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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21:13:59|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兩種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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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等知名人士成立「民主行動聯盟」,警告「民粹極權政治」的來臨;他們著眼自李登輝時期後逐漸成形的二元論述體系,將一切政治主張和意識型態斷然二分,讓台灣優先成了顛撲不破的政治正確。相對的,從三二0選後紛爭以來,泛藍遊走於法律邊緣的糾眾造勢以及所表現出對形式正義的不信任,亦被另一方的諤諤之士斥為政客民粹主義。
民粹主義闡述的可能是權力復歸於民眾(相對於菁英知識分子)的主張,
同時,它也被用以指稱政治人物掌握權力的陰謀操作。
這兩種概括的解釋在敵對兩造都同時適用,差異僅止於雙方稱述時的主詞互異罷了。

就「陰謀操作」的民粹主義而言,藍綠據以言理的概念不同。綠營的台灣主體性實為特殊時空背景下的一種價值選擇。建國的願望和族群認同、土地情感,在因果關係上究竟孰先孰後,我難以區辨,不過我敢妄言,無論是建國或是構築共同想像,以「台灣」為出路終究只是諸多選擇的一種。許多人以日美義法為精神故鄉為第二祖國,或甚而越過想像,用公民權的交換付諸實踐,儘管可能落得謾罵(實則只有嚮往中國者才會遭譏訕),「選擇」在自由主義當道的多元社會中並未喪失正當性。
至於藍營在選後「拼真相」的訴求,在內涵上反而更接近所謂「公義」的普世概念。釐清疑點還原事實,本身就是公平正義概念的演繹結果;之所以不被認同,實乃因兩造對於事件本身的解讀有所出入罷了。更進一步說,事件的解讀繫於基本政治態度,唯對阿扁信任支持才導致堅信對事件不該多所猜疑。否則就「拼真相」本身來說,若不把它當作一個陰謀造反的政治語彙,似乎也沒有理由排拒此一主張。

把目光放在民粹操弄的時機過程,便又是另一番是非角色的互換。
政客民粹或許可惡,然而在法治國家中,只要符合程序正義也都還算站得住腳。民粹始終是唯心的認定,說好聽是「實質」善惡的區辨,說不好聽則是亂扣帽子。在多元價值莫衷一是、無法調合的時代,我們唯一的共識恐怕也只賸下形式制度的權威效力。在這點上,泛藍越過司法尋求「實質」正義,動員公民不服從的策略,便陷入自我正當化的兩難中。以民粹(復權於民)為踐踏法制辯護總難逃政客民粹主義對其道德品質上的責難。正所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主觀的道德評斷回應你的道德要求,就算不是勝負立判,至少也陷你於泥濘,混戰一場莫知所終。

台長: 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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