辭【聯合報╱記者蕭白雪2010.07.30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更一審輕判七個月徒刑,社會譁然。其實,宣判當天,陪席法官陳恆寬和受命法官崔玲琦在步入法庭前一刻,還向庭長曾德水表達不同意見,仍不敵曾德水的堅持。陳恆寬昨天向司法院辭職,投下震撼彈。
據了解,崔玲琦也請求改調其他合議庭。由於最近高院才爆發法官集體貪汙案,陳恆寬請辭、崔玲琦請調,可能引發一場司法風暴。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開會討論法官的事務分配,初步了解,陳恆寬與崔玲琦都不會再擔任庭長曾德水的庭員。高院及司法院高層,則力勸圈內評價頗佳的陳恆寬留下來繼續為司法努力。
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案,一審判十二年,二審判九年,更一審大逆轉輕判七個月。據了解,法官陳恆寬、崔玲琦在評議過程,多次因為意見不同與審判長曾德水起爭執。由於評議過程依規定必須保密,陳恆寬、崔玲琦昨天不願多談,只強調兩人已盡力。
合議庭意見不同,甚至原訂本周二上午十點的宣判,延遲了十分鐘,審判長和陪席、受命法官才進入法庭。
據了解,陳恆寬、崔玲琦步入法庭前,對於將陳哲男量刑七個月的判決,仍向庭長曾德水力陳不同意見,還建議再開一次辯論庭;但曾德水堅持要判,判決書也寫好,陳恆寬和崔玲琦只好無奈於十點十分進入法庭宣判。
去年剛調到高院的受命法官崔玲琦無奈表示,寫好的判決能不能出門,庭長是否同意是關鍵;陳哲男案讓她「很受傷」、「心中有說不出的苦」。
陳恆寬則強調,他熱愛法官工作,但責任、榮譽對他很重要,無法接受無端被羞辱;尤其不知將來如何面對案件當事人可能的質疑,恐難勝任憲法所賦予法官的獨立審判任務,決定辭職。
據透露,陳恆寬昨天一早就向司法院表達辭意,但司法院及不少同事都希望他留下來繼續為司法奉獻,許多人為他抱不平、打氣。有同事勸他,不要造成「該走的不走,不該走的卻先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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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恆寬不辭了 請總統帶頭司改2010-08-01 中國時報 陳志賢
 
     不滿審判長輕判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憤而請辭的高院法官陳恆寬,經過一夜沉澱,昨天因「良知告訴我,應該死守硫磺島。」終於打消辭意,向即將卸任的高院院長黃水通表明會繼續堅守崗位,為從事司法改革努力。他同時建請總統馬英九以總統高度,再度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重拾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陳恆寬表示,絕大多數的法官都堅守崗位,努力不懈,司法卻仍不被民眾信賴,確實到了必須改革的地步;等到民眾普遍對司法失望之時,就是司法全面崩盤之日,「那時才想要改革,將為時已晚。」
     黃水通因高院法官收賄案請辭負責,將於明(二)日調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陳恆寬昨日打消辭意,表明留任,讓辭職風暴不致再擴大,也算是給黃水通卸任前最好的「禮物」。
     黃的高院院長職缺,司法院已核定由民一庭庭長張耀彩代理。
     陳恆寬前天曾以電影「來自硫磺島的信」形容自己目前心境。他說,硫磺島上日本守軍都知道,面對美軍猛攻是死路一條,有些人選擇死戰到底,有些人選擇大戰前離開島上。他現在也很掙扎,不知到底該怎麼做。
     前天晚間,陳恆寬又重看一次電影,看到片中死守硫磺島的日將粟林忠道後,決定打消辭意,他說,「良知告訴我,應該死守硫磺島。」昨天上午就主動向黃水通報告,他已打消辭意,黃水通對他的決定相當欣慰,也慰勉他要繼續為司改努力。
     陳恆寬指出,高院爆發法官收賄案期間,堪稱是司法最黑暗的日子,縱觀各國歷史,一個王朝的崩毀,都起因於民眾對改革失望,若等到民眾對司法已經完全失望,司法制度及信賴將全面崩盤。
     他說,馬總統是法律人,也擔任過法務部長,算得上是司法界的大家長,他建請馬總統再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提供一個平台供院檢辯及學者共同思考、討論司法改革的方向,及遠中近程改革目標。

司法改革 從最高法院開始2010-07-29 中時  林孟皇/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總統府前副祕書長陳哲男收受梁柏薰六百萬元,允諾可以擺平官司。一審、二審都認定陳哲男利用職務收賄,以貪汙罪重判;更一審卻大逆轉,認為只是一般的司法黃牛案,改依詐欺罪判刑七月。在甫爆發高院法官集體收賄之際,這樣的判決被認為「真勇敢」。
本來,法官從事審判工作,必須超然、獨立,不受任何的威脅與利誘。即便輿論是一片「曾參殺人」的聲音,或是眾人皆曰可殺,法官仍須依法律確信作出公正的審判,不能憂讒畏譏,屈服於輿論審判的壓力。如果更一審法官依其確信認為該當如此判決,本是法官的憲法誡命與倫理規範要求,何來真勇敢?
其實,從當初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意旨:「總統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時,似僅能將陳情案件移送相關機關處理,則被告之職務是否與各級司法機關有關?被告職務上因督導所屬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是否有接觸各級司法機關之機會?又此機會是否與其總統府副祕書長之職務有相當之關係,而得認係副祕書長職務所衍生之機會?凡此均待釐清。原判決未予究明並詳予說明,遽行判決,自有違誤」,更一審如此判決是可預期的。
因此,該檢討的是更一審量刑及最高法院法律解釋是否妥適的問題。其中量刑部分,雖然世界上沒有兩個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實是完全一致,但避免無正當理由的量刑歧異,應該是人民對司法正義的基本要求。本件陳哲男以副祕書長之尊、詐騙金額六百萬元、更二審判決前始終否認犯行等情狀,對照歷年來有關司法黃牛的判決刑度,更一審以其在審理時老淚縱橫、多病而輕判七月,是否有鼓勵人民上訴(二審再來演戲博取同情)、無法提振司法公信力等問題,社會自有定論。
不過,個案正義只是小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最高法院。我國最高法院一向存在三大問題:一、人數太多,無法統一法令見解;二、法官選任缺乏民主正當性,無法回應民情,且無法兼顧法律續造的功能;三、判例制度違反權力分立。本件最高法院並未針對類似問題作出判例,第三部分暫且不談。
首先,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主要功能在統一法律見解,我國卻有近九十位法官,則依據法官獨立審判原則,各庭各唱各的調,案件的一再撤銷發回,也就成為常態。這不僅讓人民備感困惑,下級審法官也常有不知如何適用法律的困擾。
其次,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對於變動社會生活中情與理的體察、義與利的權衡、曲與直的審辯,是司法的法理成長的活水源頭。為了避免職業法官自閉於同質性團體、專業偏見與擅斷,多數國家設有人民參與審判的參審或陪審制;終審法院的法官,則須由國會同意或多元代表組成的委員會選任。
反觀我國,法官多數經由考試分發,沒有參審制、陪審制,更沒有外部力量參與法官人事審議事宜。社會各界沒有機會認識,也沒有機會監督制衡,難怪司法公信力始終不彰。更甚者,最高法院法官選任,美其名經由司法院人審會通過,實際上須最高法院庭長會議同意。近親繁殖的結果,不僅無法反映社會的多元意見,更無法回應社會變遷作微調式的法律續造,則類似本件有關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的見解,與人民觀感落差太大的情況,將會一再出現。
對此,司法院提出的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等相關修正案,即希望逐步減少最高法院法官員額,並設置聯合大法庭負責統一各庭的法律見解,最後由具民主正當性的大法官取代。可惜的是,由於朝野對立、各部門與終審法院掣肘,這些法案延宕多年,加上設有法官淘汰機制的《法官法》草案迄未完成立法。因此,法院判決結果初一、十五不一樣,就成為國人的共業。
要改革我國的司法,就要從最高法院開始。依憲法第四十四條享有院際爭議調解權的馬總統再不出面,我國的司法改革將不知伊于胡底!

馬總統:司改會議由新院長規畫【聯合報╱記者陳洛薇 2010.08.02
 
法官陳恆寬呼籲總統召開司法改革會議,馬總統昨天表態,認為「確有參考價值」,會指示相關單位研究;但馬總統也認為,目前宜先物色司法院長,再由新任司法院長考慮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必要性,全面檢視司改落實情形及未來改革。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晚轉述,馬總統認為,上次全國司改會議是一九九九年召開,迄今已十一年,再度召開之議確有參考價值。羅智強表示,馬總統上任以來,不遺餘力推動司法改革工作,包括去年四月修改「貪汙治罪條例」,去年五月批准二項國際人權公約,今年一月推動偵查庭增設電腦螢幕,今年四月制定「刑事妥速審判法」等。

中科商機被推翻 二林人要抗爭2010-08-04 中國時報 洪璧珍

     中科三期、四期喊卡,恐引發招商引資退燒潮。「他們可以抗議,難道我們就不行?」彰化縣二林鎮長張國棟三日沈痛表示,彰化西南鄉鎮長期發展落後,好不容易有像樣的投資案帶動地方發展,如今只為少數人不同意、環保團體推波助瀾,就把大好機會推翻,實在莫名其妙,難道「會吵的孩子就是對的?」
     他說,很多鄉親反應,不能再沉默了,這簡直是拿地方發展開玩笑,一定要抗議。他也質疑,中科四期土地已徵收、聯絡道路也開了,不少人連老家祖宅都拆了,如今政府卻突然說停止開發,地方要如何善後?只要鄉親認為有需要,他一定出面帶大家抗議。
     彰化縣長卓伯源也說,有必要檢討環境審查和行政訴訟制度,縣府願意扮演溝通平台,兼顧公共利益和少數農民的權益。地方首長有義務促進地方繁榮和發展,無論為了台灣或站在縣民立場,中科四期二林基地一定要繼續推動。台中市長胡志強建議中央盡速與友達展開對談,將傷害降到最低。
     立委翁金珠說,中科喊停證明一開始規畫的發展遠景是政府為選舉設下的「大騙局」,台灣的面板產業若繼續出走到大陸,整個產業鏈將面臨斷裂、解體。當初友達設廠只需要兩百公頃土地,中科四期不當規畫了六百多公頃,增加執行困難度。少數農民的聲音儘管微弱,但同樣有生存權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是「悲天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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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吵鬧哭鬧的小孩有糖吃有人會安撫達到目的,所以綠營為何不管是非對錯只要去吵鬧哭鬧就能達到目的的手段,單獨哭鬧沒人理,揪團去亂上頭版!
立委翁金珠說,中科喊停證明一開始規畫的發展遠景是政府為選舉設下的「大騙局」。-------說的好,中科是2002年阿扁政府下蔡英文蘇貞昌開始規劃開發的。
當初友達設廠只需要兩百公頃土地,中科四期不當規畫了六百多公頃------600公頃,假如建蔽率50%,可建築用地只剩300公頃 扣除友達需求之後,剩下不多了
翁金珠等人明顯的就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明明是你們民進黨搞出來的,現在國民黨要善後,結果你們民進黨還一堆話. 當選民眼睛瞎啦
一個法官就可以把三、四科搞得像核四停工一般,讓國家損失幾千億!司法、行政、立法獨立?看來司法擴權有點撈過界!最近幾次法官暴衝事件,讓人覺得應該是要檢討法官法的時候了!

「正己專案」第二波 檢搜高院法官楊炳禎 聲押一律師2010-08-12 中時
 
     檢調執行「正己專案」,昨天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檢調懷疑高院審理法官張炳龍貪汙等案時,法官蔡光治等人涉及行、收賄。為查明真相,檢調昨天搜索高院法官楊炳禎住處、律師邱創舜辦公室及住處等廿處地點,並同步拘提邱創舜、同居人段美月、詐欺被告廖月嬌等五人,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十三人到案。
     邱創舜昨晚經檢方複訊後,以貪汙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邱同居人段美月訊後也遭聲押,高院刑事科職員葉宗鎰五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被控收賄卅萬元案,檢方當初認定他收賄後調職,當事人質疑他拿錢不辦事,因此張託律師邱創舜代為退還賄款的本金及利息共計卅七萬餘元給當事人。該案一審判刑十二年,歷次更審也都判處重刑,唯獨更四審時改判張炳龍無罪。當時蔡光治也是合議庭的三名法官之一。
     更四審判決理由認定張並未退還所謂的賄款,而是邱創舜認為張炳龍遭到當事人騷擾,基於往日同事的情誼,邱才主動墊付卅七萬餘元給當事人,除此以外,並無證據證明張有收賄。因此,判決出爐後,外界質疑張炳龍已由收賄者變為「恐嚇案的被害人」,引發各界質疑。
     由於邱創舜的供述是更四審改判的重大關鍵,且蔡光治另涉及何智輝行賄案,檢調不排除蔡光治或其他司法官在張炳龍案,也涉及行收賄或司法黃牛案,因此,昨天發動偵辦行動,並拘提邱創舜到案。
     另檢調懷疑,高院法官林明俊在九十五年間審理廖月嬌詐欺案時,疑透過律師邱創舜收賄,昨天拘提廖月嬌到案。
     七月初向高院申請退休的楊炳禎,預定九月二日退休,楊炳禎對檢調的搜索很不滿意,昨天下午還否認住處被搜索,強調他根本沒有涉入收賄案,對媒體的詢問堅稱「根本沒有這回事」。檢調懷疑高楊炳禎另涉及一起貪瀆案,昨天才會搜索他住處,但相關案情拒絕透露。
     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昨天證實檢調搜索楊炳禎住處,搜索楊的住處同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即打電話通知張耀彩,告知檢方偵辦高院法官收賄案,有這項搜索動作。
     據了解,北機組的調查員昨天清晨七點,持搜索票到楊炳禎住處搜索,帶走了一些骨董展覽的畫冊及幾本親友的存摺,但並未約談他。

檢調疑楊炳禎藉骨董洗錢【聯合晚報2010.08.12(另參本館: 藝術市場的虛實
 
高院法官楊炳禎家中遭搜索,檢調懷疑藉骨董進行洗錢,據了解,楊炳禎收藏骨董和工藝品的時間長達20幾年,在法界相當有名。不過,有法界人士表示,楊炳禎因為潛心收藏,頗有投資的概念,早年的收藏的部分骨董,甚至出現暴漲的行情,楊法官再以骨董換骨董的方式收藏,且眼光獨到。
不過,過去檢調偵查公務員貪汙案,常查出行賄罪的賄款客體,有時並非金錢本身。檢調偵辦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查出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即收取廠商前精業科技公司協理蔡錦鴻藝術品,認定宋乃午收賄,判宋有期徒刑12年。
據了解,楊炳禎的收藏品,除了他最愛的宋代銅製香爐外,還有紫砂壼和古玉,為了擺放收藏品,楊炳禎甚至精心布置「讀書樓」,在骨董界中自封讀書樓主。
在宋乃午案中法院認定,宋從92年2月到93年4月,收受蔡錦鴻交付的賄賂物品包括故宮仿畫12幅、「黑石雕龍框畫」、「木雕心經」、王俠軍琉璃作品「大悲」等,估計賄賂物品的價值約28萬多元。
而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依國務機要費案偵辦時,特偵組搜索扁家時,也細數出扁家有價值2億多元的鑽石、珠寶等昂貴首飾,由於扁家未交待購買來源,特偵組迄今還懷疑吳淑珍利用前總統陳水扁的職權向民間人士索討這些鑽石、珠寶,至於貪汙的對價關係則還在追查。

謝文定斥抹黑:見梁在座即離席2010-08-12 中國時報 王己由

     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十一日嚴詞駁斥梁柏薰指他曾協助官司的說法。他強調這是梁柏薰無端編造事實,誤導社會輿論,對他個人名譽已造成嚴重傷害,他要嚴正澄清和譴責。
     向來溫文儒雅的謝文定,對於梁柏薰的胡亂爆料,昨日語氣相當不悅,對無端捲入風波更是非常不滿。他說:「一位想要花錢,以不正當手段打官司的人,胡亂說幾句話,社會就要跟著起舞?」梁柏薰的動機相當可疑,希望特偵組早日查清,避免司法信譽再受傷害。
     謝文定表示,梁柏薰在電視政論節目中,指稱他受邀在餐廳見面,還說他涉入協助刑事個案一事,內容和事實嚴重不符。謝文定指出,由於事隔多年,確實日期已記不起,只記得在民國九十一、二年間,接近中午時,他當時擔任法務部政務次長,接到時任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的電話,表示有事要約他到北海漁村餐廳見面。
     由於還負責與行政院、總統府和國會連絡事宜,他未多加懷疑就前往赴會。抵達現場後,才發現梁柏薰在席,當時除陳哲男外,還有一名高院庭長、警界官員和梁的友人。
     謝文定說,他因為之前在南投名間的九二一震災救災行動中,與梁柏薰有一面之識,且也曾耳聞梁的爭議,當下認為不能久留,就和在場的警界官員謝銀黨同時離席。
     謝文定指出,他在離席前都沒有任何人提及有關梁某個案之事,也沒有梁指稱的施茂林或大法官等人在場。回到法務部後,就向當時的陳定南部長報告,「陳部長回稱,和那些有爭議的人保持距離是正確的做法。」
     至於也被點名的前警政署長、現任行政院參事謝銀黨,他昨天表示確實曾應陳哲男邀約前往北海漁村,但他僅到場打聲招呼、寒喧一下,便和謝文定一起離開,未看到施茂林。

冷眼集/誰的真相 才是真相?【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2010.08.11
 
梁柏薰爆料前法務高層施茂林、謝文定「陪吃飯」以化解官司。但是,梁柏薰本是爭議人物,加上又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的角色,使得這場「北海宴」被描繪的很不單純。不過,爆料內容事實事真相仍有待還原。
出席「北海宴」的司法高層,事後肯定會有被陳哲男利用的感覺,「吃了不該吃的飯」。不過,在當時,陳哲男是總統府的副秘書長,謝文定因為婉拒陳哲男邀約精英入黨,在人情有點不好意思,因此赴了陳哲男的約,如今看來是很倒楣。
在媒體的評論中,常會出現以「後事之師」看前事,陳哲男在當時,是阿扁身旁的紅人,職務上是總統府的官員,在當時,任誰也不知道陳哲男會私心自用,會當司法黃牛,如果陳哲男在當時,已惡名在外,會去吃飯的司法高層,肯定沒幾人。
在電子媒體的爆料文化中,梁柏薰上叩應現場節目,話一出所造成的殺傷力,肯定存在,如果梁柏薰說的是事實,那還好,但如果不是,輕率起舞,媒體反會被梁柏薰所利用。
梁柏薰爭議性高,又涉及多起官司,他說的話,可信度有多高,本應先打個折扣。梁柏薰昨天在約談中,並未提及此事,但晚間卻上談話性節目爆料,行事風格引發爭議。梁要爆司法黑幕,本應說出事實,而非胡加亂扣,否則,一不小心媒體就成了梁柏薰利用的工具。
 
冷眼集/沒有真相 哪有正義!【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10.08.11
 
新偕中集團前負責人梁柏薰,昨天再度爆料「北海宴」中,有司法、法務高官陪吃飯,目前被指相關當事人說法,與梁的說法顯然不符,事情真相如何,誠如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所言,應由特偵組深入調查,才能水落石出。
即使再複雜的事件,真相也只有一個,依目前梁柏薰和被指當事人謝文定、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的說法,顯然有極大出入,且這樣的落差,幾乎不可能是記憶上的出錯,若是有錯,極可能是有目的的故意出錯。
從民眾角度觀察,如果,梁柏薰爆料內容不實,想必有其「特定」目的,而其「目的」外人不得而知;但若是梁柏薰並未亂講,在謝文定離席後,確有大法官等人前往...,這樣的結果,則令擔心,擔心一件件個案,將司法信譽打的遍體鱗傷,未來,恐造成司法無人相信,正義也失去最後防線。
如今不論是梁爆料案或是法官之子肇事逃逸官司,都有必要由公正、具獨立性的機關調查,並公布真相,唯有知道「真相」,接下來,司法機關才知道「該怎麼辦!」
 
司改改革/馬總統:掃房間 別怕揚灰塵【聯合報記者李明賢2010.08.13
 
司法風紀連環爆,馬英九總統昨天當面鼓勵檢察總長黃世銘「放手雷厲掃蕩」;馬總統認為,「打掃房間,就不要怕揚起灰塵」,許多司法問題是多年沉痾,累積厚重灰塵,現在要大清掃,當然會惹起滿屋黑灰,提名黃世銘出任檢察總長,就是要黃放手掃蕩,消除不肖司法人員。
馬總統強調,「唯有在掃除司法貪腐交出漂亮成績單,才能贏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率法務部長曾勇夫入府報告設立廉政署案,由於時間敏感,府方解釋「僅是例行政策會議」。據轉述,這場會議出席者包括檢察總長黃世銘、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與法界學者,針對廉政署組織規模、運作方式交換意見,國民黨團也將法務部組織條例,列為立院新會期優先法案。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轉述,馬總統高度肯定並支持黃世銘掃蕩涉貪收賄的司法人員,期許秉持「勿枉勿縱」精神,擔當社會正義的守衛。馬總統說,「震撼雖大,卻能伸張司法風紀,長遠而言,對國家廉潔政風、再造司法威信,都是好事」。
檢察總長黃世銘則表示,端正司法風紀,才能贏得人民的信賴,只要有犯罪證據,無論位階多高的官員,一定偵辦,不會放水。
監察院長王建煊十日在監察院會指出,監院可思考如何拿捏好分寸,對違法失職的法官「適度介入監督」。

為兒肇逃關說 法官蕭仰歸停職【聯合報記者王文玲2010.08.14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是否為兒子肇事逃逸案關說,昨天出現戲劇化轉折。最高法院自律委員會中午認定蕭仰歸沒關說,但下午司法院就打最高法院一巴掌,改認定蕭仰歸涉及關說,即日起停職並送監察院調查。
對於這樣的結果,有法官感嘆,蕭仰歸早該自請辭職了。但蕭仰歸昨天向友人透露,他看到高院的報告,指他找崔玲琦法官向高玉舜法官關說兒子蕭賢綸的官司,眼淚掉了下來;他說,絕對沒有跟任何人關說,事情被扭曲至此,他很難過。
蕭仰歸被指至少向四位司法官關說,包括基隆地檢署起訴檢察官、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高院審判長高明哲與法官崔玲琦。不過,司法院綜合各項資料,只認定蕭仰歸向高明哲、崔玲琦關說。
幫蕭仰歸關說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及涉嫌貪瀆召妓的高院法官楊炳禎,昨天也被停職並移送監察院。
最高法院昨天中午召開自律委員會,請蕭仰歸到場說明,九位委員的審判資歷都很深,包括院長楊仁壽、庭長董明霈、張淳淙、紀俊乾、蕭亨國、吳正一,及代理庭長花滿堂、石木欽、劉福來。蕭仰歸邊解釋邊拭淚,十分沮喪。
蕭仰歸否認向一審審判長鄭景文關說,也否認向高明哲、高玉舜關說。他說和高明哲有多年交情,若關說而不成,會導致友情斷絕,毋須也不會向老友關說。
對於高院法官崔玲琦指稱,蕭仰歸兩度找她向高玉舜關說,蕭也否認。他說,只有一回他經過高院,繞到崔的辦公室,因兒子和崔都是海洋大學研究生,和崔討論兒子論文問題,順便提到兒子因車禍涉案的事。
九位自律委員採信蕭仰歸的說法,認定他沒有關說,但是他向審理兒子案件以外的法官提到兒子涉案一事,「行為不當」,請司法院函送監察院調查。
楊仁壽還在記者會中宣示,最高法院法官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即使蕭沒有向承審法官關說,但向其他法官談到兒子涉案的事,也不應該。
不過,最高法院的自律結果,立即招致基層不滿,內部論壇充滿反諷留言。有人仿最高法院判決,將自律結果撤銷發回最高法院。也有人諷刺說,這就是最高法院調查事實的能力,難怪案子一再發回。
司法院看到論壇上的留言,代院長謝在全下午緊急召集廳處主管討論,最後投票決定蕭仰歸涉嫌關說,應與高明哲、楊炳禎一併停職送監院。秘書長沈守敬表示,這是綜合高院及最高法院提供資料判斷的結果。

羅紀雄:我沒落跑 媒體報錯了2010-09-05 中國時報 王己由

     「我那麼老,又生病,只是去處理自己的私事,絕對沒有落跑。」因涉及貪汙案遭判刑確定的前高院法官羅紀雄,四日獲悉聯合報(楨:眼紅聯合報,不然同行一般不指名!另參本館:自作孽的中時)以頭版「獨家」報導他擺脫監控落跑後,主動和檢察官連絡,下午並前往台北地檢署接受訊問。
     羅紀雄說,有關落跑的報導根本就是錯誤,讓他既憤怒又困擾,他會坦然面對司法,準時報到服刑。結果被報導行蹤成謎的羅紀雄,只「謎」了兩天不到,就現身向檢方說明。
     目前執業律師的羅紀雄,是在民國八十三年擔任高院法官期間,透過律師蔡登旺穿針引線,收受煙毒犯葉隆財新台幣一百萬元賄款,改判葉無罪定讞。涉及枉法裁判罪的羅紀雄,纏訟十五年多,歷經最高法院七度發回更審,今年八月廿六日才依貪瀆罪判決羅紀雄有期徒刑十一年確定。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獲悉後,立刻即展開確保未來執行的相關措施,包括限制羅紀雄出境、出海;限制前往離島及從事小三通、不得遷移戶籍等,並在本月中報到發監服刑前,命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自八月廿七日開始,派員全天候監控。
     昨日聯合報以顯著版面報導羅紀雄本月二日擺脫監控,行蹤成謎。惟檢調口徑一致,否認羅紀雄已落跑。同時間,羅紀雄看到報導後,上午主動與北檢檢察官連絡;下午一時許也前往北檢,接受執行科主任檢察官戴東麗的訊問,透過主動說明,澄清落跑說是一場烏龍。
     羅紀雄向檢察官表示,他最近因為生病,需要到醫院看病,加上服刑前還有許多私人事務要處理,這兩天都在處理這些事,根本沒有逃亡的意圖與脫離監控。他還說自己年紀大了,身體又有病,能逃到那裡去?「媒體的錯誤報導,讓我感到憤怒、困擾!」
     檢方訊問到昨日下午近三點半結束後,北檢發言人王文德主任檢察官指出,羅紀雄因發監執行日期未到,且羅紀雄表示他不會逃亡,檢察官因此將他先飭回,並諭知羅紀雄要在發監日期準時到案執行。另為防範羅潛逃,檢方也再度指示調查人員要加強監控。

「四人幫」幫倒忙2010-09-05 中時短評

     台北市議員楊實秋爭取國民黨台北市長選舉提名時,曾提議針對台北市府公務員進行民調,他們支持誰就提名誰。
     這不但違反「強龍不壓地頭蛇」原則,楊實秋更嗆說:「如沒贏郝龍斌十趴以上,算我輸!」
     當時,沒人把楊實秋的話當回事,因為連蘇貞昌都曾肯定郝龍斌是「好人」、「正人君子」,郝怎可能連自己的「市府團隊」都罩不住?
     現在,經過「花風暴」一掃,大家總算搞清楚真相了。原來根本沒有「市府團隊」,只有「四人幫」!副市長李永萍等人,對下,僚氣十足;對外,興風作浪;對上,欺騙誤導。搞到社會怨聲載道,市府內部離心離德,郝龍斌卻不知形勢之嚴峻,自我感覺良好。
     以「花風暴」為例,李永萍、趙心屏竟然連事實真相都沒搞清楚,就上電視「辯護」,理不直氣卻很壯,惹人反感,把風波搞成風暴。更可怕的是,郝龍斌正忙著幫「四人幫」補破網,「四人幫」卻繼續到處捅樓子。
     「四人幫包圍市長」,其實是政壇、媒體,人盡皆知現象,其他媒體也曾報導。「花風暴」後,本報檢討「四人幫」,完全以平常心處理新聞,誰知李永萍竟扣本報「挾怨報復」大帽子。
     市長的副手、幕僚,應為市長分憂解勞,廣結善緣。但現在卻變成像鬥雞一樣,提油救火,到處樹敵。光看「花風暴與四人幫」這齣戲,就知郝龍斌為何會在藍軍大本營陷入苦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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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凌沒有包花博的工程, 中國時報卻硬是要把昭凌的事搞到花博頭上, 誣稱之為花博弊案.昭凌和花博14個場館的所有工程都沒有關係, 這三個公務員與昭凌發生的問題也只與新生高改建植栽案有關. 中時誣稱之為花博弊案, 中時為什麼要與民進黨一起污衊花博? 所有媒體採訪李永萍時, 也只有自由時報登出李永萍說中國時報是'挾怨報復", 其他報都沒有, 連中國時報自己都沒有. 中時以前針對民調之事與自由時報對戰, 現在為什麼突然相信了只有自由時報才有的說詞?以中時記者的程度, 不該會將新生高改建植栽案與花博混為一談. 唯一的可能, 難真的是中時對台北市政府要挾x報x嗎?
看看自由時報當天報導李永萍的方式:『李昨天接受訪問時說,自己不覺得有小圈圈,但既然有人點名批評,她會檢討;至於「四人幫」,李永萍意有所指地說這是「挾怨報復」,但她「不曉得如何評論」......』
自由時報故意沒有真實刊出李永萍說的整句話, 而別的媒體也沒有出現這四個字, 顯然「挾怨報復」這四個字是自由時報故意嫁禍給李永萍. 以中時這樣的大報, 以前與自由時報如此交惡, 不可能不知道這是自由時報惡搞的假動作.但中時為什麼還要故意認真起來, 放大自由時報惡搞的假動作來批判李永萍?講白了, 中國時報現在針對郝市府, 是為了修理而修理.至於目的是什麼?眼紅了, 警告郝市府別和聯X報走太近嗎?
 
高院自清 馬總統重申挺到底【聯合報╱記者李明賢 2010.08.14
 
對於高院展開一連串自清動作,馬英九總統全力相挺,除再次表態支持檢察總長黃世銘雷厲掃蕩,也肯定高院啟動自律機制、推動法官法建立「法官退場機制」,認為這是整飭司法風紀的必要之痛。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轉述說,馬總統非常關心最近司法風紀案,也認為問題並非一日之寒,相信大多數堅守崗位、敬業負責的司法人員也對少數不肖人員破壞司法信譽深惡痛絕。
總統並提到「正人先正己,自清後人清」是防貪促廉工作的核心理念,除支持黃世銘在「主動發掘、勿枉勿縱」原則下,雷厲掃蕩不肖司法人員,也對高等法院啟動自律機制、展開自清行動表示肯定。
總統認為「長痛不如短痛」、「不經一番寒徹骨,那得梅花撲鼻香」,全力支持黃世銘與高院自清動作。
總統也說,絕不會干預個案,最後涉案當事人究有無違法失職情形,仍有待後續偵查、審判,但值此之際,法院展現自律決心,有助於贏回人民對司法信心。
有關司法院長提名與何時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總統府昨強調一切仍在進行當中,等到適當時機才會對外公布。
 
司法院長提名,非當務之急! 2010/08/13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以記者特稿的型式,寫說現在最要緊的是應該趕緊提名一個新的司法院長,這個觀點我覺得有些無厘頭,更嚴重的問題,是它與台灣社會當下的普遍意識脫節。而且,這位記者的特稿同樣有逃避媒體社會責任的問題。
光是以這幾天聯網哇新聞的網友意見,我所看到的不外是急切地盼望檢察總長黃世銘再加把勁兒,好好辦幾樁法官、大官貪瀆舞弊的大案子,再不然就是希望修改法官法,建立並推行法官獎懲、淘汰的制度,或者,就是希望黃世銘再辦老馬的特別費、馬以南牽扯的弊案,或者辦施茂林、葉盛茂、陳聰明,就是沒人催促政府趕快提名新的司法院長。
這陣子常跟個朋友討論法官養成、獎懲與淘汰的問題,目前的結論是它很重要,是法官問題根本的解決之道。不過,這些東西媒體可能沒興趣報導,一般民眾也沒耐性等待,而政治人物也可能覺得,走這條路吃力不討好,短期內看不到政績,反之,檢調人員偵辦、起訴貪污收賄的法官、高官,是目前最被社會大眾所期待的,媒體也較有興趣報導。
若我的認知沒錯,目前這些偵辦高院法官收賄的檢調人員,是屬於行政院管轄的法務部,而非司法院,因此,重點似乎是在於法務部長曾勇夫、檢察總長黃世銘對檢調人員的指揮,司法院長相對好像不是重點,再說司法院長的任命,重要的也不是時間快慢的問題,而是司法改革理念、方向,以及本身操守的問題,只能說聯晚記者吳志雲搞錯方向。
更何況,我覺得這個時候從司法院大法官裡頭倉促提名一個司法院長,一來可能真會如層峰所戲稱的那樣,只是來當濫情媒體的出氣筒,二來萬一這倉促提名出來的司法院長本身就是個操守有問題的人,或者對司法改革毫無理念、實際構想與行動意願的,甚至還阻撓檢調偵辦法官的弊案,那只會讓司法更糟,有這種大家長反而比沒有更加麻煩。
總之,雖然我覺得根本問題還是法官法,以及法官的養成、獎懲、淘汰,不過我也認為,檢調人員努力去辦貪污收賄的法官(除了高等法院,可能還有最高法院、地方法院)是現階段的當務之急。同時,媒體人也要協助揭發不法弊案,而別只是在旁冷眼寫風涼話。
http://blog.udn.com/blues1112a/4317146

諷刺!司改大家長還沒提名【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10.08.12
 
高院法官再爆貪瀆弊案、最高法院法官之子車禍肇事案涉及關說疑雲、梁柏薰指稱司法高層參加「北海宴」...等,一連串的司法風紀弊案,件件都拍案驚奇,「劇情」峰迴路轉程度尤勝八點檔連續劇;司法,對民眾而言,離崩盤只差「最後一根稻草」,但口口聲聲說要司法改革的層峰,迄今卻仍未提名新的司法院長人選,令人十分不解。
一連串的弊案攪在一起,令好法官的心很痛、民眾對司法期待的心更痛,社會對司法改革的期待,不斷從希望至失望,當有點希望時,卻又一棒一棒的被打到絕望。上月中旬,前司法院長賴英照為高院三法官貪瀆案請辭後,司法院長一職目前由副院長謝在全代理,試問,連司法院長都不派,還奢談什麼司法改革。
法界人士開玩笑,層峰睿智,還好未在第一時間提名司法院長,否則,司法弊案連連,太早派院長,也是陣亡,為負責下台;事實上,「救人如救火」,目前的司法就像是病重快死的老人,需要比救火還急的急救。
當然,依法,司法院長必須是由大法官兼任,在人選和技術上都有一些需要考量的因素,但是對民眾而言,目前還有什麼比司法改革更急的事,如果層峰依然老神在在,精挑細選,等到最佳男主角選出後,再提立法院同意...屆時,「人」來不及救,難道派新院長為司法「送喪」嗎?

