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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2 15:58:22| 人氣237|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失禁(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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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52)_____作者:ok烤龜毛

什麼才是醒著,什麼又是睡著了,oK有時也分不清,人生如夢,夢渡人生,誰又能說的準!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執象而求,咫尺千里"所以~又如何~
石頭寫的書裡談到"要跳脫那種既定又刻版的思維,傾聽身體的聲音"讓我深深有所體認、感動!
所以~再回頭看石頭寫的"愛",本想給他下個評語。。。

"做女人一定要經得起謊言、受得起敷衍、忘得了諾言、放得下一切…
最後,用笑來偽裝掉下的眼淚"
『寧願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破嘴』

【靠!越來越有偏向日本電車癡漢怪叔叔的味道!】

但~誰說一定要中規中矩才能寫出好東西,這又何嘗不是另一種思維的表現,另一種文字上的自由。假道學可不是ok的強項。誰說癡漢沒情愛,只是肉慾比例多了點。。。石頭哥哥!想不到你性能量還是如此活躍~不只是溢流,簡直是爆發!可喜可賀!

硬生生的將兩種想像世界切割,再用文字一字一條的牽連,拼湊起毫無關聯的意境。
像是在拼湊不可能完成的鏡子碎片,或者拿北極和鉛筆比較之間的曖昧關係,而最後運用黏性堅強的糯米般想像力,居然也可以「啪」一拍擊中的緊密契合。


今天的雨下的比想像中的還要長,一場不會善罷干休而漫長的雨……。
雨水滴滴答答抨擊著窗外,這樣到是成了毫無無節奏的音符。
也因為下雨的關係;ok身軀爬上許多黴菌,大腦不斷供給細菌最滋補的養份,發 霉?難怪連寫個東西都搞的亂七八糟,ok也許是個怪胎,也或許比一般人更淺顯易懂。所以呢~ok應該可以拖一下稿吧?這樣的藉口不知道大家同不同意!

吃了幾口泡麵後,我走到浴室裡洗澡,用熱水將身上的所殘餘的酒氣和疲累沖走,一面哼著無關痛癢的流行曲。我覺得在洗澡時唱歌確能令人將壓力減少更多。
「過去的只是序幕。對吧。」我說。

我跟她之間存在著什麼味道,相擁著,習慣彼此的味道。那是一種早晨醒來,可是腦子裡確殘留著夢的氣味那種異樣的感覺。

如果允許那份寬容,也許會因此活得比較平凡,但可能與此同時也拯救了一個局面。給愛一條生路,親身的經歷說服了我。從現實的角度來說,愛情的路可以延伸千千萬萬里,卻也不乏半途山崩地裂的慘刻發生。沒有人知道下一段戀情是否能走得四平八穩,是否會過得幸福美滿。走在直奔未知的路上,要知道結果,必須努力求存。

很那悶吧…我開始學習如何在愛裡了解自己。



看不到極限的前路,到底通往什麼樣的邊界?









愛(53)_____作者:韭菜心紅燒肥水蛙


小莘痴痴地望著她,蓁--一個多才多藝又陽光般開朗的女孩。
從編到這個班級開始,她的目光一下子就被攫走,不知道是因為蓁的高人氣還是太熱情--對同學的照顧,對班務的義不容辭。反正,對尼姑學校,小莘是很失落的,之前男女合班的環境,常被男同學照顧,還是受不了女孩子們爾虞我詐小心眼的莘,反正就是一個勁兒的不開心。所以,不小心就對蓁一見傾心......。

其實,學姊們都一樣。她只能小小聲告訴自己。
常要看到成雙成對的黏膩。不過,她可不要變成那樣子。
”妳愛的是男人!”只能一遍遍告訴自己。雖然,小蓁的一舉一動總是她目光追逐的焦點,搞得她老是失神。

就是刻意的接近!像拖油瓶一樣傻傻跟著,為她披荊斬棘,只為了偶爾蓁不經意許給她一個笑,甚或是隻字片語。

為此,她常去圖書館看書--同性戀還是同性愛?自己是不是變態?
貪戀那種種美好,不似偶像情結,倒像是單戀。
說實在的,以前那麼多人追求她,她都不動心的。因為,老師說要好好唸書,其他一律不行。只是,她也偷偷愛慕著小先--一個不瞧女同學一眼的老實男。

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好像後來成了慣性的模式。
安全,不是?

