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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3 16:47:07| 人氣454| 回應1 | 下一篇

國民年金還是是國民黨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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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真是悶到家了。

去年11月結婚,結婚的前一天即開始失業,1月就收到政府的關切,寄來了國民年金的繳費單,11月19才離職,11月就要收我674元,馬大人都沒有想要關心一下我這可憐的少奶奶一結婚就失業的窘境,居然10天沒保勞保就要跟我收國民年金一個月的費用,真是安娘喂~~拖到現在我現在我也還沒去繳費,不甘心吶。我可是連資遺費都沒有的可憐人咧~~~

當然在現在這波景氣中我到現在還是靠老爺養的少奶奶,工作真難找啊~~~~~

昨天又收到1。2月的年金繳費單,這次我很仔細的閱讀內容,所得收入低於標準可以申請減免哩。。。精打細算的我當然要去問個清楚啦。。。

國民年金櫃枱的小姐很年輕,一看就是因為年金制度才新聘進來的人員,這點勉強可以算是年金制度的好處之一吧,增加公職人員的名額。

那位小姐很有耐心的跟我解說,但我心裡真是愈聽愈覺得不公平。。

為什麼明明就沒工作的人,政府還要以最低收入17460來算,我明明就沒工作耶,我媽也沒工作啊,誰給我們17460啊~~

而且收入是以96年的收入計.....理由是96年度的收入是政府已有統計的完整資料, 今年還沒報稅,所以還沒有去年的資料,所以要以96年的來評估, 這是什麼爛理由, 96的景氣跟去年跟今年能比嗎?有多少人是在這一.二年經濟狀況突然慘跌的,我們被股票或基金吃掉了多少錢, 這些錢大部分都是在96年賺的耶....

還好我公司每年都低報我們的所得,因為他要省勞保費, 而這也是中小企業的常態,之前會覺得不合理,但現在反而還慶辛, 還好公司都低報,所以我收入很低, 也還好我還有一個超過65歲的爸爸, 所以至少有他不用被冠上一個月有17460收入. 這樣算下來我還算是低於標準.

所以我就申請了, 但申請要一個月才會下來. 而且小姐建議我要先把欠費繳清,不然申請會一直下不來, 而我後面的繳費金額還是會以原價計, 而我現在如果先繳清, 日後確認是符合資格, 會追溯回我之前繳費的金額, 後面可以扣抵. 我又反問他, 但如果我接著就找到工作了呢?我就不用再繳國民年金了啊. 那我多繳的. 政府要怎麼還我, 接下來的回答很妙, ~~等我65歲退休, 政府就會計算我繳了幾個月, 如果有多繳的也會退還, ........65歲耶...我現在才30初....而且我現在就快過不下去了...天知道等我65歲是什麼狀況? 還是中華民國嗎?還是中華人民....媽的國....

要不是我有傳統的婦女美德, 我真的很想跟我結婚4個月的老爺說...偶們離婚吧....現在的社會不僅不適合生小孩 , 也不適合結婚, ~~~一結婚公司就因為擔心他接下來要對你付出的福利...就想儘辦法要讓你走人...而剛結婚...一般公司也害怕你接下來的產假問題, 也不敢用你, 只差沒說出口, 你很好, 但等你生完孩子, 坐完月子再來試試吧.....現在更慘, 連政府也要分一杯....你一失業, 就要開始收費......

我不能說國民年金就是不好的, 它也有好的一面, 我一個阿姨在11月走了...他的子女等於付了674元, 就拿到國民年金喪葬補助7萬多, 也許這對一些家庭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幫助, 但是是這種家庭多, 還是是我這種家庭多? 是活的人多, 還是死的人多?

我只能說...這政策讓我對政府真的很失望, 一個好好的政策, 為什麼沒有規劃完善就要強制實施, 而讓這政策過關的那些立法官..你們真能安心嗎?

一個健保實行到現在還是黑洞一大堆, 現在又急著推國民年金....

這跟人民搜括來的血汗錢.....政府高官們....你們有沒有真的憑良心的好好運用在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人民身上啊~~~

我還是會去繳, 但繳這錢真的比繳罰單還讓人覺得..............你媽到底在哪裡啊~~~~

 

 

台長: 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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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舍仔
台灣的年金改革最佳解決方案
2001年至2003年,第一次金融改革方案,又稱「二五八金融改革方案」。在二年內將金融機構壞帳比率降到5%以下,銀行資本充足率提高到8%以上。政府在第一次金改約花費近新台幣1.4兆元或曰2兆,用以打消銀行的壞帳,那些政客商人從銀行搬走的錢之呆帳。同時也通過「金融六法」來使金融業務鬆綁,容許金融機構跨業經營,有利於創新,亦鼓勵金融業合併,避免危機一再重演,促進金融體系穩定。
所以,台灣的年金改革應該廢除現行的所有年金,改採全民統一一種年金,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65歲即可每月領取一定量之金額的生活費,每個人領的都一樣,而另一部份就是採商業保險的模式,繳多少就領回多少,完全領的是自己繳的錢與政府無關。但現行所有年金廢除之後,政府需印鈔票(舉債)進行每一種年金的清算,這13種年金已經在領取者就按現在領的金額不改變領到終老(維持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而現在還在工作者,則以其至今投保年資比例,計算其退休時要政府資付月退俸的金額,闢如現在有個軍公教年資才10年,若其依現行制度退休會有30年的年資,則在其退休之後政府就必需付其這10年三分之一的錢,一樣是遵行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
在廢除所有年金後,軍公教的薪資給付就能與年金脫鉤,從此就能大幅提高其薪水,闢如說政務官的薪水每個月多加個零,軍公教也就能加薪,或是用更好的薪水留用人才。現在蔡小英總統及其政府所主導的年金改革方案,至今看起來完全破壞了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也沒解決各種年金破產的問題,只是讓年金延後破產而已,然後要大家多繳少領延退,更嚴重的是政府信用破產,這真的會動搖國本,政府之前答應的就必須是不能有絲毫的打折扣。所以,政府當比照第一次金改,拿錢出來清算解決,而且把現行的各種年金全部廢止,就是把年金的錢坑(無底洞)封口。
2017-02-13 04: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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