馬提名 賴浩敏 蘇永欽 司院正副院長2010-08-25 中國時報 呂昭隆
 
     受到高度關注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選終於底定。馬英九總統昨天在總統府舉行記者會,宣布提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賴浩敏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政治大學講座教授蘇永欽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副院長。前司法院長賴英照與副院長謝在全也分別請辭大法官,以利這項攸關司法改革的人事布局。
     在馬總統提名後,賴浩敏、蘇永欽仍須待九月下旬立院開議後,擇期對兩人行使同意權,經全體立委過半同意後,這項人事案才算通過。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賴、蘇兩人的任期皆為八年。國民黨立委昨天一致肯定這項人事安排,民進黨團則質疑賴浩敏威望不足、蘇永欽色彩太重,兩人不可能做好司法改革,黨團會在行使同意權時,一致投下反對票。
     馬英九表示,為了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他這一個月來廣泛徵詢各界意見,可以說「上窮碧落下黃泉」。「擁有司改熱情、法律專業深厚、為人剛正不阿、獨立機關行政首長閱歷」是提名賴浩敏與蘇永欽主要原因。
     馬英九強調,當前司改要成功,不能光靠少數菁英規劃,而是要推動「全民司法改革」,需要廣泛與外界接觸,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教授、關心司改的團體與庶民,才能了解民眾感受並贏取支持。他相信賴、蘇兩人一定可以交出改革成績,重振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賴浩敏表示,被提名為司法院長「意外也很震驚」,但會很熱切接下重責大任,把自己奉獻給司改,希望能達到人民所要求的,包括公正廉明的法官、態度平和的法官、審判高效率的法官與高品質裁判水準的法官。
     蘇永欽也說,司法院副院長是非常艱鉅的挑戰與沉重使命的付託,幾經考慮後,他決定接受總統付託。他認為,現在是中華民國司法改革的轉捩點,他沒有迴避的理由。為了蘇永欽接受提名,蘇永欽的妻子、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彭鳳至已辭院長。
     前司法院長賴英照七月十八日為法官貪瀆案請辭獲准,副院長謝在全暫代司法院長。馬英九昨天上午分別接見兩人,並當面表示接受兩人「建議」,同意兩人請辭大法官。馬也感謝兩人無私無我的恢宏氣度與謙沖為懷的胸襟風範,讓他有用人空間,也希望兩人盡其可能,讓司法改革之路能夠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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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司改只怕猶有不及【聯合報╱鍾沛東 2010.08.25
 
馬總統昨天提名賴浩敏、蘇永欽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各界多有期待新人新政;然而,提名只是司法重建的開始,賴、蘇能否打造煥然一新的司法,全民無不眼巴巴的看著。
在歷史的長河中,司法院長的更替,往往不過是在某一時點的「必須程序」,換人做做看罷了,人民常常感受不到特別意涵。
不過,此時此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人事案,絕對必須是意義非凡的,因為司法已經壞死到被拿來當笑話的地步。有人譏笑,相信司法,不如去相信妓女;有人更反諷「這不是在汙辱妓女嗎?」聽聽這些讓人淌血的笑話,就知道賴浩敏與蘇永欽的肩上重擔恐怕是史上空前,他們必須即刻救司法於沉淪。
最壞的時刻,正是最好的機會。特偵組揪出一批把司法玩弄踐踏到臭不可聞的司法官,此時的司法大改革,誰敢曰不?人民只怕改革猶有不及,何懼過之。
司法最可貴的是審判獨立,這是無可動搖的核心價值;然而,很多司法的骯髒齷齪,正是打著審判獨立的保護傘橫行,反噬了這個核心價值。這是司法改革的難處,也是司法人的痛處,更讓人民質疑審判獨立、司法獨立的正當性。
但沒有審判獨立就沒有司法獨立,沒有獨立的司法,就難有公正清明、自由民主的社會。最近連環爆的司法貪瀆弊案,已證明我們的司法不夠公正,而司法不公正的病灶,正在審判不獨立,因為那些法官,讓私情、私利、私欲影響了應有的獨立超然裁判【楨:正因解嚴後過度強調「xx獨立」(含教改,媒改...)之自律而忘了民主性惡更需他律制衡,才會自由心証地滿足私情私利私欲,其實良心之公理與私心之私欲是一體之兩面】。
為維護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除須繼續堅持政治等外部對審判獨立的干預,更應嚴格監督法官的裁判品質及品操、倫理等內部行為,嚴抓重懲,杜絕徇私舞弊,真正做到憲法第八十條宣示的「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這樣,司法才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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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鳴:上訪毒瘤 都怪司法失效【聯合報2010.08.22 (另參本館:別侮辱民眾智商

「縣官是敵人,省官是陌生人,只有中央官員是親人,但到了今天,親人也漸漸不見了。」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知名網路異議作家張鳴,昨天在龍應台思沙龍演講中,一語道破大陸民眾動輒到北京「上訪」(陳情)的深層心態。他說,只要大陸做不到司法獨立(楨:看看台灣的司法獨立吧!),就不可能解決已經成為「毒瘤」的上訪問題。
張鳴說,接受民眾上訪或信訪,事實上是政府體制的一部分。中國各級政府,都設有「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辦公室」,簡稱「信訪辦」。據統計,各級政府的信訪辦每年接受民眾信訪,超過一千萬次。
「信訪制度,源於中國社會期待出現『包青天』的幻想。」張鳴說,在中國傳統的戲曲中,不論是包公案、彭公案;或是向欽差大臣,甚至皇帝攔轎喊冤,都讓中國人有了「越級上控,可以還公道」的想望。這種觀念延續到今天,形成各地民眾爭相上訪的現象。
張鳴分析,上訪民眾期待的,是一紙「領導人批示」。在八○年代前後,「領導人批示」確實有作用。但時至今日,官員權力的「含金量」大增,對人民權益的侵害,有時牽涉到相當大的利益分配。即使上訪者能拿到「領導人批示」,甚至「最高領導人批示」,都不見得能落實執行。
「司法失效,是導致民眾群起上訪的主要原因」,張鳴認為,追本溯源,只有排除共產黨系統的「政法委」的操控,讓司法完全獨立,才有可能從根解決事實上已經無效的「上訪」體制。
「沒有民主,能不能有法治?當然可以。新加坡、香港和一戰前的日本、德國都是例子。」張鳴指出,在大陸改革開放之初,共產黨曾經希望「繞過民主,先建立法治」,因此產生了「法大還是黨大」的辯論,連串爭論之後,中共中央雖然曾經拍板「法比黨大」,但最後還是收手,「始終跨不過司法獨立的門檻」。
「上訪變成大陸政治、社會的毒瘤」,張鳴直言,上訪制度不僅解決不了問題,更會製造「刁民」和「暴民」。近來「群體上訪」的事件愈來愈多,說穿了,就是群眾事件。如果中共當局再不正視,「未來就算做到政治民主化,重建司法威信都會是一個大難題。」

性侵輕判犯眾怒 高院:法條適用問題【聯合報╱記者蔡政諺2010.08.26

高雄縣林姓男子在圖書館性侵六歲女童,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被告未以暴力、脅迫等違背女童意願」性侵,依刑法第二二七條「準強姦罪」判刑三年二個月,引起十餘萬網友撻伐,要求法官停職;高雄地檢署認為法官對事實認定與引用法條不適當,已提上訴,要求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十年以上」
【楨:法官只能是蒙眼女法神的中立裁判者,檢方代表原告有責提出犯嫌強制性交的証据,而非訴諸道德。民主國家成文法由人民代表立法,法官只能依法裁判而不能造法。就法哲學而論,法律就是法律(雖有不合情理之弊)而非一般所迷思的「道德的最後防線」(多少有道德之人事犯法?)「人民正義情感的守護者」(多少人事假正義之名犯法?)】。
「合議庭三位法官在判決書裡,從頭到尾都沒說女童同意被性侵」,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說,這樣的判決在司法實務上並沒錯,完全是「法條適用問題」。
她解釋,法官引用的刑法第二二七條「準強姦罪」與刑法第二二一條「強制性交罪」的法定刑一樣,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檢察官起訴的刑法二二二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前提要有「強制性交」,但承審法官認為這起性侵,依客觀案情並沒有「強制性交」,才會依「準強姦」罪判刑。
她強調,這是法律爭議,也是立法不妥所致,應由立法機關修法處理。
針對外界對法官的判決反應,李淑惠說,若不符社會期待,地院會虛心接受,並檢討改進;三位法官相當優秀,他們會堅守崗位。
司院:尊重法官獨立審判【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司法院秘書長沈守敬上午表示,基於審判獨立,他不便表示意見。據他了解,本案是適用法條的爭議,且有上訴途徑可為救濟,未來二審時,對於本案的事實基礎,及法律適用,都可在事實審的終審再進一步確定。
沈守敬表示,判決是否有「輕判」,由於是檢審雙方,對於適用法條的見解不同,他希望外界能夠尊重法官的獨立審判,同時給予法官乾淨的獨立審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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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動員驚人…爭議議題深入討論呢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2010.08.26

網友在臉書發起免職法官的連署,有「宅神」(楨:宅豬吧!另參本館:誰是宅族)之稱的朱學恒也是參與者,身為新手爸爸的他認為,該連署八天就集結十五萬人,顯現強大民意,「這會是台灣出現陪審團制度的契機」。
但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教授翟本瑞指出,網路串連往往訴諸情感,但這也可能使爭議議題缺乏深入討論,顯得片面且簡化。
翟本瑞表示,臉書等社群媒體創造新的人際互動模式,過去在八八水災救災、大埔農民議題等事件,都可看到其發揮強大動員力量,然而其所以能快,往往是因沒有長篇大論,只訴求立即反應。
像這次臉書連署法官下台事件,法官為何這樣判、援引的法條為何等細節,都被過度簡化,也不見法界論點。整起事件只看見網友動員的力量,忽略法官裁量邏輯,然而這在臉書限定的短短發言空間內無法說清。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討論區(楨:陳揮文也終遭惘迷民粹的現世報!另參本館:司法巫師  民粹亡台 名嘴伶牙利齒)
 
什麼叫做大家誤會承審法官是以被害女童同意情況下發生關係,此案並無證據顯示嫌犯有強暴脅迫行為,因此無法用加重強制性交罪來求刑,檢察官也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法官才會在「罪疑唯輕」的原則下判決。
判3年2個月會不會太輕了?第 227 條法條是說3年以上10年以下,你怎麼不剛剛好判3年?還說沒輕判!聽你(陳揮文)在放屁!就算拚個中間值,最少也要6年6個月。
http://www.uforadio.com.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96837&forum=13

陳揮文>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tw/%E9%99%B3%E6%8F%AE%E6%96%87

民粹邏輯

凡民都有性質及程度不一之民粹
民粹間彼此會相生相剋
故玩弄者民粹也會被民粹所玩
〔如玩蛇者常亡於蛇
扁腫桶(總統)用台獨玩權弄錢,終遭司法民粹所玩,並殃及馬槽(朝)
林(火旺)偽哲88水災時以道德民粹逼劉內閣下台,如今面對死刑議題也因民粹而無法理性討論
……………
真是
粹人者人恆碎之
自作孳不可活
自作自受,現世報
……………〕
另詳參本館:馬政治迫害 民粹亡台 楊志良辭職信 88水災 (二)

王鴻薇:歡迎公開討論 不需道歉2010-08-26 中時(楨:新黨終遭惘迷民粹的現世報!另參本館:民粹亡台 自作孽的親民黨)
 
     「議員對市圖哪點不對?」單純質詢,風波竟延燒逾月,面對動漫迷的反彈、連署,在她部落格的流言,王鴻薇議員認為,網友發言流於情緒化,且多為不具名,「如果有道理,歡迎公開討論」,她不需也不該因此道歉,更強調自己「絕對禁得起檢驗。」
     新黨文宣部執行長陳琴富表示,因為漫畫迷「灌爆」留言版,讓新黨網站幾乎天天當機;日前新黨也在網站上說明原委,但漫畫迷仍不接受,他呼籲漫畫迷停止不理性的行為。陳琴富表示,王鴻薇議員當時在市議會質詢時,只是針對圖書館圖書分類、管制不當而提出批評,並沒有針對特定漫畫,但事後媒體只拍了某一本漫畫封面,引發外界誤以為王鴻薇議員對該漫畫「有意見」。

性急的人民不會有深思的政府 【聯合報╱周行一2010.08.26
……………
人民性急對國家更是有非常深遠的壞影響,如果老百姓希望凡事能立竿見影,政府就會迫於民意而做短線決策,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況,而無法深謀遠慮,為國家謀長久的利益。譬如兩岸剛直航,ECFA簽訂後,大家就覺得班機馬上要夠多,票價要低廉、而且航班時間要好,不應有紅眼航班等,讓美事一樁反被心急的老百姓覺得未盡全功,最終會影響政府的後續規劃及努力效果。而且立法院為了反映民意,質詢內容多偏向時事、爆料,或者委員有爭取媒體曝光效果的私心,迫使政府官員花太多時間應付小問題,而花太少時間在長遠謀國之上。
民主社會的珍貴之處就在政府施政必須要反映民意,但是如果百姓急功近利,就不會有大有為的政府,因此儘管有些事絕對需要政府立即的作為,但有更多的事是需要審慎規劃的,所以給政府時間,不要心急,以政府的長期規劃及執行能力作為評鑑政府的關鍵績效指標,國家才會有長期的良性發展。政府僅是代表我們辦理公共事務,我們急功近利,最後的後果其實是自己承擔的。(作者為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所教授)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809161.shtml

懲惡 也為人性留餘地【聯合報╱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2010.09.05 
 
社會上最近興起一股怒潮,猛批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的被告。我覺得情緒化語言,比理性語言多,已使社會難以有理性討論的空間。不過,我仍願意冒大不諱,請社會從「刑期無刑」角度看待這一問題。
性侵幼童是很可惡的行為,沒錯。法官判案應符合社會期待,也對。
但是,對於很可惡的罪行,該怎麼判,要判多重的刑,才符合社會正義或刑罰比例,這就不是人人得而誅之這種情緒,可以合理討論。
最近兩件性侵幼童案的判決,引發社會憤怒,大致是認為法官昧於幼童,根本無法表達意願的事實,而以無證據證明性侵有違反幼童意願,爰引較輕刑罰的法條判刑。
以處罰性侵犯罪的法律來看,除了性侵又殺害被害人的犯罪有死刑的規定,加重的妨害性自主犯罪,可以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的性侵犯罪,也大多設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也就是說,法官即使爰引較輕的一般性侵罪法條,來審理性侵女童案,也可以判被告十年重刑,而就算法官爰用加重的妨害性自主罪法條論罪,也可以從輕判處被告七年徒刑。萬一法官又認為被告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還得依法酌量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這麼一來,可能判成三年半的徒刑。
刑法在刑罰的規定上,有三到十年,以及無期徒刑到十年以上徒刑的彈性空間,以及酌情加減其刑的規定,就是要留下一點人性,與真實正義的餘地,讓法官審酌後,決定要給被告多少自新的希望。
大家可能只想到色狼性侵犯行的可惡,要求法官應予重判,但是,任何犯罪的被告,其犯罪背景、犯罪情狀、犯行的惡性輕淺、犯後態度都不同,對類似白曉燕案的陳進興之類惡徒,死刑猶不為過;但從刑期無刑,司法講求教化自新的觀點看,對只犯一次,惡性尚輕,犯後態度又良好的被告,予以輕判,給予其自新機會,不也符合人性及正義?
再者,法官要查明被告性侵幼童時,是否違反幼童意願,也只是依法對被告有利不利之證據詳為調查,以符合法律規範的審判要件而已,社會不宜過度引伸。
 
性侵幼童案/道德公審 受傷的是法治【聯合報黃子安/大學生 2010.09.05
 
如果連這樣一個合乎法律的判決,都要譴責司法,那到底怎麼樣的司法,才能符合社會期待?
檢察官和法官爭執的,其實是要用加重強制性交罪的刑法二二二條,還是準強制性交罪的刑法二二七條。爭執的是,罪犯犯的根本就是兩種不同的罪,「輕判」這種用詞誤導社會,似乎法官能判而不判,不合乎事實。
台灣的兒少婦女團體,大力地告訴社會,這群法官與社會脫節,甚至有臉書網民認為法官應該辭職,是對據法論法法官的一種傷害,反過來也傷害了法治的體制。這些團體在相關的議題上長期作戰,理應清楚這兩者的差別,卻利用社會恐懼性犯罪的道德心理,意圖影響非議法治體制下的判決,才是對法治社會最大的傷害。
 
法擬修 性侵七歲以下都加重論罪【聯合報記者王文玲2010.09.04
 
針對多起幼童性侵「加重強制性交罪」適用爭議,司法院發函法務部,建議對七歲以下幼童性侵的加害人,一律以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不再論是否違反幼童的意願。
不過,法務部表示,上次修正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目的,就是認為「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沒有同意、承諾的能力,問題癥結在法官對法條的誤解,根本不須修法就能解決。但為避免法官的判決迭生爭議,且避免法條解釋上的誤會,法務部仍將儘速將修法議題列入研議。
針對婦女團體要求淘汰不適任法官等訴求,司法院秘書長沈守敬回應指出,司法院會加強法官的實務專業訓練,加強採納醫師等專家證人的意見;而淘汰法官的「法官法」草案,正與考試院會銜,司法院也希望儘速完成立法。
沈守敬指出,司法院不便評論個案,但現行妨害性自主罪章的條文不夠周延,和民眾的認知及「法律情感」出現落差,但因為法官不能「創造法律」,司法院認為應該修法。
司法院指出,以七歲為界,是參考民法七歲以下幼童沒有行為能力的概念,只要對七歲以下幼童性交,就以加重強制性交論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院昨天建議修法,也引起不同看法。有法官表示,現行法確實有缺失,修法有其必要,但在修法前,最高法院也應透過刑事庭會議達成一致見解,以避免修法前的空窗期。
也有法官主張不必修法,因為透過法律的解釋,及個案中對違反意願的事實認定,就可以保護七歲以下的幼童;目前的爭議,緣自最高法院對幼童強制性交罪過於嚴苛的認定,才會造成群情譁然。
司法院刑事廳找出「妨害性自主章」的立法資料,發現現行條文是一九九九年立法院二讀協商後,大幅修正後的產物,因為當時協商沒有紀錄,不清楚條文修改的關鍵過程。
 
不適任退場機制 馬總統再推法官法草案【聯合報記者李明賢2010.09.03
 
馬英九總統表示,為建立不適任司法官退場機制,政府內部經協調,決定優先推動法官法立法,行政院並已完成會商,預定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前送達,通過後可望改善法官審理案件的效率及品質。
由於接連爆發司法官涉貪醜聞,近期多件兒童遭性侵案件,法官也被外界質疑輕判,不僅司法院主動建議修法,馬總統決定先推動法官法草案,屆時立院將就不適任司法官退場機制進行討論,加速國內司法改革腳步。

盡快修法! 馬:司改要貼近人民感受2010-09-05 中國時報 李義

     馬英九總統四日南下高雄市出席律師節慶祝大會時強調,法官輕判性侵女童案引爆民怨,總統府近日收到七千七百十四件抗議郵件及電話,還有一位也是兩個女兒的母親說:「如果你現在漠視,你將來也可能是受害者。」馬總統感同身受表示,不適任法官、檢察官應有退場機制。
     馬英九致詞時念了一位母親的來信內容:「親愛的總統,你也是兩個女兒的父親,我也是兩個女兒的母親,你應該特別重視性侵女童的案件,因為如果你現在漠視,你將來也可能是受害者。」
     他說,身為兩個女兒的爸爸,感同身受,這些陳情及連署聲音他都聽見了,推動修法確有必要。與法務部交換意見後,決定就刑法第二百廿一、二百廿二、二百廿七條,有關性侵害犯罪及未滿十四歲年齡之間關係做釐清。未來刑法有關性侵害犯罪修法過程,會邀請兒童保護團體參與,希望讓司法改革更貼近人民觀感,讓民眾一起參與改革過程。
     據悉,總統府近日收到抗議郵件中,各年齡層和職業別都有,讓馬英九深覺不適審判對社會造成的憂慮和影響。一位剛畢業的大學生向馬總統表示,「姑且不論法官的判決是這樣,相信是法官有他的專業,但對於台灣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的法律制裁規範,與現今社會的價值觀已有所偏差!」
     該畢業生感慨,可見刑罰所定的已沒有了約束作用,「我知道馬總統很忙,但是希望總統可以想一想,將妨害性自主這部分的刑法加重,以保護台灣女性人民或是少部分男性,也可以達到約束的目的,降低人民的恐懼。」馬英九重視這些來自社會各界最深層的呼籲,也加深他對司法改革和《法官法》立法的決心。
     馬英九認為,司法要獨立但不能孤立,尤其不能在孤立之後,還有知識與權力的傲慢,必須貼近庶民感受。他已要求行政院與司法院盡快將「法官法」修正法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留言:
如果要走司法獨立的路,就不應該期待總統去介入法院判決。還有先前發生的下跪的事情也一樣。看來台灣的民智,距離實施民主政治的條件還非常遙遠。我們真正需要的,是像李光耀這樣的強人,以解決目前的社會亂象。
只有3權分立?我國要實質的五權分立制度.行政.立法.司法的長官們以[行政權]自行-受民代監督下之機關[內部自律]權限.[外部他律]權限就該交給[監察院]來執行.所以說準司法機關的監察院應該握有檢查官.調查局.公懲會的組織及權力.以[制衡]各院自律之不足.佐以監察院的[他律]懲罰-革職.彈劾.糾正!執政國民黨完成自家主張的憲法架構.別再迷途於3權分立!

聯合筆記/誰在阻撓法官法?【聯合報╱蘇位榮 2010.09.05
 
多起性侵幼童案件被法官輕判,引發民怨,有廿七萬人連署要求開除不適任的法官,連署人數還在持續增加中。馬英九總統決定優先推動「法官法」的立法,建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但法官法推了十餘年,始終在原地踏步,現在憑馬總統一句話就想要完成立法,有那麼容易嗎?
先問:誰是阻擋法官法的幕後黑手?「法官法」是由行政、司法及考試三院共同會銜提出,理論上,三院應該目標一致;實際上,三院卻對法案內容意見分歧。
這一部法案,不僅面臨了來自檢察系統的阻力,更遭遇了考試院的掣肘,加上立委因自身利害關係而反對,其中,甚至還傳出有「保守派」的法官耽心混不下去,動用立委人脈從中作梗。種種複雜因素,讓法官法至今仍靜靜地躺在立法院。
司法院怕得罪人,對法官法的立法一直採取消極態度。看司法院以往推動其他法案的紀錄,「速審法」前後只花了八個月,就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對比十多年不能通過的「法官法」,司法院對法官法是不是在玩真的?令人質疑。
行政院則認為,「法官法」應將檢察官一體納入適用,不能讓檢察官矮人一截以「準用」方式納入。所以,今年五月行政院院會雖通過法官法草案,對有關檢察官的身分保障,卻仍以「兩案併呈」方式送立法院審議。顯示行政院基於本位立場,執意將檢察官地位與法官糾纏在一起。
草案中,將法官與一般公務員加以區別,想要擺脫現行公務人員人事法制,設置「法官遴選委員會」,讓非經考試及格的人也能有不同管道出任法官。然而,考試院對此抱持反對態度,認為侵犯了考試權。
法官法已經吵了好久,但想要完成立法,真的有那麼容易嗎?

違反罪刑法定? 有法官質疑輿論施壓【聯合報記者王文玲2010.09.08
 
最高法院以決議方式,解決目前幼童性侵的法律爭議,一、二審的法官卻出現「法官造法」的質疑,建議仍應修法。
最高法院刑事庭發言人張淳淙庭長昨天表示,決議內容未違反立法的本旨,且發揮統一適用的功能,這也是最高法院責無旁貸的責任。
據了解,最高法院趕著作出決議,而不是建議修法,是因為如果等待修法,會有空窗期,還有「新舊法」比較適用的問題,目前爭議的個案仍然無解。
最高法院昨天下午公布決議結果,法官出現不同反應,有人稱讚最高法院終於「不恐龍」,統一歧異見解;但也有多人建議,光有決議不夠,仍應修法,並反諷最高法院難道是因社會輿論壓力,才作出如此的「恐龍」結論。
也有法官表示,最高法院以七歲為標準,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幾乎架空加重性交罪的要件,超出司法權的解釋範圍。也有人質疑,對未滿十四歲以下的幼童猥褻,也有相似的加重規定,要不要「比照」辦理,還是趕緊推動修法,一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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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爸也不差 沒理由只判給女方」【聯合報2010.09.15(楨:陶之女性至上/正確民粹論!另參本館:《外遇的男女心理》司法巫師 鳳凰與檳榔西施)
 
「陶子把問題擴大,不該扣我帽子,說我歧視藝人。」審理賈靜雯和孫志浩爭女官司的法官李維心,昨天感嘆說他審理監護權案件,絕大多數判給女方,但這個案子,孫志浩照顧女兒的條件很好,他才裁定共同監護。
李維心的辦案品質與操守,頗獲肯定,他在台北地院民事法庭任職時,民間司改會進行法官評鑑,他是少數獲得優異成績的法官。但審理賈靜雯和孫志浩的案子,雙方隔空叫陣,戰火從法庭延燒到媒體,李維心除了承受壓力,更感到為難。
他指出,法院絕不是如陶子所說的,監護權老是判給男方,「我審理的監護權案件,多數是判給女方,賈靜雯這件案子,實在是男方養育女兒的條件不差,孩子也很喜歡父親,我沒有理由將監護權只判給女方,剝奪任何一方的親權」。
他表示,夫妻不和,不代表丈夫就沒有條件照顧小孩,兩個大人在決鬥,小孩看在眼裡,不願加入戰場表明要跟誰住。在看不出小孩到底想要和誰住的情況下,法院必須回歸看父或母哪一方能給小孩最好的照顧。
從社工和親自訪視發現,梧桐妹和父母雙方的關係都很好,而「孫志浩的支持系統更穩定些」。
對於立法院開公聽會討論這件個案,李維心嘆口氣說,這是要全民討論賈靜雯和孫志浩的相處問題嗎?要全民來評理嗎?雙方既已協議離婚,就不應再攤出個人的恩怨,更不應將小孩監護權的問題混淆其中。
他認為,賈靜雯和孫志浩應該理性共商未來如何照顧好女兒,化解對立,「人情留一些,日後好見面」。他也不能認同陶子將這件監護權案件貼上網路,因為這涉及隱私,即使賈靜雯同意,但孫志浩也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他同意了嗎?
李維心語重心長地說,就算網路上將梧桐妹的名字遮住,但誰會不知道那案子的主角是梧桐妹?網路無遠弗屆,梧桐妹長大後,網路上可能仍會流傳轉貼這案子,父母相爭的惡相全都錄,孩子受得了嗎?
陶子指美國法院說孫志浩是擄人勒贖,李維心表示,美國法院只是裁定監護權暫時由賈靜雯擔任,讓賈靜雯帶孩子回台打官司,他依據台灣的法律作裁定,台美裁判並沒有衝突:說孫志浩綁票勒贖,已經扭曲事實,小孩明明和父親的關係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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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性侵 四點裁示 馬總統:司法必須貼近庶民感受2010-09-17 中國時報

     馬英九總統昨天召集法界人士、民間團體召開「研商反性侵法案會議」,兩個多小時會議後,馬英九作出四點裁示:一是加速修訂《刑法》中「違反性自主」相關條文,二是大幅提升法官與檢察官對性侵案件的專業素養,三為落實性侵罪犯刑前或刑後的強制治療處分,四是「預防」性侵犯罪,例如研究村里鄰長扮演通報角色,協助掌握性侵犯罪高風險家庭的狀況,有助性侵犯罪的預防。
     馬英九提及,他看到卅萬網友們在臉書(Facebook)上的連署;總統府也收到四千兩百多件陳情信、電郵及電話,「我聽到了,也感受到人民對政府推動改革的深切期盼!」
     馬英九舉例,如針對性侵兒童者應論以加重強制性交罪,並加重其刑。但在年齡認定上,應以未滿七歲或十二歲為標準,由主管機關研究。對於最高法院公布刑庭統一見解,馬英九也表示尊重,可在修法前解決判決歧異情形。
     其次,馬英九指示,要大幅提升法官與檢察官對性侵案件的專業素養。至於法院針對性侵案件現在設專股,將來要不要設專庭,應先考量成效等因素,作進一步研究。第三,對性侵罪犯刑前或刑後的強制治療處分,應予落實;馬英九說,應儘快設立矯治機構外的治療機構,提供出獄受刑人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
     馬英九強調第四點,預防性侵犯罪的工作也很重要,例如研究可否請村里鄰長扮演一個通報角色,協助掌握性侵犯罪高風險家庭的狀況,並協助資訊蒐集與宣導,有助於性侵犯罪的預防。
     他表示,司法不能孤立,更不能有知識與權力的傲慢,必須貼近庶民的感受。

性侵兒童重判 勵馨:恐引滅口 2010-09-23中央社(楨:早知如此....)

 兒童性侵輕判引發社會關注,多名立委提案加重刑期。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研發部專員杜瑛秋今天表示,訂定重刑可能引發犯罪者殺人滅口的效應,修法前應該多思考。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台版「潔西卡法案」立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兒福聯盟、全國教師會等官方與民間團體,討論有關兒童性侵輕判修法的相關問題。
對於多名立委提案將對兒童性侵的犯罪者處以7年、10年、甚至20年以上的重刑,杜瑛秋認為,為了避免犯罪被發現後得面臨重刑而殺人滅口,修法應該有更多思考與配套;兒少性侵發生後,也應落實對被害人的輔導措施,否則未來受害兒少長大後,恐怕會成為加害人。
兒福聯盟組長李宏文認為,目前台灣殺人罪一般判刑都在10幾年,如果讓性侵兒少的刑度訂在20年以上,恐怕不符合比例原則,且重刑所引發殺人滅口的問題,也值得商榷。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也認為,相關修法量刑應該符合比例原則。
對於楊麗環提案隱匿校園性侵案件的教育人員終身不得任教,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兼組織部主任李培裕擔心,此案會成為惡整老師的法令,未來通報數量可能暴增,各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有沒有能力處理,恐怕都是問題。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對於修法加重兒少性侵犯刑期等修法,他都贊同,但是法官教育養成也是關鍵,應該從學校教育、考取司法官資格後,增加實習與教育時間,再成為司法官。
法務部檢察官黃冠運表示,相關爭議發生後,法務部長曾勇夫指示盡快召開公聽會,法務部刑法修正小組14日也已開會討論,但由於要逐條討論,可能要到1、2年後才會被討論到,因此改從妨害性自主部分先開始討論。
黃冠運說,刑法修正小組討論時認為,針對兒少性侵問題單獨修正幾條法律,絕對不是正確的方向,應該針對整個章節進行通盤檢討。至於法官養成教育部分,目前司法官訓練已經有類似的制度,有長達2年的訓練與實習,未來也會繼續增強相關研習。
楊麗環表示,對於兒少性侵犯是否要處以重刑,她並不堅持,既然兒福團體有相關疑慮,將等到法務部提出修法版本後,併案一起討論。

白玫瑰心聲 馬英九聽見了【聯合報記者周美惠2010.09.26
 
手上揮舞白玫瑰,不少年輕爸媽推著嬰兒車走上凱達格蘭大道,由「正義聯盟」等號召的近萬名網友昨晚群聚凱道,唱歌、吶喊抗議法官輕判幼童性侵案,要求改革司法。
馬英九總統昨天發出五點聲明回應,除指示司法院與法務部加強司法官在職訓練,希望立法院應盡速完成「法官法」立法,建立司法官退場機制。
法院一連串輕判性侵幼兒案例,激起網友在網路發起「正義聯盟」,獲卅萬人連署,昨晚並群聚凱道。他們呼籲,現有法律規範性侵七歲以下幼童,應依重罪判刑,這樣的保護明顯不足,希望政府能修法保護十四歲以下兒少及身心障礙者,將加害者依重罪判刑。
聯盟並要求盡速通過法官檢察官評鑑制,淘汰不適任(恐龍)法官(楨:也要淘汰恐怖冥眾!);同時建立專家證人制度,讓兒童心理專家全程陪同受害兒童上法庭。

《廉政署組織法》草案出爐 輿論質疑案件 設委員會事後審查2010-09-30 中時

     備受外界關切的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草案將送達政院待審,草案僅有九條文,未來廉政署將編制四百名員額,並於明年一月開始訓練第一批「廉政人員」;最特別的是,為執行反貪、肅貪業務,將由各地檢署派駐檢察官直接指揮廉政官及司法警察,並設置「廉政審查會」針對民眾投訴,以及社會輿論質疑調查失當及未移送案件進行事後審查監督。
     由於日前各地都發生嚴重的警紀案,公務員涉貪案件也層出不窮,引起輿論嘩然,馬英九總統強力宣示希望立法院本會期能通過《廉政署組織法》,據了解,總統府對此案高度重視,馬還親自主持會議研擬相關草案,此草案目前已達收尾階段,將在近期內送進行政院審議。
     新出爐的《廉政署組織法》草案中,明訂廉政署七大掌理事項,除「國家廉政政策之擬定、協調及推動」以及「廉政法規之制定、修正、解釋」之外,也包括貪瀆預防與各機關政風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在《廉政署組織法》草案中,明訂為有效監督廉政業務,設置「廉政審查會」,置審查委員十一到十五人,遴聘法律、財經、工程等相關領域學者及業界代表,針對社會輿論質疑調查失當及未移送案件進行事後審查監督。但對此,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強調,對社會輿論所質疑的,雖然有審查必要,但也不能光靠媒體辦案。
     該草案並明訂編制員額暫定為四百人,呂學樟則表示,依照國外例子,在廉政署設立後,貪汙案件及相關案源應會日漸減少,畢竟廉政署以防貪、肅貪為目的,讓公職人員「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由於預算員額為兩百人,若沒有必要設置四百人,日後將會對此要求刪減。
     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對廉政署的設置有不同意見,柯建銘指出,廉政署下設的「廉政審查會」若引入外界人士、相關學者進行事後審查,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虞,且成為廉政署的太上組織,掌控了哪些案件是否要起訴、何時起訴的權力,是國民黨將黑手伸入司法、掌控司法、政治力介入司法的另一例證;他質疑這是「假改革、真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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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守所 跟 阿扁 訴苦 喇
政府在打擊貪腐的同時,不要為了防範少數貪腐者的弊行,而打擊到大多數奉公守法公務員的士氣。其實在今日的政治環境中,公務員也怕動輒得咎,想要勇於任事,卻怕被說是圖利廠商,公務員不敢任事,痛苦的是廠商和老百姓。

清廉破功 新加坡爆發高官貪污案 2年詐騙政府1180萬星元 2010-09-30 鉅亨網(另參本館:《行政腐敗》

一向被國際公認擁有最清廉政府的新加坡,竟然爆發近年來最大宗公務員貪污案。一名土地管理局副司長級官員,過去 2 年來以不實合約,詐騙政府 1180 萬星元 (近 7000 萬港元) ,被控逾 249 項罪名。該名官員把貪來的金錢,買車買樓和股票。
《星島日報》報導,周三 (29日) 獲得的法庭文件顯示, 40 歲的辜聲偉,是土管局科技及資訊科技基礎建設部門副司長, 2007 年 3 月才加入土管局,但調查發現,他在 2008 年 1 月至今年 3 月的 2 年內,與人共謀詐騙土管局,讓土管局相信他的部門因採購維修及升級系統,需與 10 家公司合作,因而獲得土管局撥款。
事實上,這些公司沒有進行任何工程,但土管局被蒙騙,仍然支付款項,每次最少 2450 坡元至 6 萬坡元。
辜聲偉用這些不法之財去買高檔名車及房子,例如一次付清 155 萬星元 (約 900 萬港元) 購買林寶堅尼 Murcielago 跑車、 30 萬新元購買平治跑車,並登記在妻子名下;此外還有一輛 14 萬星元的平治汽車登記在岳母名下。調查並發現,他去年一次付清 90 萬星元購買一間公寓,以及用 24 萬星元購買股票。
調查查出與辜聲偉共謀詐騙者有 6 人之多,其中 1 人也在土管局服務。目前,辜聲偉被控罪名 249 項,包括多項詐騙、貪污、販毒等,如果罪名成立,光是每項詐騙罪名即可判最長 10 年徒刑。
新加坡一向甚少發生貪污罪行,之前一宗嚴重貪污案已是發生於 1995 年,一名水務局人員向承辦商收取賄款 1000 萬星元而被判入獄 14 年。

賴:陳炳彰問案態度差 才聯名上書2010-10-04 中國時報 曾薏蘋
 
     前立委謝啟大指賴浩敏在為台開案辯護期間,假評鑑之名,惡整不願收賄的法官陳炳彰。中選會主委賴浩敏表示,「可笑」,此案他唯一作的一件事,就是和律師公會聯名上書司法院,指陳炳彰是不適任法官,不知為何要把行賄及關說,加諸在他的頭上。
     賴浩敏強調,陳炳彰開庭態度、問案不佳,很多律師都碰過,光是一個台開案,就已經審到有三人相繼過世還未結案,陳炳彰後來被監察院調查,是其他的案子,也非台開案。
     賴浩敏解釋,律師就是處理案件的當事人,若遭遇法官怠惰或開庭一再拖延,身受其害者,不僅是律師,被告也是,他們當然要爭取律師的尊嚴及被告的權益,這是職責,並沒有所謂迴不迴避的問題。至於說他動員律師公會,賴浩敏表示,他當初僅限於以受害律師的名義,和八位律師向律師公會寫陳情書,隨後他就沒有介入。
     賴浩敏表示,行賄也好、關說也好,當時陳炳彰身為法官,可以調查水落石出,甚至將他移送懲戒,就算真的行賄,也應該說清楚時間、地點及多少錢,法官怎麼可以隨便亂指控。
     賴浩敏說,陳金德當初是省議員,代表審議小組來台北勘查土地,並提意見給審議小組,但當時陳金德建議的價格,並未被採用,審議小組採用別的價格,且比公告現值多出很多,陳金德不被起訴,這是理所當然。當初李登輝要提名陳金德當監委時,此案也調查過,也確定不起訴,才提名陳金德,因此他是有把握才同意接此案。
     賴浩敏指出,當時律師公會也認為,陳炳彰審案態度很差,於是發函所有律師,蒐集出庭時碰過陳炳彰審案態度差的例子,就曾有當事人反映,陳炳彰問案時,曾對一位婦人說,「淡水河又沒加蓋,你為何不跳下去?」如此問案態度,很多律師都碰過。

聲援賴浩敏 高院評鑑委員劉宗榮投書揭內幕2010-10-05 中時

     前立委謝啟大爆料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擔任律師時,曾假借評鑑法院庭長陳炳彰為名,干預司法。消息遭披露後,當時曾擔任高院評鑑委員會的委員、現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宗榮主動投書本報表示,他們當時發現兩封刑事被告寫給陳炳彰法官的信,都是被告不滿在法庭遭到羞辱,痛罵陳炳彰的內容,都有不顧重判後果,願意與汝皆亡之意。
     劉宗榮藉此質疑,假若不是開庭態度不佳,引起被告極端失望憤怒,被告敢在宣判前寫信辱罵法官嗎?他質疑有關機關從未主動懲處開庭態度不佳的法官,其投書頗有聲援賴浩敏的意味。
     立法院本周五將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兩名考試委員的同意權,昨日舉辦審查前公聽會;但前立委謝啟大在前一天爆料,指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多年前擔任律師時,曾向承審法官陳炳彰施壓,涉嫌干預司法。賴浩敏昨日強調,律師公會是因為陳炳彰的開庭態度不佳、才會要求對他評鑑,跟個別案件毫無關聯,他自己也從未干預司法。
     昨日立院公聽會中,國民黨推派的學者及立委多肯定賴浩敏及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蘇永欽是合適人選,甚至有人以「劉備與諸葛亮」來形容兩人的搭配。不過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謝啟大爆料的內容,若不查明解決,恐將成為司法界的醜聞。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則表示,賴浩敏任中選會委員時,在前立委李慶安的雙重國籍審查表決時先行離席,做人情給李慶安,沒有堅持理念價值的能力和勇氣,而蘇永欽「熱愛中國」的意識形態過於強烈,兩人皆不適任,總統馬英九提名賴、蘇,是最失敗的一次政治任命。
     此外,在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張明珠、高永光的審查公聽會中,則有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蔡秀涓建議,十九名考試委員的人數似乎太多,溝通成本相對較高;她指出,《考試院組織法》規定考試委員有十九人,現行十七人,但是否一有出缺就有補足,值得商榷。
留言和迴響
謝某人_____還在攪局 ?
民進黨當年不是說賴幸媛賣台反對她入閣,連老共也質疑賴幸媛以前支持台獨不適合處理兩岸事務,但馬英九果然是伯樂,知道賴幸媛的專業,且知道國民黨的政策需要有人來睬煞車不要衝太快,2年過去了,到目前為止兩岸簽訂許多互惠的條約,60% 的國人也不會覺得喪權辱國
台灣選民 50%是泛藍 40%是泛綠 10%無黨,國民黨不要指望想獲得泛綠選民投給你,只要穩住50%泛藍 與 開發10%無黨,每次選舉拿超過 55% 就好,因為跟40%是泛綠選民講道理是不通的

賴浩敏、蘇永欽 立法通過任司院正副院長【聯合報記者羅印冲 2010.10.09

立法院昨天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蘇永欽,以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張明珠、高永光行使同意權,投票結果,四位被提名人全部獲得多數同意。
賴浩敏獲同意票七十一票、不同意票卅六票;蘇永欽同意票七十三票、不同意票卅四票,出現副院長比院長高票的尷尬情況。張明珠獲得七十三票同意、卅四票不同意;高永光獲得七十二票同意、卅四票不同意,無效票一張。
儘管賴浩敏票數未如預期,他仍在開票後親自到議場內向立委表達謝意,並表示將以「廉潔、專業、信任」為主軸進行司改,在司法院設立全民司改委員會,以一年為期限,邀請各界代表規畫全民司改議程,以各地方法院作為「司改基地」;中長期規畫建立觀審制度,讓一般民眾參與審判過程,作為台灣是否適合採取參審制度的重要依據。
馬英九總統提名賴浩敏、蘇永欽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由於人選傳出爭議,總統府、國民黨在最後兩天強力動員,並發布甲級動員催票,立院昨行使同意權投票後,具指標性的賴浩敏部分,國民黨可掌握的七十四票仍舊跑了三票。但因國民黨團開放投票,並未祭出黨紀,黨團不會追究誰跑票。
據了解,為避免發生表決人數不足、得票不佳的窘況,藍營周四下午即發出會議通知及甲級動員令,在周五一早舉行黨團大會固票,一度還傳出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要親自坐鎮黨團大會。
知情人士指出,昨天上午在總統府舉行的輿情會報,馬總統也對人事同意權案表示關切,並希望黨團能盡可能衝高票數,黨團幹部也透過黨團大會向黨籍立委轉達總統的關注。
民進黨團在投票表決前已達成共識,並由黨團總召柯建銘對外表態,將一致投下反對票。國民黨團則在黨團大會凝聚共識,也得到無盟支持,最後四人都順利通過。

虛矯阿諛 法學界沉淪2010-10-04 中時 黃維幸(另參本館:《打不起的官司》  《正義的神話》 《最高法院的兄弟們》
 
     最近對法界的批判以白玫瑰運動達到高潮,把法官罵得滿頭包,雖然正當,但是應該溯源到養成實務界文化的法學教育。雖然法學界的弊病很多:法學研究水平的低落,法學教授判斷能力之低下,選拔法律專業之不切實際,已有很多人批評,缺失也是有目共睹。我只想提到兩個我非常難以理解的法律學界的虛矯之風。
     實例之一是令人作嘔的阿諛之風:我捧你為不世出的立足台灣、「從台灣看宇宙」的世界級「大師」,你吹我為自外國名校鍍金、系出名門(絕非杜撰)的「新秀」。這在別的國家的學術界是絕無的現象。而在相互吹捧,彼此陶醉之中,真的以為自己是「見多識廣」的法學界英雄,成就了台灣非常了不得的法學教育。諷刺的是:事實的檢驗卻是造就貪汙腐敗的律師總統,人人喊打的烏龍法官。
     在公關及外交掛帥的指導原則取代嚴肅的學術討論的心態之下,和平共存成了最高的學術目標。即使是沾到「後現代」的皮毛,開口「議論」(discourse),閉口「審議」(deliberation),學術討論的模式卻是「共存共榮」、「互不侵犯」的「主權獨立」的「國際關係」。在相互承認各有偉大貢獻的氛圍之下,各自維護「互不干涉」的「多元」霸權(山頭)體制;在你稱我讚,不相討論更無批判的學術文化中,大家生活在自以為「有台灣特色」的「後現代」,其實是浸淫在從未現代化,直像是黑道及政客的學風裡。那麼,未來的法官學的是自成一格的法條虛擬世界,如何判斷真實的人世?
     再看另一個有台灣特色的法界習慣:在我的經驗裡,我沒有看到過任何其他國家,法界如此熱中「祝壽專集」。敬老尊賢本是民風古樸,值得提倡,但誤用到以追求真理為最高職志的學術界,其「猥褻」的程度令人翻胃。翻閱坊間任何法界祝壽專集 ,大部分是內容與壽星毫無關連,優劣各異的雜文。由於人生七十古來稀,學界泰斗今不多,祝壽對象成了供不應求的稀貨。於是,只得放下知識分子應有的尊嚴及標準,祝壽的對象從七老八十降低到六十,甚至五十。
     反觀國外的學術實踐,即以現在法學界德國思想界大師哈伯瑪斯為例:人家的祝賀集是找十幾位不同流派的泰斗,各自討論批判哈伯瑪斯的各種觀點,再由哈伯瑪斯回應。以我們的標準,有些批評之嚴厲實在是「夭壽」,哪是祝賀。但是,沒有人認為這是惡意中傷,非氣死老人家不可,而是承認哈伯瑪斯理論,已是領域中典範,是各個流派在建構自已的理論時必需誠實面對,妥善處理的觀點。
     我不敢說法學界這些低俗的權謀之風直接造成許多法曹腐敗,但純潔學子在四年法學教育中,竟然只在目諸一些狗皮倒灶的實踐,感受不到法律專業高尚的身教及言教;就像在音樂系感受不了美麗的藝術氣息,神學院裡毫無莊嚴的宗教氣氛,在法學院缺乏正直公平的尊嚴文化,要天天受到熏陶的未來法官在鑽入馬克斯所嘲笑:專以鑽營計算,飛黃騰達為職志的法律官僚體系之後,會有如何出淤泥而不染的表現,無異緣木求魚。
     人說法律人練就伶牙俐齒,長於「有嘴講別人,無嘴講自已」,嚴於責人,寬以律己。爛法官該批評,而且是無情的批評。不過,不要忘了:批評之有用,涵蓋不可或缺的自我批評。法官之外的法學界也該時時灑泡尿照照自己,或者文雅一點,摸摸白玫瑰的荊刺罷!(作者為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客座教授,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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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國內學界普遍之現象.....

