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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2 20:56:50| 人氣26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職場上的為難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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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趁著停課開領域會議時,有個老師開砲說學校請代理老師本來是要協助解決多餘的課務,可是今年找的代理請完婚假又請產假,加起來快三個月,結果課務還要正式的老師去分攤,這樣合理嗎?

如果以法而論,當然絕對合法,但以現實情況而言,工作環境裡其他人的感受就是如此,常有女權主義者批評台灣職場歧視女性,婚假姑且不論,難道女性依法請產假就該被譴責嗎?只是問題在於,如果是正職人員請產假甚至育嬰假,因為期限長,學校或公司還可以找代理人員,可是如果找來的代理人員是女性,而且剛結婚,可能也要請產假呢?可按照法律,又不能在開出職缺時規定不准請產假之類的,且現在約聘僱又特別多,要求的是即時且穩定的工作者,最後就是在面試時刷下來而已,這就是現實。
在那位老師開砲完後,陸續又有幾位老師開砲說那位代理老師在請假前完全沒找協助她課務的老師進行交接之類的,造成同事很大的負擔云云,其實我也有協助這位代理老師產假遺留的課務,不過以我男性的身分批評的話,很可能會引火上身,且我也覺得沒什麼好說的,因為去年就只有她一人來考代理,學校不錄取也不行,不然天窗會開更大,只是會議中出來開砲的也都是女老師,我不免會想,如果今天主要協助課務的是男老師,出來開這個砲會是什麼演變就是。
這又不免讓我回想起前幾年當訓育組長負責籌備校慶活動時,學校也有個女老師恰好在校慶前一個禮拜請產假,同樣也有老師抱怨這樣增加了工作負擔,當時我只回應我寧可她請假,也不要她因為處理校慶工作出意外,這樣我擔待不起,順帶一提,抱怨的老師同樣是女老師。
感想就一句,這也是女權自助餐的證明。

台長: 獨行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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