那時候,她老愛幫小先寫作業,幫他解題,在他需要的時候適時出現。藉故和他聊天。不過,除此之外,他們八竿子打不著的,因為還有太多蒼蠅在莘的身邊嗡嗡飛。是太缺女同學還是?莘好像挺有異性緣的,搞得她老是得扳起臉孔。記得那時候,小惠還一勁兒說”妳憑什麼是班花?”只因為小鐘後來追求她。其實,莘不愛說嘴的,不然,小鐘給莘的情書和禮物那麼多次,她連拆都沒拆就退還給他。

談戀愛要情書往返,好像變成了她認知裡很大的承認。否則都不能成真!


現下對蓁也一樣。她老愛幫她,黏膩她,卻又怕她討厭她,所以做什麼都要很刻意,很小心翼翼,還有,目光的推移......。

那次,她們玩小天使和小主人的遊戲。上天好像特別眷顧她,任命蓁為她的小主人。她很開心,每天高興地睡不著覺。腦子裡不是鮮花巧克力外加情書...就是莫名其妙地一心想讓蓁享受到特別的驚喜。而蓁也真的每天赧了紅顏。

那麼喜歡她不是沒有原因--蓁善感!
她會著急
她著急就會牽動莘的心,她會摹著蓁的心,像摹著自己的一樣,然後,悉心呵護像呵撫著一個秘密,自己的......。

耶誕節過後,揭曉了小天使之後,蓁快崩潰了,竟是個那麼疏遠的同學。給了莘一個大大的hug。交換了禮物,她們就不再有太多交集了--就是不同氛圍--蓁永遠都有人氣,而莘永遠形單影隻。卻養成她日後貪戀.追逐女子倩影的習性

像繁華落幕,莘只能獨自嚐受孤寂

再遇見,已經是多年後的某一天了
在咖啡廳裡,莘看見了蓁,瞅著瞅著...從她面前經過,蓁瞥見了,卻是空洞的神,彷彿不曾聚合過。真令人顫慄!怕是以後再不會有踪影。

妳要好好的!小莘在心底對著她說,也對自己說。



                      (待續)
愛﹝54﹞________作者:去蕪存菁髮簪雜碎妹妹麵

  麻州大學社會心理學家費德曼認為:撒謊在人際關係扮演複雜角色,實驗結果顯示一般人每十分鐘大約說兩次謊,有些人更會連說十多個謊,而且滿口謊言的人,通常比誠實的人更有人緣。

  費德曼說:「這不是說撒謊會讓人受歡迎,可是懂得察言觀色宛轉表達是一種社交技巧。我們不喜歡聽到傷人的話,因此實話實說的人可能不像巧言令色的人那麼受歡迎。這並不表示撒謊是好事,不過這是社交界運作的方式。」

除此之外,另一項實驗發現:百分之八十五的大學生承認曾在兩性關係上撒謊,大部分是為了隱瞞自己劈腿,而且他們都宣稱這是為了避免傷害自己喜歡的人的感情。

  我不否認說謊是一種社交手段,然而,愛情中摻雜「善意的謊言」,我總是招架不住。
  那時候看見Ryo的手機在一旁閃爍著,就像絢麗的潘朵拉之盒,吸引著我的注意,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我終於打開了……,映入眼簾的是,他和Miyavi一來一往的互通訊息。
   
   寄件人:Miyavi  2007/01/23  15:07:46 
   我們還是分開一陣子吧!…「我會做給妳看」,哼…真不知道你做到了   多少?
   
   寄件人:Ryo   2007/01/23   15:10:51
   真的不能挽回了嗎?妳真的不再理我了嗎?

  聽Ryo說,他和Miyavi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在他急需用錢的時候,是Miyavi義無反顧地借給他,Miyavi也很體諒他。

「我想,你該去挽回Miyavi。」在我說出口時,可以想像Ryo有多憤怒。
「她是過去了,我不想提。我不怪妳偷看我的簡訊,但也務必知道事實才好,不要斷章取義。」

原來,日期是昨天,對Ryo而言,就算是「過去」。
如果Miyavi沒有提出分開的要求,Ryo和她是不是會繼續?