檢察官不是法官【聯合晚報社論 2010.10.06(另參本館:司法巫師 果然是陰謀 五都大選
 
北檢昨天搜索北市府秘書長楊錫安辦公室及住處,雖宣稱楊錫安不是被告,連嫌疑人都不是,搜索目的只不過「第三人的證據保全」,但在選舉時刻,大動作搜索影響社會觀感。各界議論紛紛,再次凸顯檢察官的定位爭議。
近來各界頻頻催生「法官法」,能否在本會期完成三讀,牽扯到來自檢察官體系的阻力。檢察官向來以「司法官」自居,且據傳希望在「法官法」中設檢察官專章,「準用」法官條文。如果法務部真的往這個方向推動「法官法」,那是有意混淆檢察官與法官的定位,絕不可取。
檢察官是否「等同」法官,或應否「準用」法官法?只有強調國家威權的時代才有此想法。現在檢察官屬行政官,依法院組織法「上命下從」的規範,上級有職務收取權及移轉權;且審檢分隸後,檢察系統隸屬行政院法務部主管。依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僅有依法獨立審判的法官,可行使司法權。法庭裡,檢察官是提起公訴的「原告」,與被告是平等地位的兩造,負責審判的才是法官。這個道理在現代法治國家清清楚楚!
當然,檢察官負責偵查、起訴,始有審判程序,這部分讓檢察官向來號稱「司法官」,或自認具有「等同法官」功能。尤其向來「司法官」考訓合一,讓檢察官與法官的形象含混;檢察官也擔心,與「等同法官」身分切割後,職權將大不如前,因此寧可名不正言不順,夾帶在「法官法」中訂定準用條文,或將兩者合併成名稱怪異的「司法官法」,也不願自訂「檢察官法」。
檢察官明明不同於法官,持有執法的公權力卻一再濫權,從馬總統狀告檢察官,到「檢察官治國」的惡劣形象,加以向來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諸多爭議,於此時推動「法官法」的契機,實應考慮同時制定「檢察官法」,讓不適任的法官和檢察官各有規範機制。如果因循含混「司法官」舊稱,讓檢察官繼續依附著法官的形象,於平民百姓的司法人權是何等危險。馬政府任內的司法改革,不應出現這種大倒退!

高檢不再上訴 和艦案畫句點2010-10-08 中時(另參本館:檢革會成立宣言 高科技資匪無罪

     喧騰一時的和艦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台灣高檢署經研究後,認為判決沒有違背法令,沒有上訴理由,決定依「速審法」精神,不再提起上訴。因此曹興誠、宣明智兩人獲無罪確定,纏訟四年多的和艦案至此畫下句點。
     曹興誠的律師許文彬說,這次高檢署能體察判決理由,決定不上訴,迴異於過去外界認為判無罪檢方就一定上訴的印象,讓社會大眾耳目一新,期許檢方繼續對維持裁判正確性而努力,不要因面子問題,為了上訴而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曹興誠及宣明智因和艦案,在九十五年一月九日被新竹地檢署起訴,新竹地院在九十六年判決無罪,檢方提起上訴,高院九十七年十二月駁回上訴,高檢署以該判決違背法令,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去年十二月三日撤銷發回,高院在今年九月十四日更一審再判決無罪。      高檢署判受判決後,檢察長顏大和召集蒞庭專組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及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共同研商後,昨日作出不上訴的決定。
     歷時近五年和艦案宣告落幕,在此期間因為和艦案官司纏身,曹興誠還因此辭去聯電董事長職務。對於檢方終於放棄再上訴的消息,曹興誠感慨表示,如果檢方繼續上訴,就太超過了;所幸現在檢方的打擊總算適可而止了。

 另參本館:五都大選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1703536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1703638
花了4天重讀/精選/分貼2009縣市長選舉以來約八百頁資料,這回2010五都大選,中間及偽君子選民似乎看穿,北二都「蘇蔡」偽裝的粉紅水果外表下,本質仍是綠色「蔬菜」。(南二都的綠民則仍吸獨成癮!)
至於南二都本綠倉+藍將黄許弱+楊又奪藍41萬票,不然綠怎贏藍40萬票(其實以五都的議員/里長的總席次/得票數來算,藍則贏綠!),不信看2012總統大選馬在南二都得票率如何?
(相對於王金平私心使南二都藍大敗/胡志強蝦擺的結果臺中慘勝,周錫瑋之公有大功,嘴皮胡丟基層vs勤跑朱得基層!)
北二都藍勝稍解本館前評之<民粹亡台>憂:

白天才決定別再與台灣民粹哥哥豬,半夜卻警醒,悲思數日所得<民粹亡台>,就當歷史文獻、待未來驗之吧!
黄光國著時《民粹亡台論》,李陳政權由上而下搞民粹,還有媒體名手名嘴政客民眾/學者專家教授對之狗吠火車。如今上粹遺毒尚熾,一股由下而上的民粹,正與之共犯。
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等猛禽、啃噬善馬,卻罕見媒體名手名嘴政客民眾/學者專家教授敢逆之(偶批「濫情/理盲」反遭圍剿成「精英論」傲慢),馬即使反踢、馬踏飛隼,也已遍體鱗傷。
研究古今中外各國的社政經軍尤其歷史,常感一國之興衰乃緣定,實非人力所能逆轉。
(楨2010.01.02:但民主與民粹常傻傻分不清啊!那怎辦?馬能否找回擅長化解美牛民粹的葉金川來救火呢?
2010.01.04台灣專業的雙重失落:李陳黑綠金政權執政時以意識形態作賤專業,下台後又踐踏專業,而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則與之共犯!
2010.01.10:由藍民拒投可知台灣難脫強人政治和民粹,故不論為藍的政權保衛戰或唯恐綠粹回朝,在扁案/美牛/新流感.....等專業與民粹的衝突上,馬只能逼自己和五院的專業官僚做出合乎民粹之舉,這也是綠粹與藍粹兩害取其輕之不得已。
2010.01.12:藍粹啊!那得滿足親民黨新黨式統派+李黑金之權力復辟要求!
2010.02.28:真小人的綠民只要有獨吸,DPP再怎爛也挺;偽君子的藍民假清高,KMT再怎改革也不投票,莫非要見DPP再執政才流淚?
2010.03.09:太好笑了,明明是,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逼馬吳依民粹施政,反批馬吳搞民粹!
2010.03.12:本要仿<楊志良辭職信(館長代擬)>也叫王清峰辭職,王倒有智慧地先走了。在陽儒陰法的儒教文化圈如中日韓,當代三大無解法律議題:死刑/安樂死/墮胎,又以死刑最難解,最終似只能靠民粹和以拖待變來解決。旣然是意識形態議題,何不在死刑方式上加條「關且無償做工到死」,以滿足正反雙方的心理需求!)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0381843

奇!氣周占春 卻要教訓馬英九?【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特稿2010.11.10
 
逼近選舉投票,任何一絲風吹草動,都像在吹拂著選票,政客以及激情的選民都在緊張地擔憂。這麼一個蠢動或妄動,會讓選票吹向何方?這是臺灣式民主奇異的合併症,不能說它錯,但卻十分離奇。
(楨:大錯特錯!而且是黃等黴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這二年多年對馬亂罵之後果。如五都大選綠贏,這些自作孽者連自贖機會也沒了,2011立委2012總統大選危矣!)

以下先貼五都大選結果,後依序倒述【台北】【新北】【台中】【高雄】【台南】【國民黨】【馬主席】【民進黨】【蔡主席】【民意】

            結果誰贏

五都席次藍營保3 綠營總票數贏40萬【聯合報記者李順德 2010.11.28

台灣地方自治史上頭一遭的五都市長選舉昨晚底定,結果藍三綠二,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依舊「藍天」,高雄市、台南市維持「綠地」;藍營席次贏了一席,總得票數綠營卻贏了四十萬票。
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昨晚宣布選舉結果,國民黨台北市長當選人郝龍斌以七十九萬七八六五票,擊敗對手蘇貞昌的六十二萬八一二九票;國民黨新北市長當選人朱立倫以一百十一萬五五三六票,小贏對手蔡英文的一百萬四九○○票;國民黨台中市長當選人胡志強以七十三萬○二八四票,險勝蘇嘉全的六十九萬八三五八票。
民進黨高雄市長當選人陳菊以八十二萬一○ 八九票,壓過對手楊秋興的四十一萬四九五○票與黃昭順的三十一萬九一七一票,兩人票數相加也無法擊敗陳菊。
民進黨台南市長當選人賴清德六十一萬九八九七票,輕取對手郭添財的四十萬六一九六票。
在五都市議員部分,國民黨、民進黨各獲一百三十席,打成平盤,其他政黨則有五十四席。
投入高雄市議員選戰的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以三萬二千九百四十七票獲得前鎮、小港區最高票。
因陽光露臉,五都市長投票率達百分之七十一點七五,其中台北市有百分之七十點七,新北市有百分之七十一點三。國民黨共得三百三十餘萬票,得票率百分之四十四點五四;民進黨拿下三百七十餘萬票,得票率百分之四十九點八七,民進黨比國民黨多得四十萬票。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晚並未現身黨中央記者會,秘書長金溥聰轉述馬英九談話,以「勿驕勿餒、團結一心、堅持改革、深化民主」,與同志共勉,對國民黨總得票數落後表示警惕。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則強調,這次選舉並非一無所獲,「民眾對民進黨的信心已經回來了」。

…………… 

【馬主席】

            司改

選民質疑不辦扁案 總統堅持不幹涉司法【中央社 2009.12.11(另參本館:馬廉能政策  扁定罪 
 
總統馬英九今天說,有選民質疑為何不辦扁案,但他必須堅持不能幹涉司法的原則,也不能在沒有真實證據前隨意撤換檢察總長。他不光是要做好總統,還要維持制度。
馬總統指出,「有人覺得我當總統,權力大到可以為所欲為,但我不光是要做好總統,還要維持制度」。
他說,司法改革是他下一步政治改革重要的一塊,政府也要重視民眾觀感,例如法務部修改羈押法,讓被羈押的人能受到應有的保障,一步一步都在做。
馬總統表示,他上任後努力檢討通訊監察制度,但還是有人不放心,但政府做得非常徹底,國家安全局還帶媒體進去看作業實況,「我們在可能範圍內,盡量讓過去陽光照不到的地方照得到」。

監院上午彈劾 陳聰明下午請辭【聯合報╱記者李光儀 2010.01.20

監察院昨天上午以八比三懸殊比數,通過對檢察總長陳聰明的彈劾案。提案監委表示,陳在調查扁案時赴扁友黃芳彥家作客,且說詞反覆,不僅廢弛職務,更有違法之嫌。

陳聰明彈劾案/彈劾 紓解不少人鬱悶【聯合報╱吳一忠/研究生 2010.01.20 
 
監院通過陳聰明彈劾案,不能說是大快人心,至少紓解了不少人的鬱悶。陳聰明去留早有定數,名嘴或媒體批判固然是壓力之一,但各項明顯引起爭議的事證,才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輿論強力追擊,民心失望加上證據攤牌下,檢察總長的公信力受到重創,才遭到彈劾。如今形勢比人強,民意和監察院都給了答案,陳聰明案可為未來者殷鑑。

 拖累馬總統民調 王清峰道歉2010-01-20 中國時報 陳志賢

     針對檢察總長陳聰明遭監院彈劾一事,法務部長王清峰十九日說,此事對檢察體系、法務部、內閣的公信力都造成很大傷害,甚至連累到馬總統。王清峰強調,檢察總長被彈劾,是很難過的事,她要跟社會大眾表達最誠摰的歉意。

陳聰明遭彈劾 馬總統:意外、絕無介入 2010-01-20 TVBS 廖芳潔 

監察院以8:3懸殊票數,通過彈劾陳聰明!馬總統表示,對於監察院在短時間內二度遭到審查,他也覺得意外,但民進黨認為國民黨把敗選歸咎於陳聰明的聲音,質疑這次翻案是有政治力介入,馬總統反駁,強調他絕對不會介入司法。
 
藍敗選後開鍘 道德入罪可議2010-01-20 中時 楊舒媚(楨:怎做都罵的黴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另參本館:自作孽的中時)
 
     下臺靠智慧。檢察總長陳聰明被監察院彈劾後才不光彩地辭職,顯見其政治智慧之待商榷。然而,陳聰明的彈劾案在三席立委補選前未過,選後被推託是國民黨敗選原因後才過,瓜田李下,難免惹人非議。

政治黑手【聯合報╱黑白集 2010.01.26
 
陳聰明被監院彈劾,民進黨的「制式反應」,指為「政治介入」,又說是「馬英九的政治黑手伸入監察院」。這是民進黨的一貫伎倆。迴避對陳聰明事件的本質作出評價,卻指其彈劾是「政治黑手」所致。
什麼是「政治介入」?什麼叫做「政治黑手」?黃芳彥在扁案珍案沸騰之際,將陳聰明及施茂林約至家中,談了幾個鐘頭;難道民進黨竟然不覺得這是「政治介入」?也看不出其中有「政治黑手」?
陳聰明被彈劾,正是民進黨對執政期間「政治黑手介入司法」表達認罪懺悔的時刻。陳聰明其實只是民進黨的替罪羔羊,當年操縱司法的民進黨「黑手」才是正犯主犯!

府與藍委溝通 這次超快2010-01-26 中國時報 林如昕

     馬英九總統正式提名法務部次長黃世銘為新任檢察總長,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之前,府方高層總動員,秘書長廖了以、副秘書長高朗分頭打電話給國民黨立委,告知總統決定,並請託支持。幾位「異見」比較多的藍委,甚至由馬總統出動親自溝通。美牛案的黨政溝通不良紀錄遭外界質疑,有這些前車之鑑,總統府顯然「學乖了」,特別注意人事案的事前溝通問題。府方這次細膩的動作立刻見效,藍委面對記者詢問的第一反應都是「很好啊!」

二審大逆轉 阿扁一族為何全部減刑?【聯合晚報2010.06.11(另參本館:司法巫師  扁定罪 

扁案二審上午宣判,扁、珍從無期徒刑翻盤,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的關鍵,在於合議庭認為在國務機要費案中,以不實發票詐領的案情,幾乎全部「從寬認定」,合議庭認定是因公支出,施詐術詐領的非機密費,從一千多萬元,變成只剩2萬6000多元,因此在論處刑度時「從輕量刑」,其中,在扁被控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費部分,合議庭只論以行使偽造文書罪,在被控侵占的公款大幅減少下,因此撤銷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

一審重判 二審減半 三審…【聯合報╱朱言貴/公(臺北市) 2010.06.12
 
民間有句話:「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二審輕判本不足為奇,只是扁案與眾不同,究竟法院有無必要對扁家特地「網開一面」?
一般公務員如果涉貪金額高達新臺幣億元以上,判處無期徒刑機率相當高,遑論陳水扁貴為總統,職務責任與社會責任遠超過普通公務員。給予扁家特別的恩典,看不出適當性。

扁案「判決理由矛盾」 檢決上訴【聯合報╱記者蕭白雪2010.06.15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召集特偵組檢察官開會研究扁案判決,發現高院對國務機要費的部分判決理由前後矛盾,且對陳鎮慧做出比一審不利的判決,有違法之虞,檢方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將上訴。

國務費歧見 高院更審主戰場【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2010.06.12
 
扁案二審昨宣判,有關國務機要費案的認定,出現與檢方和一審判決的嚴重落差,高院從寬認定扁在國務費的支出,使得國務費的爭議再度擴大,換言之,二審對國務費的歧異見解,很可能創造了未來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的空間。

扁案二審量刑標準有何道理?【聯合報社論 2010.06.13
 
臺灣高等法院就扁家弊案宣判,審判所及的國務機要費、龍潭工業區、南港展館、陳敏薰賄賂以及相關洗錢行為等各部分案情,二審仍然認定有罪。但承審法官雖在判決中嚴詞譴責扁珍等人的犯行罪無可逭,卻在量刑上大幅降低刑期和罰金,這種「判詞與量刑相矛盾」的情況,令人不解。

扁案影響選情? 馬總統:決不幹預司法【聯合報╱記者李明賢2010.06.19
 
馬英九總統昨天與五院院長茶敘時,再度說明「憲政固國」的理念,他並意有所指的說「個人嚴守不幹預司法原則,在許多重大司法案件都保持這樣的態度」。
有關是否推動修憲,馬總統明確表示,現行雙首長制度運作順暢,「現在沒有要修憲的準備」;他還說透過立法、大法官解釋建立憲政慣例,就能把憲政運作推向更完美境界。

檢察官不是法官【聯合晚報社論 2010.10.06(另參本館:司法巫師 果然是陰謀
 
北檢昨天搜索北市府秘書長楊錫安辦公室及住處,雖宣稱楊錫安不是被告,連嫌疑人都不是,搜索目的只不過「第三人的證據保全」,但在選舉時刻,大動作搜索影響社會觀感。各界議論紛紛,再次凸顯檢察官的定位爭議。
近來各界頻頻催生「法官法」,能否在本會期完成三讀,牽扯到來自檢察官體系的阻力。檢察官向來以「司法官」自居,且據傳希望在「法官法」中設檢察官專章,「準用」法官條文。如果法務部真的往這個方向推動「法官法」,那是有意混淆檢察官與法官的定位,絕不可取。
檢察官是否「等同」法官,或應否「準用」法官法?只有強調國家威權的時代才有此想法。現在檢察官屬行政官,依法院組織法「上命下從」的規範,上級有職務收取權及移轉權;且審檢分隸後,檢察系統隸屬行政院法務部主管。依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僅有依法獨立審判的法官,可行使司法權。法庭裡,檢察官是提起公訴的「原告」,與被告是平等地位的兩造,負責審判的才是法官。這個道理在現代法治國家清清楚楚!
當然,檢察官負責偵查、起訴,始有審判程序,這部分讓檢察官向來號稱「司法官」,或自認具有「等同法官」功能。尤其向來「司法官」考訓合一,讓檢察官與法官的形象含混;檢察官也擔心,與「等同法官」身分切割後,職權將大不如前,因此寧可名不正言不順,夾帶在「法官法」中訂定準用條文,或將兩者合併成名稱怪異的「司法官法」,也不願自訂「檢察官法」。
檢察官明明不同於法官,持有執法的公權力卻一再濫權,從馬總統狀告檢察官,到「檢察官治國」的惡劣形象,加以向來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諸多爭議,於此時推動「法官法」的契機,實應考慮同時制定「檢察官法」,讓不適任的法官和檢察官各有規範機制。如果因循含混「司法官」舊稱,讓檢察官繼續依附著法官的形象,於平民百姓的司法人權是何等危險。馬政府任內的司法改革,不應出現這種大倒退!
 
北檢打郝,雄檢放菊 2010/10/07
……………
怎麼同一本《刑事訴訟法》,這邊臺北地檢署竟敢和媒體互相勾結的打起郝龍斌,猶嫌不夠狠,那邊高雄檢察官卻是對陳菊的 919 涉嫌瀆職案,睜隻眼閉隻眼?
怎麼,中華民國的司法在臺灣也鬧起明著「一國兩制」,暗著卻是配合綠營政客在幹擾五都選舉?
如今事情已夠明顯,臺北市政府的秘書長既非新生高爭議的被告,亦非司法書類有據的「證人」,乃至連「關係人」都不是,憑什麼北檢的檢察官乃以「第三人保全證據」為由,不但大動幹戈,還事先通知媒體到場配合的搜索秘書長私宅?
這不是辦案,這是公然挾司法為武器,以之擾民的司法暴力!
此事,北檢署的檢察長不能裝傻,一定得給大家講清楚說明白,因為他們是公然侮辱了臺北市的全體民眾。
然而,北檢很不是玩意兒,高雄地檢署就沒混帳加三級嗎?
瞧瞧自 919 凡那比中颱以降,三民區本和裏的林裏長狀告陳菊瀆職,都近半個月了,乃高雄的地方檢察官這段期間,竟是以「他字案」在對民眾虛與委蛇;唯一有動作的一次 是低調又低調的前去拜會高市府,還讓陳菊事先備妥他們要偵辦的公文資料。
請問,天底下還有這種辦案方式嗎?難道陳菊會傻到把對自己涉嫌犯罪的文件,乖乖交給這個承辦檢察官?這不等於在通風報信的警告花媽市長,趕緊湮滅證據嗎?
請問,有這麼幾個上下其手的敗類檢察官,一南一北的兩個檢察長該不該主動究責究辦自己的部屬?
抑或好官我自為之的,一起混吃等死的繼續敗壞司法下去?
回應     
馬總統確實不應對偵查中的案件發表意見 ,但是檢察總長確應該管而管,今天馬總統將檢察總長這職務交給你黃世銘不是要你黃世銘來避嫌的,當雄檢對於風災後的辦案已經許多人都不滿,現在北檢又來搞個莫名其妙的第三人搜索,難道只為議會答詢的小紙條,拜託!當時這小紙條出現根本都還沒移送法辦,怎稱的上串供,北檢是認為憑這小紙條就有理由認為北市秘書長有相當理由可認為犯罪嫌疑人?更何況搜索時還通知媒體一付惟恐天下不知的態勢,事後北檢發言人還大言不慚的說是以第三人身份搜索北市秘書長,我倒是想看看這些草莓檢察官如何收尾,另外蘇貞昌中藥商公會的案子二審已將全案發回重行起訴,怎不見檢察官積極偵辦?刑事訴訟法第122條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
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
之。
 http://blog.udn.com/ganghu999/4477812

選舉與司法【聯合報黑白集 2010.10.08
 
新生高案的發展對郝龍斌選情的影響可分兩個層次:一、承辦官員有否舞弊。二、郝龍斌本身是否涉案。
倘證實承辦官員舞弊,郝龍斌有督率不力之責,選情不免受影響;而若查出郝龍斌本身涉案,他的政治生命即告結束,也就不必選了。因此,郝龍斌發誓:「若涉任何市政弊案,只要證據屬實,就立即辭職;日後任何時間查到,任何時間都辭。」
郝龍斌的選情現在仍能維持「五五波」,應是有些選民認為郝本身不至於涉案。但是,在檢調搜索「第三人」市府主秘楊錫安的辦公室及住家後,案情彷彿開始在前述兩個層次擺盪,這使得郝龍斌必須出面發重誓。至於案情深淺如何,完全掌握在檢調手中,可謂動見觀瞻。
在選情如此敏感的情勢下,檢調仍能維持偵辦進度,這其實是司法獨立的表徵。但司法獨立的意義,不僅是在不受幹涉;而另一層相對的意義,也在避免成為政治操作的工具。一旦司法在可避免、應避免卻不避免的情形下,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如違反偵查不公開),這當然不是司法獨立的真諦。
選舉不能影響司法「獨立」,但司法也不能明知會受選舉操作而不知應當「獨立」。2008年總統大選的馬英九特別費案即是一例。法務及檢察首長拒絕對特別費作出統一見解,且承辦檢察官又篡改證人筆錄據以起訴;這皆是玷汙了司法獨立,而竟淪為製造政潮的工具。
司法與選舉的關係很難解釋:有被司法起訴的貪汙被告因絕食而高票當選(另參本館:絕食政治學 );也有被偽造錄音帶誣陷的候選人,因等不及司法給予真相,而翻盤落選(另參本館:陳菊當選無效)。當司法碰到選舉,應知「司法獨立」的相對意義:不受選舉幹涉,不被選舉操作。

司法不能有兩套標準2010-10-16 中國時報 單厚之/特稿

     九一九水災造成大高雄民眾嚴重的財產損失,民怨衝天民眾向法院告發後,檢調司法原本就有義務查明原因,給民眾一個交代。檢察官在事隔近一個月開始傳喚相關人員、調查相關資料,避免關係人因時日久遠而記憶模糊、證據蒐集不易,本就是理所當然的事。
     為了避免影響選情,檢察官守住「偵察不公開」的原則,沒有對外透露任何案情,還提醒消防局官員「不准告訴媒體」;相較於北檢大動作偵辦「花風暴」,大規模搜索臺北市政府,雄檢算是非常低調了。
     反倒是民進黨立委們,大動作放話司法將對陳菊不利,宣稱是司法黑手介入選舉。這種不尋常的動作,對照郝龍斌和臺北市政府,難道民進黨的司法是兩套標準?如果同樣是參選人的郝龍斌沒有法律假期,那麼司法碰到陳菊怎麼可以轉彎或放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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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進黨的眼中,司法本來就應該有兩套標準,順我者生,逆我責亡,中時說法真的是好傻、好天真!
去年八八水災,民進黨要國民黨負責 ~~~行政院長劉兆玄下臺,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臺,同樣是水災,我理髮,妳睡覺 ……同樣是負責,我下臺,妳硬抝 ……同樣是水災,我吃飯,妳睡覺 ……同樣是負責,我下臺,妳說謊 ……今年919水災,重點是 ~~ 說謊與失職,不是在 ~~ 睡覺,如今陳菊團隊有人負責嗎 ?????
在民進黨執政期間 ~~~~~吳乃仁 , 邱義仁, 謝長廷好像也有好幾個案在身,民進黨那麼多有案在身的立委或縣長(貪污與圖利罪)也查了幾年了(該還人清白) 919高雄大水災真相如何 ???檢察官應該發揮查 ~~ 臺北新生高的”相同標準”追查,國民黨立委選舉無效案 ~~ 都立判
檢察官也欺善怕惡,國民黨選民太溫和太理性,民進黨選民太衝動太有個性,打人常先喊救人嘛,所以檢察官又睡著了,因為民進黨太兇了
又怎麼樣,選舉照樣高票當選,這就是所謂的 ~~ 南北差異
民進黨素來是嚴以待人,寬於待己,錯永遠是別人,自己都沒錯啦!

吳敦義、馬英九、郝龍斌與『侯寬仁們』!
http://blog.udn.com/ROCgood/4501806

收6.1億無對價關係 扁珍等21人全無罪【聯合報 2010.11.06(另參本館:扁定罪 司法巫師 如此的二次金改

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昨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和金控業者都獲判無罪。臺北地院認定,金控合併並非憲法列舉的總統職權,金控業者付給扁家的六億一千萬元,與總統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
判決指出,縱使陳水扁有介入金控合併,約見或致電當時的財政部長李庸三,指示支持國泰金併世華銀,並要富邦金退出;甚至派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要財政部長林全促成元大證併復華金,這只能說明扁逾越總統職權,但不構成犯罪。
特偵組去年底起訴指控,陳水扁、吳淑珍利用金控併購案,向國泰蔡家、元大馬家索賄七億元以上,扁、珍涉犯收賄罪,扁家子女、國泰世華副董蔡鎮宇、元大馬志玲、馬維建等人協助扁家隱匿貪汙所得,涉犯洗錢罪。
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林柏泓及陪席法官何俏美組成的合議庭認為,總統的職務上行為,牽涉憲法規定,綜合憲法、大法官解釋及國內法政學者論述,我國憲法對於總統職權是採列舉規定,行政院長的職權採概括規定。
合議庭指出,金控合併事項,並不是憲法列舉的總統職權;陳水扁打電話給李庸三、傳話給蔡萬才等行為,與總統職權行使無關。
判決指出,「職務上」的收賄罪,依最高法院見解,必須是公務員法定權限範圍內的行為,扁被控的犯行,既然不是總統的法定職權,也就不構成職務上收賄罪。
至於陳致中、陳幸妤及金控業老闆被控的洗錢罪,合議庭認為,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被漂洗的錢必須是「重大犯罪所得」,檢方無法證明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的鉅額現金是不法所得,因此判決被告都無罪。
新 聞 提 要
‧ 檢方大嘆:欲判無罪 何患無辭!
‧ 扁拿錢喬事情 非關職權不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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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壇反應兩極 網友譏黑白判「惡例之首」
‧ 周法官請大家「多多指教」
‧ 冷眼集/收錢沒收賄 超完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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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改案扁珍無罪 府:社會公評
‧ 扁家海角另5億 追討恐生變
‧ 前曾釋扁今判無罪 周占春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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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界:併購遊戲規則 應速制定
‧ 檢方:要再上訴
‧ 冷眼集/就算判無罪 扁仍難獲釋
[政治異言堂Blogs]
•周占春亂判,臺灣就會垮?
•你還相信臺灣司法嗎?
•阿扁無罪 占春真神

檢方大嘆:欲判無罪 何患無辭!【聯合報 2010.11.06

偵辦過此案的檢察官大嘆:「欲判無罪,何患無辭!」更有檢察官批評,這份判決書,好像是陳水扁的答辯狀。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認為,以法院昨天公布的理由,法官對於總統職權的認知過度窄化,不但與法界實務見解有落差,與一般國民感情落差更大;如果依照臺北地院此次的見解,特偵組偵辦中的其他金控合併案,根本就不用辦了。
他指出,法官不應只看憲法條文,更應綜合憲法精神及憲政慣例作全面考量,否則一個法官的見解就可能造成憲政災難:合議庭過度窄化解釋總統職權,等於放任總統為所欲為,反正都不是總統職權,後果恐難想像。
陳宏達認為,其他法官的見解並非如此,即使一般公務員的職權,都不見得是用列舉,臺北地院在本案的見解影響太大,檢察官一定會作有智慧的決定。法界人士直言,檢方一定會上訴。
對於檢方調查的事實,包括元大送兩億元、國泰送四億元現金,陳水扁曾在國泰併世華案中指示李庸三等,李庸三也坦承有壓力;檢方質疑,如果這樣還不能證明貪汙?難道法院是要看到雙方明說是要行收賄的錄影帶,才算有足夠證據嗎?

