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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0 02:55:31| 人氣2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一串話,關於工作(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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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
最近是有些有趣的問題可以討論
不過寫這篇文章是麻煩的
當拖到自認適當的時間
可以抒發時
就得花更多時間
做做前情提要
總之又是個自找的麻煩
先說簡單的
新聞是這樣的: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71011&Sec_ID=5&Art_ID=3891192
如果懶得聽我廢話
可以自己點進去看
不過,可能要先加入會員

總之
就是咱們陳致遠先生
半夜不睡覺
摟著美眉再計程車上被敝報社的同事給拍到了
然後
陳先生說
他是送隊友的女生朋友回家
陳太太說
她有出席聚會
後來又先走了
隨後卻又改口
車上的美眉是她

反正就是名人的小八卦

重點是
有幸處理這則新聞的我

我是個編輯
道道地地是個18年象迷
對自己喜愛的球隊裡的明星球員
發生這種事情
似乎
我是沒逃開的空間的
我必須處理
可是卻掙扎

以新聞工作者的角度來說
這確實是個「新聞」
尤其
尤其在陳先生、陳太太
出現說法不一的情況下
特別
我認為公眾人物
本身就應該檢點
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我沒法接受
公眾人物或其家人
有說謊掩飾的行為

於是
我也只好
操演「球迷親手破壞球星形象」戲碼
對我來說
這是工作

過程中
是五味雜陳的
我必須在工作上
有好表現
這是責任
同樣的
我知道我有好表現時
我支持的球星
就會因此受傷害
事實
陳先生事後也受罰了
形象肯定受損了

我完成了這份工作
至少
我不覺得
那天我有對不起這份薪水

回到象迷的角度來說
當天看到《蘋果日報》的版面
肯定不是好受
頭條是自己球星的緋聞
新聞提要是熊隊封王
我很清楚

好死不死的
陳先生緋聞見報的前一天
《蘋果》未刊登象鯨隊戰的報導
想當然爾
《蘋果》是犯了象迷的眾怒
「寧登小緋聞,不登比賽」
至少
我在那幾天的兄弟隊官網
看到了些許這種紛圍

弔詭的是
犯象迷眾怒的其中一個「幫兇」
是象迷
也就是我

這是我學到的經驗
我想
以後也還是會有機會
可能不是支持的球星
不見得緋聞啦
可能是親人、朋友鬧新聞
我想還是要處理
不能夠打折扣的
因為這是工作

一位副總的轉告
那天
報社的檢討會上
老闆說
沒必要把婚紗照、緋聞照放一起對照
太殘忍
此話一出
女同事群起攻之

副總笑著說
我變成報社女同事的偶像
我當然知道這是玩笑
我沒這種感覺
也不怎麼希望
我當下想的是
媽的
如果以後我劈腿被抓
然後公告周知
一定會很慘
雖然我現在是遜咖
一個都搞不定了
但未來的事
也是很難講


說完了第一個故事
反正就看看吧
總之
我開始體驗了新聞工作的六親不認

第二個故事
網址是這樣的: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51129&Sec_ID=5&Art_ID=2233769#
照例,可能要加入會員才能看

這事情可能還沒了結
只能說暫時告一段落

這是兩年前處理的版面
新聞標題是「變調師生戀 外遇搞3P」
另外
在新聞報導前頭的小標題是「狼心狗肺」
新聞內容大概是說
一個大學退休教授
他的妻子是他的小學學生
結婚後
他老了生了病
然後跟護士搞在一起
最後
拋妻棄子
雖有千萬家產
卻讓老婆開計程車養小孩