「在我認識你之前,你就和Miyavi在一起了是嗎?」
「對,但是不要想太多,對我們都不好。」

原來,是我這個微不足道的人,介入了Ryo和Miyavi呀……

  過了幾天,看到一則英國故事,內容是說:一個非常喜歡貓的男人,有一天在路邊看到一隻流浪貓,基於同情將牠帶了回家。卻怕家裡的波斯貓和流浪貓會吵架,於是他將流浪貓放在玄關,並把波斯貓的沙發椅搬到了前院。
  但是,流浪貓在他的照顧之下,沒有一改先前的邋遢和骯髒,而且被欺負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傷痕反而愈明顯易見,男人甚至不敢帶著那隻流浪貓出外散步,因為他覺得這隻貓的外表有損他的社會地位。漸漸地,男人不再給流浪貓溫暖,又回到波斯貓身邊去逗弄、安撫牠。最後,流浪貓知道主人還是愛著自己從小養大的波斯貓,對牠的同情不再,默默地回到了街上……。

  
  終究逃不過,成為流浪貓的命運,是嗎?

  
  在發現Miyavi和Ryo的事情,兩天後,我很無聊地,寫給Ryo一封信。

親愛的Ryo主人:
  謝謝你的照顧,以及你帶給我的溫暖。
  當你解釋完你和眾女友間的關係,曾經說:「妳是不是想著『如果知道我和Miyavi在一起,就不會接近我』對不對?就知道你會這樣說。」的確,我會那樣做。
  可你有沒有想過,Miyavi在某方面比我有女人味(任何女人都該比我有女人味啦),能夠滿足你的性需求;而Miyavi有份穩定的工作,可以在你需要用錢的時候資助你,我這個窮酸學生,一點也幫不上忙;Miyavi也比我暸解你的一切,也比我付出得多;另外,Miyavi的年紀應該比我大,想法、行事上,也比我這個小朋友來得成熟。於是,我想問的是--為什麼Miyavi給了你那麼多,你還會需要我?讓我誤以為我們是同樣孤獨的個體?
  是怕我傷心吧?呵呵…傷痕累累的人,是不會在乎多一道傷口的。當我知道霖的朋友是他的男朋友、翔其實有位溫柔可人的未婚妻的時候,什麼樣的事情,都無所謂了。所以,就算你說「我想和Miyavi共度一生」,我也不會阻止你。對我而言,愛情總有"先來後到"的分別,Miyavi畢竟是你的女朋友,我不過是你收留的流浪貓。
  如果有一天,你連同情都吝於施捨,那就是我離開的時候了,希望那時候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囉!我想你看完會生氣,請原諒我最後一次的任性吧!


                 很愛很愛你的 Van 2007/02/14

明明躺在Ryo的身邊,離Ryo那麼近,卻還是,落下了眼淚。

「不是說好了嗎?妳怎麼又哭了?」Ryo把我抱得更緊。


當我想到,自己還是得回到街上流浪,就禁不住,用淚水憑弔一番。
Ryo,我還能佔有你的人多久?
愛(55)____作者:石頭熬小雞雞湯


在三八阿花的ㄟㄟ聲中,我望了那大家公幹的,不,是公說的《美麗憂傷花似夢》一眼,就下線了。
期待著明天的台大入夢,反正我是個醜八怪,近乎史瑞克,當然或許沒他高啦,不管怎樣,生平第一次跟兩個女人約會,都算賺到。睡吧!寂寞的夜。醒來!我的世界就不一樣了。
想想不對,幾年前小白送我的古龍水呢?還有某次理髮,被強迫推銷的髮膠呢?以及熨斗等等,紅白夾克、西裝褲、皮帶呢?先把該燙的燙,幾條紋路得平整出來,以及以及皮帶扣子該擦則擦......鞋油、鞋刷呢?找出來吧!
我的髮型呢?中分?旁分?或馬桶蓋的好?全往上抓好了?!
弄弄,不自覺就睡著了。
翌日醒來,才發現我的頭髮果然全往上抓好了。
而鞋刷就掉在床腳邊,鞋油擱在雪白的枕頭上,可能昨晚跟我的頭髮和在一起睡啦。
真是叫人既興奮又混亂的約會,我看著鏡子裡的我,刮不刮鬍子好呢?看來刮掉長根,留下青渣子,MAN一點;全刮了則乾淨,不算清秀啦!衛生。
下個賭注好了!她們再怎樣,都比我年輕,所以該裝扮得摩登點。
好,留下青渣子、抓髮不變,黑西裝褲熨出三條線、紅夾克也得有稜有角的,隨手帶本哈利波特。
最後黑色膠框眼鏡擦擦。
對對對對對,鞋頭要亮晶晶,可以見到我的長相才行。

那一天,坐的也是新店線的捷運。
此時門開,到古亭站,那一片尊臀終於離開了我左手邊的面板。
右望,啥時那個背影也不見了。互撞的情欲......流失無蹤!