周占春開給陳水扁一張貪汙空白支票【聯合報╱社論 2010.11.06

臺北地院周占春審判庭創造了一套「狗咬尾巴」的邏輯,替陳水扁二次金改收賄行為脫罪。這不啻是「恐龍法官」最可悲可恥的一個荒唐判決。
這真是恐龍判決的空前之作。陳水扁自辯非總統職權,周占春說對;至於陳水扁若無職權,則有沒有詐騙之嫌?周占春又說,那是陳水扁「誤以為自己有此職權」,所以沒有騙人。周占春這套「狗咬尾巴」的邏輯如果能夠成立,那等於是擔任總統之人可以任意介入政府行政部門的任何決策,並藉勢藉端公然收賄,然後說那不是總統職權,只是一場誤會,所以收了錢也沒罪!這簡直就是開了一張犯罪空白支票給總統!
退一萬步說,周占春至少該說明一下,陳水扁利用二次金改收了數以億計的金錢,那到底算什麼行為吧?周占春對此亦是全盤接受陳水扁的說法,指那些是「政治獻金」。周占春說,陳水扁九十三年五月當選總統連任之後,是民進黨最高公職人員,有義務為民進黨以及臺聯黨募集競選經費。周占春認為陳水扁有義務為民進黨募集競選經費也就罷了,但為什麼陳水扁也有義務為臺聯黨募集競選經費呢?周占春不交代任何理由,卻逕自如此主觀而霸道地認定。這樣認定之後,周占春就一口咬定陳水扁拿的錢是「政治獻金」。
……………
但是,周占春忘記了,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收取政治獻金必須設立專戶,如果不設專戶就收取政治獻金,依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之罰金。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又規定,政黨的負責人、代表人或代理人,違反這項規定,亦相同處罰。因此,即使依周占春的認定,陳水扁是替民進黨和臺聯黨募集政治獻金,那起碼是個政黨收取政治獻金代理人的身分;然則,陳水扁未設政治獻金專戶來收取蔡家等金融機構負責人的「政治獻金」,至少也應該按本法來處罰吧?
其實,陳水扁在二次金改弊案之前遭起訴判刑的四大弊案,有關「總統職權」的部分,第一審及第二審的法官都認為,依目前的實際情況,應採肯定判斷,並且都判決陳水扁有罪。法官依法獨立審判,周占春可以採取特立獨行的見解,但總該想想,這種見解會不會與國民感情與政治現實相去太遠?會不會被社會認為是恐龍判決?
檢察官應該立即上訴,趕緊關上周占春判決造成的總統貪汙巧門。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957210.shtml

不爽扁案 藍發動北遊行南連署2010-11-07 中國時報

     二次金改及扁家洗錢案一審扁獲判無罪,藍軍基層一片譁然、反彈強烈,為避免衝擊北二都選情,國民黨從上到下展開滅火動作,昨晚更確定原本十一月二十一日「為臺北而走」挺郝大遊行,將新增「堅定支持司法改革、反貪腐」的訴求,呼籲選民用選票來實現正義。 
     為避免藍軍支持者憤怒情緒反撲,國民黨昨天從上到下極力滅火,文傳會主委蘇俊賓先向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臺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喊話,要求兩人對判決表態,祕書長金溥聰也在高雄呼籲司法體系「別辜負人民對司法公正的期待」。
     雖然擔心操作稍有閃失,就可能遭到民進黨的抹黑,但黨中央最後仍在晚間拍板定案,將原本以歡樂氣氛為主的一一二一「為臺北而走」挺郝大遊行,增加「堅定支持司法改革、反貪腐」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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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跟中央政府都已經是國民黨的了,選舉投票前還要上街頭抗議,會不會有點太扯?(楨:綠當家時更會上街鬧事!另參本館:)
司法系統還有太多阿扁跟民進黨的暗樁,這些暗樁維護貪腐民進黨不遺餘力,輕者濫行起訴,暗助選舉,重者枉法裁判,縱容貪腐。現在的法令對這些司法官還力有未逮,這個遊行可以告訴這些司法官,人民還是在監督你的,也可以讓貪腐民進黨知所收斂。
這下子綠狗可高興了吧!但他們不能再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了。如果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貪污扁怎麼可能被判無罪?恐怕早就彼判死刑槍斃掉了!我要大聲說司法不公!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幹!!!
問題不在馬英九,而在臺灣的法官權力太大,可以為所欲為,把黑的說白的。為了對馬不滿而不去投票,或把票投給支持扁的候選人,就是支持貪腐復辟,臺灣將沈淪到底!從審判書的法官論述:「陳水扁逾越職權是受到國民黨長期威權統治的影響」,又舉了許多例子批評馬英九總統也逾越職權,已經可以看出法官的明顯政治立場 --「挺扁反馬」! (另參本館:馬廉能政策 特別與國務費案)
阿扁的司法「無間道」:當初人民把國家各部門的改革工作交付給了陳水扁,事後證明,陳水扁把總統府、外交部、金管會、調查局 ... 都改成了他個人的禦用組織。 那司法呢?陳水扁和綠營法界人士會笨到不加以改造得更合他們的胃口和便利嗎?他為了要讓貪錢和洗錢的老婆、兒子毫無後顧之憂,難道沒想到把手伸進司法嗎? 看看周占春審判長的經歷:周占春四十幾歲就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 ( 傳說是政治因素被陳水扁特別拔擢安排 ),然後由司法院人事處長轉任高院法官,後來又違反一般常情,自願回地方法院擔任第一線法官,「恰巧」近年來幾件關於扁政權和扁家的金融貪污的案子,也都由他審理 - 金管會禿鷹案、趙健銘臺開案,現在再加上陳水扁洗錢案 ……( 照這個情況,未來特偵組再另案追加起訴,恐怕也非常有可能再併案給周占春審理 ... ) 邱毅曾經質疑周占春是陳水扁安排的暗樁?也許有人認為他的質疑過於偏激,但是現在大家回頭想想,想起來了嗎 ? 那位護航扁家洗錢的調查局長葉盛茂 ? 阿扁會不會也早就安排好司法的退路呢?「重大金融專庭」是扁卸任前一手催生出來的產物,二次金改、洗錢、貪污弊案 ... 跟扁政府有關貪污幾乎都可列入「重大金融專庭」審理範圍,周占春又自願回任地方法院「重大金融專庭」的審理法官,這其間都是「巧合」? 難道沒有可疑之處 ?
「大話」新聞快報:2012 民進黨再度取得政權,「臺灣國」終於成立,貪污收賄全面除罪化 …… 大法官兼司法院長:周占春 大法官兼司法院副院長:林柏泓 法務部長:何俏美
大家快醒醒吧,請看清事實:11/27五都選舉,如果民進黨贏了,最後贏家還是陳水扁,表示多數臺灣人還是認同挺扁的蔡英文、蘇貞昌、陳菊、賴清德、蘇嘉全,也就等於是認同陳水扁收賄有理,為貪污護航的「周占春法官們」還會越來越多,「民進黨夢魘」又將回來!「愛臺灣」=「愛臺幣」又將成為社會主流!或許,只有讓民進黨再挫敗一次 ! 才會使「阿扁們 + 周占春法官們」知錯,讓臺灣真正改變 !
宋杯杯不是也有政治獻金2.4億元?宋杯杯英明? 自己的副手省府副省長賴英照跑到扁政府當司法院長毫無作為卻要馬英九來擔,記者跟郁慕明 很喜歡吃宋杯杯的豆腐呢!
法官審判的品質低劣 … 怎麼辦 ?球場上裁判如果經常裁判不公或無法即時做出判決,會被停止裁判;醫師如果沒有辦法即時做出正確處方,會被撤銷醫師執照;法官如果無法即時做出正確判決,或是經常被撤銷判決,竟沒有罰則 ...... 我同意曹興誠的建議:凡法官判決遭撤銷三次以上、檢察官起訴三次被法官推翻,就要停職接受調查,需重新訓練、考試後才能復職;復職後若再有兩次以上停職,則永不錄用。
從李登輝當總統起開始逾越總統權限,開啟威權時代。從李登輝當總統起開始黑金政治。從李登輝當總統起開始接受賄賂。從李登輝當總統起開始洗錢。既然李登輝做了這麼多違法違憲的事情都無罪,大家一起來行賄、洗錢、貪污吧!周占春法官,你是保障人民財產權的英雄。

陳水扁一審判無罪 怪罪馬英九?【臺灣醒報記者蕭介雲 2010.11.08(另參本館:馬廉能政策
 
法官周占春一審判決陳水扁二次金改案無罪,卻引發部份民眾批評馬總統無能,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今天受訪時表示,馬總統不會濫權幹預個案,並會一步步推動司法改革。一名黨政人士強調,民眾如果因此支持清廉零分的民進黨「實在說不通」。
「很奇怪,如果民眾因為法官判陳水扁貪污無罪,卻去責備明明是清廉度第一、尊重司法的馬總統,實在很荒謬。」一名黨政人士受訪時強調,「馬總統一向用很高的標準自我檢驗,民眾如果因此罷投五都或是支持清廉度零分的民進黨,實在講不通。」
資深法界人士受訪時強調,「就阿扁案遷怒馬總統是不對的。」但他也表示,馬總統上任迄今,司法改革似乎是零分,筆錄電腦化也有相當爭議,受到檢察官很大的反彈。他該被罵的是不應以民粹方式推動司法改革,而應凝聚專業、成熟意見後,再去徵求社會的共識。(楨:不幹涉司法個案此正是民粹怪罪馬英九無能沒魄力之處!)
他也指出,周占春此案的審判,最嚴重的是判決與社會觀感不符,以及審判長的獨斷已嚴重破壞法官合議制精神,此情形與兒童遭性侵案、蕭仰歸關說案如出一轍,同時曲解法律條文,形同「先畫靶再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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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不幹涉司法 不是漠視【聯合報記者王光慈2010.11.10
 
馬英九總統昨天指出,他雖然不能幹涉審判中的司法個案,但對部分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的判決,他不會漠視人民的失望與憤怒;他保證竭盡所能推動通案性的司法改革,「這些聲音我都聽見了,也認真放在心上」。
馬總統昨晚邀集行政、立法、司法院長及相關官員餐敘,會中指示積極推動「法官法」及「廉政署」的立法,並要求與會者不要對外發言,由總統府統一發布新聞稿;與會司法官員會後只說:「大家對司改有共識。」
餐會後總統府發出新聞稿指出,馬總統表示,今年九月由於不滿幼童遭性侵案的判決,民間團體發起白玫瑰運動,上周臺北地院對二次金改案,扁家及金控業者全部無罪的判決結果,更引發外界極大的震撼與批評,「這些都顯示司法改革需加速進行,才能重振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悖離人民對司法正義的合理期待。」
馬總統強調,他身為總統,必須帶頭尊重司法,不能幹涉審判中的司法個案,「就算因此挨罵,還是不能幹涉」,但這不等於漠視人民的失望與憤怒,「我保證會竭盡所能,全力推動通案性司法改革」。
總統表示,司法脫離政治幹預後,面臨司法「自我治理」問題,包括法官操守、裁判品質、辦案效率等,都是民眾不滿的根源,「也是政府一定要大刀闊斧改革的地方」。總統強調,「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悖離人民對司法正義的合理期待」,他一定會與相關單位攜手,力推人民高度期待的法案早日通過。

馬總統談司改 幹預司法?【聯合晚報 2010.11.10(另參本館:馬廉能政策  司法巫師 )
 
馬英九總統昨宴請行政、立法、司法院長及相關官員,馬英九雖然重申不能幹預審判中的司法個案,但是民進黨立委上午仍然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批評馬英九企圖幹預司法。
 
奇!氣周占春 卻要教訓馬英九?【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特稿2010.11.10
 
逼近選舉投票,任何一絲風吹草動,都像在吹拂著選票,政客以及激情的選民都在緊張地擔憂。這麼一個蠢動或妄動,會讓選票吹向何方?這是臺灣式民主奇異的合併症,不能說它錯,但卻十分離奇。(楨:大錯特錯!而且是黃等黴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這二年多年對馬亂罵之後果。如五都大選綠贏,這些自作孽者連自贖機會也沒了,2011立委2012總統大選危矣!另參本館:臺灣人要騎那種馬? 自作孽的偽君子)
一個法官之判決究竟如何與總統連結?難道臺灣竟然是要復返於那曾經在彼岸大陸施行了兩千年的專制帝國,而要求總統如聖君一般,出手撥亂反正?這不是令人驚訝地發覺,臺灣搞了二十幾年實在還並不民主,因為如此期待,其實是形式上披著民主的外衣,內在卻仍然隱藏著仰望一位康熙大帝之誕生一般的奴隸心態。
如果畫出一張圖表,臺灣式民主的三權分立,大約就成了這般格局,行政、立法與司法雖然三足鼎立,但三足之上,有一個巨大的頭,這頭就是總統,不管那一隻腳出了毛病,這個頭就可以掌他一個耳光。然而,真正的司法獨立,是總統亦在另一個「行政」的足裡,彼此是制衡關係,而非上下關係,司法上頭已無其他更高權威,若有,唯人民而已。
如今的現實困局卻是司法高舉司法獨立,好官我自為之,不允許外界質疑司法不公,司法不理會人民訴求,檢察官濫訴無辜,審判時程的曠日廢時,都成了人民的苦痛與負擔,法官脫離現實的判決,又讓正義無法伸張。人民無處訴苦,滿心怨懟,但是如果如周占春這類脫離現實的判決,人民用選票教訓的卻是馬英九,寧不怪哉?

尊重司法獨立 馬不變的堅持【聯合報/陳永豐/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 2010.11.15 
 
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施政鋒院長14日於民意論壇投書,針對月底選舉提出看法,令人印象深刻。文中表示「所謂的社會觀感,不過就是反映民意的流動」以及「政治的歸政治、司法的歸司法」等言,本府亦表認同。
惟該文第四段指稱「就一個乖乖的模範生而言,馬英九總統應該是相當左右為難,如果再不拿出龍頭鍘伺候阿扁,不要說年底的選舉會七零八落,2012的連任之路將會相當崎嶇」,…「在總統曉以大義之後,法院恰好作出令一些人滿意的判決,當然予人相當遐想的空間」,上述說法,本府認為有再作說明必要。
事實上,十一月九日總統晚宴司法首長就司法改革問題交換意見,乃在約一個月前即已排定該行程,與陳前總統二次金改案判決無關。在會談中,總統再三強調,身為總統,他不能干涉審判中的司法個案,就算會因此挨罵,他還是不能干涉。這不僅是總統必須要恪遵的憲政分際,也是他參選總統時,對選民的莊重承諾。台灣要走向成熟的民主法治國家,作為總統,就必須帶頭尊重司法。
但總統也表示,尊重司法,不等於漠視人民對於部分法官作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判決的失望與憤怒。這些聲音,他都放在心上。總統雖然不能干涉個案,但保證會竭盡所能,全力推動通案性司法改革,和立法院、司法院與行政院,一起攜手,落實全民司法改革。例如制定《法官法》,建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以及制定《廉政署設置條例》,在法務部下設立專責的機構,強化政府的防貪肅貪效能,這些都是人民高度期待的重要法案、政府一定會全力推促這些改革法案早日通過。
兩年前二次政黨輪替後,總統三令五申,不許政治力介入司法個案,這是總統長期的價值信仰與堅持。但就如總統一再強調的,司法當然必須獨立,但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正義的合理期待。當司法脫離政治干預後,如今面臨的是司法自我治理的問題,包括法官操守、裁判品質、辦案效率等等,這也都是民眾不滿的根源,也是要大刀闊斧改革的地方。

貪汙定讞 扁珍要坐牢2010-11-12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另參本館:扁定罪
 
     扁家四大弊案世紀大審,最高法院十一日就龍潭購地弊案、陳敏薰人事案判決定讞。扁珍各被判兩個職務收賄罪,刑度分別為十一年、八年,各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五百萬元。扁珍成為中華民國歷史上第一對因貪汙案判刑入獄的卸任民選總統夫婦。另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和洗錢等三案則發回高院更審。
     同案判決確定的還有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判刑三年六月,蔡銘哲判刑一年四月,減為八月,緩刑三年;因國務機要費涉偽證案的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判刑四月,減為二月。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表示,檢方尊重最高法院判決。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強調,最高法院的判決,已經明確釐清了貪汙治罪條例對總統職務上行為的意義、範圍,這對未來扁案的後續偵審,特別是金改案的上訴改判,有極大幫助。
     針對扁、珍在龍潭購地弊案收賄部分,最高法院認定,擔任的職務愈高,所產生的實質影響力愈大,扁擔任總統,他的法定職務對龍潭購地案有實質影響力,就是職務行為,他與珍在龍潭購地弊案中收賄一千一百九十八萬美元(折合新臺幣約四億元),即是利用職務行為收賄,是不應為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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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總統職權範圍 最高院已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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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離譜了吧,一審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成20年,三審定讞卻只剩11年,太輕了太輕了,不符合百姓期待,應該關到壽終正寢才對
老天有眼,雖然判太輕,但是至少是定罪了
太好了,我終於有動機去投國民黨的候選人了!

「不必含淚投票了」 藍營振奮:鞏固基本票回籠2010-11-12 中時

     前總統陳水扁所涉龍潭購地案、陳敏薰人事案有罪定讞,這個判決結果讓藍營士氣大振,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這是「天理昭昭、法網難逃!」邱毅則說,最高法院判決「狠狠打了周占春一記耳光」。
     國民黨輔選人士分析,扁有罪定讞有利於藍營基本票回籠並鞏固,綠營蔡英文、蘇貞昌反而面臨要不要與扁切割的困局中。這位人士認為,如果蘇、蔡把司法案件打成政治迫害,要藉此取得深綠支持,就會讓中間選民反感有所退卻;如蘇、蔡與扁切割,只表達尊重司法的基本立場,將導致深綠選民及扁支持者不滿。
     國民黨將於廿一日舉行「為臺北而走」大遊行,在二次金改案宣判後,增加「堅持司法改革、反貪腐」訴求,昨日龍潭弊案宣判後,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表示,國民黨遊行不會取消,訴求多元,也不會改變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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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楨
民進黨反對廉政署【聯合報黑白集 2011.04.04 (另參本館:賴皮黨

在民進黨全力杯葛下,立法院上周逐條表決,靠著藍營在國會的優勢通過設立「廉政署」。廉政署是民進黨執政時推動的公義目標,眼看就要達陣,綠營為什麼卻站到反對面去呢?
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恐怕是唯一解釋。民進黨曾積極推動廉政署卻過不了關,除了國會朝小野大格局外,扁政府對廉政署的定位游移,引發調查局擔心被削權而反彈,也是主因。如今廉政署架構未變,仍設在法務部之下,民進黨卻批評是疊床架屋,還稱廉政署將成為主政者的「東廠」云云。如此反反覆覆,民進黨到底要不要廉政?
更矛盾的是,綠營一則批廉政署會變成總統對付異己的「東廠」,一則又譏稱它只是三級單位,根本無法發揮功能,只能像「萬金油」一樣止癢。忽而形容得那麼邪惡,忽而又說得如此無用,民進黨為反對而反對,忘了自己有多矛盾。再說政黨會輪替,不論是東廠或萬金油,總有一天會輪到民進黨來用;那麼,為何見不得它在別人手裡過關?
廉政署成立,不必然保證政風從此弊絕風清;但反貪防腐需在防微杜漸中累積戰功,沒有巧門可走。綠營的杯葛,除不想讓馬政府沾光,恐也在為自己的貪腐留下政治相罵本。但別忘了,陳水扁當初成立特偵組,卻千方百計妨礙其運作;沒有廉政署,他卻收編了調查局長葉盛茂為其貪腐遮羞。對這些,民進黨都默而不言,現在卻在那裡反對廉政署,讓人難解。
推動過廉政署,現在又不要廉政署;宣示追求廉政,又將廉政機構貶為東廠和萬金油。民進黨機關算盡,卻忘了政治初衷。
2011-04-04 10:03:56
版主回應
(楨:以下仍是呆歹彎的理盲又濫情之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

培養基本觀念?難到像考專家2011-04-04 中國時報 林志成/特稿

 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施暴學生常缺乏法律常識,不知傷害別人會觸法。當初教育部決定在高中增加「公民與社會」科目,就是要讓學生具有政治、社會、經濟、法律的基本素養。
 但是升學考試把公民與社會題目考很難,好像是要高中教出律師、經濟學家,而不是培養一般學生的公民素養。
 二○○四年杜正勝擔任教育部長時,提出高中要教公民與社會,並在大學學測、指考中加考。他認為,台灣社會中,很多人看到問題就罵,但又不想搞清楚真相,是非常奇怪的行為模式。現代人應該瞭解基本的政治、社會、法律及經濟知識,否則很危險。
 九十五年起高中增加公民與社會學科,九十八年在學測、指考中加考。但最近兩年,大學升學考試的公民與社會愈考愈難,而且有許多記憶性題目。
 受此影響,許多高中老師廣泛蒐集相關資料,但可能因為自己底子也不夠,教學備感吃力。
 學測、指考的公民與社會考題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委託大學政治系、社會系、經濟系、社會系教授命題,但是他們常常抓不到高中學生程度,常考倒一堆人。
 一位高中老師透露,去年指考後,他們跟大學經濟系教授檢討考題時,教授說題目出得非常好、沒有爭議。但高中老師覺得那些題目實在太難了,學生也應付不來。
 教育部在高中增加公民與社會學科的初衷,是要讓國人具有基本的公民素養,譬如學生若知道霸凌別人可能觸法,就不會輕率為之。但現在升大學的考題好像是要給專家作答,不是考基本素養。
 台灣是「理盲又濫情」的社會,需要公民與社會教育來扭轉。但從現況來看,卻成為高中生不易應付的考科,他們想的是如何在升學考試中答對難題,真正的公民素養與生活實踐,早就晾在一邊了。
留言:
其實這是一個連教育學家都沒有解答的問題:道德能教得來嗎?老師教學只是傳授知識的一種手段,道德卻是生活中實際體現的行為。兩者絕對不同!課堂上老師能教的是法律,不是道德。充其量只是把枯燥的法條變成生動的教材,讓學生了解什麼是違法?違法了會有什麼樣的處罰。可是學生面對的社會是甚麼?校園霸凌老師不能管!老師也怕被家長霸凌!上課歸上課,實際校園生活就無法落實了,講再多,有用嗎?社會上,政客、媒體天天上演流氓霸凌弱勢的劇碼。這麼多的反教育,我們學校裡的道德教育怎麼會有效果呢?

學測指考 公民爆難 台大新生重作照錯2011-04-04 中國時報 林志成

 九十八年起,學測社會科內含公民與社會考題,指考則將公民與社會單獨成科。三年來,僅第一年學測及指考的題目出得還算適中,之後難度攀升,考倒不少學生。
 去年指考公民與社會「非常難」,頂標五十四分、前標四十四分、均標三十四分,比前一年下降超過二十分。考試時,北市補教協會號召一批補習班菁英老師解答,五十題選擇題中竟錯十三題,相當糗。考生也「哀鴻遍野」。
 本報記者拿著這份考題給目前台大、台師大的大一生作答,這是他們去年的試卷,但現在重新作一次,許多題目還是答錯。而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統計,全部五十題選擇題中,高達十三題答對率低於四十%。
 今年學測公民與社會題目,台北市高中教師當初解析時認為「簡單」,但後來發現不是這樣。內湖高中老師姜淑慎說,考是較去年簡單,但對考生還是很難。
 姜淑慎表示,公民與社會包含政治、社會、經濟、法律等領域,大學都單獨成系,如果升學考題出很難,考試引導教學下,高中老師也會教得深奧,但學生有必要學到大學程度的知識嗎?
 他說,這幾年出了許多記憶性的題目,譬如「選前幾天不能公布民調」、「多少位立委可以提案變更領土」等。若這類知識都要背,那公民與社會要背的東西可多了,學生負擔很重。
 復興高中老師謝麗玲說,公民與社會考題應「中間偏易」,才能兼顧城鄉差距,並考出不同學生的程度。每年學測及指考的題目難易度應維持穩定,且不要考太多記憶性題目,高中教學才能正常。
 對於公民與社會考題太難的批評,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副主任洪冬桂回應,這科才考三年,加上不同領域都要找不一樣的大學教授出題,題目難易度不易控制。大考中心會加速建置題庫,以後考試會有更多題目從題庫中出來,就可維持難易度穩定。
留言
因該不是考題出問題, 是台灣的「公民」與「社會」都出了問題吧?! 才會讓考生不知所從, 答非所問吧!!
沒錯,舉例的題目確屬記憶性,但常接觸就不是背而是生活的一部分
這年頭豬頭教授不少,主事者的回答更妙!大家都高分學生家長也幹醮! 這是一個社會集體病了的表徵!
2011-04-04 11:13:10
阿楨
大法官同意權投票 羅昌發全同意票 另3人都有反對票2011-06-15 中時

 立法院昨天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投票,民進黨團採集體不進場投票方式抗議,國民黨團則決議一致性投票,雖以過半票數,同意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及湯德宗四位出任大法官,但陳碧玉及黃璽君還是分別拿了兩張及一張不同意票。
 這四位新大法官任期為八年,將從二○一一年十月一日開始,到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為止。
 昨天上午進場投票共有七十三名立委,包括無黨聯盟的立委陳福海與林炳坤、無黨籍立委康世儒。國民黨立委除了王進士及劉銓忠,一位遲到,一位病假,其餘皆進場投票,民進黨則全數缺席。以目前一一○席立委來算,四名大法官只要拿下五十六張同意票,即可獲得同意任命。
 開票結果,被提名人陳碧玉獲二張不同意票、二張無效票、六十九張同意票;湯德宗獲一張不同意票、七十二張同意票;黃璽君獲一張不同意票、一張無效票、七十一張同意票;羅昌發則獲七十三張同意票。
 這次大法官提名過程,風波不斷。先是被提名人之一的邵燕玲,被媒體揭露是之前引爆「白玫瑰運動」的「恐龍法官」,逼得馬英九總統及司法院長賴浩敏出面道歉,最後邵燕玲自動退出;接著又被披露陳碧玉有雙重國籍及綠卡問題,審查會時,陳碧玉不得不「發誓」,承諾不會再申請。
 昨天投票時,國民黨雖然黨團會議決議一致性投票,但是還是有人投出不同意票及無效票,僅有羅昌發拿到全部同意票。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大法官目前有四名缺額,必須在今年十月一日到任,完成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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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觀點/法律見解不列評鑑 難除壞法官
綠不滿意藍有遺憾 司改會評50分
白玫瑰:不是人民要的法官法
2011-06-15 10:14:14
版主回應
司法體系 引清兵入關?【聯合報╱張升星/法官2011.06.15

歷經多年折衝,法官法終於在各方勢力的拉扯妥協之下,完成三讀立法程序。雖然社會輿論都把法官法視為將來淘汰恐龍法官的有效武器,但過度樂觀的假設,難免流於一廂情願期待,其實未來司法實務的操作,才是法案成功與否的真正關鍵。
由於法官法所牽涉的層面甚廣,如何正確地評估其影響頗為困難,比較持平的觀察或許應該如此定位:一個法案,三種面相!
首先就是民間司改團體強力主張,納入學者、律師等外部委員,參與司法人事審議程序及法官評鑑程序。由於司法自律不彰,官官相護,所以民間司改團體的主張,就益發顯得冠冕堂皇,義正詞嚴。
固然立法背景是因為司法濫權咎由自取,但將學者、律師等不具公職身分的「人民」,正式納入成為行使司法人事權的「決策機關」,而不只是諮詢建議的客卿地位而已。其變動之大,手段之烈,不僅是公務體系的先例創舉,恐怕也是人事行政的徹底顛覆!
從正面的角度解讀,外部委員的參與,或許可以增加司法人事作業透明度,與多元民主的代表性,避免司法體系向來均由最高法院把持下的近親繁殖,黨同伐異;但從反面的立場觀察,司法行政體系公然「引清兵入關」,無異是墮落失職,司法自我閹割的媚俗風氣,長期而言必將危害審判獨立!
未來參與司法人事審議及評鑑的學者、律師,會不會在法案研擬或者具體訴訟中,享有不對稱的發言權與偏頗利益,將是值得觀察的道德風險。尤其是負責決定法官人事的學者、律師,既然也是行使「公權力」,該不該同樣接受公務員紀律的約束?有沒有倫理規範的適用?這個法理上的吊詭,恐怕很難找到適當的平衡。
其次則是法官同僚的關心焦點多屬銓敘、待遇、退休等法制規範,論者因此譏諷法官法已然成為法官福利法,似非無的放矢。
至於社會關注淘汰恐龍法官的規定,由於交付評鑑的事由多屬「審判事項」,例如辦案態度不佳、不符程序規定、遲延案件進行、違反無罪推定、審理案件不當等,因此從事審判的法官,比較可能成為評鑑對象。至於從事司法行政的法官,則因減少辦案,或者根本不辦案,因此大幅降低交付評鑑的風險。未來可能衍生的後遺症則是:拋棄審判本職,爭取行政兼職的趨勢必然更加惡化!
在法官法的立法過程中,溝通、折衝、讓步、妥協都是政治攻防的常態,司法院身為司法行政主管機關,必須有所取捨,勢所難免。因此法案內容仁智互見的爭議,亦屬理所當然。不過法案終究獲得通過,縱非完美無瑕,對於司法院而言,至少算是具體政績。
經由立法授權,司法院享有更多權力,未來能否落實法官法的理想,擇優汰劣,端視司法院的執法決心。畢竟,司法院不是立法院,法律不光是寫出來看的,而是要拿出來用的!

懶、壞法官 將可免職【聯合報2011.06.15

不過,對法官判決引發高度爭議,民眾譏為「恐龍法官」,卻因條文明定「適用法律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即使法律見解引發重大爭議,也不能要求將法官交付評鑑。
司法院早在1988年就開始研訂法官法草案,歷經23年,昨晚完成立法後,司法院長賴浩敏到立法院向院長王金平致謝。法官評鑑將在新法公布後半年施行,法官退養新制三年半後施行,其他規定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目前司法院已有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法官之任免、轉任、解職等事項,新法增「外部評鑑」機制,在司法院另設「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三人、檢察官一人、律師三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四人,共十一人組成,掌理法官評鑑。
新法規定,裁判確定後或已在法院審理六年以上尚未確定的案件,若有事實足認法官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者,應交付個案評鑑。
新法對法官懲戒採雙軌制。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個案評鑑的法官有懲戒必要時,應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司法院也可直接將應受懲戒的法官,移送監察院審查。
法官懲戒內容,由重至輕為: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員資格、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免除法官職務但可轉任其他職務、罰款、申誡;但若具體情事足認已不適任法官者,應予撤職以上處分。
新法重點還包括擴大法官任用管道、法官職務監督、保障與給與等。其中,司法院「人審會」成員,在民進黨及民間司改會堅持下,除司法院長為當然委員並任主席,司法院長指定十一人,法官互選代表十二人,另加入學者專家三人充實「外部參與」機制,共廿七人組成。
2011-06-15 10:25:03
阿楨
誰打著正義 冤案傷口灑鹽?
【聯合報╱陳宏達/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主任2011.05.30

為善的力量,也會是為惡的力量。
極端的正義,也會是極端的不正義。
辦案就像剝洋蔥,有時令你落淚,有悲憫、同理心的檢察官,才會認真去查,才可能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就能發現早在十五年前軍中不法真相。
激情與民粹統治著我們的社會,但都打著「正義」之名,搞得是非不分、法理難明。
大言不慚的政客、名嘴、律師…,這十五年來為江案平反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大家可以去問問他(她)們?時效完成,何以致之?監察院也可以好好查一查過去標榜人權保障的高官及單位相關紀錄,究竟為本案貢獻了什麼?
當年躺著睡覺的「不作為犯」,竟能昧著良心,厚顏無恥指責那些不眠不休工作、平反沉冤的人「卸責」、「官官相護」、「悖離天理國法」…,這就是他們口中所謂的「轉型正義」嗎?翻翻他(她)們的抽屜、鐵櫃裡,也許還塵封著江爸爸奔走、投遞的血淚陳情狀啊!其間只要有一個人對本案真正用心以對,相信結果一定會不一樣…。
民意有時只是一種情緒,對於爭議問題必須理性以對、依法而為,不能只憑感覺辦案。當年江案不是就在這種「眾人皆曰可殺」的氛圍下,一步一步走上絕路嗎?少數政客、名嘴、律師,不應一再消費江案、挑撥操弄,故意在傷口灑鹽。不要假「道德」之名,再去做不道德的事。
不要假「正義」之名,再去做不正義的事。
不要再欺騙人民了!
縱然天塌下來,每個人也應秉持良知做該做的事。
2011-06-15 10:49:56
阿楨
貪瀆3法官遭重判 蔡光治處20年2011-07-01 中國時報

 喧騰一時的司法官貪瀆案,台北地院昨日宣判。十三位被告中,十二人有罪,關鍵人物何智輝通緝,案發時具司法官身分的陳榮和、蔡光治等五人,分依收賄、行賄、偽證等罪判刑六年至廿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至三百五十萬元不等,並沒收或追繳沒收犯罪所得卅萬至二百萬元不等。
 本案是最高檢察署列管偵辦司法官風紀「正己專案」下的具體肅貪成果。宣判的十二人中,具有或曾有法官、檢察官身分者多達八人,創歷來司法官風紀案一次判決最多人紀錄。
 八人包括承審「何智輝銅鑼案」、「前法官張炳龍收賄案」,從中行賄、受賄的前高院法官蔡光治、陳榮和、房阿生、李春地、張炳龍、前板檢檢察官邱茂榮,及涉及偽證的邱創舜和前檢察官張權。蔡光治被判刑廿年,是所有被告中判決刑度最重者。
 八人的律師或本人昨日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要提出上訴。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的李春地律師說,會判何智輝無罪,是依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意旨,不該成立違背職務收賄;偵審期間他自白坦承犯行,仍獲判重刑,覺得遺憾。
 本案是去年七月十三日爆發,突破案情的關鍵是何智輝的密友謝燕貞轉為汙點證人,她是宣判有罪十二人中,唯一獲宣告緩刑。
 判決理由指出,陳榮和、房阿生、蔡光治、李春地行為時都是高院法官,食國家俸祿,司平亭曲直之職,本應清廉公正自持,以維護司法清譽。卻透過審理案件機會,收受當事人賄賂,戕害民眾對司法的信賴。
 張炳龍曾任高院法官,為求自己的官司能獲有利判決,竟和段美月、黃賴瑞珍共同金錢行賄承審法官。邱茂榮身為資深檢察官,卻和何智輝共同以金錢誘惑承審法官,換取有利何的認定,危害司法公信程度甚為深遠。
 前立委何智輝因「銅鑼科學園區基地徵收弊案」涉嫌貪汙,一審判刑十九年,去年一月發回高院更一審時,分別透過他的好友蔡光治、邱茂榮,對高院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行賄一五○萬、二百萬元,換取無罪判決。
 前高院法官張炳龍,因收賄案在高院更四審時,拿出三五○萬元擺平官司,除中間人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妻拿取五十萬元佣金,審判長房阿生被訴收賄二百萬元、陪席法官蔡光治被訴收賄一百萬元。
2011-07-01 09:56:17
阿楨
扁告發 李登輝涉貪2.5億被訴 2011-07-01 中國時報

 前總統李登輝涉嫌侵占國安密帳「鞏案」歸墊剩餘款項七百七十九萬美金(新台幣二億五千七百七十萬元),以洗錢方式挪供劉泰英支用,特偵組依前總統陳水扁提供的關鍵情資追查,及殷宗文、劉泰英、徐炳強面見李登輝簽下的保命備忘錄,認定李、劉涉嫌重大,昨依侵占公有財物、洗錢等罪嫌起訴。李登輝也成為我國史上第二位遭起訴的卸任國家元首。
 起訴書指出,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竟不遵守國家法制,擅將公帑不法挪供私人使用,犯後設詞否認、冀求卸責、毫無悔意;考量其已年邁符合刑法減刑規定,及對國家貢獻之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劉泰英則被認定私吞其中四十四餘萬元美金供己用,犯後矢口狡賴、品行惡劣,但考量他已歸還款項且年事已高,同樣籲請處以適當之刑。
 檢方查出,李登輝八十三年間捐贈南非新台幣兩億八千萬餘元以鞏固邦誼,但外交部經費不足,前國安局局長殷宗文奉命以「鞏案」為代號,動支「奉天專案」經費代墊。
 國安局往後三年陸續以預算結餘回補代墊款項,僅餘八千九百餘萬即可墊補完畢,李仍指示外交部歸還全數借款,藉以侵占歸墊剩餘的七百七十九萬美金,由劉泰英在八十八年間利用不知情的尹衍樑輾轉洗錢至台綜院。
 九十一年間,國安密帳案曝光,經管「奉天專案」的國安局少將會計長徐炳強為求自保,與殷宗文、劉泰英赴桃園大溪面見李登輝,經李登輝指示撰寫備忘錄,假托支援設立國安局外圍機構即台綜院第四所,由國安局自「鞏案」餘款補助,企圖魚目混珠。
 特偵組認為,「奉天專案」基金非經總統同意無法動用,劉泰英也坦承收到該款,並供稱殷宗文交代是依李登輝指示,足以證明三人共謀。特偵組也認定前國安局局長殷宗文為貪汙共犯,但因身故不起訴。全案除徐炳強獲判無罪確定,仍有劉冠軍在逃;特偵組另告發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涉嫌逃漏稅。
 此外,陳水扁告發李登輝利用隨扈的銀行帳戶,將近十億元被分為卅四筆輾轉匯往新加坡等國移涉洗錢一案,特偵組已另案調查,並積極尋求新加坡方面的司法互助。

(另參本館:臺灣父子反目成仇 果然是陰謀 馬政治迫害 馬廉能政策 小龍女神話 《總統的親戚》 《解構黨國資本主義》)
2011-07-01 10:48:13
版主回應
總長換了人 結果也不同【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2011.06.30(楨:聯記也是呆歹彎是非不分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之一?明明是李扁干涉司法/馬不干涉司法,結果才異!)

特偵組偵辦國安秘帳案之「鞏案」墊款,依貪污等罪將前總統李登輝起訴,為大選前的國內政壇投下一顆震撼彈。過去,扁執政,北檢偵辦國安密帳時,也曾一度牽扯李前總統,但最後不了了之;如今政黨再次輪替,以及檢察總長換人做之後,同樣事證,竟能「奇蹟地」發生不同的結果,「司法」的天平,難道會因人而異嗎?在「鞏案」起訴之後,這項問題值得深思。
目前特偵組手上還有「319案」、「軍購弊案」等不少疑難雜症的案件正積極偵辦,對於這位檢察總長一年來的表現,馬英九總統應頗有「深慶得人」之感,不過,如果司法案件之偵辦,會因「誰當總長」而異,豈非另一種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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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登輝曾跟陳水扁嗆聲, 說如果貪污就切腹, ....當然啦! 懂得丟臉會切腹的人就不會貪污, 所以李登輝一定是在開陳水扁玩笑的啦!!
  陳水扁對台灣的貢獻還真是特殊, 讓人民看到了最高檔的狗咬狗戲碼--貪污總統咬貪污總統
  呼籲外省族群不要再支持這種可惡的政治追殺,大家都在台灣生活了這麼多年,真要搞到 族群對立?朋友間因為族群互相不信任不來往?李登輝聲望可不是陳水扁能比的,馬政府就繼續搞 看大選時到底人民會怎麼唾棄你們
  上面的那位寫的“呼籲外省族群不要再支持這種可惡的政治追殺”才正是惡意的栽贓,挑撥離間,撕裂臺灣。
  狗咬狗,真精彩!全世界僅見,破世界紀錄!
  國民黨不用想推卸責任,利用司法進行政治鬥爭不會有好下場的
  這下可讓台灣人看清楚,原來中華民國的司法,是外省人統治台灣的工具,台灣之父 被台灣之子咬
  李登輝涉貪2.5億被訴 是阿扁告發的 是誰在追殺誰?要怪去怪民進黨啦!
  狗咬狗 台灣國的立國精神 令人欽佩 !高明的統治手法,以台制台,以台咬台 !
  所謂台奸,是指日據時代享盡一切好處,至今念念不忘的一群老人,為了做台灣國父,釣魚台都不要了,說是日本的。
  台灣國ㄟ背後 人前喊我要正名,我要去中國化,我要建立台灣國,背後 忙著A錢,忙著搬錢,忙著洗錢,好佳在被瑞士抓包,告知咱台灣,被判刑入龜山監獄吃免錢飯。台灣話說: 嘴念經 .手摸蔫 .(ㄋㄧㄢ).最佳寫照.....哈 哈...
  2008年,有智慧ㄟ台灣人,選對了馬英九總統!!日本趨勢大師大前研一說,馬總統是非常好的總統,馬總統是非常棒的領導人「我想把他進口到日本來。」 發行量達130萬份的韓國第二大報「東亞日報」,由主筆金順德具名的專文中盛讚台灣總統馬英九,在經濟、兩岸關係和國際社會方面的政績卓越,勝過韓國總統李明博。 台灣去年的經濟成長率10.8%,韓國6.1%;最近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發布的2011年世界競爭力排名台灣排名第6,韓國則排名第22。  專文說,馬總統一路走來均強力反貪,並指出2008年總統大選的結果顯示,國民用選票表現絕不容許貪腐的決心。民調顯示台灣受訪民眾有73%認為馬總統清廉,但韓國在前總統盧武鉉因涉貪而自盡後仍無改變,令人羞愧。
2011-07-01 10:55:45
阿楨
短 評-阿共ㄟ陰謀?2011-07-03 中國時報

 有些人凡事都愛扯上中共,反正好事沒份,壞事就一定是對岸搞的鬼,像《全民最大黨》裡〈阿宏之聲〉永遠的結論:「攏係阿共ㄟ陰謀啦!」
 前總統李登輝因為國安密帳案被起訴,台聯主席黃昆輝指檢察總長黃世銘從中國大陸返台後,李登輝就被起訴,質疑黃世銘是聽取大陸的指示,因為對岸想藉此弱化李登輝在明年初大選的影響力。
 如此荒謬的指控,讓政治新聞難得多了趣味性。大部分人哈哈兩聲之後,大概只能搖搖頭,為台灣的政治仍然有這麼胡言亂語但還是可能有人相信的部分而無奈。照這個邏輯推下來,李登輝被起訴不只算是政治迫害,還是受到中共的迫害。類似的指控,在上次扁案鬧翻天時也曾經聽到過,說法一樣是指中共是背後的黑手。
 這隻黑手叫扁家A了海角七億嗎?這隻黑手要李登輝把國安密帳的錢偷偷挪給台綜院嗎?罪行是看犯意和犯行的,做了什麼最重要,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政治人物的言行更是必須接受檢驗並服從法律規範,推到阿共仔那裡去,扯太遠了吧?
 坦白說,李登輝這些年來的政治影響力不斷下降,塑造被打壓的形象說不定能增加些同情與支持。而此案如果引發族群緊張對立,對馬英九選情也未必有利。說是阿共仔的陰謀,恐怕還低估了中共對台灣政情的了解。

不怕死,不過是個無賴--李登輝 2011/07/03

李登輝被起訴之後,他說:「我都是九十歲的人了,死都不怕,還怕什麼呢?」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夫不怕死有兩種:
一種如革命先烈林覺民,從容赴死、慷慨就義。
一種就是嘴巴上逞強,擺出爛命一條的無賴,李登輝大概就是這種。
其次,一個九十高齡的人,大概也有隨時離開凡塵的心理準備;說他不怕死,倒也是真的。然而,一個人活到這個年紀的人必須知道,比「不怕死」更重要的是其實是「怕不怕丟臉」、「能不能善終」。
李登輝難道不怕丟臉?難道不怕不能善終--堂堂一生就以以「貪瀆總統」的身份結束而列入歷史紀錄?
看起來,李登輝都是不怕的,他不過是個無賴。雖然他說他還有上帝,但是海盜心中也有上帝、也有媽祖,這都是自欺欺人的;既然不怕丟臉,他實際上是什麼都沒有的!
http://blog.udn.com/Xuser/5387826#ixzz1R0CWg78W
2011-07-03 09: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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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扁壓8年 再不掀開是裝聾作啞 2011-07-03 中時 陳志賢

 黃世銘說,政治人物應該先捫心自問,究竟有無做過違法的事,不應該遭司法起訴後,就妄指司法從事政治追殺,「選舉期間絕不是違法政治人物的保護傘,國安密帳案都已拖延了八年,難道要像江國慶案拖過追訴期限消滅嗎?」
 黃世銘說,特偵組目前仍針對李登輝的其他案件繼續偵辦。檢方辦案原則是,如果查無犯罪證據,應儘快還李清白;若有犯罪事證,就依法起訴。
 對於李登輝及律師批評檢方「只傳訊一次就起訴」、「沒證據就起訴」。黃世銘強調,被告喊冤是人情之常,案子起訴了,證據夠不夠由法院審視。檢方在五月卅一日傳喚李,李都推稱「不知情」、「不清楚」、「忘記了」,這樣的答辯,再傳十次也沒用。
 而且檢方傳喚李到全案起訴之間,約有一個月的時間,李登輝的律師也沒有遞狀聲請調查或傳喚證人,檢方認為證據足夠,當然起訴。
 李強調沒有一毛錢進入他口袋,沒有貪汙。但黃世銘指出,李登輝在總統任期間要國安局將鞏案代墊款,資助給為李卸任量身訂做的「智庫」台綜院,兩者瓜田李下,豈無關連?而且劉冠軍案爆發後披露了「奉天專案」,殷宗文等人何以甘冒「犯上」大不諱,請李補公文,李也表明不願補,這裡面如果沒有弊端,誰會相信。
 外界質疑特偵組這時起訴李的時機不對,黃世銘反駁,若選前七個月不能起訴,那選前八個月或九個月能起訴嗎?台灣每年都有選舉,是不是都不能起訴?

