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上一次的《一拍兩散》教人驚訝之餘也令人失望;今次的一首《丟架》,又有沒有丟自己的架?
全詞一共用了十二個「了」(liu5)韻,什麼「好走了」、「或者就快不能了」。什麼「比我襯」、「我忍」、「坐通宵」、「摸親你的手」、「好彩我哭了」、「玩完了」,口語要一個起兩個止的無明文共識,看來是不再存在了。
業餘詞人也不會使用的,如今是職業詞人帶頭去用。人家Sam Hui「口語詞」是個社會現象,是從前的事;難道林夕想「還原基本步」?
Sam Hui不止是個歌手,林夕也不止是個詞人,但Sam Hui帶我們向上走,林夕卻帶我們向下走。
為了一班小孩而放下自己的良心,你,叫很多人失望。隨筆 20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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