我因為「狼心狗肺」這四個字
被這退休教授告了
同案被告還有兩名記者

這是我第一次被告
也許不會是最後一次
但這不是光榮事
希望別發生了

案子目前是不起訴了
獲知不起訴那天
是一位主任
匆忙跑下樓來告知
他說
有件大事
這案子你的吧
不起訴了
然後
我就說
你要採訪我嗎
他就劈哩啪啦跑上樓了

這星期四
我看到了不起訴書
一位副總看了看
他說
媽的
才28歲(不起訴書登載了本人的年齡)
要不要臉阿
另一位副總說
要不要幫你翻譯不起訴書

可惡
這報社長官真多
總之
事情暫時是了結
原告仍然是可以再議

回到事情的重點
不起訴的理由大概是
白話來說
「狼心狗肺」
是針對新聞事實的評論
縱使尖酸刻薄
但屬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

暫時是沒事了
我得先謝謝
曾經關心、擔心過這事的人

我想
還是要檢討
問了自己
即使根據新聞事實
我又哪來的資格
批評、評論別人「狼心狗肺」
或許
以後下標題前
要再多想想當事人的感受吧
講到這裡
我想先講第三個故事
網址是: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71005&Sec_ID=5&Art_ID=3876172
一樣得先加入會員

這則新聞標題是「黑澀會美眉爆通姦」
先講明
這個版面並非是我處理的

版面的安排
標題下面是
一群黑澀會美眉和傳出通姦的一個黑澀會美眉的照片並排
一群黑澀會美眉的照片
沒做任何馬賽克處理
傳出通姦的那個黑澀會美眉的照片
做了馬賽克處理

所以問題來了
算是讀者反映好了
大意是說
這種安排太聳動
會讓人有錯覺
以為是
一群黑澀會美眉搞通姦
加上
當事人照片的馬賽克實在太少

我的回答是
這是新聞上的包裝
不論標題、照片
只是為了吸引讀者的目光吧

我不能說我的講法一定對
因為我不是這個版面的編輯
一切不過是我憑個人經驗的推測

先回到第二個故事
為什麼我會以「狼心狗肺」
評論教授的拋妻棄子
因為
這樣的評論
我主觀認為
這是可以引起讀者共鳴的

再回到第一個故事
為什麼我會把陳致遠的結婚照
跟他的緋聞照片放在一起
因為
我主觀的認為
這是可以引起讀者共鳴的

現在跳回第三個故事
我推測是
這樣的標題
這樣的版面安排
無非也是為了「讀者」

看到了這裡
可能會有人覺得我準備跑了
要卸責了
其實無所謂的
這是理想和現實的拉鉅
我一向認為
在現今的環境
媒體的標題、版面
會趨向聳動
是反映讀者的需求
這是能從銷量窺知一二的

我當然清楚
媒體有責任不給讀者這一些
就像我在第二個故事的自我反省
「我憑什麼評論別人狼心狗肺」
掙扎是在於
沒有了所謂「聳動、辛辣」
銷量在哪裡
這是很坦白的說法

當媒體回歸了所謂正常
受眾會在哪裡
哪家媒體的主事者
敢拿自己的飯碗來試
又或者說
社會是不是有足夠的力量
支持媒體的主事者
朝「正常」靠近

在第三個故事裡
身在其中的我
即使並非我處理這個版面
說真的
我是看不出問題的
一群黑澀會美眉的照片
是為了告訴讀者
黑澀會美眉是什麼團體
圖說裡已經完整交代了照片中沒有當事人
至於當事人的馬賽克
我認為已經是足夠的處理了

唯有我真的跳出來
讓自己以讀者的角度來看這則新聞
我才知道
問題出在哪裡

我希望這樣的讀者是多的、更多的
多到可以協助
或支持這個環境改變

第三個故事裡
遭質疑的那天
我說了
唯有留下來
才有機會改變現狀
坦承當時的衝動
說這種話是不理智的
但我想寫出來
因為我希望能替負起這句話的責任
文字是可以紀錄的

我是不清楚能改變什麼
現在說未來
怎麼說都是危險
我努力記住這句話
我應該是謝謝
能有這種質疑


長篇大論的結果
現在也清晨五點多了
也不知道大家看不看得懂
不懂
就再討論吧

還有
以上個人言論
跟報社無關

照片
當然是翻攝《蘋果日報》

台長: 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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