法院是民進黨關的【聯合報╱黑白集2011.07.03

李登輝被起訴,民進黨指控是「政治追殺」,蔡英文稱是「選擇性辦案」,黃昆輝則說是「奉大陸指示」而辦。這些說法,都反射了綠營看待司法的工具性,及對正義的虛偽標準。
陳水扁在總統任內,早知李登輝涉有不法,但他卻把案子藏在懷裡,不送交司法偵辦。其間,他時不時拿出來威脅一下老李,讓對方知道自己手中握有把柄。民進黨動輒指控國民黨「選擇性辦案」,但它自己執政時這種「選擇性不辦案」,豈非是更可怕的苟且徇私?對阿扁隱匿弊案,綠營可有一句反省?
陳水扁直到卸任後因洗錢案受到調查,為求脫身及矇混,才向特偵組檢舉李登輝。特偵組偵辦此案,正是由於陳水扁正式告發;且檢察總長後來由陳聰明換成黃世銘,才能把錯綜複雜的弊案查出真相。對於這麼一個艱難重案的突破,民進黨沒有半句稱許,卻是一味質疑,莫非民進黨和當年他們宣稱要打垮的「黑金」已同流合汙?
檢方起訴李登輝後,陳水扁又改口否認是他告發。陳水扁的反覆無常,外界已司空見慣;但他當年宣稱幫李登輝壓住「七十五顆未爆彈」,現在另七十四顆藏在哪裡?執政八年一直幫著扁、輝掩護的民進黨,也不會有興趣知道正義的真相吧!
過去民進黨只要不滿司法判決,就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不知洗了多少台灣人的腦袋。把李登輝國安弊案的來龍去脈攤在陽光下,綠營還敢說這是「政治追殺」;看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一語可改寫成「法院是民進黨關的」。因為它真是視司法與正義如無物啊!

馬辦駁蔡英文:別再空心論述【聯合報2011.07.03

針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批評,「台灣加油讚」發言人殷瑋指出,蔡英文身為總統參選人,動見觀瞻,人民對她有很高的期待,發言必須有憑有據,不能再「空心論述」。
對於蔡英文指出,要大聲向國際喊出「我是台灣人」,殷瑋也表示,誰捍衛台灣尊嚴與中華民國主權,用事實檢驗最清楚。他並反問,「面對國際,蔡英文從前不是保持沉默,就是心存烽火,如今到了選舉,卻想以光榮感號召台灣人民,民眾到底該相信哪一個蔡英文?」
殷瑋提出數據反駁表示,今年一到五月,台灣對東協的出口成長百分之廿九點九,對大陸出口佔台灣出口的整體比重從去年的百分之四十三點三,降為百分之四十點七,根本就沒有發生「傾中」的現象。他說,蔡英文要談「過度依賴大陸市場」,不能只憑印象,當年蔡英文也曾說過「ECFA會造成四百萬人失業」,空話已被戳破,難道不能中肯、實在一些?
2011-07-03 10:29:33
阿楨
人民觀審 一場空談?2011-07-06 中國時報 【王兆鵬、黃國昌、林裕順】

 翻開報紙,赫然看到司法院宣布已完成《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將在下會期送立院審議。作為司法院「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的一員,我們深感錯愕與痛心,對於司法院就此重大司法改革議題,竟以如此專斷、粗暴的過程與機制作成決策,更是無法苟同。
 針對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於去年年底就任後拋出的「研議採納人民觀審制」之訴求,學界及民間團體早已提出嚴重質疑。該制度要求人民聽聞審判程序、但拒絕人民就判決結果有參與決定之權力,不僅「獨步全球」、「舉世罕見」,更是根本違反「國民參與審判」的制度精神。
 在受邀參與司法院組成的研議委員會時,我們即詢問司法院是否已有既定立場,是否已決意採行其所獨創、又無理論及實證基礎之「觀審制」,此研議委員會是否只是為背書其政策而設?面對我們的質疑,司法院雖然不斷保證絕無預設立場,表示賦予人民參與判決權力之英美「陪審制」、歐洲「參審制」,甚或鄰近日本「裁判員」仍是可能的選項,一切有待委員會的共同討論與商議。但在接下來的研議過程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司法院不斷進行媒體的公關操作,散布片面、經操控、存有理論上明顯偏誤的「意見調查」結果,聲稱「九六%的民眾可以接受觀審制」。
 反之,在內部的委員會中,對於最為重要而核心的問題──是否應讓人民享有共同作成判決之權力──為主席之司法院副院長卻不斷迴避而不進行有意義的實質討論。面對上述情勢,我們雖心灰意冷,但仍期待與相信司法院就此重大司法政策,當不致草率鹵莽為之。   令人驚訝者,從日昨的報導中,明顯可以發現司法院早已定調「人民無參與判決權之『觀審制』」的政策,也早已暗中備妥連委員會成員都未曾與聞的《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成立「人民參與審判」研議委員會,果真只是為欺騙人民?
 做為「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的成員,我們在意的,絕非司法院對委員會欠缺最為基本的尊重,而是在於司法院對於如此重要的政策議題,竟然採取如此草率與專斷的決策模式。
 做為長期關心司法體系運作、研究訴訟法學的學界一份子,我們迄今仍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國司法制度目前所存在之種種問題,是可以透過司法院所獨創「人民觀審制」獲得解決?
2011-07-07 10:40:36
版主回應
司法院有何理論或實證基礎,得證立「觀審制」較人民有參與判決權力之英美「陪審制」、歐洲「參審制」或日本「裁判員」,更能有效達成其「改革目標」?  在一連串「貪瀆法官」、「恐龍法官」等不幸事件的推波助瀾下,不僅使民間社會再度對司法發出怒吼,也促使了司法院正副院長的更迭。現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承擔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殷切期盼而就任,也公開作出傾聽人民聲音、推動司法改革的莊嚴承諾。然而,迄今為止,司法院先是推出一部充滿自我封閉、保護色彩而遭民間團體譏為「僅有五十分」的《法官法》(楨:民粹團體吧),現在又透過草率恣意的決策程序推出另一部令人無法理解、難以苟同的《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我們不禁要問,這是真正符合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還是一場愚弄人民的司法騙局?
 (王兆鵬為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國昌為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林裕順為中央警察大學刑事系教授)

人民觀審 絕非空談2011-07-07 中國時報 【蘇永欽】

 昨天時論廣場刊登王兆鵬、黃國昌、林裕順三位教授大作〈人民觀審一場空談?〉因為誤解甚深,不能不回應。
 第一、審判本來是法官的事,許多先進國家卻都有某種人民參與某類案件審判的設計,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其主要目的就在拉近人民與司法的距離,用學者的說法,就是降低資訊不對稱所生的不信任感。
 第二,那麼多國家都發展出某種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為什麼我國就是推不動?行政部門有違憲的質疑,法律專業因為改變成本太高而排斥,都還只是一般認知的原因。難道人民真的都能立刻接受,不擔心把審判權交給一天法律都沒學過的人,會影響審判品質?由此可知,支持人民參與的理由固然很強,反對的理由也同樣堅強,兩方拉鋸,找不到調和之道,結果就是後發的日本、韓國都已經開始實施,我們還在原地踏步。
 第三、人民觀審制如何突破僵局?如果人民參與審判,包括庭審和評議都和法官一起,因此對於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最後的量刑,都可表達並形成多數意見,但讓具有法律專業的法官作最後把關,如果不接受觀審員的多數意見,必須在判決中敘明理由,這樣可以保留參審大部分的好處,排除參審大部分的顧慮。比較法上我們可以在北歐、澳洲,乃至近鄰韓國找到類似的設計,而且都很成功。但這些考量都不能想當然爾,該要有實證調查作決策基礎。
 第四、司法院特為此託國內作民意調查有高度聲望的學術機構,針對兩種參與類型:即人民與法官一起審判與討論,一是由法官決定,一是一起決定最後的判決,瞭解民眾的看法和接受度,結果發現民眾對人民參審的制度,支持度高達百分之七八十,而且對最後由法官做決定類型(觀審)的支持,高於「人民與法官一起決定」;對於人民參審可能受到威脅利誘,及一般人可能過於主觀的憂慮,也確實存在,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由法官作最後把關的觀審反而較受支持。
 反對觀審構想的人,主要憂慮的是「如果沒有表決權,人民為什麼要參與?」調查也發現在百分之二十幾不願參與的受訪者中,確實有四分之一的人為此而反對觀審,但在反對人民有表決權的受訪者中,有將近四成的理由是「我不懂法律」,人數上幾乎是前者的兩倍,如果再加上第二高的理由「我覺得自己不夠客觀」,人數更遠高於因為沒表決權而不參與者。所以至少在現階段,整體而言對觀審制的支持高達百分之八十五。
 第五、司法院為了思慮的周延,不但廣邀審檢辯學代表共十五位,還加上一位北一女退休教員,組成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委員會以外,並通過各種管道與各界對話。為了準備在七月下旬司改策進會形成政策,六月底才根據民調結果在院內討論初步定調。
 第六、三位教授對本院決策的批評,主要建立於「司法院宣布」已完成條例草案的基礎上,但司法院有誰在什麼時候作了這樣的宣布?決策都還沒有定案,草案又是從何而來?未來在法條的研議,制度的推動,乃至實施後的評鑑上,司法院都還需要學術界的大力支持。但如果是沒有事實根據的指責,就敬謝不敏了。
 (作者為司法院副院長,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召集人)
2011-07-07 10:42:30
阿楨
打擊貪官 財產來源不明可處5年【聯合報2011.11.09

「財產來源不明罪」施行三年,卻因「只限涉貪」規定,至今無人獲罪。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貪汙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涉嫌包庇、假借職權等犯罪的公務員也適用,只要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財產增加與收入不相當,又無合理解釋,最高可處五年徒刑。
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馬英九總統二○○八年的競選政見,二○○九年修法,至今無人被判刑,法務部著手修法,以回應民眾澄清吏治的期待。
依據新法,未來除涉貪公務員,公務員若涉及瀆職、圖利性交、包庇賭博、組織犯罪、違反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藥事法等罪,或假藉職權、機會或方法犯罪的公務員,也可能要交代財產來源。
新法另一重點,是放寬了財產異常增加的認定標準。原規定一年間增加財產超過「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總額」,新法則參考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改為更寬鬆的「所增加財產與收入顯不相當」。
立委謝國樑強調,此次修法從總統到民代均適用。他舉例,像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龍潭案、外交弊案等案,縱使未查出賄款,未來有類似涉案情形的總統,仍有說明財產來源的義務。
謝國樑說,若有官員像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一般、涉及隱匿公文及洩密等罪,因與職權相關,若同時財產異常增加,檢方也可要求自證財產來源,否則即會觸犯本罪。
新法同時也將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從三年增為五年,期能讓公務員「不敢貪」。謝國樑強調,這次修法雖不如香港嚴格,但相信對政府防貪、肅貪仍有幫助。
2011-11-09 12:05:01
阿楨
2011貪腐印象指數 台灣全球進步最多【經濟日報2011.12.01

「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TI)1日公布2011 年「貪腐印象指數」,在183個納入評比的國家及地區中,我國排名從去(2010)年第33名,進步至第32名。
今年我國分數首次達6.1分,為1995 年公布該指數17年來的歷史新高,分數進步0.3分,為全球進步最多的五國家之一,進步幅度也是亞太地區最大,排名連續三年向上提升,顯示政府近幾年來推動廉政革新的成效獲國際肯定。
國際透明組織東亞暨南亞區高級主任廖燃廖燃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時表示,自從1995年國際透明組織開始發佈清廉指數以來,台灣在排行榜上都是處於穩定的進步,其間有一個曲折,就是在2008年台灣出現倒退。
他說,在2006年和2007年,台灣爆發出很多重大弊案,當時還出現紅衫軍百萬人圍城局面。出現這種狀況,很自然地就會影響到外商對台灣的觀感。
清廉指數和排名是根據13個國際機構17項民意調查報告所做出來。這些民調報告反映各國人士對一個國家反腐敗法律的執行、資訊公開及防止利益衝突的意見。
廖燃表示,國際透明組織過去10幾年發佈清廉指數,一直強調的是分數的進步,而不是排行。每一年國際透明組織的統計都會調整,有些國家新增入列,也有些國家由於調查數據不足而被抽離,排名會受到這方面的影響。
他舉例說,如果之前排名在前的兩個國家因為資料來源不夠而被抽離出去,而使某個國家排名晉升,未必是因為進步;反言之,如果一個國家得分增加,而同樣有進步的國家也很多,若它的排名下降,並不表示這個國家的清廉度倒退。
2011年最清廉的榜首是紐西蘭,得分是9.5分。進入前10名的還有丹麥(9.4分)、芬蘭(9.4分)、瑞典(9. 3分)、新加坡(9.2分)、挪威(9.0分)、荷蘭(8.9分)、澳大利亞(8.8分)、瑞士(8.8分)、加拿大(8.7分)。
廖燃說,能得到5分就算是及格。今年有134個國家得分不到5分。排名墊底的是北韓和索馬利亞,僅得1分。

兩岸四地貪腐印象 大陸排末座【聯合報2011.12.02

大陸貪官問題有多嚴重?根據最新出爐的「二○一一主要國家貪腐印象指數」排名,台灣排第卅二,勝過南韓的第四十三,中國大陸則以三點六的低分,排第七十五名,位居兩岸四地(中台港澳)末座。
2011-12-02 11:21:48
阿楨
(楨:以下皆是忽而要環保/人權/清廉、忽而要經濟/效率/圖利廠商的、呆歹彎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馬善任人騎、但公務員可不會笨到觸法!詳參【圖博館】:環保與經濟 台灣人要騎那種馬? 趙耀東迷思 《中外公務員制度比較》 鐵飯碗 瘦馬與肥貓 掃黑肅貪 馬廉能政策 馬勞動政策兩岸經貿(一)台商回台)

移開阻礙民間投資的兩大石頭 2012-10-02 工商時報社論

 繼行政院長陳冲批准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辭呈之後,又爆出環保署駁回總金額60億元的六輕四期(簡稱4.7期)擴廠申覆案,陳冲院長當面要求環保署長沈世宏「寫報告上來,釐清環評標準是否太嚴格」。這兩個事件,一方面顯示出陳內閣中存在部會本位主義高漲,導致政策協調困難的問題,另一方面則是主政者想要各方討好的民粹思維,如今已陷入施政優先次序錯置的困境。如果行政院真要「發奮圖強」拚經濟,使民眾有感,首先就必須解決這些問題。
 當前台灣經濟景氣低迷不振,馬總統很著急,要求行政部門一個月拿出成績,「拚經濟」已然成為陳內閣首要之務。面對勞委會、環保署等單位的本位主義心態,陳揆勢必得「硬起來」,明確地將刺激民間投資作為政府總體優先目標,促使各部會依循該總體政策目標,檢討並修正其既有作為。唯有如此,才可能在最短期間內啟動「有感經濟」,提高民眾對馬政府的施政滿意度。

黃正勝:馬喜歡在鏡子裡找人 2012-10-02 中國時報

 馬英九總統昨天出席世界台商聯合總會年會,國策顧問、世界台商總會長黃正勝當面痛批行政院提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廿天了沒人知道在講什麼」,政府也從未提出真正讓台商振奮的政策。他更批評馬英九「喜歡在鏡子裡找人」,決策圈太小,令人感到憂心。
 台灣的財經首長一代不如一代;早期有尹仲容、李國鼎、孫運璿、江丙坤、王志剛等人,接下來的財經首長卻令人憂心。
 黃正勝表示,去年他曾二度建言,內政部應明確規範售屋公設比,至今仍無回應。看看新加坡的行政效率和韓國的經濟發展,台灣已沒時間再虛耗。

馬:國策顧問的話 一定會聽 2012-10-02 中國時報

 針對總統府國策顧問、世界台商總會會長黃正勝的批評,馬英九總統回應指出,拚經濟是這段時間政府施政的主軸,政府十分用心也十分努力,對於黃正勝提出的問題,政府會嚴肅認真面對,要求行政院提出具體辦法。
2012-10-02 1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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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承泰示警:三大德政將拖垮政府【聯合報2012.10.04

忽略人口政策?高教健保將垮台
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報告台灣人口結構變化的情況,薛承泰針對少子化及人口老化日趨嚴重提出警告。
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昨天到國民黨中常會報告指出,七○年代的十八趴、八○年代開跑的敬老福利津貼、九○年代的廣設高中、大學等三大政策, 當初制定政策時,因忽略人口因素,三大政策都將面臨拖垮政府及承擔大學關門的惡果。
薛承泰說,「任何政策服務對象就是人,制定政策沒道理忽略人口因素。」薛承泰說,包括公務人員優利存款十八趴、敬老福利津貼及廣設高中、大學,都是未考慮人口因素的政策;「當時決策者對人可以活多久沒有概念」,使得這些政策只要時間一拉長,都禁不起考驗。
以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大專學生為九十二年至九十七年出生者,共一百廿五萬人,以七成進入大專,總學生數不過八十八萬,只有現在的百分之六十五。
薛承泰說,以此趨勢,二○二五年約有近四成學校,都將面臨招不到而關門的命運;因此,「現在就是調整大學的最好時機」,他不反對設立高中、大學,也同意保障升學權益,但不能盲目。
至於健保,他表示,二○○○年至二○一○年間,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數成長近三成,若以二○一○年至二○一一年醫療費用成長率百分之一點五推算,二○二五年健保醫療費用將高達二○一一年的兩倍。
薛承泰說,「二代健保絕對撐不到二○二五年。」
隨著人口逐漸老化,長期照護人力也將出現問題。薛承泰說,二○一○年老人人口二百五十萬,身障人口一百一十萬,長照人力需求四十五萬人;預計到二○二五年,老人人口達到四百六十萬人,身障人口二百萬,長照人力高達八十八萬。
他表示,屆時政府如何填補外勞空缺,本勞人力是否能夠負擔都是問題;此外,現行長照法草案想要一次解決問題,會重蹈健保覆轍。

薪資高就是肥貓?莫陷均貧民粹思維 2012-10-04 中時社論(楨:呆歹彎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即之源!)

 日前海基會董監事聯席會議修改組織章程,將原本是無給職的海基會董事長改為「有給職」,月薪更可能高達新台幣三十萬元,引起外界關注,在野黨甚至抨擊新任的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是「自肥」。從幾年前各界鋪天蓋地的「抓肥貓」,到今天林中森受到批評的「薪事」,真正可慮的是台灣社會似乎陷入一個不問價值、不看工作成果,只要薪資高,就是「肥貓」、就該批該打的民粹惡性循環中。
 事實上這股對半官方職位薪事的計較,在二、三年前,朝野與社會一片「追殺」肥貓的風波中,即已見其勢頭。當時,由立委發起,媒體助陣,幾乎所有的政府財務法人機構、公營事業的高階主管薪資,全部都被掀出來品評一番,只要高於一般認知者,不論專業、不談貢獻,一律被打為肥貓。影響所及,讓政府祭出「打肥貓條款」,有意對公股財團法人薪資設定上限,如董事長與經理人月薪不得超過部長(十八.四萬元)、研究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次長(十六萬元)。
 但現在工研院卻變成其他國家任意取用的人才庫。工研院就表示,台灣打肥貓打到人才流失,「工研院都快解體了」;特別是與台灣同文同種,語言、文化無障礙的大陸,近年各省紛紛仿效工研院成立其本身的產業研究院,也對準工研院大挖人才。業界流傳的說法是「台幣換人民幣」;一個年薪一百五十萬台幣的人員,對岸往往就以一百五十萬人民幣挖角,薪資相差四、五倍之多。
 再如學界亦復如此,近年國內多位知名學者都被大陸、星、港網羅。日前在一個討論高等教育人才延攬的會議上,與會者就指原因在台灣教授平均年薪四.四萬美元,而美國是台灣的二.五倍,新加坡是三倍、香港為二.八倍、日本是二.三倍,這種差距,如何留人?至於民間企業,也是長期苦於薪資難漲,搶手的科技人才,動輒整批被挖角到大陸企業──薪資換算方式,同樣是「台幣換人民幣」。
 阻止海基會董事長支薪,或許還不是最關乎台灣競爭力消退的事情,真正讓人憂心者是其背後消極保守的政治思維與社會價值觀──長期平均薪資難漲的結果,台灣越來越向均貧看齊,確實需要高薪才能夠吸引的高階人才,似乎已難見容於社會。近年橫掃全球的韓國三星企業董事長李健熙說,一個天才可以養活數百人,因此不惜重金從全球請來一流人才加入企業。台灣如果繼續陷在均貧的民粹思維中,人才流失的問題只會更嚴重,經濟與社會發展也將更難有所提升。
2012-10-04 11:27:28
阿楨
(楨:龍潭案中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有拿三千餘萬的傭金,故陳水扁和李界木都構成收賄罪,但林益世案中鋼並無人拿錢的直接證據,故林可能終判詐欺罪!詳參【圖博館】:沒直接證據又如何 認罪協商 馬廉能政策 別侮辱民眾智商 產官學之恥日 人改不了吃屎 扁定罪 馬政治迫害 江欽良男巫 賴皮扁 小龍女神話 《台灣鄉鎮派系與政治變遷》 《公營企業改革》 媒媒相護 名嘴內鬥 名嘴治國? 自由造假 壹淫媒 名嘴生存之道 告為上策 四種深喉嚨 民粹亡台 民主形式萬歲 )

「實質影響」辦貪 民代收錢難辨 2012-10-26 中國時報記者王己由

 特偵組採公務員職務「實質影響說」見解,認定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收賄觸犯收賄貪汙重罪。這個見解,和前總統陳水扁已判決確定的龍潭購地等貪瀆案相同。實質影響說幾乎已是司法實務界的顯學見解,如此既能嚴懲公務員貪汙,更能讓藉家人收賄的公務員無法僥倖。
 法界人士指出,鄰國日本和台灣政經情況類似,甚至法律見解也差不多。日本一九七六年,發生轟動全球的洛克希德飛機公司,行賄前日本首相田中角榮的賄賂醜聞。案發後田中角榮和多名內閣大臣被捕入獄,在當時也曾引發如我國在二次金改弊案中有關職權的爭議。
 扁在二次金改弊案一審判無罪後,就有學者、媒體和法界實務人士認為,類似扁珍的行為,如果不採田中角榮的「實質影響說」見解,不但難懲貪汙,更無法避免公務員假借家人收賄,規避貪汙重罪情事。
 檢察官後來就引田中角榮案的見解提出上訴,高院二審果然就在二次金改弊案改判扁十八年徒刑。事實上,在該案之前,最高法院早已在龍潭購地弊案,採實質影響說的見解,將扁珍判刑確定,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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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尊重司法 綠:只有這樣嗎
林膨風 從頭到尾想獨吞賄款
陳啟祥給6300萬 全在林家
形同求處重刑 特偵組已釋疑
2012-10-26 12:56:28
版主回應
收押4個月交保 輕放林益世?【聯合報記者熊迺祺2012.10.26

檢方認定林益世在立委期間撮合中鋼等公司與陳啟祥簽約,收受賄賂,立委落選轉任行政院秘書長後,再向陳啟祥要求賄賂,分別以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行為上要求賄賂罪偵辦,另查辦他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罪,共依4罪起訴,特偵組表示,因監察院針對「具體求刑」 一事已糾正法務部,因此,本案不具體求刑,但林所涉犯4罪,依一罪一罰,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特偵組昨天依四個貪汙罪起訴林益世,但起訴範圍沒有超過四個月前陳啟祥向媒體爆料的內容,也沒具體求刑,外界質疑「重罪輕放」。今天凌晨法院裁定讓林益世交保,雖暫時籌不足錢還押,五天內交足保釋金,被收押近四個月又將重獲自由,外界的議論聲音更大了。
外界或許不知道,法務部要求檢察官起訴時不要求刑,以免未審先判,這是林益世未被求刑的原因;外界或許不知道,特偵組花很多時間確認林益世收的款項和陳啟祥給的美金、新台幣吻合,還安排測謊,拖了一點時間。
辦案講證據,空有經驗法則懷疑某人涉案,若沒證據,還是莫可奈何。懷疑歸懷疑,他們涉案的證據在哪?
蠶食國營事業的政治人物,絕對不會只有一人,特偵組已分案調查;要釐清這些錯綜複雜的結構,不是簡單的事。再多給特偵組一些時間吧,如果屆時查不出來,責罵的聲浪,恐怕連重聽的人都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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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仙保「重聽」 全身而退
  回應
如果特偵組沒有其他證據,目前就只林益世涉貪,憑啥硬要說有高層涉入?只憑你們這些嗜血媒體的推論?如果事後證明真的只有林益世一人涉案,你們又如何自圓其說?

陳啟祥亂爆 恐當不成汙點證人【聯合報2012.10.26

揭發林益世收賄的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是行賄罪被告,檢方可能緩起訴。不過他為了保護兩名「吃紅者」,對於賄款是美金還是台幣說詞反覆,還四處爆料放話,恐影響他想當「汙點證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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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影響汙點證人身分 特偵提醒陳啟祥 節制對外爆料
  回應
這種想當汙點證人, 卻又躲起來和無良媒體與貪腐集團結合四處爆料的,在英美等國, 早就被用妨礙司法公證先法辦了

10餘案連環爆 檢方全都辦 2012-10-26 中國時報

 林益世涉嫌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索賄,特偵組昨日起訴了林益世與其家人共五人。而自本案爆發後,包括高雄民代扮「攔路虎」及環保局涉入地勇案的檢舉案,紛紛湧進檢察機關。目前特偵組、台北及高雄地檢署共已受理十多件案件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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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原來年代電視政論節目主持人謝震武律師是李穆生的妹婿 難怪了。詳參【圖博館】:自由造假
  連民進黨的法官與檢察官都是這種心態,台灣完蛋了沒救了,辦別人是應該, 辦到自己時就是迫害,教育水準低落就算了, 連道德觀都低落,民進黨支持者會被人看不起, 不是沒有原因的。
  國民黨的收錢,跪地道欠繳回贓款,民進黨的收錢,政治迫害絕食抗議。差別就是這裡。
  當初辦014...沒看到有網友替014說話.這是台灣!現在辦張花冠.林明文.我保證網路一定出現一大堆....辦藍不辦綠.政治打壓.政治迫害.轉移焦點.政治黑手.借款.政治獻金.等垃圾留言.跟垃圾黨開記者會.這也是台灣!
  台灣若人民都能有大是大非.辦到民進黨也能同仇敵愾的話.台灣有機會站起來.法官也部會一辦到綠的就毛毛的.怕怕的.一會而家被包圍.一會兒祖鐘18帶被抄家.就算當初辦阿扁的是超深綠的.也被罵到狗血淋頭........)
  地勇案外案 高市副議長2012-09-25 列被告
2012-10-26 13:11:21
阿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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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陳水扁‧蔡英文【聯合報2012.07.04

林益世出包,馬總統出面表達「遺憾與抱歉」、陳揆亦帶著江副院長公開表示「痛心/遺憾/抱歉」,國民黨開除其黨籍;林益世本人則以書面聲明,承認錯誤,願意面對司法、接受法律制裁,並將不法所得悉數繳交。
從這兩天民進黨對林案的「仁義道德」大放厥詞,可回想民進黨對扁案及黨內其他貪案的迴護包庇,迄今不認罪,不道歉。以民進黨的標準,不啻是:林益世貪汙才叫貪汙,陳水扁等人貪汙,則是為黨、為台獨而入罪的烈士!
宇昌案還在特偵組偵辦中,且看民進黨屆時怎麼說。對了,林益世案,五天搞定;宇昌案為何睡了這麼久?
  回應
為什麼馬英九該道歉?民進黨從來沒有道歉
民進黨?每一個貪污犯被抓到....這是政治迫害.
2012-10-26 13:34:35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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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林案情資已交特偵組
自由時報:5檢察長向林益世請託? 特偵:沒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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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高華柱按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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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罵馬英九 民進黨不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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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藏著民代小金庫
國營事業 民代眼中的肥羊

林益世案與陳水扁案的對照比較【聯合報社論2012.07.08

如果今後任何貪汙案皆像林益世案處理得如此明快,即不必再見到「紅衫軍」;如果今後貪汙案再無似「挺扁護貪」的逆流,則任何政黨皆不會被一個貪汙犯所挾持。寄望今後司法絕不縱容任何藍綠貪腐者,而各政黨皆能相率堅持「本黨反對黨員貪汙」的最起碼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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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大轟炸 2012-07-11中時短評

 林案在部分名嘴陸海空密集轟炸下,既有向下延伸、又有向上延燒的跡象,前有(楨:邱毅!)市議員和市長親戚的「攔路虎」,後有(楨:胡忠信!另參本館:《台灣之子》)所謂「X先生」的黨政高層,甚至還有包庇的主任檢察官,爆料者不必負責,倒楣的是被點名的人無事惹上一身羶。
 其中最倒楣的就是「X先生」,被影射的副總統吳敦義由辦公室發出聲明表示,對完全沒有接觸、不了解、虛構情節的事,不作評論也無法評論,至於鄒若齊回任中鋼總經理後接任董事長人事,他是依法尊重經濟部提名並單純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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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誤國 名嘴與民粹 才是台灣最大危機
  回應
  辦藍不辦綠!
  任何人都可以爆料,只要所言有憑有據。名嘴沒有言論免責權,胡說八道自然要負法律責任的。以往邱毅爆貪污扁的料,事後證明大部份都是確有其事,所以貪污扁只好乖乖去坐牢。如果邱毅胡說八道,現在坐牢的恐怕是他了。
  壹傳媒是台灣亂源 像這種不負責任的報導一定要告到底
2012-10-26 13:35:00
阿楨
涉案多寡 認罪與否 扁林不同命 2012-10-27 中國時報 陳志賢特稿

 林益世涉貪案被外界拿來與陳水扁貪汙案比較。有人質疑為何林能交保而扁不行,莫非司法遇到國民黨就轉彎?事實不然,二者犯罪情節深度、廣度迥然不同,更何況,林承認拿了別人的錢,而阿扁迄今不承認犯罪。
 有人質疑,特偵組沒有搜索林的祕書長辦公室,被認為「草率」、「放水」。事實上,司法實務搜索需視案情的需要、急迫性而實施,如果未經搜索即可獲得證物保全,就沒有搜索必要。
 以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為例,陳瑞仁檢察官曾赴總統府,請求總統府提出相關原始憑證及發票收據,經陳水扁同意後提出,陳瑞仁依法扣押。其實,陳瑞仁當時已寫好搜索票聲請書,如果扁拒絕,就會搜索總統府。
 同樣的,林益世因涉貪在七月二日被羈押,他在辦公室的物品,行政院在檢方的要求下已然交付,特偵組自然沒有必要再搜索辦公室。
 此外,北檢偵辦扁婿趙建銘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時,在搜索趙的辦公室後,取得涉案的事證。考量比例原則,沒有擴大去搜索與趙相關的民生住所、玉山官邸。可見搜索只是偵查的手段之一,不是必然要執行,檢察機關對扁家與對林益世沒有不同待遇。
 至於同樣是涉貪的林益世、陳水扁,為何林能交保,扁卻不能交保?難道司法因黨、因人而異?
 相較林案,扁案案情既多且雜,牽涉的證人及被告也多。而林案則相對單純,證人、被告並不多。法院認為林案的證人、被告均經檢方訊問完畢,沒有羈押必要,才裁定重金交保。
 況且特偵組當年偵辦扁案,扁當時也曾一度獲交保。檢方提起抗告,扁才又被法院裁定羈押。而林益世獲交保後,特偵組同樣也提抗告,雖然最後結果尚不得而知,但其間有任何差別待遇嗎?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林益世獲法院交保並不顯得特別。他未來若是與扁一樣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除非他「消失」,否則也難逃坐牢命運。同理,屆時如果林要獲保外就醫,也必需依據法律規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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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涉貪案交保 特偵組抗告駁回
2012-10-29 12:06:03
版主回應
(楨:李扁地方派系黑金政治之遺孽!詳參【圖博館】:《黑金》《台灣鄉鎮派系與政治變遷》 扁定罪 馬政治迫害 絕食政治學 馬廉能政策 別侮辱民眾智商 民主形式萬歲 台灣買票文化)

藍綠縣長都涉貪 嘉義張花冠起訴 南投李朝卿收押禁見2012-12-01 中時

 高雄地檢署偵辦嘉義縣政府環保局勞務採購弊案,掌握嘉義縣長張花冠及胞妹張瑛姬等人,以洩漏標案內容及評委名單向得標廠商索賄,不法所得超過七八二萬元,昨日檢方依貪汙及洩密等罪將涉案官員、中間人及廠商共廿一人起訴。其中張花冠姊妹因矢口否認犯行,檢方建議法官從重量刑。
 無巧不巧的是,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受偏遠山區道路災修工程回扣一千萬元案,南投地院昨日開庭審理,合議庭法官認為「有理由相信」被告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李朝卿羈押禁見。
 昨日一日之內,爆發一藍一綠兩縣長涉貪案,朝野政黨分別陷入貪汙風暴。
 在張花冠方面,雄檢將案件移審高雄地院後,院方於昨晚六時召開接押庭,在押的張瑛姬表示,全是為讓縣府公文順暢,才會協助張花冠處理採購案評委名單,並坦承交付名單給空大教授吳銘圳挑選後,再代替張花冠圈選,但否認有收賄。法官審酌後,諭令一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洋洋灑灑二四○頁的起訴書內容顯示,九九年十一月底至今年七月間,張花冠授意張瑛姬主動聯繫具有評委身分的吳銘圳及運鴻環保公司負責人葉雅強,擔任掮客角色,出面尋覓有意支付賄款的投標廠商,再由縣府科員邱豐銘出面,將已彌封的標案預算金額等秘件作為交換條件,向投標廠商收取決標金額十%左右的回扣。
 檢方統計,包括一○一年度嘉義縣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防制計畫、一○一年度嘉義縣清淨家園暨綠色生活管理計畫等共十八項計畫標案,張花冠等人總計收受現金賄款五一二萬兩千元,而尚未交付的期約賄款還有三百多萬元。
 除此之外,張花冠更於去年六、七月間,就「大埔美二期服務案」透過式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鄭義雄出面,邀約工程廠商威信公司直接索賄,廠商後續為取得標案及避免刁難,透過鄭交付張花冠八十萬元。
 而去年五月,嘉義縣政府將原本授權鄉鎮市公所自行採購的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權力,收回縣府辦理,一名陳姓汽車通路商獲悉後,透過中間人向張瑛姬探詢。再由邱豐銘代表張花冠與陳接洽,同意以每台垃圾車給付八萬元、資源回收車依噸數不同給付四萬元或十萬元賄款,並在縣府確定訂購後,透過邱交付賄款給張瑛姬及張花冠,累計索賄金額一九○萬元。
 由於事證明確,檢方昨偵結起訴。雄檢表示,擔任縣長的張花冠向廠商索賄,嚴重影響正當廠商參標意願,縣府採購、履約的品質也令人憂慮,且犯後無悔意,建議法官從重量刑。
 在南投縣長李朝卿遭聲押獲准時起訴張花冠案,因兩人分屬國民黨及民進黨,難免讓人有政治聯想;雄檢解釋,因張瑛姬八月一日羈押至昨已達四個月,依法需結案,且檢察官掌握事證明確,在此時間點偵結,外界不必過度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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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政治清白 有如女人貞操(楨:賣還要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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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停李黨權 民進黨對張保留
  回應
  民進黨習慣用政治角度來處理法律案件,因為政治只有立場很難分出是非,他只要不斷強化政治迫害、政治追殺、政治審判,法律案件就漸漸變成政治案件,原有的是非對錯標準就被模糊化,被政治化,就因為這一招很好用,他簡直是脫罪的萬靈丹,所以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只要涉貪沒例外的,先把政治迫害搬出來當擋箭牌,既能欺騙他的選民又能模糊法律問題,何樂而不為?
  不用扯什麼藍綠,會貪的人就是會貪,不會貪的人就是不會貪,這和藍綠沒有關係。
  藍綠一直都有人貪污,誰也不要笑誰,兩邊半斤八兩一樣啦!
  問題是若藍的涉貪,藍民的討伐批判比綠民還猛烈,但若是綠的涉貪,標準反映模式就是首先指控政治迫害,然後綠民就一路相挺到底。
  我同意你。我是深藍,林益世涉貪(只是涉貪,尚未判刑定讞),我罵得比誰都兇。可是陳水扁貪污而且判刑定讞,我沒見到任何一位綠營的人有說一句話,反而一大堆扁迷每天吵著要"救扁",可笑至極!所以我才會說民進黨的支持者是意識形態的奴隸。
  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中華民國本來就是貪腐共和國,黑金國民黨,無能國民黨,貪污民進黨都是貪污吃錢黨。臺灣的"民主",實際上是假民主,自欺欺人的民主。
2012-12-01 12:24:37
阿楨
全民揪貪腐 陸掀熱潮【聯合報2012.12.04

