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善?其實這一直自己信奉的教條,沒有教不會的學生,只有不盡責的老師。在前一篇『老師可以告學生嗎?』一篇文章貼出之後,自己卻真的發生可能要與學生對簿公堂的事件。我一直不希望最後的結果是如此,但是事發(家中遭到侵入偷竊物品,雖然物品最後歸還)到目前為止,我仍不知道誰是侵入我家的人,大家各說各話,讓我充滿了不安;有一種遭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感受。
這些日子除了家中遭竊之外,另外一批老學生也作了一些以前都不曾發生的事情,讓自己突然覺得,難道是自己的態度,讓學生怠惰了嗎?讓學生不知道了分寸?
當老師的在教育的工作裡,要做的事就是明辨是非,錯的就是錯,要有勇於認錯的道德勇氣。學生犯錯總是有比較多的反悔機會,悔過之後沒有什麼紀錄,但是也不能因此而而『盡情』犯錯,因為『盡情』之後的習慣演變成理所當然,出了校園進入社會之後,卻變成『理當如此』;就像88年的大學聯考作弊,學生作弊了於現行法律沒有形式上的責任,所以法官判無罪。那這樣的結果是不是校園作弊也是被允許的?我想不管如何,這些充斥在教育體制矛盾的怪現象,還是必須由在職場裡工作的教師來負擔這個責任吧~
今天不是一定要把竊賊送進警局,但是希望他能真正了解到『侵入他人住宅』是非常不對的,於法竊盜罪是免不了,不要說我沒證據,證據都收集好了,只是希望盜者有『道德勇氣』承認自己的錯誤。『取之有道』這是最簡單的道理,就算今天老師看起來生活過的還不錯,這也是老師年輕時熬夜做研究的結果;總要有耕耘才會有收穫,這是永遠不變的道理。如果只是這樣可以大搖大擺的進入家中,享受音樂,擅自拿取未經主人同意的物品,一次,兩次的進入,鑰匙被複製,我想已經不是一般的臨時起意的吧~
最近心情很煩悶,常常對著大自在王佛像叨念著『讓我明白,眾生都有佛性,讓他能自動悔過』這是我對人抱著的最後一點希望~
我相信因果,這一切因果輪迴自有定見!
南無本師大自在王佛 南無本師大自在王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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