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28號在台北的內湖又再發生一樁震驚社會的殺人案
死者是一名年僅四歲的女童
被兇嫌砍殺至身首異處
兇手也隨即被逮捕
案件發生之後 台灣社會隨之震動不安
只是這案件的箭靶究竟該立在哪裡?
箭靶 指的是案件的起因 改善的方向或標的
這是很值得全體人民去好好深思 討論的
然而案件發生之後 佔據了媒體大多數版面
網路大多數言論的居然是廢死團體要負責
就連我在學校 都聽到有老師這麼說
事實上 這種情況的嚴重性與發生這種案件差不多
我必須先說明自己對廢死的看法
基本上我認為有些廢死團體和人本團體是台灣社會的兩大亂源
在廢死的配套能夠讓我認同之前
我是反對廢死的
不過我尊重他們提出主張的權利
再回過頭來說這次的案件
一件事情的成因往往是複雜的
很難歸一而論
我們當然可以 也應該去思考一件事的根本性原因
但這種思考必須全面考量 且符合邏輯
而不是直覺性 情緒性的做出結論
我們先從邏輯來出發
廢死團體確實在某程度上助長了社會的部分犯罪行為
比方說一些剛成年的小屁孩好勇鬥狠 自私自利
殺了人還會嗆說反正又不會判我死刑等等
這種情況下 叫廢死團體踹共是很合理的
但這次的案子是這樣嗎?
這次的兇手吸毒又有精神病
講得更直接一點
嚴刑峻法能夠嚇阻的是神智正常的人
但不能嚇阻神經病啊
第二 廢死目前只是個主張 還沒通過立法
事實上 去年還是前年政府才槍決了幾個犯人
死刑 對這類的案件有嚇阻作用嗎?
第三 就算沒有廢死 在刑法裡也早有精神失常的罪犯能夠減刑的條例
這案子的犯人不會被判死刑 跟廢死也沒什麼關係
因此只要是思緒清晰的人
都會明瞭這案件跟廢死有個屁關係
但社會上的現象卻是這樣
這又說明了兩件事
首先凸顯了台灣真的有很多人不分學歷高低的缺乏理性思維
遇到事情就想像燒女巫一樣先找個攻擊點來當情緒出口
情緒宣洩完之後 誰管事情要怎麼解決?(難怪台灣到現在還只能炒短線)
第二則是每到這種時候
總是有人要趁機搏版面 興風作浪
比方說政治圈會有人趁機攻擊政敵啦
又或者有些藝人義正詞嚴的大罵 不知是想營造什麼形象
又好像某位郭姓企業家還放話說這樣的殺人魔一個禮拜內就要槍斃
只是不曉得這位企業家把自己廠內的員工搞到一個接一個跳樓又算什麼就是
我很敬佩這次案件中女童的母親
儘管她是受害者家屬
但她的發言就是理性思維運作的結果
這案件的箭靶不應立在廢死
那該立在何處?
這位母親說 是家庭 是教育出了問題
她說對了 但更完整的說法是 台灣的社會出了問題
台大的李茂生教授去年就寫過一篇文章
內中論述了當台灣階級停止流動之後 隨機殺人案只會越來越多
確實是點出了關竅 可惜當時沒什麼人重視他的言論
讓我這麼說吧
今天假使一樁殺人案是情殺 仇殺 搶劫強盜殺人等等
動機很明確 合理 且能夠接受
可隨機殺人到底是為什麼?
因為兇手厭憎的不是單一的對象
而是整個社會 既然是整個社會 就找個自己能殺的人來殺
因為這些被殺的人 都是我所厭憎的部分
這樣的思維當然是有病
還是很嚴重的精神病態
這類型的精神病態不可能是先天造成的
既然是後天造成 當然會有它的成因
成因就是台灣社會病了
講階級停止流動 可能還不夠清楚
應該說台灣社會這幾年讓一般人民看不到變好的希望
工時比任何人都長
平均薪資卻那麼的低
薪資低 為了生活 為了養家 只能再工作更長的時間
工作更長的時間 與家人 朋友的相處就少
人與人間的連結變少了 感情也變少了
孤獨 疏離感也就增加了
再感受到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連廁所都不一定買得起
想法也就越來越憤世嫉俗
最後就是殺殺殺殺殺殺殺
當然 我並不是要合理化這些兇殘的行為
事實上 這樣的兇手要判死或無期徒刑我也都沒有意見
反正不能放出來就是 因為大概沒什麼救了
但我們必須去防止再有類似的情形出現
所以才要去思考成因
也許會有人說同樣都身處這個社會 我們就不會這樣
那是因為本身意志 道德感強弱 周遭環境等等都會有影響
可不是每個人意志都那麼強 道德感都那麼重 周圍還有願意關心他的人
現在要說的是預防
不是要合理化他們的行為
所以加強教育 心理輔導也是一種預防方式
然而真正治本的方法還是台灣要成為一個正常化的社會
怎樣正常化呢?
工時正常化 薪資正常化 教育正常化 執法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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