中共十八大後,大陸檢舉貪官、生活腐敗官員的案例此起彼落,反腐已成為當前中共中央政策的核心,這股逐漸形成的「全民運動」正悄悄展開,許多暗藏檯下的官員已「皮皮剉」,隨時等著紀檢上門或被網路曝光。
從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到新任總書記習近平接見中外記者的「就職演說」;再到多個新任政治局常委表態、新任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與專家的反腐敗座談會上,都在傳達一件事:再不改革、反腐,中共政權岌岌可危。
這項信號,也可從一些專家學者中嗅出:清華學者孫立平、政法大學教授江平都說,政府只剩五年的改革時間。參加反腐座談會的學者北大憲法學者姜明安告訴王岐山,再不打幾場反腐敗攻堅戰,民眾會對反腐失去信心。
同樣參加王岐山座談會的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現在網路反腐、輿論監督和民眾監督的管道與方法都更寬鬆了。
不僅中共高層反腐,現在大陸社會上也籠罩全面檢舉貪官的氣氛。到言論比較自由的貓撲、天涯,甚至官方媒體等網站,都可看到許多支持打貪的各種評論文章,這種氣氛,大陸從未有過,正以「沛然莫之能禦」的態勢席捲各地。
這也是不到兩周,重慶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黑龍江雙城工業總公司總經理孫德江,被檢舉就迅速落馬的主因。
廣東省最近一口氣公布五名廳級官員腐敗案,頗有「與其被網路曝光尷尬難堪,不如率先公布爭取民眾認同」。
面對這股「全民檢舉風」,貪官更加小心了,有關單位也須明察秋毫,避免這股力量被誤用來構陷他人。而中共當局的反腐是否會到「動搖國本」,是外界關注的另一課題。
  回應
新加坡不民主但很清廉啊,因為他們有獨立的司法(楨:?)
台灣是民主社會一樣有貪腐,有藍綠互揭瘡疤,貪腐才會現身,而中國大陸呢,要不是上頭反貪腐,底下的官員會清廉嗎?所以極權有可能比民主更好或者更壞,而民主則是利用反對勢力的構陷來反貪!
2012-12-04 10:52:45
阿楨
肅貪奏效 我清廉指數東亞第4 2012-12-06 中國時報

 台灣透明組織昨公布二○一二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CPI),我國以六十一分在參與評比的一百七十六國中名列卅七名,在東亞僅次新加坡、香港、日本位居第四。法務部指出,由於此次評比採全新統計方法,排名與分數無法與過去相比,但總體而言我大力肅貪推動廉政革新已漸獲國際肯定。
 台灣透明組織執行長葉一璋表示,三分之二受評比國家分數低於及格的五十分,我勝過八成國家,整體而言沒有退步;葉一璋說,星、港投資環境遠勝我國,是在清廉印象指數名列前茅主因,而我檢察、警察、海關清廉程度向來都是評比劣勢,亟待加強。
 二○一二全球清廉印象指數由丹麥、芬蘭、紐西蘭以九十分奪冠,阿富汗、北韓、索馬利亞以八分墊底;東亞排名依序為新加坡八十七分、香港七十七分、日本七十四分、台灣六十一分、南韓五十六分、大陸卅九分,我邦交國聖露西亞、聖文森也擠進前卅六名。
 去年,我國以六點一分排行卅二。但為避免各國解讀困擾,今年起採全新記分方式,過去以該國在各調查機構「排名」算出指數,今起則以各資料庫原始「分數」計算,不會受到其他國家地區分數影響,指數相對客觀。
 法務部強調,因全新計算方式導致排名變動,香港從十二名變成十四名,日本由十四名變成十七名,因此今年的排名變化不能解讀為進步退步,但今年六十一分已成為未來檢視我清廉印象程度基準點。

大陸清廉指數 落在中段班 中央社 2012-12-05

今年國際透明組織的得分統計以百分制代替以往的10分制。去年中國大陸的得分是3.6。如果從數字上推算,今年中國大陸的得分似乎高於去年。
不過,中國大陸在排行榜上仍然和東歐的塞爾維亞、非洲的布吉納法索及中美洲的薩爾瓦多在同一等級,排在第80位。
中國大陸的貪腐問題經常被國際媒體大肆報導,新上台的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強調反腐肅貪,北京政府大張旗鼓反貪腐能否有助它的國際觀瞻有待觀察。
國際透明組織東亞暨南亞區高級主任廖燃指出,從列入測評的各個國家過去幾年得分的起伏來看,今年裡發生的變化未必會反映在當年的貪腐印象指數上。在過去一、兩年內爆發的醜聞所造成的觀感效應卻可能在今年的得分上顯現。
國際透明組織所做的貪腐趨勢調查顯示,1/3以上的中國大陸民眾認為政府在打擊貪腐方面沒有成效,46%認為貪腐問題愈來愈嚴重。中國大陸的民眾多認為最腐敗的是企業,其次是警察、政黨和國會。
2012-12-06 12:09:57
阿楨
世界最窮的總統 2013-01-11 中國時報 【傅建中】

 馬英九總統的聲望空前低落,他現在僅剩的餘暉是他的清廉,不過和南美烏拉圭的總統穆西卡(Jose Mujica)相比,他的高薪,加上豪華的官邸、專用的飛機等享受,馬仍是巨富,也使他的廉潔大大失色。
 《紐約時報》上周末刊出一篇關於穆西卡的特寫,說這位原為烏國叛亂組織遊擊隊頭目的總統,自從二○○九年當選後,過去兩年來一直住在窮人區破爛的家,拒絕搬進總統官邸,他每月把百分之九十的薪水捐出救濟貧民,僅留下八百美元作為他和太太的生活費用,他全部的財富是一千八百美元,等於他那輛老舊的德國國民車的價值。現年已七十七高齡的穆西卡,公餘還在家裡的園地種植菊花,拿到市場上去賣,貼補家用。
 穆西卡學古巴的卡斯楚在城市發展游擊隊搞暴力革命,以搶劫銀行和綁架的手段劫富濟貧,一九七二年被警方捕獲,坐了十四年的牢,大部分是被單獨監禁,一年洗不上一次澡,伴其鐵窗歲月的是一隻小青蛙和老鼠們,這樣的日子讓他深深體會失去自由和窮無立錐之地的滋味。
 刑滿出獄後,穆西卡開始從政,先選上國會議員,第一天向國會報到時,就使停車場的管理員們大吃一驚,因為他不是開著汽車去,而是騎了一輛摩托車去。穆西卡貴為總統後仍保持樸實無華的平民本色,和他服膺羅馬政治家兼哲學家辛尼加(Seneca)的名言相關。辛尼加說:「窮不是因為擁有的少,而是因為貪得無厭」。
 烏拉圭雖是三百多萬人口的小國,卻有位特立獨行如顏回的穆西卡總統,他的前任癌症醫生瓦斯蓋斯(Tabare Vazguez)也是捨總統官邸而住在自宅的,不讓穆西卡專美於前,尤為難得的是日理萬機的瓦斯蓋斯,居然每星期還撥出一天替病人看病,也因此在數年前成為《紐約時報》的特寫人物。這兩位烏拉圭總統都隸屬左翼的「廣泛陣線」(Broad Front)黨。馬英九如真是像他說的苦民所苦,就該見賢思齊,學學穆西卡。
  回應
高薪是國家制度~~廉潔是個人操守~~少見的邏輯混亂了。作者是故意搞不清楚~~還是故意混淆視聽~~算了~~再說下去~~又要被批是馬屁文~~
2013-01-11 11:55:44
阿楨
短評-肅貪不惜動搖國本 2013-01-18 旺報

 彰化縣長卓伯源是國民黨的地方招牌,他胞弟卓伯仲涉嫌貪汙被收押,引爆政壇震撼。去年底,高雄地檢署才剛偵結嘉義縣長張花冠、張瑛姬姊妹勞務採購弊案,提起公訴;此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藉勢藉端」的林益世等等,一年以來涉貪官員比比皆是。
 反腐信號強烈明確
 大陸對於貪腐也深惡痛絕。去年共處分縣處級以上幹部就達4843人,中共新領導高層在不到兩個月內兩度就改革議題總動員,總書記習近平更在中央政治局強調「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將亡黨亡國」,新一波的反腐信號強烈明確。
 權力大、資源多的關鍵領域和職位,往往是誘發腐敗的潛因。專家直指:中國制度反腐的核心在權力結構改革,否則無論增加多少反腐人力、物力,終將功敗垂成。只有打破權力過度集中的既有架構,反腐才能根本奏效。貪墨不法雖是人性弱點,但綜觀兩岸貪瀆官員無非由弟妹親友介入權力或是受情婦小三影響而腐敗,「政改特區」若能實現,自然徹底改變權力結構,但以中國當前現況,畢竟風險高、阻力大,新領導層願意狠下決心、不惜代價嗎?
 打破利益共生局面
 既不能一步到位,打破地方政治「見者有份,你吃肉我喝湯」的利益共生局面,及早從親近權勢者防微杜漸,這是眼下兩岸都要面對的長期政治工程。打斷利益共生網和瓦解既有權力過度集中的現況,主政者要不惜動搖國本才辦得到。
2013-01-18 09: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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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文化根柢多深?【聯合報╱林松青2013.01.20

最近地方工程和採購弊案連環爆,不少地方首長、民代和公務員涉案或受到牽拖,這正是回扣文化積漸之禍。對付這種商場、政壇次文化,必須長期不懈地查辦、清理,才可能打掉人們僥倖的念頭。
回扣文化強調「大家有錢賺」,商場按件計價過手分紅,圖的是生意不斷。司法近期查辦不少上市櫃公司掏空案件,有的公司和下包商簽約註記不得給付回扣,否則依法訴追,但實務上過手職員照樣索賄。有些部屬握有公司「上梁不正」的資料,挾持上層主管,要起回扣並不手軟。
公務員領國家俸祿依法行政,民意代表為廠商辦事、為民服務,本來都不應收費。但官場沾染商場回扣陋習,在「有錢大家賺」、「有給有保庇」的陳年錯誤觀念下,公職人員漠視了「正當性」與「合法性」的界線。
新竹縣爆出公務員和議員收回扣案,內容與模式都是「老梗」。卅多年前,政府「發明」由議員指定小型工程款預算迄今,回扣問題就一直長相左右。程序上,公務預算都走發包程序,實務上,議員爭取的項目是套好招的禁臠,得標者自有回饋。
商場陋習與官場政風決定了遊戲規則,廠商如堅守原則不給回扣,可能接不到單,如何營運?為了求生存,廠商幾乎都會隨俗送禮送賄,作假帳、隱真帳,必要時來個反要脅,檢舉對手。生意人常自稱是「環境所迫」,公務員常說是「身不由己」,大家只求別東窗事發。
所以馬英九總統提倡的廉政,與年來司法單位的查辦行動,所對抗的是市場根深柢固的積習。
那天能剷除僥倖心理,弊絕風清才有望。
  回應
台灣人不是常講自己民主,講法治,其實都是講講而已,講給愚民聽的啦!
回扣事小,大選"政治獻金"才是全民公審的要點!

詳參【圖博館】:民主形式萬歲 台灣買票文化 馬廉能政策
2013-01-20 12:02:28
阿楨
內政部:黨魁能否連任 尊重政黨黨章自律【聯合報2013.01.19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能不能連任?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昨天表示,內政部認定政黨或政治團體是高度自治、自律的組織,因此尊重政黨黨章的自律規範;未來選出的政黨負責人,只要能釐清黨章規範,送到內政部就可備案。
至於內政部針對竹南鎮長康世儒被法院判定當選無效,修改解釋令,連選得連任一次,改為以屆為計算,是否可及於馬英九?林清淇表示,內政部解釋令僅及於地方制度法,不及於國民黨黨章的規範。
對於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引用人團法第廿條規定,主張馬英九依法不能再選黨主席,林清淇表示,人團法第廿條僅及於一般人民團體,第四十九條才是針對政黨及政治團體的規範;政黨依章程或黨章,依民主原則運作,規範選任職員的職稱、任期、解任、會議、經費等,內政部將尊重政黨的自律規定。
  王建煊:馬總統不爛啊!【聯合報
監察院長王建煊昨天「寒冬送暖」,力挺馬總統。他說,馬英九不是做得不好,只是沒有我們期盼的那麼好,也不是在跟前總統陳水扁「大爛比小爛」,「他還是好總統,那怎樣罷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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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
  國民黨的新鬥爭又要開始了----大家回想前一波的鬥爭:吳伯雄的發言,結合連勝文的參與國民黨中央委員連署提案,要求「暫緩證所稅」;馬英九反擊要參選黨主席,國民黨的同志一時也沒有敢帶頭造反的人物,就安靜下來了,如今,是接近2014提名作業的時期了;國民黨的各派系頭目們急了,蔡正元的發言,絕對是代表另一波的反撲!
  當年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大力查察賄選,也是藍綠一視同仁,結果一堆同志跑到老李那去告狀,最後終於把馬英九給搞下台了,但馬英九下台了,國民黨卻一年比一年爛,終於把政權也丟掉。現在的馬英九,查貪污一樣不分藍綠,結果也是搞得黨內天怒人怨,經過這麼多年,馬仍不改其志,光是這一點,放眼看去真的世出不多了。
  個性使然。馬英九不是個煽動性總統,卻是個穩定性總統。
2013-01-19 09:05:28
版主回應
司法必須是色盲【聯合報黑白集2013.03.28

說司法應該是「色盲」,也許有人會覺得奇怪。但在台灣的政治體制下,司法檢調必須看不到藍綠、沒有分別心,才可能握穩手中的法律天平,需要的正是色盲的特質。
民進黨新系公職日前為被定讞的吳乃仁、洪奇昌喊冤,指控「司法迫害」,並揚言推倒「黑暗的司法」,彷彿還停留在戒嚴年代。但日昨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取三千萬元回扣遭起訴,檢方痛斥他敗壞官箴、毫無悔意;四個多月查明一百多案件的貪汙案情,這難道也是「黑暗司法」的表現嗎?
李朝卿的案情超乎想像。他不僅制訂回扣「分級收費」標準,更把關鍵官員訓練成白手套,大工程大收,小工程小收,連災區道路的緊急修護工程也涓滴不漏。一般官員貪汙都是「機會主義」式的,有機可乘才下手;李朝卿則將之「制度化」,大小通吃,無一放過。司法能放過這種人嗎?
不論是見機行事的貪,或是大小通吃的貪,乃至順手揩國家油水的便宜行事,司法都不應放過。僅這一年,中南部就有多位藍綠地方首長傳出弊案;他們的共同點,都是利用招標機會從中取利,且身邊都有近親插手縣政擔任白手套,甚至連利用茶葉罐及水果禮盒暗藏現金的收賄手法都如出一轍。在貪瀆文化上,藍綠陣營手法或有高低之別,內容已無甚差異。
今天台灣發生「司法迫害」的機率已微乎其微,反而是因法官意志荏弱或認知偏頗而「放水」的問題恐怕仍然存在。唯有無視藍綠,見貪就辦,司法才能實現真正義。
  回應
  同樣是民意代表涉嫌拿錢,賴素如被收押禁見,至於那個肛門叛亂黨,牙醫公會案收錢事證明確的蔡煌瑯等卻爽到不用被收押,還能更審再更審一拖再拖,真牠媽的台灣色盲司法
  民進黨新系公職日前為被定讞的吳乃仁、洪奇昌喊冤,指控「司法迫害」,並揚言推倒「黑暗的司法」,彷彿還停留在戒嚴年代。
  開玩笑!如果不如此叫喊,不如此誤導台灣深綠義和團民們,那還算是民進黨的政客級黨員ㄇ?台灣深綠義和團員就是喜愛這一套,民進黨政客豈能棄而不用?

雙子星案涉收賄 賴素如聲押 2013-03-28 中央社

檢調偵辦雙子星案查出北巿議員賴素如涉嫌收賄,經檢方昨晚漏夜複訊後,認定她涉犯貪汙重罪等,今天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幹員兵分21路搜索賴素如的住家、律師事務所及議會辦公室等處並帶回賴女等人移送檢方漏夜複訊,她走進偵查庭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案件「與我無關」、「配合檢調調查」、「等出來後再跟大家說明」。
檢調經長期蒐證後發現太極雙星人員疑似透過賴素如好友找到賴素如,要求賴在議會質詢、提案及表決時「幫忙」,再給現金數百萬元為對價,但賴素如在偵訊過程否認有拿錢。
檢方複訊後,今天凌晨認定她涉犯貪汙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收案後,將召開聲押庭。

雙子星案 賴素如3人涉貪聲押 2013-03-28 中央社

 北檢偵辦雙子星案,今晨認定北巿議員賴素如涉嫌收賄、前官員賈二慶及業者程宏道涉嫌行賄,有串證之虞,將3人聲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兵分21路搜索並約談賴素如、北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前捷運局官員賈二慶及太極雙星公司負責人何岳儒、營造業者程宏道等12人,漏夜移送北檢複訊。
 檢調經長期蒐證後發現太極雙星人員疑似透過賴素如好友找到賴素如,要求賴在議會質詢、提案及表決時「幫忙」,給現金新台幣100多萬元為對價,但賴素如在偵訊過程否認有拿錢。
 檢方今天凌晨至4時陸續認定賴素如涉嫌收賄、賈二慶及程宏道涉嫌行賄,3人均涉犯貪汙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相關卷宗在5時送往台北地院,待法官閱卷後,將召開聲押庭。
 至於邱大展涉嫌洩密部分,檢方認定無羈押必要,將他請回並列偵字案被告;其他涉案人及證人獲交保或請回。
2013-03-28 11:23:13
阿楨
國防廉潔指數 台灣僅次澳、德【聯合報2013.01.30

國際透明組織昨天在台北發表「二○一三年政府國防廉潔指數」評比結果,台灣在八十二個受評國家中列為B級,僅次於列為A級的澳大利亞與德國。這是該組織首度移師亞太地區開記者會,代表台灣成績受肯定。
對於評比結果,廉政署指出國防部今年已設政風室與總督察長室,負責廉能與軍紀,希望透過「政風」與「督察」相互合作,形成複式防弊機制。
國際透明組織是監測貪腐的國際非政府組織,昨天出爐的政府國防廉潔指數報告,目的是提供各國國安、軍隊風險資訊;評比項目分為政治、財務、人事、執行與採購五大風險領域,擬有七十七項問卷題目。
八十二個受評國家被分為A到F六個等級(D級分為D+和D-),其中貪腐風險最低的A級國家僅澳、德兩國;台灣與英、美等七國同列B級。
國際透明組織英國分會國防與安全組主任馬克‧佩曼指出,台灣在立法監督上做得非常好,人事和財務稽核有制度;即便是國防的機密預算,也有內部的審視過程,比起其他國家透明。
但馬克也表示,台灣國防的機密預算比率超過百分之八,在各國中算比較高,且軍火商的資訊和公開程度仍嫌不足。
這份報告中,中國大陸是D-級,但新加坡僅為D+等級,引起議論。(楨:不透明即貪腐純屬透明組織之偏見!)
  回應
陳水扁時代如何ㄋ??

肅貪奏效 我清廉指數東亞第4 2012-12-06 中國時報

 台灣透明組織昨公布二○一二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CPI),我國以六十一分在參與評比的一百七十六國中名列卅七名,在東亞僅次新加坡、香港、日本位居第四。中國大陸在排行榜上仍然和東歐的塞爾維亞、非洲的布吉納法索及中美洲的薩爾瓦多在同一等級,排在第80位。

詳參【圖博館】:呆子凱子軍購 鐽震?達陣? 預算魔數 中國軍費 華揚屎威靈 馬廉能政策 別侮辱民眾智商
2013-01-30 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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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必須是色盲【聯合報黑白集2013.03.28

說司法應該是「色盲」,也許有人會覺得奇怪。但在台灣的政治體制下,司法檢調必須看不到藍綠、沒有分別心,才可能握穩手中的法律天平,需要的正是色盲的特質。
民進黨新系公職日前為被定讞的吳乃仁、洪奇昌喊冤,指控「司法迫害」,並揚言推倒「黑暗的司法」,彷彿還停留在戒嚴年代。但日昨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取三千萬元回扣遭起訴,檢方痛斥他敗壞官箴、毫無悔意;四個多月查明一百多案件的貪汙案情,這難道也是「黑暗司法」的表現嗎?
李朝卿的案情超乎想像。他不僅制訂回扣「分級收費」標準,更把關鍵官員訓練成白手套,大工程大收,小工程小收,連災區道路的緊急修護工程也涓滴不漏。一般官員貪汙都是「機會主義」式的,有機可乘才下手;李朝卿則將之「制度化」,大小通吃,無一放過。司法能放過這種人嗎?
不論是見機行事的貪,或是大小通吃的貪,乃至順手揩國家油水的便宜行事,司法都不應放過。僅這一年,中南部就有多位藍綠地方首長傳出弊案;他們的共同點,都是利用招標機會從中取利,且身邊都有近親插手縣政擔任白手套,甚至連利用茶葉罐及水果禮盒暗藏現金的收賄手法都如出一轍。在貪瀆文化上,藍綠陣營手法或有高低之別,內容已無甚差異。
今天台灣發生「司法迫害」的機率已微乎其微,反而是因法官意志荏弱或認知偏頗而「放水」的問題恐怕仍然存在。唯有無視藍綠,見貪就辦,司法才能實現真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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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是民意代表涉嫌拿錢,賴素如被收押禁見,至於那個肛門叛亂黨,牙醫公會案收錢事證明確的蔡煌瑯等卻爽到不用被收押,還能更審再更審一拖再拖,真牠媽的台灣色盲司法
  民進黨新系公職日前為被定讞的吳乃仁、洪奇昌喊冤,指控「司法迫害」,並揚言推倒「黑暗的司法」,彷彿還停留在戒嚴年代。
  開玩笑!如果不如此叫喊,不如此誤導台灣深綠義和團民們,那還算是民進黨的政客級黨員ㄇ?台灣深綠義和團員就是喜愛這一套,民進黨政客豈能棄而不用?

雙子星案涉收賄 賴素如聲押 2013-03-28 中央社

檢調偵辦雙子星案查出北巿議員賴素如涉嫌收賄,經檢方昨晚漏夜複訊後,認定她涉犯貪汙重罪等,今天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幹員兵分21路搜索賴素如的住家、律師事務所及議會辦公室等處並帶回賴女等人移送檢方漏夜複訊,她走進偵查庭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案件「與我無關」、「配合檢調調查」、「等出來後再跟大家說明」。
檢調經長期蒐證後發現太極雙星人員疑似透過賴素如好友找到賴素如,要求賴在議會質詢、提案及表決時「幫忙」,再給現金數百萬元為對價,但賴素如在偵訊過程否認有拿錢。
檢方複訊後,今天凌晨認定她涉犯貪汙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收案後,將召開聲押庭。

雙子星案 賴素如3人涉貪聲押 2013-03-28 中央社

 北檢偵辦雙子星案,今晨認定北巿議員賴素如涉嫌收賄、前官員賈二慶及業者程宏道涉嫌行賄,有串證之虞,將3人聲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兵分21路搜索並約談賴素如、北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前捷運局官員賈二慶及太極雙星公司負責人何岳儒、營造業者程宏道等12人,漏夜移送北檢複訊。
 檢調經長期蒐證後發現太極雙星人員疑似透過賴素如好友找到賴素如,要求賴在議會質詢、提案及表決時「幫忙」,給現金新台幣100多萬元為對價,但賴素如在偵訊過程否認有拿錢。
 檢方今天凌晨至4時陸續認定賴素如涉嫌收賄、賈二慶及程宏道涉嫌行賄,3人均涉犯貪汙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相關卷宗在5時送往台北地院,待法官閱卷後,將召開聲押庭。
 至於邱大展涉嫌洩密部分,檢方認定無羈押必要,將他請回並列偵字案被告;其他涉案人及證人獲交保或請回。
2013-03-31 13:13:45
阿楨
不顧反對 李明博特赦親信、老友【聯合報2013.01.30

南韓總統李明博距離卸任不到一個月,不顧繼任者朴槿惠的反對,廿九日頒布特赦令,受惠的五十五人中除了李明博的老友和親信,也有朴槿惠的人馬;朴槿惠透過發言人表示,對李明博特赦貪腐官員「深感遺憾」,稱此舉將遭到國民指責,李明博應承擔全責。
但總統府發言人朴正河表示,特赦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辦理,且由特赦委員會審查名單,獲赦者多不涉及政治問題,因此絕無濫權。
李明博廿九日在青瓦台主持國務會議,審議並通過法務部提出的總統特赦案。獲特赦者包括前國家通信委員會委員長崔時仲、前國會議長朴熺太等五十五人,但不包括李明博被控收賄的胞兄李相得,一方面是因為他的案件尚未定讞,二方面則是總統親屬不在特赦範圍內。
這是李明博就任以來的第七度特赦,他任內總共一萬二千九百八十七人獲赦。和前任的盧武鉉與金大中相比,李明博對總統特赦權的行使相對節制,盧武鉉共特赦三萬七千一百八十八人,金大中特赦七萬零三百廿一人。
在野的民主統合黨國會議員文炳浩質疑,李明博和朴槿惠根本是在唱雙簧,「兩人為了達成各自的政治目的在演戲。」
文炳浩說,朴槿惠首先應該要求把她的親信洪思德,剔除在特赦名單外;洪思德因為非法收受政治獻金而被判刑。
  回應
綠民對此新聞做何評論?裝做沒看到?還是綠民根本不看國際新聞。光這點我就要肯定馬英九,他做的比同行政客要剛正不阿多了!

朴槿惠也出包 提名的總理涉貪【聯合報2013.01.30

南韓總統當選人朴槿惠廿九日痛批李明博濫用總統職權頒布特赦令,不料自己提名的國務總理金容俊也因涉嫌用特權包庇兒子免服兵役,甚至炒地皮,向朴槿惠請求撤回提名獲准;總統當選人提名的總理人選請辭,是南韓憲政史上第一次,也讓朴槿惠標榜肅貪的新政府蒙上陰影。

詳參【圖博館】:馬廉能政策 別再韓國行台灣不行了
2013-01-30 1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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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是有進步 2013-03-31 中國時報短評

 賴素如涉貪、介入雙子星案索賄,昨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這是繼林益世貪腐弊案,國民黨另一位中生代形象牌捲入貪汙醜聞,黨主席馬英九這幾年來不斷強調的清廉訴求完全破功;國民黨還是難逃貪腐魔咒。
 當然,賴素如涉貪即使重傷國民黨,但是,只要調檢單位能夠勿枉勿縱,徹底查辦,則對台灣的民主還是有相當大的助益。如果說,清廉不能只靠領導人風行草偃,那麼,由司法單位來畫下紅線,可能就是政治清廉的最後一道防線。
 要問的問題是:他們為何如此大膽,一個關鍵是,台灣社會過去對民意代表的標準相對寬鬆,民代到底是索賄、還是拿政治獻金,常常可以打迷糊仗;最有意思的是,賴素如涉案,第一時間幫她說話的,就是綠營市議員,看來,只要政風、選風不改,檢調認真辦起來,朝野民代有事的可能不少。
 其實,敏感一點的政治人物就會發現,過去幾年來,從中藥商到牙醫師行賄案,檢調單位對民代職權及對價關係,都已採取更嚴格的標準;有意從政的人要牢記,如果心中有貪念,還是趁早遠離政治,未來涉貪還想全身而退,恐怕沒那麼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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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政府最大敗筆是無能又無知而且用人不識, 不知先實施五代身家安全調查... (楨:回到兩蔣李陳時代?)
 哀哉,如此《中國時報》!從《徵信新聞(報)》開始,到《中國時報》,幾十年了,以後不再買它.因為,不知道這是哪一個「中國」的時報. 2013年3月30日中國時報推出了一篇社論,「無識人之能,侈談兼治黨與國」!
這篇社論,沒有片語隻字談到如何「治黨與國」,只是以林益世為引子,從賴素如涉案事件入手,連篇累牘假民意以揣測、構陷,文字草率,立論粗糙,目的只在於分化國民黨,以圖阻止馬英九連任黨主席.
回顧二十五年前,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去逝,同樣這份中國時報曾有社論:「以黨政領導的一元化促成全國的團結」;一月二十七日國民黨中常會更在中國時報創辦人余紀忠擔任主席下,全體一致通過李登輝代理黨主席.當年中國時報在余紀忠領軍之下,書生報國,文人辦報,屢次「在歷史的關鍵時刻,發揮無懼無私的報人本色,為時代做見證,為歷史留紀錄」.
作為一份大眾傳播媒體,今天的中國時報如此旗幟鮮明的介入、甚至干預執政黨主席人選,不惜扭曲事實,進行人身攻擊,不僅非比尋常,顯然必有所圖.
社論開頭刻意鋪陳民意,企圖造成為民喉舌的假象,「民眾除了對一再爆發的貪瀆行為越感憤怒之外,對馬英九的震驚、痛心更是已經感到不耐」.「全國民眾更懷疑:黨內外壓力交迫下的馬英九能不能兼顧國家與國民黨的治理之責」?
「民眾、全國民眾」云云,中國時報數據何在?至於所謂「一再爆發的貪瀆行為」,這篇社論也只舉了兩個例子,林益世是陪襯,賴素如才是著力點.
從林益世到賴素如,中國時報的觀察、及理解是:「貪瀆惡火從地方燒往中央,燒進了黨主席辦公室」,然後跳接到「隨著馬家軍接連身陷弊案醜聞,等於斲喪馬英九領導的最後一絲正當性」.結論更是明目張膽:「馬英九的政治前景在三年後將劃下句點,然而黨與其他同志仍必須繼續向前,而這條路徑,現在該不該再由馬英九繼續領軍前行?質疑的聲浪已愈來愈強烈了」.
總統是老百姓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無可撼動.國民黨本來就黨中有派,中國時報見縫插針,不知道是代言,還是自我政治表態.
社論是一份報紙的靈魂,但是必須根據事實以做論述.報社可以有政治立場,但是不能假借、或者捏造民意.
賴素如具備三個身分,按照時間序,是律師、台北市議員、國民黨主席辦公室主任.
賴素如是以台北市議員的身分涉案,案發之後已經辭去所有黨職.
主席辦公室主任充其量處理的只是事務性工作,賴素如以其法律長才,接辦部分訴訟事務,其高度絕不到決策層級.
中國時報刻意提高賴素如職務上的重要性,又復混淆涉案身分,刻意羅織,攀附到黨主席.
中國時報的墮落,更表現在這段話:「馬英九正在經歷的事,與他的前任陳水扁頗有些類似之處」.社論進一步申論,「陳水扁和他家人、親信的墮落,使他的第二任期拖累了民進黨」.
包括陳水扁本人和他家人、親信是集體性、結構性的墮落,民進黨迄今無法切割.林益世、賴素如是個案,不但立刻辭職下台,而且正在接受法律檢驗,風馬牛不相及,根本無法類比.
http://blog.udn.com/Chiwanese/7448515
2013-03-31 13:19:07
阿楨
李朝卿頑抗 藍下狙殺令止血 2013-04-02 中國時報

 李朝卿羈押期滿後,上周三申請復職,時間點就在賴素如涉雙子星案被約談同時,對馬政府形同兩顆核爆彈。儘管過去紀錄包括陳明文等縣市首長,都是涉案後准予復職,當李鴻源拋出「依法只能同意復職」,府院卻不願開綠燈。
 畢竟,賴素如遭收押後,倘若內政部又同意李朝卿復職,如同藍委警告「國民黨不用選了」。施明德準備發動紅衫軍包圍縣政府,馬政府就會淪為當年扁政府一般,因而黨務系統昨上午先對賴素如停權,隨後就開始處理李朝卿。
 據轉述,總統府五人小組昨天中午也討論李朝卿一案,包括馬英九、江宜樺都對復職持保留意見。府院隨後擬定ABC三套方式,包括A案是李朝卿自我了斷,主動撤銷復職;B案是讓李朝卿復職但請長假,最後則是內政部主動宣布停職的C案。
 吳敦義昨公開呼籲李朝卿先專心處理官司,「主動撤銷復職申請或請長假,是比較符合國家法律、社會觀感跟期待」,私下還致電李本人,沒想到李不願買帳,堅持復職,逼得馬政府下重手。知情人士傍晚無奈說:「李朝卿實在很難剃頭!」
 在動之以情的遊說策略失效後,府院決定祭出斷然處置。並透過內政部找法源,直到傍晚五點,找出公務員懲戒法阻擋李復職,等於正式下達絕命阻殺令,創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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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貪官!但此例一開,恐怕授予中央執政黨惡搞在野縣市首長的大刀!起訴未定罪就由行政單位命令長期停職實非法治國家之大計!此種復職准否權利應由司法權來裁決!應修法設計制度!

史上最大辯護團 八律師提抗告 2013-04-02 中國時報

 雙子星開發弊案,涉嫌收賄護航的台北市議員賴素如,上月卅日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包括賴的辯護人在內,共有八名律師組成史上最大「律師團」,一日前往台北地院提抗告,他們痛批法官竟只憑「臆測」押人,採行「有罪推定」、「羈押先行」,有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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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2 1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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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貫徹清廉 為何萬箭穿心【聯合報/邱德宏/苗栗縣文化基金會董事2013.04.03

對於自稱清廉的馬英九總統,卻因為身邊愛將與黨籍縣市首長頻頻爆發貪瀆,以及藍不挺綠不愛,而成為唯一的箭靶,好像千錯萬錯都是馬英九的錯,難道堅持清廉執政錯了嗎?
或許大家都以為,馬總統清廉自持,怎麼可以連身邊愛將都貪汙呢?筆者卻以為,要不是馬總統貫徹清廉,這些貪瀆怎可能浮出檯面。相信馬總統心知政府機構不分層級、不分藍綠,有可能長期都存在著貪瀆,甚至已成共犯結構,也因此馬總統提出的清廉執政才有合理性,也就是明知不清廉才要強調清廉不是嗎?
高舉清廉的馬總統,連身邊的人犯法都不掩飾,難道就該萬箭穿心嗎?如果馬總統為了清廉的假象,大可想盡辦法把案子壓下來不是嗎?如今為了台灣政治真正可以更清廉,忍受著創巨痛身,就是要證明天子如阿扁犯法與庶民同罪,愛卿如素如犯法恕不護短,這才是馬總統堅持清廉不畏貪汙連爆的道理所在。
古來君王面對眾愛卿貪瀆,都難免遮遮掩掩,一則怕查辦貪汙動搖國本,二來深怕因此危及政權,三則亦怕共犯結構反撲危及性命,這是政治世道的生存法則。貫徹清廉是多麼難又多麼危險且不討好的事,筆者以為,台灣要邁向清廉,全民要支持馬總統堅持清廉,不論親疏不分藍綠,一有貪汙就讓檢調司法放手辦下去,才能激濁揚清,才能有清廉政治的可能。
  回應
馬總统上任五年多來最偉大的成就,是不論藍绿,凡是貪污有證據的,一律收押起訴,甚至送入大牢。誰說他「無能」?誰說他沒有政績?其實,是很多民眾缺乏「識人之明」,缺少「鑑賞能力」之故!

李朝卿挨了兩鞭 【聯合報黑白集2013.04.03

李朝卿的復職案,內政部最後裁定繼續停職,並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院調查,等於對他施以「司法」和「監察」的雙鞭。之所以演成如此,關鍵就在李朝卿的不自重與不自知。
李朝卿涉及上百案的貪瀆,連災區急難工程款也染指,行徑令人髮指。歷經四個月羈押,檢調罪證俱全,照理他本應向縣民和社會致歉,同時提出辭職或請假閉門自省。孰料,他卻完全不顧政黨形象及社會觀瞻,大剌剌申請復職,妄想援引前例重新插手縣政,甚至還要討回停發之薪資,把自己的難堪丟給中央接手。
其間,據說有人勸說其撤回復職申請案,李朝卿仍一意孤行,堅持要重返縣府。不難想像,內政部多次提到「依法行政」,也給了他錯誤的引導和鼓舞。對於李朝卿的頑抗,當局不得不痛下重手,除以其涉案情節重大繼續停職外,同時移送監院開鍘。「敬酒不吃,吃罰酒」,正是李朝卿的寫照。
有人擔心,李朝卿案開了「不准復職」的先例,會不會造成法制的破壞或雙重標準?此一顧慮,其實多餘。對待案情簡單或仍待釐清之弊案,確應以無罪推定原則為度;但如李朝卿之大膽、妄為和廣泛,若仍要援舊例縱虎歸山,那才是濫情枉法。有權對法令作出更妥適的詮釋而不為,對應該分別輕重的事情而不權衡,才是迂腐怠職。
無論如何,李朝卿走到今天,完全是他自作自受。目無法紀貪瀆在先,心存儌倖在後,最後落得司法與監察雙鞭同時向他揮去。斯人也而有斯疾,而有斯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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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長涉貪一大堆,李朝卿之所以被雙鞭,只因為他參加了國民黨,如果是民黨,早就復職了。

不分藍綠(楨:?)第一鍘 2013-04-03中時短評

涉嫌上百件公共工程貪瀆弊案的南投縣長李朝卿上周交保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經過連日喧騰後,內政部駁回其申請,並依《公務人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調查,李朝卿成為近年涉貪民選首長中,唯一在一審判決確定前不得復職的縣長。李朝卿固然錯愕,卻不能不吞下這個苦果。

抗告失敗 賴素如 續押 2013-04-03 中國時報

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嫌向太極雙星收賄一百萬元遭羈押,她提出願向議會請假、同意檢察官監控電話等條件抗告,但高等法院認為她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昨日駁回抗告,賴不得再抗告,將續被羈押。

史上最大辯護團 八律師提抗告 2013-04-02 中國時報

雙子星開發弊案,涉嫌收賄護航的台北市議員賴素如,上月卅日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包括賴的辯護人在內,共有八名律師組成史上最大「律師團」,一日前往台北地院提抗告,他們痛批法官竟只憑「臆測」押人,採行「有罪推定」、「羈押先行」,有重大瑕疵。
2013-04-03 10:55:08
阿楨
中國人的聖君情結 2013-04-03 旺報短評

 歷經幾千年的帝制,「聖君情結」已成為中國政治文化的基因,老百姓總把國家的希望,寄託在最高統治者身上,期盼上位者賢明,能排除國家面臨的種種困難,為底層老百姓帶來幸福生活。附著於「聖君情結」底下的,便是「清官情結」。被貪官剝削掠奪的基層百姓,內心渴望一位如包青天般的清官,替老百姓除暴安良。這種文化情結,本身是一種階級概念的臣民意識。
 歷經扁朝貪腐,馬總統08年上任後,身上背負著的就是上述兩種情結。當時,台灣民眾無不期盼,長期形象清新的馬總統能帶給台灣耳目一新的政壇新局,「清廉」順勢成為馬總統的選戰及施政主軸。不料過去一年,從林益世、李朝卿到賴素如,馬政府的貪腐弊端連連爆發,硬生生扯下馬總統的清廉招牌,打碎馬總統的「聖君」形象。
 對岸的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上任後,亦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從十八大政治報告高舉「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大旗;到過去4個月來,中共中央接連祭出糾正官員作風、加大貪腐嚴刑峻罰力度、提倡簡約風等等,每項舉措都和過去5年來馬英九總統的「清廉政策」遙相呼應。這些措施未脫「聖君」作為的範疇,未來能否能收弊絕風清之效,尚待時間檢驗。
 不過,馬政府的處境已經證明,在政商關係、企業行為及金錢來往都極為複雜的現代社會,「聖君」無法確保政治清明,「清官」更是難覓。嚴刑峻罰還必須與司法公正有效、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政府決策透明、媒體監督、體制問責等機制配套。社會大眾更應強化自我公民意識、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從公民教育開始培養廉政文化、重視防腐教育。
  回應
並非人民有「聖君情結」!是人民「理盲又濫情」!人民監督政客的標準如果不是「法、理、情」,而是「情、理、法」,政客就能蠱惑綁架人民來威逼政府,政府和無能領導人也以屈從配合政客為政績!
2013-04-03 1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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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黑 還肖想牽拖別人?【聯合報/龍淑芳/家管2013.04.30

民進黨「染黑風波」,黨主席蘇貞昌不得不回應,但蘇貞昌以一席「國民黨不要肖想用黑道染指民進黨!」逃避責任,實在失了格局。
「黑道入黨」事件是民進黨柯建銘起的頭,蘇貞昌卻硬是把責任推到執政黨身上。蘇貞昌只會找藉口,以為把所有事情都誣賴給國民黨就可以轉移焦點,完全失去身為黨主席的自覺及格局,這要如何帶領民進黨面對挑戰?
  回應
  民進黨會檢討自己的那天...哈哈...我接不下去.
  別對蘇有太多要求,他就這貨色。
  網友還真的是料事如神,幾天前就知道蘇光光會這樣回應
  綠人就是矯情...
  民進黨一路走來這一招一直很有用啊!民進黨支持者毫無「思考」「辨別是非」的能力,再加上「偏激」「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台灣前途何在?
  狗屎能吃嗎?某些人的話能聽嗎?我只為曾經的支持感到悲哀。
  選擇永遠是比較級. 國民黨再爛再蠢, 民進黨人物的言行總是經常在提醒選民, 告訴多數選民投票給國民黨是正確的選擇.

