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一點澄清。
《八月十六日:談‧戀愛(ii)》一文中主角並非就讀于何福堂書院。
或許,我應該考慮在每篇關於學校的文章裏面加上[校園]標籤,以免有所誤會。
這裏的隨筆,通常沒有特定對象。
十篇文章之中有九點五篇與學校無關;
十篇文章之中有兩篇是為校內加上校外所發生的事而寫;
這裏九十二篇文章之中,不多于五篇的對象是校內的同學。
小小誤會可以極具殺傷力,澄清是必要的。
文章已經盡量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只是總有「百物一疏」的可能,
所以,因為這裏的文章而被人誤會的,絕對有必要給我知會一聲,好讓我稍作澄清。
mop@csn23.com‧是將讀後感寄送予我的電郵地址。
(只是大多數人也寫幾百字,看與回覆也要花很多時間,
雖然有時不想看回覆,但一想到別人肯落筆去寫,也很安尉‧‧‧)
p.s.又補完地理的課,依舊像沒有補過一樣。這絕對只是我的個人問題,與其他人無關。
註:圖片題為《Misunder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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