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4-12-06 16:48:11| 人氣3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菲傭也要申報綜合所得稅喔!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菲傭也要申報綜合所得稅喔!


﹝大智訊﹞近年來外籍勞工大量引進,解決了不少國內勞力短缺的問題,一般家庭僱用外籍幫傭也非常普遍,惟個人並非扣繳單位,因此不必辦理所得稅扣繳,但外籍幫傭仍應根據約定的報酬申報外僑綜合所得稅。

  雇主如係個人,在給付薪資時,依規定不必辦理扣繳,但在無扣繳憑單的情況下,外籍幫傭或監護工所申報的年度所得,是根據勞動契約書所載的報酬、給付方式計算。

舉例來說,某雇主僱用一位菲傭,契約約定月薪一五、八四○元、按月(每月一日)給付,從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起開始僱用,則九十一年應申報所得總額為一一○、八八○元,因該菲傭九十一年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天數已滿一百八十三天,可適用居住者的規定,減除免稅額七四、○○○元(單身),及標準扣除額四四、○○○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七五、○○○元後,其綜合所得淨額為零,故無應納稅額。若外籍家庭幫傭或家庭監護工於一課稅年度在台居留的天數未滿一百八十三天,則自雇主取得的薪資應按非居住者的規定,依百分之二十的稅率申報納稅。

  
本所籲請雇主幫外籍勞工辦理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攜帶護照、勞動契約書及居留證,至居留地所轄國稅局辦理申報。

洽詢外僑綜合所得稅之相關問題請洽電話:04-22802824分機206于小姐。

台長: aq
人氣(3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