蘇貞昌宣示排黑 黨內批政治審查【聯合報2013.04.30

黑道入黨疑雲延燒十多天,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天宣布,入黨將改為「實質審查」並增設「排黑」條款、進行黨籍總檢查,只要地方黨部三分之二執委否決就退回申請案,必要時約談相關人,「我們要做有制度、有原則的政黨」。
但民進黨內卻意見分歧。有人質疑審查細節不清、「黑道」如何定義;某中常委直言,實質審查權掌握在地方黨部執委手上,一旦多數執委由某派系把持,恐淪「政治審查」惡鬥工具,雖有申訴管道,但對民眾來說太麻煩、成本也高。

國民黨反嗆:蘇貞昌抹黑 缺乏反省【聯合報2013.04.30

民進黨爆發黑道集體入黨事件,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指稱是「國民黨肖想染黑民進黨」。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殷瑋昨天表示,推卸責任就是民主政治的墮落,「檢討別人」、「抹黑別人」成為民進黨危機處理的標準程序,凸顯蘇貞昌遇到問題只會扭曲事實、轉移焦點,少了反省、就事論事的能力。

傳黑道入黨 內政部:政黨自律【中央社2013.04.29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對民主進步黨傳黑道入黨表示,現行法律僅對政黨發起人有消極排黑條款,黨員無規範,由政黨自律。行政院版政黨法草案已在立法院待審,根據內政部版本,只訂有發起人和負責人排黑條款,政黨負責人不能曾患內亂外患罪、貪污罪、賄選罪、組織犯罪,及保安處分或流氓管訓處分等。黨員部分,由政黨自律或內部規範。
  回應
民進黨比黑道還利害啊,我還沒看過哪個黑道大哥敢去踹法務部長的門的..

民進黨面臨意識形態與道德雙失危境【聯合報社論2013.04.30

二○○八年民進黨失去政權加上扁家涉貪,道德形象大傷,吸收黨員的能力陷入多年的低潮。然而,今年一至四月,新申請入黨者高達三萬一千人,占民進黨現有黨員數的一成三,不能不說是極異常的波動。據稱,真正的入黨高峰將在五月湧現,其中除夾雜不少具黑幫或八大行業背景的分子,台中某台商即隻手介紹了三千多人入黨,立院總召柯建銘擔任介紹人的也有兩千多件。可見,這波入黨潮充滿人為的操作。
  先撇開「黑影幢幢」和「人頭黨員」的問題不談,從政治面看,這波詭異洶湧的入黨潮背後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是黨內派系為了明年五月的黨主席選舉,預為部署卡位籌碼;第二,是黨內新人為求角逐五都及地方議員以晉身政壇,在基層大肆翻土動員;第三,是為二○一六總統大選的黨內初選,各自預備割喉糧草。從實際運作觀察,民進黨內多認為這是柯建銘人馬在幫蘇貞昌「卡蔡」;也因此,蔡英文陣營對此格外顯得義憤難填。
  民進黨派系之爭存在已久,但過去至少是在路線或價值上彼此競逐高下;今天的景象,並非只是傳統所謂甘於聽命投票的「人頭黨員」,而是牽涉地方各種不法利益的黑道及八大行業經營者;那麼,難道民進黨要公開引狼入室,將黑金迎入黨的體制嗎?
  最近一批傾綠學者發表宣言,認為民進黨主張台獨的意識形態路線已失去主流市場,必須尋求新的突破。事實上,民進黨的困境不只是台獨失去了市場,它在政治作為上的消極,在公共議題上的專業見識不足,都是它無法趁馬政府的低民調重新攫取人心的重要障礙。最糟的是,這個世俗政黨一邊濫收黑道黨員,一邊還擺出一副革命政黨的神聖姿態,殊不知,其表裡已經完全無法如一,簡直不知伊於胡底。
  回應
民進黨的量變與質變:執政黨(陳水扁代表) ==> 在野黨(蔡英文代表) ==> 反對黨(蘇真昌代表) ==> 叛國黨(全體中常委代表) ==> 叛亂集團(全體黨員代表) ==> 江湖黑幫(柯幫主率八大行業一仝代表)

詳參【圖博館】:果然是暴力黨 進黨路線 賴皮黨 做賊喊賊 小龍女神話 轉移議題 同志互叛 派系恐怖平衡 狗改不了吃屎 人改不了吃屎 馬廉能政策 《解構黨國資本主義》 《黑金》
2013-04-30 09:57:46
阿楨
空軍司令部女童性侵案 許榮洲二審改判無罪【聯合報2013.04.03

十七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性侵命案,軍方冤殺江國慶後,檢方認定真凶是許榮洲。許榮洲一審被判刑十八年,但二審昨天以他七次自白不一致、自白犯罪手法與驗屍報告不同、現場掌紋無法證明沾有血跡等理由,改判無罪。檢方將上訴。
判決指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模擬實驗木條上的掌紋含有血液的結果是「很有可能」,但無法肯定;廁所內另一掌紋雖與許榮洲相符,但只能證明他曾進入廁所,不能證明他殺人。
最後,女童遺體剖驗報告明確指出,女童死後下體遭尖銳且帶有鋸齒的利刃刺入,還刺穿腸、拉出腸子,用手指性侵不可能造成這樣的傷口。合議庭法官據此認定,許榮洲不是凶手,改判他無罪。
  回應
為了要保障人權. 除非你有直接證據. 否則殺人嫌疑犯的自白也沒有用. 無論人是誰殺的.

司改會肯定:合理懷疑 就該無罪推定【聯合報2013.04.03

針對許榮洲被判無罪,民間司改會肯定高院遵守證據法則,認為許榮洲涉犯重罪,必須要有相當確切的證據才能定罪;如果仍有合理懷疑,法院就應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
國防部軍法官員昨天表示,前空軍官員陳肇敏等人應對江國慶冤死案負起責任,求償官司不受許榮洲無罪判決影響,仍將繼續執行,絕非外界所稱的虛應故事;軍方律師團包括兩名具律師身分的現役軍人,還計畫再委聘一名資深民間律師。
  回應
如此說,民間司改會也應替賴素如的雙子星案做無罪之推定,法院就應放人才是

詳參【圖博館】:馬廉能政策 沒直接證據又如何
2013-04-03 11:32:33
阿楨
合議庭:不能因國民情感 就判林貪汙【聯合報2013.05.01

認定林益世不構成貪汙罪的台北地院審判長吳秋宏說,「我們不能因為要符合國民大眾的情感或受壓力,就違法亂紀判他貪汙罪。」合議庭堅守罪刑法定原則,願意接受大家檢驗。
受命法官紀凱峰也說「拋開藍綠,回歸法律」,強調合議庭依法審判,沒有人能干預。
合議庭認為,林益世的行為是「膨風」,藉由立委身分發揮影響力,但行為與職務無關,受影響的僅是幾家公司的私人經濟合約,不符合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收賄罪規定的「職務上行為」定義,因此不構成貪汙罪。
判決書特別就公務員收賄罪「職務行為」作了詳細闡述。判決指出,公務員收賄罪所定的「職務行為」範圍,不以公務員的法定職權為必要,只要公務員的行為是依「行政慣例或慣習上附隨於其法定職務,且有密切關聯者」都包括在內。
合議庭表示,收賄公務員不論是藉由自己的職務行為、或是發揮實質影響力影響下級公務員作出特定行政行為,例如二次金改案、龍潭購地案,皆符合貪汙治罪條例的「職務行為」定義。
如果收賄公務員僅是單純藉由與職務權限無關的身分、地位、聲望、勢力或人脈發揮影響力,所作的行為與其職務無關,縱使對他人的決定或執行過程造成影響,亦不屬於貪汙治罪條例的「職務行為」,當然不構成貪汙罪。
  回應
  在台糖案裡,與林益世同樣是立委身份的洪奇昌則被以跟吳乃仁犯下背信罪的共同正犯,被判刑2年4個月;而吳乃仁則被判3年10個月。但背信罪與恐嚇取財罪的最高本刑都是5年。但因林益世是以公務員職務恐嚇得利得加重其刑1/2。所以,以所犯之罪的本刑而論,林益世被判的的確比起吳乃仁、洪奇昌來的稍重。
  罪刑法定是法律的根本,上到法院就是證據說話,中鋼說他們沒有接受關說, 高雄市政府也說他們沒有接受關說, 林益世說他有收錢但沒關說 陳啟祥說林益世有收錢並關說,但提供證據錄音帶卻經變造, 試問有無關說是該相信直覺還是相信證據?
  看到沒有?這就是台灣人最喜歡採用的--人情味!---不懂法律卻裝懂,似是而非法官是就法律適用下判決,就是法制/法治!難不成人民法律感情可以取代法律?變成人民治?民調可以取代法律?納與北韓的"人治"有何差別?不是每個民眾都可以讓媒體牽著鼻子走!如果這位媒體報社記者自認習慣法或人情可以取代法治,那你去考法官,由你來下判決!
  林益世這案子,若在大陸老早槍斃,墳頭長草了。只能說,台灣是貪官的天堂。台灣法官都是百姓高薪養的垃圾。
2013-05-01 1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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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輕判 人民難接受【聯合報/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2013.05.01

這樣的論斷,如同上咬文嚼字的國文課,一般人很難接受。社會上普遍認知,林益世幫地勇弄得的契約上請求權,跟鈔票沒什麼兩樣,而且實質上地勇公司靠這個契約,確實賺了不少錢,包括給林益世的錢。難道林益世從地勇陳啟祥收到的錢不是白花花的錢?
  回應
  人民難接受?我不認為合議庭法官的見解不合理,也接受法官的看法,如果仔細想想法官所說的和整件事的前後關係,法官的認定不能說沒道理,說法官咬文嚼字只能說閱讀能力尚待加強。
  綠營在鬼叫什麼?扁賊貪污海角七億(這是知道的,不知道的還不知道有多少)都只判20年,還住在豪宅牢房,非常享受!林益世只是小巫見大巫就判七年,林益世真衰,他一定後悔沒貪多一點!
  陳啟祥已經做到中鋼生意,還想賺更多,談判不成卻設局陷害林益世。似乎透過DPP人士仲介可以少付出一點,但被林益世擋下,才會產生金錢上的糾紛,故意把錄音給媒體放話。總歸一句就是「貪婪」,惡人先告狀為了錢要致對方於死,有夠貪了吧,情節也不輸八里雙屍命案。林益世是阻人財路才會有此報應吧。阿珍在家要求二億元獻金.

如此判決…民代更敢A? 2013-05-01 中國時報

 特偵組採公務員職務上行為「實質影響說」見解,認定前林益世收賄觸犯貪汙重罪。但北院認為林益世收錢後的行為,不具公務性質,認定不涉及貪汙罪。如此見解未來若確定,民代收錢將難以規範,有待修法解決。
 問題是,選民服務算不算民代的法定職務行為?在現行法令缺乏規範下,並沒有一致的見解,林益世案的爆發,即被視為試金石,以及觀察的指標。
 依一審見解,必須探討行為的本質是否與公務性質有關,如果選民服務的事項,不論請託、關說、施壓,若僅涉一般民間私經濟行為,而與公務性質無關,從中收取款項,就不會被認定有對價關係,觸犯貪汙罪。
 如此見解,相較類似採「實質影響說」的貪汙案件,不難發現,合議庭頗有設下公務性質標準,畫下一道紅線的意味。
 如果說,這樣的見解未來被上級審接受,且因此判決確定,有可能出現法律漏洞。
 民代為民喉舌收取包含獻金在內的款項,應該是為不特定的多數大眾服務。如果拿錢只為特定個人、特定廠商、團體的話,不啻鼓勵民代拿錢辦事、民眾多走後門。
 為免立委等各級民代收錢刑責認定不一,或產生是否屬職務上行為爭議,法界實務人士建議,或許可修法規範,只要不是依循正常獻金及遊說管道所受的款項,不論有無對價,都成立犯罪。如此才能正本清源,杜絕各級民代收紅包、索取回扣的弊端。

特偵咬貪 林駁恐嚇 都要上訴 2013-05-01中國時報

 對林益世的一審判決,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天表示,法院未對林益世的犯行以貪汙罪論處,與國民法律感情有相當大落差。但這項判決不代表最終審判法院見解,特偵組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林:陳啟祥供述不盡可信
 林益世和律師對台北地院的判決,也以書面聲明表示,從地院的認定,可以知道陳啟祥的供述不盡可信。對於判刑七年四月,他強調絕對沒有恐嚇行為,會提出上訴尋求救濟。
 特偵組在去年十月廿五日,以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共十一條罪名,將林益世、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林的舅舅沈煥章、沈煥瑤共五人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不代表最終審判
 陳宏達表示,一審法院變更起訴法條,以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論罪判刑,與檢方法律見解不同,但一審判決並不代表最終審判法院的法律見解。陳宏達說,法院未以「貪汙」論罪,此與國民法律感情落差很大。
 雖然判決結果與起訴有相當落差,但陳宏達指出,早在審理初期,合議庭便當庭諭知涉犯法條可能不限貪汙治罪條例,因此檢方對合議庭變更起訴法條論罪並不訝異。陳宏達強調,檢方至今仍主張林益世是「貪瀆」犯行,與一審法院認定不同,將等收受判決書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林益世和妻子彭愛佳,昨日並沒有到法院聆判。法院宣判後,二人就到律師事務所,與律師商討研究判決結果。結束後僅委由律師發表一紙聲明,隨即驅車到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報到。他簽到後,對發問的媒體記者,沒說話就快閃離開。
 不排除陳有混淆視聽意圖
 林益世的聲明指出,他本人被起訴收賄、索賄施壓部分,一審已經判決無罪,從台北地院發布的新聞稿可以確信,法院認定本案檢舉人陳啟祥的供述不盡可信,不排除有混淆視聽意圖。
 他認為,陳啟祥提出數捲經過剪輯的錄音光碟,與改變對話語意、內容失真相關部分,從法院的判決已獲得澄清。至於判決有罪部分,他表示絕無判決認定的恐嚇行為,將提出上訴。
2013-05-01 12:00:20
民進黨不應墮落、不應抹黑、不應推卸責任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新聞稿 102.04.29

外傳民進黨有「黑道入黨」危機,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卻說「國民黨肖想染黑民進黨」。對此,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殷瑋今(29)日強調,民進黨如果要墮落,將問題胡亂推給國民黨也無法解決任何問題,更何況推卸責任本身就是一種民主政治的墮落。
殷瑋說,蘇主席應勇敢且即時的面對問題,努力維護台灣政黨政治的健全。
殷瑋指出,蘇貞昌主席在沒有事實證據的情況下,以抹黑方式將問題推給國民黨,無法解決任何問題;「檢討別人」、「抹黑別人」成為民進黨危機處理的標準程序,突顯蘇貞昌遇到問題只會扭曲事實、轉移焦點,少了反省、就事論事的能力。
殷瑋表示,面對黨內同志指控,民進黨曾大聲、公開的說「有證據要拿出來」,如今蘇主席卻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形下指控國民黨,其雙重標準,莫為此甚;其反覆之快,令人稱奇。
2013-05-01 22: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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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黨員點燃幫派角力 黑幫入黨 驚爆1人3千 2013-05-02中國時報

 民進黨人頭黨員傳聞不斷,甚至演變成四海幫、天道盟兩大幫派政治角力。警方已對黑幫活動展開蒐報,北部情資顯示,綠營內部不僅有人透過天道盟,也找了小樁腳找人頭,從入黨到拿到黨證,據傳一個黨員三千元。
 情資並提到包括龍山寺的遊民,都是人頭黨員來源,由於情資有待查證,警政高層已要求相關警局就轄內幫派介入政治活動展開調查。
 警蒐證調查 黨中央將嚴審
 對於黑幫入黨的疑雲罩頂,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在中常會上,提議入黨採實質審查、黨籍總檢查、入黨選舉權取得年限延長為兩年、成立調查小組,隨即由常會通過。
 《壹週刊》爆料,指民進黨立院團總召柯建銘四月初赴澳門,與天道盟精神領袖羅福助會面,尋求協助拉人入黨挺蘇貞昌連任主席。報導還指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辦公室主任林耀文,四月初找四海幫幫主楊德昀幫忙找人入黨,支持謝長廷角逐明年黨主席。遭指涉的柯建銘,已決定對《壹週刊》提出告訴。
 四海幫幫主︰私人情誼幫忙
 四海幫幫主楊德盷昨受訪表示,旗下兄弟曾憲智基於私人情誼主動幫忙,他尊重兄弟個人權利,而當天餐會因有民進黨人士在場,在與人為善、順水幫忙的情況下,才會說些場面話,希望有興趣加入民進黨的人可以自由選擇。
 四海幫中常委曾憲智坦承拉人入民進黨,但林耀文沒有找過他,這是他個人行為,也不是為特定對象,讓幫主及整個四海幫捲入風波,始料未及。
 吳桐茂選議員 天道盟介入
 警方說,目前較多情資是天道盟太陽會前會長吳桐潭的弟弟、綽號「黑茂仔」的吳桐茂,打算參加基隆市七堵區議員選舉,造成當地政壇人士人心惶惶。
 情資指出,兩年前才假釋出獄的吳桐潭雖然低調,但仍然指示手下的組長協助參加吳桐茂新成立的協會,並找暖暖的地方角頭跨區力挺,協會成立當天席開三桌,出席的都是太陽會重量級人物。
 後來吳桐茂的動作被外界視為黑道介入及人頭黨員的開端,民進黨則否認吳在此波入黨名單。不過,警方上月十九日收網逮捕太陽會長沈春雄等十三人,被視為對太陽會進行威嚇降溫。
 另新竹天道盟敏德會傳去年底陸續與政壇人士接觸,不少幫眾被介紹加入政黨。知情人士說,敏德會與新竹當地角頭有極深的依存關係,但「就算真的有拉人入黨,應該也不是要挺某特定人士,可能另有目的。」
 一名竹聯幫大哥被問到外傳天道盟和四海幫要找數萬人頭黨員加入民進黨,他表示,「不可能找到那麼多人!」。該大哥說,竹聯不會去碰這些敏感的政治事情,畢竟對「公司」、對自己都不會比較好,況且今天誰當家,都與他們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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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入黨驚爆1人3千?真太委屈黑道啦!入這種黨太丟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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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2 10:24:42
阿楨
當大家都在罵輕判 就看上級審檢驗【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2013.05.01

被檢方視為大貪官的前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一審貪汙部分獲判無罪。輿論的角度大多以「輕判」解讀林案,指控林益世的特偵組,以判決與人民法律情感嚴重落差對外回應。換言之,法官認為林益世沒罪該萬死,但人皆曰可殺! 其實面對一審判決,應平常心看待,並檢視林益世案的判決,是否可供上級審的檢驗。
立委喬事情拿錢,是常態,立委拿錢辦事,事情處理妥當,結果事主與立委雙方滿意,髒事大概就不會浮上檯面。處理不好,甚至是離譜的拿錢不辦事,此時才會有法律上的風險。
林案判決一出,沒判到檢方要的無期徒刑,特偵組隨即以判決不符人民的法律情感,有嚴重落差,進行反制;說到此,人民在林益世案的法律情感是什麼? 要的不就是能判多重就判多重。
當以民粹式的口吻,在評析司法判決時,先天已陷入了迷思,試圖以人民公審的角度在看判決,說這些話的人,恐怕都沒能把判決內容逐字逐頁的好好看一遍。
誠如本案受命法官紀凱峰的感嘆:「總不能大家認為林益世可惡,就該亂判重判吧!」當判決結果與人民認知上的刑度不同時,旋即被簡化成「落差」,判案的法官被罵難聽的恐龍,如果林案昨天的判決結果是無期徒刑,是該叫好呢,還是認為理所當然。
林益世拿錢6300萬元自毀形象,政治前途結束。回到法律面,法律人在評論判決時,說法絕對是保守式的,等看到判決內容及卷證才會講話;本案迄今才是一審,是否是輕判,仍待未來上級審的公開檢驗,以及上級審的救濟,如果未來林益世還是沒被判到所謂的重刑,在罪刑法定原則下,到時該討論的是,是否應修法規範。
  回應
  法律原則, 無罪推定 ! 未經終審, 無人有罪! 法律明文,眾不知? 愛恨情仇,如能治國, 公審即可, 何須法治?
  法院法官是依據現行法律審判,不能依據社會期望或民意審案,但現行的法律似乎也該修訂了,否則民代類似案件將爭議不休.....
2013-05-02 10:54:22
版主回應
林益世案審判長吳秋宏: 認定上「很危險」 未採實質影響說2013-05-02中國時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台北地院認定不構成貪汙重罪,判決作出後,引發各界議論。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昨天表示,法院身為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就必須依據法律正確適用,不能恣意跳脫法律。
 對於林益世立委任內收賄六三○○萬元、政院祕書長任內索賄八三○○萬元,合議庭以林的法定職務行為、職務密接關聯行為行使,都無關公務性質,所以認定不構成收賄貪汙重罪。
 吳秋宏說,如此見解會引發議論,早在合議庭預料中。他表示,判決固然要符合國民感情,但一切都必須依據法律,在法律界限內妥適適用。如果超越法律就是恣意而為,不是法治國該有的思維、作法。
 就檢方所提「實質影響說」見解,合議庭完全認同,但林益世的行為,和前總統陳水扁的購地等案行為,性質完全不同。判決書全文,沒有這五個字的原因,是合議庭認為最高法院創設的這「五字箴言」,認定上其實很危險,才決定不寫在判決書中。
 吳秋宏表示,公務員執行職務性質,除了須具有執行職務公正性,還必須無礙社會一般人對執行職務的公正信賴。合議庭探討公務員法定職務行為,發現國內少有相關案例、實務見解和學說討論。除了蒐集日本、美國相關實務見解,還參考最高法院的判決、判例,才認定立委的職務密接關聯行為須和公務性質有關。 「公務員執行職務性質的認定,不能無邊無際,逸脫法益的保護,否則就不是法治國所說的國民感情。」
 吳秋宏強調,林益世的判決書,雖然沒有出現「實質影響說」這五個字,但判決書中寫得非常清楚。這個案例的見解,不作這樣的認定,不一次說清楚,有關民代行為的空間會更模糊。大家若能仔細的看完判決書全文,理性思辯,就能明瞭為什麼這樣判決。合議庭坦然接受公評和檢驗。
  回應
  林益世要是貪汙 洪其昌應該也要判貪汙,綠營還聲援吳乃仁 洪其昌 說他們賤賣台糖土地是冤望的
  不要胡說,佷多民進黨的都判無罪唷!你們綠癡不要老是污蔑司法,OK?
奇怪咧 … 下列兩件獲判無罪的案子,怎麼都沒有人大呼小叫,法官是藍的還是綠的 ?
  案例一 : 收錢「關心」 張宏年無罪定讞 ( 2011-06-10 中國時報 )
  案例二 : 涉賄 高志鵬二審判無罪 ( 2011-1-20 蘋果日報 )

談林案 回歸司法專業【聯合報╱黃明煜/文字工作者2013.05.02

筆者認為,在一個民主法治社會,人民可以憑個人好惡去評斷公共事務,屬言論自由範疇。但就司法案件,似應回歸司法獨立審判專業角度。由此次判決,可看出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更是表露無遺。
司法獨立精神,沒有人能干預。林案判決有無法條錯誤之適用,可留待高等法院,甚或最高法院之判決。現階段,拋開藍綠回歸法律,才是正途。
  回應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檢察官是起訴者.他一定會找出所有不利於被告的證據.但是法官則不然.法官會平衡檢察官與被告的說法與證據.法官也會審酌考慮有利與不利於被告的證據與說法---才能做出判決.現在的問題是----社會大眾的立場是想置被告於死地的檢察官?還是會審酌考慮有利與不利於被告的證據與說法的法官呢?
  貪腐集團只想打馬而已,才不跟你講專業

法部:林益世判決 二審可能見解不同【聯合報2013.05.02

台北地院認定林益世不構成貪汙,輕判七年四個月,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昨天說如果檢察官上訴,二審可能有不同見解。陳水扁則痛批:「再次證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我被政治迫害。」
  回應
  吳洪貪污判成背信,眾綠貪官無罪回家,綠色匪徒全體噤聲,014犯案一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民進黨任何一位政客遭到司法起訴,全黨大小嘍囉立刻上演五子哭墓,司法不公國民黨迫害各式戲碼百唱不倦,視法律為糞土踹門最高尚,台灣真是綠色匪黨的犯罪天堂,014如今才知加入KMT真是找錯親家投錯胎,落個輿論不愛總統不疼掃地出門的淒慘下場
  當初陳哲男在高捷等一堆弊案被判無罪,不也是說副秘書長的職務實質影響力不及於此,也沒看綠營如此義憤填膺,現在用相同的法條就說不公,是誰2套標準 !
  扁案株連九族? 一家都涉入,只關扁一人,這就株連九族,綠更令人吐與痛恨的是,他們遇到事一定會無限上綱的抹黑啦、硬拗啦、牽托啦、雙重標準嚴重過甚啦…還有這裡的胡扯,簡而言之,就是人品實在太低劣又蠻橫到不行
  我對這次的判決也非常不滿 不過 我想講的是另一回事 前陣子綠營不是一再強調 陳阿扁已經是 "廢人"一個了嗎? 怎麼這個 "廢人" 還有能力評論司法判決呢? 顯然前陣子只是為了想出獄 裝瘋賣傻罷了 綠營人士如果聰明點 就該叫陳阿扁閉嘴 繼續裝白癡才對
2013-05-02 10:59:51
阿楨
判多重 才符合人民期待?【聯合報/黎家維/博士生2013.05.03

民眾當然有法律情感,但在成熟法治社會,該情感應該是基於對人權基本保障的無罪推定原則上,是構成要件明確的罪刑法定原則;同時對有心悔改者,在經過矯治後,給予其重返社會繼續生活的機會。司法制度唯有依循上述原則,方能獲得民眾認同支持,並建立威信。
令人遺憾的是,台灣民眾在媒體影響下,已逐漸朝未審先判、全民公審、嚴刑峻法的應報主義方向發展,這難道是台灣民眾希望的法律情感嗎?
林益世案法官未隨輿論起舞,堅持以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則與嚴格的證據法則做出審判,拒絕接受經過變造的證據,我們難道不應給法官肯定?我們不希望民眾只是憑主觀感覺批評此判決。
若能平心靜氣看完判決書全文,其實可發現三位法官堅持的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則與證據法則,正是建立法治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礎。

教授報錯帳叫貪汙(楨:?) 林益世撈錢卻不算?2013-05-03中時社論

台北地方法院林益世案判決出爐,各界一致認為判決過輕,而且對於合議庭的法律見解,特別是認定林益世強勢介入政府投資之企業喬事,並索取金錢的行為不是職務上行為,表示質疑。司法公信力因此案而受重創,甚為顯然。但是連日輿情反應之中,在野黨對於本案司法表現的批評,不脫辦綠不辦藍的藍綠政治窠臼,卻令我們不敢苟同。

最高院:教授非公務員 不能貪汙論罪 2013-04-13 中國時報

檢察總長黃世銘列為指標性案件、影響近八百名教授是否涉貪的林昭任貪汙案,最高法院十二日作出關鍵性判決,認定林昭任受國科會委託,從事採購、研究,非授權公務員,不能以貪汙罪究責,僅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嫌。因犯罪事實變更,將原判決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2013-05-03 11:35:14
阿楨
從廉政署的禮物談起 2013-05-01旺報 楊偉中

 在林益世案宣判前夕,在野黨砲轟法務部廉政署花錢採購禮品、文宣品,立委的用語頗為辛辣:「辦案沒半套,送禮真周到」,確實也說到不少民眾的心坎裡。
 無獨有偶,被視為反貪楷模、代表香港核心價值的廉政公署,最近也因為「送禮」等問題引起了一場風波。原來,前廉政公署專員湯顯明在任內多次花公帑送禮給大陸政府官員,其中1/3超過了廉政公署定的送禮標準。接下來,湯又被揭發在任內用「分開申報」和把紅酒花費改為「宣傳經費」報帳等手法,以「超標」的豪華晚宴,宴請大陸官員。湯在卸任後當上了全國政協委員,這些送禮和宴請被視為他拉關係、謀官職的手段。
 這幾年,香港和大陸內地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領域的衝突矛盾不斷突顯,在這個大背景下,香港這起廉政風暴有著越演越複雜的趨勢。
 首先,這件事扯上了「香港內地化」的問題。廉政公署過去是港人的驕傲,現在廉政公署的負責人遊走於灰色地帶的送禮吃喝行為,被許多人視為是在適應、學習大陸官場的潛規則,有評論就認為「湯之錯」,「錯在內地官員將其間接拉下了水」。
 最後,和台灣很像的,這個廉政問題也扯上了陰謀論。有評論認為湯顯明醜聞根本就是特首梁振英的「陰謀」,目標是要打擊香港的政務官群體──所謂的「港英餘孽」,還扯上梁振英和新任中聯辦主任的恩怨情仇。
 拋開複雜的政治權謀,反腐敗一直是大陸當局的難題,習近平上台後,誓言要「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要進行「制度反腐」,兩岸三地的廉政經驗很值得交流交流。台灣設立廉政署,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香港啟發。
 兩岸三地命運與共  
 這些涉案大員都是民選公職出身,未必是這群人特別不知禮義廉恥,而是台灣的選舉制度和選舉文化出了大問題。賄選固然是一大問題,但即使不賄選綁樁,競選經費的龐大沉重還是一般人所難以負擔的。與其在道德上要求政治人物,不如從更改選制著手,由政府提供公辦的選舉宣傳手段與管道,從而真正做到嚴格限制競選經費,讓逼著民選公職不斷籌款的客觀驅動力逐漸消失(楨:人性本貪,仿德不如仿美?!)。
2013-05-04 11:32:41
阿楨
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 除罪【聯合報2013.06.01

立法院昨天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擴大特別費除罪範圍,擴及各民意機關、村里長及學術機構,並有溯及既往的規定。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這次將「歷史共業」一次解決,對國家來說是好事情。
  立法院前年通過會計法修正案,為二○○六年以前的首長特別費除罪化,但範圍未及民意機關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根據昨天通過的修正案,二○一○年底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以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均予除罪化。
  除罪範圍也擴及學術單位,二○一二年底以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人員支用政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包含報支、經辦、核銷、支用等相關財務責任皆除罪化。若涉刑責者不罰,但不符法令之相關費用則要繳回。
  根據修正內容,報支政府機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時,若意圖購買與研究計畫不相關的財物,則不適用除罪範圍。
  台聯黨團總召林世嘉說,不願再看到如柯文哲這樣認真的醫師還要受制度所困、犧牲清譽,所以才簽字。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讓柯文哲這樣的人不再有「白色恐怖」之感。
  提案立委林滄敏說,並非針對顏清標案,過去措施性法律未明確化,才造成部分機關誤用經費,修法通過後,可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回應
  稱為「顏清標條款」不合邏輯,因為顏清標已經被判刑確定也入監服刑了,稱為「柯文哲條款」會比較適當,這撰文記者要多加油
  一個『開明專制』的政權,雖然不民主,可是他高度尊重專業意見,依照學者與專家的意見來進行施政,對比台灣,雖然有民主的外衣,可是政府的施政卻不按照專業意見,一切以民粹為依歸,這樣的型式又有比較好嗎?這樣的台灣與這樣的民主是否還有希望?
2013-06-01 08:31:20
阿楨
搶中鋼11億元契約 高市副議長勒索陳啟祥 2013-06-11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意外查出高雄民代官商搶食中鋼脫硫渣龐大利益醜態!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為分食近十一億元的脫硫渣暴利,涉嫌與業者顏萬成合謀施壓環保局對陳啟祥展開鋪天蓋地的大稽查,企圖迫使陳出讓中鋼脫硫渣承購契約未果,特偵組昨依貪汙治罪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起訴蔡、顏兩人。
 前總座賤賣爐渣 中鋼損失24億
 此外,中鋼前總經理陳振榮等六人與地勇選礦、大地亮環保、台協化學等業者協議,為使業者得以支付高雄市小港區里長梁基南、許安隆「贖金」,打點兩人不再對中鋼發動環保抗爭,以近六折折扣賤賣脫硫渣,導致中鋼受損超過廿四億元,昨也被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其中,被起訴的陳澤浩當年是中鋼業務部副總,現已升任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林豐文表示,蔡昌達於九十九年間擔任高雄縣議員,為協助天山資材公司大股東顏萬成取得中鋼脫硫渣承購權,透過議會質詢、施壓當時的高雄縣環保局長王茂松對陳啟祥的地勇選礦展開前所未見的大規模稽查,迫使陳啟祥同意出讓脫硫渣給天山資材未遂。一旦蔡得逞,五年獲利可望達十億九千餘萬元。
 陳振榮為順利賣出脫硫渣並平息地方抗爭,指示下屬給予業者百分之廿的環保公關費用折讓,另低估脫硫渣中渣鐵比例,再將相當「工一鐵」價格的渣鐵降級估價為「一級廢鐵」賣出,總折扣高達六折,與國際鋼鐵價格飆漲態勢背道而馳,讓中鋼損失廿四億兩千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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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
  綠營認同卡,一卡在手,絕對沒事
  014只能怪你沒綠卡在手,活該判刑七年
  免驚啦!好理家在你入對黨了,綠卡黨證在手,起訴叫司法迫害,定讞可以重審,被關可以等特赦,等不到特赦那就是國民黨政治黑手打壓,你就成了民族英雄正港台灣人!
  蔡昌達是民進黨員所以司法遇到他時會知道怎麼作,吳乃仁、洪奇昌定讞都可緩入獄重審,所以蔡昌達安啦。
  有沒有搞清楚? 這是在南部咧~ 南部是你特偵組管得著得地方嗎? 那一定是政治迫害! 特偵組每次都要把綠的拖下水!
  民進黨:林益世是罪有應得!蔡昌達是被司法迫害!
2013-06-11 09:43:11
阿楨
立院全票通過覆議 會計法修法失效 2013-06-14中國時報

 立法院上會期修正《會計法》,替不實核銷經費的基層民代除罪,引起輿論強烈反彈,馬英九總統被迫出面滅火,責成行政院提出覆議。立法院院會昨天記名表決這項覆議案,與會的一百一十名立委全數支持政院覆議,《會計法》修法正式宣告失效。
 立法院上月卅一日通過《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但行政院認定修法窒礙難行,本周召開臨時院會提出覆議案。立法院依法需以記名投票表決形式,決定是否同意行政院覆議要求。若經半數以上立委同意,覆議案即可生效;反之則需維持立院決議。
 由於朝野事前皆有「歸零處理」的共識,覆議案過關幾乎已成定局,但因選票設計特殊、圈選欄位文字繁複,各黨團為擔心立委不慎投錯票,昨天上午不厭其煩地說明「教戰守則」。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在談話會結束後,將藍委拉到議場一角,秀出選票樣張再三叮嚀;民進黨團則省得麻煩,直接請立委「蓋左邊就對了」。
 最後全院一百一十三席立委除了因故缺席的副院長洪秀柱、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以及國民黨立委顏寬恒以外,全數投下「贊成行政院覆議」,超過半數門檻,上會期通過的修法因此遭到否決。
 由於《會計法》修法與否,攸關因公款喝花酒案服刑中的前立委顏清標能否提前出獄,顏清標之子顏寬恒對覆議案的態度也備受矚目。顏寬恒昨天上午並未出席談話會;下午他雖現身立院,卻仍寧願違反黨團動員令,始終未進場投票。
 顏寬恒在覆議案通過後表示,尊重黨團與院會決議,但他仍認為,特別費是歷史共業、父親並未貪汙,外界將《會計法》修法稱作「顏清標條款」,實在太不公平。
 但他也表示,不會再提出類似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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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將主席台讓給"暴民"的王金平----這一次是讓出辦公室給國民黨及民進黨團,進行"見不得陽光的勾當",然後,繼續做他的院長,繼續在立法院運作"齷齪的句當"!這個"黑金總司令"王金平該退休下台了!
  等著看下集,看我們柯老怎麼發言,如何選市長~該起訴的,該關的,通通辦一辦~
2013-06-14 11:41:55
阿楨
台灣人35%曾行賄? 「數據根本算錯」【聯合報2013.07.11

國際透明組織前天公布民意調查數據指稱,「司法是台灣貪腐最嚴重機關」、「政府最常收賄部門百分之卅五為司法體系」,司法院、法務部昨同聲指出,調查分析數據前後矛盾,「有問題」。
司法院指出,根據以上民調數據分析,應是百分十八乘以百分之卅五等於百分之六點三才對,但國際透明組織卻誤指有百分之卅五的人曾經行賄司法機關,根本算錯了。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廉政署去年委託學術機關調查,對「最近一年內,您到政府機關辦事,有沒有送錢或好處給公務人員的經驗?」問題,回答「有且親身經歷」僅百分之零點八;「有,聽說的」百分之二點五;「沒有」者百分之九十六點六。
他指出,比對兩個調查,國際透明組織第七題可信度有問題。
國際透明組織前日公布今年全球貪腐趨勢指數,結果顯示台灣為重度貪腐國家,在九十五國家中排名第十八;非洲獅子山、賴比瑞亞、葉門為前三名。該組織並說,調查發現,台與日、韓同為亞太高度開發國家,台灣貪汙指數卻和印尼並列。
該組織說,七成一台灣民眾認為,過去兩年台灣貪腐情況有改善,但國會與政黨的貪腐最嚴重。
  回應
不管算法是怎樣,就算改成18%x35%,其他國家也要經過重新計算,算出來的結果,台灣還是最高啊!不自我反省,耍這種嘴皮子有意義嗎?難不成司法院的人也是PTT鄉民?
  那些單位,只是西方邪惡強權的工具,指揮棒而已,不必隨之跳舞.
經濟學人報導,台灣貪污指數是36%,日本是1%,南韓3%,泰國是18%,馬來西亞3%,菲律賓12%,越南30%,印尼36%,墨西哥33%,通常愈貧窮的國家,貪污愈嚴重。台灣奇蹟卻是以36%的貪污指數和印尼(扣掉柬埔寨57%和無法獲得資料的緬甸)居東南亞之冠
  我讀了全篇英文報告(http://files.transparency.org/content/download/604/2549/file/2013_GlobalCorruptionBarometer_EN.pdf),看來記者或官員的解讀有問題:國際透明組織的還沒有出爐,所以沒有他們的官方排名。所謂排名排名第十八應該是記者自以為是的論斷。如果單就行賄比率來排,按國際透明組織的排法,臺灣在96國中清廉度排名第66(腐化度也就是倒數,排第28)。如果照記者的排法,應該是在44個名次中,臺灣清廉度排名第31,腐化度排名18。不能說在96國中腐化度排名18。
2013-07-11 1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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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洛普超離譜 台貪腐指數誰調查的?