那一天,我剛踏出公館站,怦然手機響起!
其實一醒來,它就怦怦然不停不停,我是說心臟啦!
沒錯,JOLIN愛三八溜青蛙,加上它的攪局!
我緊張的一按,「嗨喂,喂嗨,我我──」我聽見好大的喘息聲,「妳是?哪一位?」
「我是三八,阿阿花啦!」
「哈,妳好──」
我看了一下手錶,一點五十六分八秒,「我們,我們看到你了!」要糟,其貌不揚,她們一見大吉要取消嗎?我手心冒汗,趕緊躲入一根圓柱子後面,搜尋她們從哪個角度看到我。
「妳們──想要──幹嘛?」我覺得心臟要承受不住啦!天啊!
「沒沒要幹嘛,嘛......等下,她要和你說說,話......」
「哈囉!你好帥,又高──」聽到這裡,我放下手機,眼睛瞪得像啞鈴似地,愣住!
她的聲音好嗲好嗲又沙,腰際不斷有聲音傳來,兩人同聲好狂放,「帥哥!我們都好愛妳!」
「你剛剛讀書的樣子,沉思又帥氣,別動,我們走過去就行。」說這話的是阿花,手機又傳回她手上吧。
「等等!他有在看書嗎?」
「你好帥,連聽手機都帥,吻你。」接著是啵一聲。
事已至此,我趕緊狂奔而上。
「別動!別走過來!讓我沉思個三分鐘!」
「哇!你真帥,好呀。我們也想看你的靜靜的帥,沉思者。」是《我在自己的房間裡》。
我跑過一系列上下架起來的台大名產腳踏車,再轉個彎,恐怕就要撞見她們了。突然,我剎車,脫下紅夾克,反穿白的那一面,摘下來眼鏡,拍拍屁股,深呼吸,散步一般的走過去。

她們!
應該是吧?
對,對,高瘦的那位抱著維尼小熊,哪有奶?倒是手抖得厲害,嘴咬著,不過那手是美好的有女人味。
高瘦是與我比啦!她該有156吧?
另一位是她,聲音好嗲又沙的《我在自己的房間裡》,她就更高了但不瘦,前凸後翹的長髮美女,臉側著在陽光下,要再走近,才見得著。
她們同一方向的斜視著校門口樹蔭下一張石椅上的紅衣男孩。
我走過她們,還刻意的回望她們,可是她們一動也不動的,沒注意我。
哇!都長得好清秀,只差有肉沒肉罷了。
我猜她們全戴了隱形眼鏡。
我又走過她們遠遠就喜歡的他!
哇!好眼力。
油油的西裝頭,一看就知道練過身子的,紅夾克內就紅T恤,有胸肌,我猜也有六塊腹肌吧。黑色緊身西褲,中間一大包。問題是他根本沒戴眼鏡呀!沒錯,他在翻書。是雜誌啦!《科學人月刊》。
這時,我心生一計,上前,講了幾句英文。

他就帶我直接進入台大,最後落腳在農學院的辦公系所了。
這一路,褲袋裡的手機響個不停。
我請他接聽以後,翻譯給我聽。

「龐!你不是叫我們別動嗎?怎麼走了?」
「還約不約會呢?」
我故意用英文問他,wait moment,i need to do something now,we can date next time,call you at night,中文怎麼講?然後,回撥。
愛(56)---------作者:熟女滷大腸頭



木末芙蓉花,山中發紅萼,澗戶寂無人,紛紛開且落。 王維 《辛夷塢》


談到愛,我懷疑大多數的人都會感到吃力,總是盡力的能免則免,如果有幾個勇敢的痴男怨女敢跳出來為愛代言,也是#&*#%之類的不知所云。也許研究愛的人,需要好好參考一下學術界正在流行的行動研究法。因為愛是經驗性的,即使有所思考,也得在實踐中施以的直覺性思考才像一回事,否則一味避開關係中的複雜、不確定、不穩定、獨特性和衝突,即使你好端端坐在家中的沙發抱著一具香軟的肉體說這個是愛,你說這樣像話嗎?喂,做一個人可以這樣嗎?

