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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1 20:47:09| 人氣4,98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蘇格蘭獨立公投的一點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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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序命題會纏夾

投票的命題是「要獨立」,是要變更現狀。因此要獨立、變更現狀的是要 Yes。而反對的「統派」就是 No。
最終的結果是否決,也就是維持現狀,當作沒有公投過。

台灣的公投,從台聯、民進黨,到高成炎等人,都喜歡把「現狀」拿來當命題,要大家投票時「是否同意現狀」。所以要變更現狀(不要 ECFA,不要核電,不要燃料棒)的,反而是要投票 No。根本上就是希望大家不要去投票,或投 No。

照他們的邏輯,如果台灣要有統獨公投,那要怎麼提案呢?怎樣才是現狀呢?而且「變更國號」(修憲)或「變更領土」的公投,都還有憲法上明文規定的程序比例耶。討厭「中華民國」的人會接受嗎?還是說這個門檻太高,又要爛立法院先提案,根本閹割人民主權?

總之,台灣要是公投統獨,「前端」的命題、定義、程序,一定就先吵翻天。然後相互指摘違反程序啦鳥籠公投啦。結果很可能無法投票,或是投了票也無法說服輸的一邊。國際上看了台式的「纏夾民主」「賴皮公投」,可能也目瞪口呆,


二、公投、自決是「權利」?「主權」是誰的?

蘇格蘭公投,到底是在UK「容許」下的「施恩」,還是蘇格蘭自主的「固有權利」?

外觀上看來,UK以國會立法同意承認蘇格蘭獨立公投。而UK的同意,到底是一種實質上「形成蘇格蘭之自決權」,或僅是形式上「確認蘇格蘭既有之自決權利」?(比較一下,加拿大最高法院就否定魁北克擁有「固有之脫離權」,公投結果還是要加拿大修憲承認才算數。參閱〈魁北克公投獨立過關,就走得了嗎?〉 )

從UK與大英國協的歷史來看,各個成員國要脫離,有打得死去活來的,也有不傷和氣好聚好散的。

或許只能說,政治上UK同意了,那就不用打仗(廢話)......因此「形成說」或「確認說」好像在現實上也沒太大差別。因為國際上好像還沒聽說哪個「統獨」,是雙方意見不合,最後藉由法院裁決,認定某國「有自決權」或「無自決權」而走人的。


三、誰是「成員」?「國」在那裡?「誰」可以自決? 

除了「UK / Scotland」的主權關係之外,「蘇格蘭是不是一個主權體」本身也是可以討論的問題。

或許一般人會說,「你看,蘇格蘭都可以公投決定了,當然是主權體」。但解讀上也許更複雜些。

一方面,我們可以說:「當蘇格蘭可以公投決定『蘇格蘭的歸屬』,那就表示蘇格蘭是主權體了。」要不然,蘇格蘭憑什麼離開UK?住在蘇格蘭的「多數人」憑什麼決定「少數人」的命運?

只有我們同屬在「同一國」(同一主權社群)的時候,「少數」才有義務服從「多數」。所以,德國人不能投票決定日本的政策;德國的「多數」對日本沒有意義......因為德國人與日本人不是「同一國」。中國每次說「台灣命運要十三億人決定」,台灣人就會氣得發瘋;而台灣人說「台灣的命運由台灣人自己決定」,中國政府也非常有意見。為什麼?重點不是在多數少數,而是在 Who are we?

回到蘇格蘭的例子。為什麼 52%可以決定 48%(就像 689決定 609)的認同命運?為什麼不是「要統的搬到英格蘭,投獨的留在蘇格蘭」?或是「投獨的就去換國籍」?因為,「蘇格蘭」這個單位已經被定位成一個「命運共同體」「政治社群」!

至於這種定位的「法源」「政治權威」從何而來?是UK的「國法」,還是蘇格蘭的「固有主權」?如果是前者,比較容易理解。但若是後者,那又會有一個套套邏輯的問題:請問蘇格蘭這個(目前隸屬於UK的)單位的主權、自決權,是源自何處?

不要說什麼「本來就有」......當某個「單位」成為具有自決權的政治「社群」,它也會對社群中的「個人」或「次級單位」構成另一種壓抑與限制。(台灣是個獨立的國家,原住民族部落就必須聽從台灣政府的主權命令,台灣內部認定台灣是美國五十一州的人,也只能成為棄民)

對於已經是國際社會承認的「國家」,這種「主權地位」「自決資格」當然有。但對於尚未被承認的「單位」,憑什麼能夠主張「自決」?就不能簡單說「當然有」「自然之理」啦。

也就是說,「自決權」的主體是誰?憑什麼說貴單位有權自決?如果不是國家,又沒有(被認為)母國的同意,那就必須要「說明」「說服」「證明」你是一個主權體,你的「成員」有權利也有義務遵守「集體」的決定。

四、別太教條

其實英國(其實到底該怎麼稱呼呢?UK?大英國協?)這個最老牌民主國家的經驗,卻常常與許多「後進國」在「概念化」之後的東西不一樣。英國的權力分立、憲法、司法...以及「主權」概念都有太多「怪異」之處。當年巴黎第二大學的 Zoller 教授在我們「比較憲法」的課堂上,就說用歐陸發展出來的「國家學」來看美國,美國簡直不是一個國家。用來講英國或大英國協,那就差別更遠了。

這兒倒不是說哪個國家好哪個國家壞。只是「英國經驗」讓我們剛好看到,「最老牌」的正港民主法治國家,卻未必嵌得進什麼「德國通說」,什麼孟德斯鳩等理論。沒有具體經驗背景,動輒要教訓人家什麼「普世價值」,普你個大頭鬼。

台長: 布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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