「國際透明組織」調查台灣貪腐指數較前年暴增五倍,指稱百分卅六的人有行賄經驗,相當於台灣每三人就有一人曾行賄公務員。離奇是,這份問卷調查究竟是哪家公司做的, 一度成謎,引發各方質疑,有如羅生門。
  國際透明組織緊急和委託進行調查的美國蓋洛普國際 (Gallup International)公司聯繫後,昨晚表示,該組織官網上有關台灣部分,由上海慧思公司調查的訊息有誤,實際上是另一家位於中國大陸的世研公司 (Cass Research Center簡稱CRC)所作,且是採用網路線上調查、並非電話民調。
  國際透明組織亞太部主任廖燃表示,此次針對台灣地區的調查,全部是用網路進行的線上民調,並不是用電話訪問,雖然世研的辦公室同樣分布在中國大陸的北京、上海、廣州及香港等地,但網路線上民調方式,不致發生因口音、訪問者不會說台語而被誤解等問題。
  對於高達百分之三十六受訪者有行賄經驗,廖燃表示,當初問卷設計是詢問過去十二個月裡,對如營建、司法等八項政府部門、有無行賄的經歷,從一千名受訪樣本中,確實有高達百分之三十六的比率回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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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行賄? 台灣蒙上大汙龍 2013-07-12中國時報

 「國際透明組織」指台灣貪腐行賄比例高達卅六%,府院昨認定該份調查落差太大,大動作展開名聲保衛戰。府院指示外交部、法務部等部門盡速與國際透明組織交涉,澄清並說明此事。
 在行政院會上,民調專家、新北市副市長丁庭宇也認為國際透明組織的抽樣調查方法有問題,建議行政院應進行交涉了解。
  回應
別太在意! 國際組織有多少是具公正性的? 美國號稱最具人權的國家, 打死別人都不償命的! 只要違反美國利益, 就想盡辦法修理! 有哪個組織敢對抗? 只有賓拉登的蓋達!

數字失真查清楚 別再成羅生門【聯合晚報2013.07.11

  何以幾乎可以斷言這個民調有問題,就在於這個題目不是問「感受」,而是「經驗」。根據這個結果,我們每三個人去戶政事務所、監理所或者法院、警察局洽公,甚至到醫院看醫生,就有一個人有「塞紅包」才能得到服務的經驗,用經驗法則來看,可能嗎?
  有媒體煞有介事的在調查出爐後做了「民調」,說有七成以上的民眾認同這個結果。這個「認同」很可以被理解,但這種民粹式的跟進,不但無助於釐清事實,更是助長有問題的資訊不斷被傳播。
  在查證後,這個民調果然大有問題。首先,台灣的民調竟然委託大陸公司處理,技術問題就不免讓人質疑。其次,連被指名做民調的公司,都出來否認自己曾經做過這個民調,到底是民調從頭到尾作假?或者中間有「不能說的秘密」?公布民調的單位,有義務查清楚,說明白。
  回應
打從開始我就不相信這種民調數字,只有那種沒大腦的媒體去訪問豬頭民中才會搞出這種烏龍.
  跟豬油ㄕV報的螟調一樣....做假啦!!!
國際透明組織本身就絕不透明,以一個不透明的來調查透明的,可想而知結果就是糊里糊塗,連誰在調查也是糊里糊塗,今後不要在國際上混了。由大陸公司調查國家貪瀆,中國大陸最是清廉,台灣一定遠比大陸貪腐(楨:反之亦然!)。

這次民調結果和過去差很大【聯合晚報2013.07.11

「台灣透明組織」是「國際透明組織」的台灣分支機構。執行長葉一璋昨晚受訪時表示,很早他們就知道國際透明組織把這個案子交給「蓋洛普國際」,而「蓋洛普國際」又把台灣的部分分包給在香港註冊、位於上海的「WisdomAsia(慧思)」公司處理。
葉一璋指出,「台灣透明組織」的成員,很多都是民調的專家,因此他們曾多次向國際透明組織反應,應該把這個民調交給台灣做,但都沒有正式獲得回應;而此次大陸這家公司作出來的結果,和他們過去作的也有很大的落差。
過去的清廉度或者貪腐調查,國際透明組織做完,台灣也會再用相同的題目作一次,葉一璋說「通常我們做的,貪腐程度都比較低」,但也都只是個位數;這一次做出「一百個人有36人行賄」這樣的數字,確實讓他感到驚訝。
他表示,同一份調查,顯示民眾認為台灣貪汙的情況「有改善」,但「行賄公務部門」比率,卻從二年前的7%暴增為這次的36%,這兩個數字互相矛盾,很難解釋得通。
對此,葉一璋也很無奈,他表示,「台灣透明組織」是「國際透明組織」的分支機構,做出這樣的結果,他們沒有立場反對。但他也透露,相同情況也發生在其他國家,如尼泊爾的透明指數,就是委託給印度的民調公司進行調查,這也曾引發尼泊爾的抗議。
  回應
這次民調結果,對小老百姓的感受,卻是最貼近的一次!
  請提出據體証據,別再來個便當文事件..
如果這是最貼近你真實感受的一次民調, 看來你平常去公家機關辦事都會要送錢對官員行賄是嗎?
2013-07-12 11:37:10
阿楨
副鎮長的中國夢 2013-07-12旺報短評

 四川瀘州市一名副鎮長辭職了,辭職信中聲明,無法在工作中找到人生價值,無法改善家人生活,只好辭職。簡言之,28歲法律碩士的副鎮長,無法經由工作圓夢。他留下了一個懸念:這是個人的問題,或體制的問題。
 按大陸的公務員編制,副鎮長屬副科級,大約進入公務體系1到3年就可以升得到的職位。副鎮長分管多項業務,幹得好可以一路直升,以28歲之齡幹到這種職務,並不算太差。
 他在信中解釋,副鎮長的業務太過繁瑣,平均算下來,一年有2個月在應付上級檢查,4個月在「維穩」,2個月的時間在搞運動、學習、開會,真正做點事情的時間,一年頂多4個月。副鎮長工資幾何?每月實際到帳戶3046元人民幣,另有住房公積金與下鄉電話補助,總和約4000元,年底則有幾千元的目標考核獎金。他不能也不敢貪汙,所以還要靠父母補貼。(楨:4-7千已是白領,大陸也搶考公務員!)
 他與我們在報章上看到的貪官非常不同,他認為,這樣的工作環境,粉飾太平大過於幹正經事,實現不了個人價值,待遇也無法照顧家人生活品質。
 習近平與李克強大打貪腐,既打老虎也抓蒼蠅,這名副鎮長估計不在貪腐之列,但他的待遇與工作環境難以滿足個人追求。經國先生當年主政時,要樹立廉潔風氣(聽起來跟共產黨建立廉潔黨風何其相似),首要之務就提高公務員薪資,1970年代,連續3次大幅提高公務員所得。儉以養廉是課本上說的,高薪才能養廉,雍正要殺貪官之前,都還為官員增俸養廉銀。(楨:結果也沒廉能,台至今還被罵鐵飯碗肥貓!)
 大陸基層公務員的薪資實在太低,權力又過大,官員經手經費動輒百萬、千萬人民幣,黑色的眼珠子盯著白花花銀子,很難讓人不動心思。
 抓貪腐的第一步,應先劃好權責區分,有權也該問責;也要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使其無後顧之憂。公務機關推拖搪塞、粉飾表面政績的風氣要從頭改善。做到以上幾點,公務員才有榮譽心、歸屬感,畢竟,中國夢不是習主席一個人的夢,需要全體公務員貫徹執行,人民才能共享美夢。
2013-07-12 12: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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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透明」並不透明【聯合報黑白集2013.07.15

台灣的貪腐,是不是嚴重到有三成六的民眾曾經行賄官員?這個問題,現在不該台灣政府回答,而要由發表調查的「國際透明組織」回答。
「國際透明」針對全球一○七國所做的貪腐調查,目前看來有幾個問題:一、調查由蓋洛普公司一再轉包,先洽上海的「慧思」,後轉向北京的「世研」,最後又轉包台灣的「某公司」執行;二、調查不是採取電話民調,而是採取樣本比較偏頗的「網路調查」;三、中國因不允許外國機構在其境內做輿情調查,而未被納入此次貪腐調查之列;但大陸民調公司竟可隔海主持台灣的調查,豈不奇怪?
國際透明組織是素負盛名的機構,取名「透明」,不外是希望真實呈現各國政府的廉潔真相。但這次報告發生層層轉包,最後還不敢公布是哪家公司實際負責,恐有辱其「透明」之名。令人意外的是,在我政府部門要求其提出說明時,該組織人員竟稱他們只是「民間社團」,台灣以公權力要求其說明,有如「大砲打小鳥」。這種反應,豈非形同「大街罵人,小巷道歉」,不符比例原則,也有損其形象。
老實說,要不是「國際透明」的報告一向信譽不錯,台灣媒體也不會大篇幅引述報導,許多民眾也信以為真。問題是,攤開長串的評比,發現多項評比中名列前茅的是盧安達、蒲隆地、柬埔寨等國,即可知其中存在嚴重的調查偏差,實情被扭曲的未必只有台灣。民調講究的是客觀與科學,國際透明就此提出澄清或道歉自有必要,這也是維持其機構信譽之道。
至於台灣的貪腐到底有多嚴重,民眾用自己的腳量就行,使用外行人提供的鞋樣反而失準。
  回應
國際透明組織過去就是用不科學甚至造謠方式去妖魔化中共,聯合報幾十年來不斷支持它,老是引用它的調查.怎麼現在想到了其實他不透明?現在人家說出台灣是世界貪時,就想到要醜化它了嗎?台灣及聯合報應先為之前引用它妖魔化中共的謊言道歉,你自己做錯事都不道歉,別人為何要道歉?
  臺灣人真的沒有骨頭, 這種類型的「非盈利組織」國外到處都是, 阿貓阿狗的都能夠成立, 而且大多數是政治性的.臺灣人卻把這些鳥組織的評論或調查當聖旨?? 臺灣人從來沒有任何自信心嗎? 或只是政敵透過「國外非盈利組織」(像英國「經濟學家」一樣的)自製自銷的政治口水?? 臺灣人不只是沒有骨頭, 連腦袋也沒有.
  「國際透明」並不透明就跟「民主國家」並不民主一樣,都是騙人的

製作台貪腐民調 中科院否認2013-07-15旺報

「國際透明組織」對台灣的貪腐民意調查,卻委託中國大陸公司執行,除引發台灣的強烈不滿,也讓遭點名的大陸中國科學院,出面否認旗下並無「世研民意公司」。

國際透明組織:對調查報告有信心【聯合報2013.07.13

針對台灣貪腐指數疑雲,我政府全力要求釋疑及澄清。台灣透明組織則認為,透明組織是民間社團,台灣以政府公權力要該組織給個交代,猶如「用大砲打小鳥」,做法不妥。
國際透明組織針對台灣方面對其報告引發的爭議,負責亞太地區的主任廖燃表示,層層轉包的調查過程,國際透明組織事先並不知情。對於台灣政府方面提出的具體質疑,國際透明組織最快下周將以書面回應。
即使事先對蓋洛普國際進行調查的過程並不了解,國際透明組織研究室主任海因里斯堅持對報告內容有十足信心。
國際透明組織研究室向本報說明有關全球貪腐輿情報告的調查過程,有關台灣部分,是由在中國北京的世研公司與同樣在大陸的Jisiba Information Technology合作完成,由公司內部組成小組,蒐集具有代表性的樣本,透過網路對這些樣本發出問卷,在網上填寫後回收統計。
國際透明組織表示,他們是和蓋洛普國際進行全球的調查,但蓋洛普國際在台灣沒有合作夥伴,才由蓋洛普國際在中國大陸的合作夥伴世研承辦台灣的調查部分;國際透明組織特別強調,網路線上調查是很常見的作法,二○一○年度的同分報告也是使用同樣調查方式完成。
  回應
  掛個「非營利」三個字就能代表客觀公正嗎?請問這些組織要不要僱人?要不要吃飯?要不要發薪水?請問錢從哪裡來呢?那些付錢的人或團體,會不會在組織內部發揮影響力呢?如果答案是會的話,那就有很大想像空間了...
  台灣藍綠太對立,民意調查可信度很低,更何況完全不用負責的網調,如果調查對象是綠民,就算沒有行賄也硬要說有行賄!
  哼! 用網路做民調還有信心! 豬 腦 白 癡 一個!
2013-07-15 10:28:19
阿楨
馬王大鬥法 王金平立院龍頭難保【聯合報2013.09.12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為了立法院長保衛戰,展開「三回合、十二小時」大鬥法後,王金平的立法院長寶座恐(楨:必!)難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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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王金平迴避關說譯文【聯合報2013.09.11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針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砲轟深夜召開記者會,仍強調特偵組的一切作為完全合法合憲,沒有逾越特偵組的職權分際。
  黃世銘表示,立法院去年審查預算時,確實決議希望檢察官不要濫權上訴;「這是去年的事情」,王金平有必要在今年六月廿八日還致電曾勇夫、陳守煌談立法院的決議?
  特偵組遭質疑無權偵辦立法院長及法務部長涉及的關說案,黃世銘說,檢察官若知道被告有罪,因關說介入,故意不起訴、不上訴,涉及刑法濫權不追訴的問題。特偵組八月底以證人身分傳喚檢察官林秀濤,就是為了調查是否濫權不追訴。依法院組織法,特偵組對「濫權不追訴的貪瀆案件」有權偵辦,與王金平提的司法行政監督問題無關。
  黃世銘說,通訊譯文不是偵查中的證據資料,特偵組對外公布,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沒有個人隱私問題。
  王金平質疑特偵組沒有傳喚他就定他罪,黃世銘說,此件關說案沒有構成刑法,純粹是行政不法;既然是行政不法,特偵組無從傳喚王金平,否則會被指責藉刑事調查手段來調查行政不法。
2013-09-12 1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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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參【圖博館】:終於鞭馬屍了 鬥臭馬英九 馬政治迫害 台灣人要騎那種馬? 藍又惡鬥? 民粹亡台 馬主席!(二) 啥是一黨獨大 認清政治 選情大猜謎 委員會打手 2012大選 換馬監督 九萬兆決策模式 馬廉能政策 別侮辱民眾智商 《行政腐敗》 《利益團體政治》 《政治商品化理論》 《總統的親戚》 《黑金》 果然是暴力黨 民進黨路線 自作孽的親民黨 第三黨的末路? 失意政客大串連 賴皮黨 《台灣鄉鎮派系與政治變遷》 政治竊聽 誰敢監聽馬

府:王避重就輕 總統非常失望 關切訴訟個案 就是關說2013-9-11 中時

 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舉出「五個事實」,指控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他質疑王金平未說明「勇伯要處理」、「勇伯說OK了」的意思,以及王金平兩度致電曾勇夫及陳守煌的原因。
 對於王金平解釋,他致電法務部長只是提醒不要濫權上訴,羅智強駁斥,立法院決議不是要國會議長針對司法個案打電話提醒司法機關不要濫權上訴,當王金平以其影響力針對個案表達關切,不是司法關說是什麼?當國會議長擁有預算影響力、政治影響力,提醒檢察機關對特定的司法案件「不要濫權上訴」,檢察官會沒有壓力嗎?
 羅智強還反嗆說,真正的問題是,若國會議長針對司法個案進行關說,人民對司法還能信任嗎?若國會議長關說司法卻不用負起責任,這才是司法改革最大的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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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秀濤:特偵組恫嚇 我說出不實證言 聯合報2013.9.11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昨天態度強硬,重砲轟擊特偵組以送測謊、送裁罰等言詞,恫嚇她必須回答有無接獲指示不上訴柯建銘案,她因感到緊張恐懼,才說出與記憶有出入的證言「檢察長建議我不要上訴」  (回應:什麼恫嚇 不過就是告知其可能後果.若行得正,站得直,會怕測謊、裁罰?真正的情況應該是她見特偵組已經掌握到關說的證據,眼見大樹將倒,心裡一急,為了自保,於是全盤脫出。)
  林秀濤:特偵組冷氣特冷 冷到證詞有誤  (回應:這檢察官的發言越發白癡...要溫度幾度才不會發神經病?)
  馬英九曾關說司法傳聞 國民黨:完全不實。報導援引的不實傳聞,早在民國96年便已出現,並非新聞,相關當事人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已多次否認傳聞,王金平院長也從未證實此事。  (回應:民進黨又在搞烏賊戰術了!馬英九如曾關說司法,早在2008就被民進黨打趴了,還會讓他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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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巨頭沙盤推演 國會龍頭改選(馬英九2013-9-8下午邀集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副祕書長羅智強)
  國會風暴 「沒了王金平 絕對腥風血雨」(回應:全世界最無能,最沒有效率的國會,整治就從院長開始。血戰也在所不惜!沒了王金平立院將回歸正常運作,是國家人們之福,哪會腥風血雨!亂源媒體唯恐天下不亂其心可議!沒了王金平,國會才是真正的多數決!沒了王金平, 民進黨在立院也沒搞頭了)
  「沒處理好,馬恐非跛鴨是斷腿」(回應:馬現在已經早就是跛鴨是斷腿了,沒處理好,也只是維持現狀而已.馬的強硬態度,已經獲得民意了,好的開始已經成功一半了---馬的民調會一飛沖天.)
  洪秀柱接龍頭 藍:短空長多 綠:永無寧日
  王金平若下台 綠黨團擬對馬宣戰(回應:政敵不捨,證明請離王金平正確無誤/黑金公然嗆聲要對政府宣戰 好可怕/王金平是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第1順位.王金平是否被開除黨籍.停權.下台.都是國民黨的家務事.民進黨真是鬧笑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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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 12:10:45
阿楨
挺王…連勝文:現在不是大明王朝  (回應:原本還以為他是可以有些作為的台北市長候選人. 如果關說一是對他來說是ok的,那我們要他幹嘛/連勝文 你和挺貪污扁的民眾有何差別?/寫台灣通史的連橫先生如果在世, 看到兩個子孫這麼袒護王金平, 還真不知道要怎麼寫這件事...../連公子 你是一出生就含著金湯匙 是在所謂的權貴家庭裡長大! 或許你自小就是在喬關係 走後門 搞特權的還境中成長? 所以你早習以為常並不覺得王院長的行為有何不妥?/黑金食物鍊又一隻冒出頭來,大豬公別選ㄌ/只有人情,沒有是非/也不是你連氏王朝/這個年輕人像個永遠要吃母奶的小孩,台灣的亂象的主要原因各地刁民割地稱王。難得小馬警醒,開始清除雜貨,賊人,重掌政權。/神豬文,想選台北市長?呸,少不要臉./你爸的講話,已經幫你玩掉了你的台北市長寶座.現在你講話,則幫你自己玩掉了立委寶座.你再講越多,你的政治資本就越少,不騙你/連年青一代都這樣鄉愿。 唉! 台灣, 您要自求多福啊!/兔死狐悲,不問是非有格選市長嗎!?/金平勢力龐大,不只綠營支持,連戰支持,地方勢力支持,還有千千萬萬糊塗蟲都支持。馬如果不揮刀,快而狠,倒下的就是馬了,斲傷的司法正義就要垂垂死亡了。/馬英九一連串的作法,不是拙劣,而是有效,成功。不出兩年,民意和歷史會給公正的評價。/連家挺王...連家挺關說特權?還是他們的財富來自特權?/竟有些媒體,不但不予譴責,反倒認為闗說有理,處分有罪.難到泯滅天良的媒體們/連家就不要出來丟人了,說到關說,最氣的就是你們這些權貴,更別說太子幫了,全民就是要拒絕關說!/目前喧囂聲主要來自兩種人,一種是挺王(就是挺關說)的,藍綠都不少;一種是打馬的(不分是非找到機會就打),大部分是綠的。/王金平做人真的很成功呢!不分藍綠,權貴們一個個跳出來情義相挺,平常大概受了你不少「關心」吧!不過不知為何?他們越是相挺,我就越覺得砍掉你是正確的。/連勝文這種投機份子,靠爸族,只想當官,讓人不齒!/八爺黨現形/現在不是大明王朝,因為似乎是大元王朝,人還分品級的。/是非不分,難道關說是合法,你們這些人難道都是關說及祕室政治的受益人?國家大事就靠這一小挫人決定?/照妖鏡一照,妖魔鬼怪全部現形/一代不如一代,這家族沒落了。國家也不是你連家的。)
2013-09-12 1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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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國會議長不能如此屈辱(回應:黨的團結比國家法治更重要?還好沒讓這人當上總統!/連戰,戀戰,還在搞人情。真是臺灣的大包袱。/人家說老宋權謀,現在看起來馬更權謀!/不是罵他笨蛋,bumbler 嗎?笨蛋怎麽會搞權謀? )
  府:APEC特使換人 連先生一定知道(回應:連戰向馬英九表達倦勤, 難道只是作作樣子?望想馬英九會央求連繼續為國服務, 以顯示它的重要性 ?馬英九只是個直腸子的人, 他那懂得玩這種把戲 ?如果是王金平和你玩這種把戲, 一切都 OK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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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連戰送暖 我很感激
連戰批不尊重國會議長 府反擊:是王不尊重司法
府反問連戰:要團結在司法關說風氣裡?
關係重要,還是法律重要?

王低估馬意 以為小事一樁2013.09.10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王金平上周向友人透露,他已經向馬總統針對特偵組指控,提出他的說明。但王可能低估馬意,當時還輕鬆地對朋友說,沒什麼大不了的。一位國民黨高層人士認為,馬英九這次處理得很糟糕,馬英九可以讓王知道有這個案子,告訴他下屆立委無法再提名王,讓王自然而然退出政壇,總比現在搞成這樣,被外界批評是國民黨內的政治鬥爭,要好得太多。  (回應:這不是和稀泥 是什麼? 這不是官官相護 是什麼? 請點出這位高層人士名字 不要敢言不敢當!這記者胡言亂語又不是只此一次,不配當記者。沒有是非與公正的論述,聯合報越來越低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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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關說無罪」的荒謬 必須儘速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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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狠角色 中時短評:過去許多人認為馬英九施政笨拙,但至少還溫和敦厚,不過馬英九在王金平關說案中的表現,簡直像了一個人,讓人幾乎認不得了。
馬英九可能想藉劃清界線凸顯自己的道德堅持,但親自出馬揮大刀,下手太狠、太粗糙,反而壞了形象。  (回應:這樣的文章可以見諸報端,真是中國時報之恥,對於已經罪證確鑿的關說案,馬總統如此處理又哪裡錯了?軟弱的馬英九被罵被看不起!強硬的馬英九也要被罵被說三道四,馬英九就永遠不能做對的事嗎?這篇短評臭氣薰人,未審先判?/馬是以黨主席的身份處理黨內重大醜聞,而且電話錄音已罪證確鑿。台聯林世嘉因投了對顏清標有利的一票,被黃昆輝剔除不分區立委。你們為何不說"未審先判?不能雙重標準,沒是非的爛貨!/所有挺王的人,請先去看看他與柯建銘的關係,並非這麼簡單!台灣三大亂源就是立委、記者、名嘴。)

南方朔:馬總統正在進行法西斯新式道德政治鬥爭  (回應:老兄,你才是最邪惡的臭老九,在國外那些在有民主法治的社會, 立法院長怎可以為人說項./逢馬必反, 不足為奇.老是以文化評論者自居,其實明明是個文化界的背類,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打馬而打馬,出賣知識份子良心的敗類/南方朔才是利用學者外衣的法西斯道德主義者)

馬鍘王改革 卻在黨內劃出鴻溝【聯合報記者陳洛薇  (回應:台灣媒體已死,台灣記者已死.又是一枚爛記者收了好處.好像為了不要輸,國民黨就任由王金平去闗說,馬總統也得裝聾作啞?那是什麼樣的國家才有的亂象?進歩的民主國家,像這樣的闗說,別說自動引咎辭職,就連媒體也噤若寒蟬,不敢相挺.)

糟糕的一步:從關說案變政爭【聯合晚報社論  (回應:什麼叫政爭?報紙的素質怎麼越來越差?反馬的人是當然會用政爭來解讀,只是訝異於社會無是無非竟到這麼嚴重的地步,在政治人物的長期操弄下,原有的是非對錯的道德標準,一再的腐蝕,一再的流失,剩下的只是政治鬥爭黨派立場的角力)

程序正義?(楨:很合程序正義!)留敗筆【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特稿  (回應:王金平的媒體資源,記者人馬已經動員了.這個記者真好笑,王金平舉行記者會就不會影響考紀會行使職權,馬英九舉行記者會就會影響考紀會.身為黨主席的馬英九以黨法處理王金平當然可以!/這那是敗筆?根本就是神來之筆!洪哲政胡說八道!/真是書生之見,王金平可不是普通黨員,他是不分區立委的第一名,也是立法院權傾朝野的院長,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拔除,恐怕會被反咬一口呢 !)

這一槍,瞄準的不只是王金平個人【聯合報社論:姑且不論馬英九這次堅持開鍘是聰明或是魯莽,或在政治上是得是失,這一槍開出,絕不能看成只是瞄準王金平個人而發,而是對準了整個政壇積重難返的關說惡習的當頭一擊。  (回應:馬先生不僅清除黨內污穢, 又對官員和國人的棒喝,可以有震濁揚清之作用,馬總統要堅持下去!/一旦下手不夠重,勢必有反撲。一些小小雜音不必理會。/對極了!所以馬英九這次是在跟台灣政壇上的【歷史黑金】及【惡勢力】挑戰!馬英九所做所為,是以國家最大的利益和福祉做考量!這是創造歷史!)
2013-09-12 12:39:33
阿楨
短評-兩岸誰真反貪?旺報 2013-10-25

  有媒體報導法務部廉政署砸大錢到大陸「考察反貪腐」,引發質疑聲浪。
廉政署如果是去歐洲、美國、日本考察,只要預算編列合理,應該不至於引起批評,也不會有人關心。未說出口的潛心態是:「大陸如此貪腐,又有何值得考察之處」。
  廉政署的澄清稿,其實也反映了同樣的潛心態。該署表示,他們去大陸,是參加國際會議,是為了促進「國際合作與提高我國能見度」。
  在台灣,凡事只要扯上「國際」兩字,似乎正當性就陡然提升。我們必須坦率的說,這是台灣媒體和部分民眾心態上的滯後。
  過去,一談到大陸當局的反腐,一是說「打蒼蠅不打老虎」,但是這段時間以來,政治局委員倒了、部長倒了、市長也倒了,「如果這不是老虎,那什麼才是老虎」。
  另一說法是「走走過場,光說不練」,但是習近平掌政以來,旗幟鮮明的推出「八項規定」,厲行反對享樂、奢靡等「四風」,最近更把省部級領導調進中南海受訓,一連串的做法搞得大陸高檔餐飲業生意嚴重下滑,顯然絕不是做做樣子而已。
  還有人說,大陸反腐是「人治大於法治」,但是習近平說「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就是在強調法治,這幾天,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反貪汙賄賂工作情況報告,顯然就是要強化制度監督。
  台灣的特權關說貪腐弊案,最近不斷曝光,立法院長為反對黨黨鞭進行司法關說竟然被社會縱容,如果台灣繼續沉淪下去,大陸卻在反腐上雷厲風行,難道有一天兩岸的政治廉潔度會出現「死亡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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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7 10:24:23
阿楨
如果去年不是逼退,而是究辦葉世文【聯合報社論2014.06.07

葉世文涉及貪瀆弊案,行政院表示,去年閣揆江宜樺即知悉他操守「有問題」,因而轉請內政部長李鴻源要求他從營建署「提早退休」。但回頭試想,如果當時行政院不是以「逼退」方式要求葉世文離開,而是敦促司法對他究辦到底,今天的局面會不會有所不同?
  葉世文屆齡退休的期限,是去年七月十五日,他卻在六月三日提前退休;如今真相大白,原來是遭到「逼退」。然而,兩者相隔僅僅不到一個半月的時間差,行政院卻急急如律令地大動作處理,不禁令人好奇:是否再多等一個月,葉世文的案子就會爆了?
  江揆出招逼退葉世文,令人有兩個層面的想像:一是為了葉世文著想,以免他因弊案遭訴被押,落得丟官下台,甚至入獄,最後可能連退休金都拿不到。二是為了顧及政府形象,免得政府高官任內涉貪案發,一經外界炒作,輿論追殺,整個馬政府的清廉和聲譽都將受牽累。
  這兩項思考,都是不難理解的事,但兩者都嫌過於鄉愿。嚴格而論,逼退其實只是「政治處理」,而不如徹底究辦合乎「依法行政」的原則,對於官僚系統的端正風氣、除汙剷弊,也助益無多。而誰又能料到,遭中央「逼退」的官員,竟被地方政府當成「至寶」重金禮聘。葉世文在去年七月十五日宣誓就任桃園副縣長時,幾乎是「無縫接軌」,外界看不出任何「逼退」痕跡,甚至以為他是上級刻意送到地方重用的幹將。如此,葉世文便迅速把自己的髒手伸進了地方。
  江宜樺要求李鴻源「逼退」葉世文時,李鴻源曾試圖追問箇中原因,但江揆的答覆是:「不能告訴你。」江宜樺的保留,也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為了保護葉世文名譽,為他留點餘地;二是由於政風偵辦程序尚未完成,江揆因此作了必要的尊重和保留。但無論如何,李鴻源身為葉世文的直屬主管,江揆要求他執行逼退,卻又不告知其中原由,委實不盡符合情理;這甚至導致李鴻源在葉退休時還誤贈他一個「模範公務員」的獎章,傳為民間笑柄。
2014-06-07 10:59:50
版主回應
  如果能夠從頭來過,對於葉世文的操守疑慮,政府能不能有更好的解決?若明知一名高階文官操守有問題,內閣卻繼續把他放在舉足輕重的職務上,任其上下其手,這絕非負責的作法。當然,若只是收到各類黑函檢舉,仍查無實據,不能驟予免職,則至少可以採取「調職」的方式,使爭議官員離開利益糾葛的是非圈。但是,如果案情已嚴重到有緊急逼退之必要,那麼要求他提早退休,豈不反而提供犯罪者一個逸脫的出口?
  以葉世文的膽大妄為,他終究難逃東窗事發之日,是他自食其果。但是,從政府官箴及政風端正的觀點看,五、六年來,內政部政風司對葉世文的操守始終充滿疑慮,卻又無法在調查上有所突破,讓他一刀斃命;這不啻養大了一個毒瘤,留下無法彌補的遺憾。
  事實上,在兩年前的林口合宜住宅建案中,白手套蔡仁惠供稱遠雄已經向葉世文送過錢。去年初,潤泰集團的尹衍樑曾遭葉世文索賄,尹衍樑峻拒之餘也曾向江揆檢舉此事,調查卻無疾而終;到了四、五月間,葉世文又被查出與廠商異常酬酢。如果此時江揆要求政風單位加速偵辦,或者逕要求他調職,或許都對葉世文有警告作用。遺憾的是,江揆要求葉世文提前退休,卻無法阻止他的貪瀆之手伸入地方,最後,平白犧牲了八德合宜住宅,而桃園航空城是否遭染指則仍有待清查。這樣的人禍傳遞,實肇因於政府用人、調度及獎懲之鄉愿和游移,不是嗎?
  從這個角度看,去年江揆逼退葉世文,或使行政院躲過一次貪瀆之殃;但這顆「不定時炸彈」最後在桃園引爆,對執政黨選情造成的損害恐怕更大。而反過來看,值得慶幸的是,廉政署百折不撓地偵辦此案,五月廿九日監控到蔡仁惠送出賄款,次日即對葉世文發動搜索,一舉成擒;可見,許多司法人員已有獨立視野,心中對選舉或政情毫無牽掛。這宗弊案雖臭不可聞,但司法公信提振的光明面也有可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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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詳參【圖博館】:君子的下場 馬廉能政策 看見了台灣又如何)
  這件事顯示江院長的穩健 如果透漏風聲說葉先生涉貪,那有可能被立委們告說違反偵查不公開,如同民進黨立委大黨鞭告黃總長一樣.
  去年沒有確切證據,是要辦甚麼?去年沒有確切證據,法辦之後也是不起訴啊!去年沒有確切證據,法辦是要被當成國民黨搞冤獄喔!?
  1)有點事後諸葛的論調.假設也有諸多時點矛盾之處.3)再說,如要調職那更是下下策,1.5月調到哪?又要影響那去處的單位...馬上辦退最直接了.5)警告葉某之說更矛盾了,前面才說不能給他"一個逸脫的出口",後面又"..要求他調職,或許都對葉世文有警告作用",照文中這般下去,案子還能辦才怪!沒有一手資料就別去論斷有無更佳解決方案,那是紙上談兵,你愛怎辦都行,福爾摩斯也沒得比!
  馬狗貪污比阿扁還多, 下跪謝罪, 真正清廉的是媽祖小英, 2016超渡鬼島
  哈空心菜居然是你的媽祖, 她的18%呢? 宇昌案呢, 副院長任內要求核四加快完成呢? 陸委會主委任內二案相關法令直接執行, 不經立法院呢? 扁朝官現在階下囚有多少? 十個指頭數不清, 還對她心存幻想嗎? 醒醒吧, 人家馬英九可沒一條是他幹的壞事!
  上下其手還究辦,腦殘的言論,無知的記者
  現在很多人都在江揆的「不能告訴你」上作文章,都是從結果論做事後諸葛,我倒是想請問:若當時江揆明白告知李鴻源,那結果會如何?大家不妨想像一下…
  胡說八道的評論,想把“江”拖下水“!以自己的”無恥假想“套在江的頭上!馬和江的低民調是因為他們不與”王柯之流“同流合污的結果!
  台中清境農場,一堆民宿違建,李前部長拒絕公布名單,違建能先建起來,不簡單,事後爆出來又能就地合法,李鴻源部長也能配合不公布名單,此事用膝蓋想也知道怎麼回事,台灣各級政府的貪腐根本就是明目張膽,匪夷所思。
  去年司法辦王金平關說貪污,結果罪犯沒事,辦貪污的卻被判刑
2014-06-08 09:31:50
阿楨
中國肅貪

  旣然炒作中國的維和救災軍售軍費不能阻止中國崛起,炒作美國自己的頁岩氣和製造業是種泡沫,中國的製造業又如此堅強,那就發揮美國的柔軟戰力6,對中國展開貨幣戰爭!
  可惜中共土匪、匪性堅強、軟硬都不吃,不只對人民幣,對所有金融炒作如影子銀行、第三方支付和比特幣等都強控!
  敬酒不吃,就聯合全球對中國展開貿易戰爭、那知老共更會玩,於是改玩網絡/信息/宣傳/心理戰。
  美人全球監(奸)控別人,憑啥玩網絡/信息/宣傳/心理戰。
  民主是普世價值,老美又是老牌的民主國家,美人總可用民主玩華人了吧!
  天下民主一般黑、多會變民粹,不只發生在亞非拉美歐,連被反中者捧為民主樣板的「烏坎」民主之路、也變調成烏漆麻黑的坎坷之路!
  同理,俄中也會學老美假反恐/人權之名,使藏疆港台等獨變成票房毒藥16!
  內部民主和平演變和外圍疆獨暴力恐攻、都無法裂解中國,總不可再玩不合現實的《中國即將崩潰》吧!
  當然可以一玩再玩,「中國即將崩潰」和「天國即將到臨」一樣、都在玩「末世論」預言,不依理性專業事實研究中國的各種巫師之預言雖然一再失準、但會以各包装重現。
  可惜也多如安德森在《龍的經濟》透過客觀的數據和圖表,比較同等開發的國家,得出中國在政經關係、人口老化、銀行壞帳、社會矛盾、增長模式以及中國與世界等各方面的成績均屬中上,而非崩潰論者的誇大失實。不信、再看些後評:中國肅貪/中國空汙/中國水荒/中國城鎮化。
  西方的「中國即將崩潰」未發生,反倒是資本主義可能走到了窮途末路,而非洲人要走中國的發展道路。
…………………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30169062
2014-09-10 09:57:39
阿楨
腐敗在美國政治生活中是公開的、合法的 2022-09-29

首先,你要是沒錢,根本就從不了政,背後都得有財團。其次,從政壇退下之後,都自己"下海"或是做顧問,是把腐敗公開化,合法化了。

美軍的貪腐和揮霍;自由民主在美國的功效:美國體制性腐敗在美國,每年貪污腐敗金額數以萬億美元計,合法腐敗數額還未計入;有關美國合法腐敗,可以搜索“美國軟性腐敗”便知,同時請參考《旋轉門 - 西方的合法腐敗》一文。
  回應
很久之前我們被公知們說美國沒有腐敗。結果後來我們才發現,原來是美國從法律上重新定義了腐敗。

日本企業崩盤的重要原因:因循守舊,拒絕資訊化,類似於家長制的企業文化也不行2022-09-29

日本到疫情期間的2020年,還在使用傳真機收集報表,現在還在使用古董軟碟。日本人有個船長文化。類似於家長制、奴化、唯上,等級森嚴、下級無條件服從上級,完全打壓了人的積極主動性。

民進黨正在打造綠版的「黨國體制」 2019-03-04 聯合報社論

蔡總統上臺後,民進黨政府以「轉型正義」為名,採取了一連串措施清算國民黨在威權時代黨國體制的「罪行」。成立「黨產會」追討黨產,成立「促轉會」回復歷史正義等,均因此而發。但檢視民進黨政府最近的種種施政作為,從政府機關用人及運作的「黨派化」,國家預算胡亂用於政策買票,乃至連選舉公投民意都一再踐踏,也讓人看到綠版「新黨國體制」的興起。
2022-09-30 06:16:12
阿楨
高薪能養廉嗎? 2022-12-05

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高薪”不一定“養廉”,但“低薪”絕對大量腐敗。有人會反問題,建國之初為何腐敗少?一窮二白無財可貪!
  回應
不能,宋清已經證明。
高薪養的不是廉,而是“能”,即高薪養能。
說到高薪養廉,不能不說新加坡。精英治國,和高薪養廉,是不可分割的整體。我在新工作的幾年,切實感受了這個制度的威力:政府保持有競爭力的薪資,留住人才,留住清廉,讓社會相對公平。
新加坡是一城市國家,中國東西南北各不相同,財政狀況,社會習俗各不相同照搬新加坡根本是想當然,大國裡哪有幾個高薪的?
高薪只是方法之一,還要配合績效考核,在加依法約束,三法合一,一招鮮當然行不通。
2022-12-16 0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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