其實,我們只是太過依賴訓練有素的主觀,一代又一代的,我們仰仗它直到變成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瘸子。所謂實踐中的知識,退化成一個遠古的回聲,偶爾從野蠻洪荒反射回來,零星地映照在年輕愛侶無時間性的瞳孔上,他們若說「我愛你」,就只是「我愛你」,像在飄揚茉莉花香的夏夜仰頭飲下冰涼的可樂──風行於始自20世紀,尚未知止於何時的一種廉宜、黑色、含二氣化碳的化學製劑──僅僅是單純的喜悅,無須謹慎詮釋的喜悅,無須釐清你和我,以及什麼是什麼。

說到研究,首先應該要建立疑問。傳統的原則不外乎疑中有疑,進而不疑處有疑,如果你有本事切實做到的話,那麼我可恭禧你,不久的未來,你將能像宅急便一樣俐落而便捷地把自己搞瘋。比起用憂鬱一點一點悶死自己,這種方式還有一線機會讓自己練成西毒般的蓋世蝦蟆功,等同一種刀槍不入愛恨也不侵的境界了。雖然說情境是必要而重要的,我們每天活動在各種情境當中,像一天到晚游泳的魚進進出出在自己的或愛人的心海。通常運氣不佳的時候,我們才會來到一種境界,那時我們不得已地逆向操作,宣稱自己絕對OK。代表一種無可奈何但絕對是拒絕的態度,拒絕去愛和被愛,包括受傷害;當然,也是根源一種偷懶的劣根性。

據說,只要人活著,每天就需要攝取三種養份。第一種是空氣,第二種是食物和水,第三種則是印象。沒有空氣,人體大約五分鐘就會死亡;沒有食物和水的話,大概只能熬幾天吧。沒有印象或者印象貧乏,可以撐久一點,至少植物人是這樣活著,不過也是不得已了。還能活動的個體,隨時都需要印象,即使那是與旁人無關的想像或白日夢或牢騷,都是每日不可或缺的痛苦,等同嗎啡了。

我乾脆直接一點,當下就來談關於愛的印象好了,因為希望這篇文章大約限定在我寶貴的兩小時來撰寫。

關於愛,有人需要一種相當精緻的經驗才會感到滿足,並且感動自己是真正活著了。有人則只要有人陪伴,管他阿貓阿狗都好,或許品味不同,也可能是不知道如何製造精緻的印象,只好退而求其次。也許你會說:「屁啦!」因為你正為了具體事項或物質享受等等外在安全感的匱乏而受苦,只想天下掉下一大筆錢好比讓你中個樂透頭彩才好,但這一點都跟我所謂的精緻沾不上邊,那充其量叫「爽」或「爽斃了!」或「樂透了!」,或者乾脆用我的不友善說法,「笨透了!」「不如去死吧!」

一寸光陰一寸金,算是配合人性所好的比喻,其實光陰無它,寶貴的是它提供一個點石成金的機會。喂,我拜託你別再把它聯想到如何創造MOMEY之類的事了。知道嗎……你不太了解我的明白也沒關係,就我們現在過活的水準,說我們跟石頭沒兩樣一點也不為過;僵化、固定,千篇一律地躺著做生命終有一日自動改變的美夢,漠視一個又一個指石成金的黃金片刻溜走,直到鬢髮灰白,手足顫抖,再也無法證明自己的能力。

現在,感謝上帝,你心裡終於亮起了一點好奇,想要知道精緻是什麼,以及如何進行這樣的體驗了。只是我要誠實的跟你說,我不告訴你。精緻的產生,得要你承諾願意日復一日體貼而耐煩地,全盤接受每一個片刻的賜與,並與一切情境中的元素共舞,彷彿你是第一次端詳那張臉,第一次執起那隻手,無法理喻為什麼會流淚,同時放棄將小小的青鳥捉住,藏在自己口袋中的衝動。於是你將如此清新地活著,心裡卻充塞著一去不復返的悲愴,一任微笑甜密地反映在你所有的行動上;於是你成為一名孤獨浪游的魔術師了,與世人一一擦身而過,不確認地確知世上或許有其他的魔術師,同山澗中的芙蓉花一般,在這世間紛紛開了又落了。

台長: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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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簪妹
與其面對著未來徬徨,不如回到過去吧~
2007-02-22 22:51:41
美人魚
呵呵~文章愈寫愈好哦
以下兩句還真是經典捏~
『寧願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破嘴』
『誰說癡漢沒情愛,只是肉慾比例多了點』
2007-02-23 11:35:20
bfahg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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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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