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住在華盛頓DC時候,一直納悶,為何林肯紀念堂Lincoln Memorial要比開國元勳之一傑佛遜宏大威武?而後者小是小可卻精緻雅麗、面對華盛頓Tidal Basin好風水?
讀完譯本(高育慈、許恬寧、陳文和、諶悠文、鍾玉(王王) “無敵(Team of Rivals)”,其原著作者為Doris Kearns Goodwin,知道個大概。林肯實在是了不起。
修養,決定命運;個性,可以被修養所調整。政治,乃古人說的:調和鼎鼐而已矣;可這並沒說完全。調和鼎鼐不是叫你去和稀泥、攪和大染缸,到頭來大家原地踏步。
林肯,修養極好,幾乎從不發怒。自學後,考上律師執業。之前,在肯他基出生地物農,說不好聽現代的鄉巴佬一個。發跡,卻在伊利諾州春田。做過各種農務、駕駛過平底船,手工靈活,對築木籬笆有一套。
後來做律師後,在當時伊利諾州巡迴法庭,當時的巡迴是真得下去到處跑,接官司生意謀生。
可此人天生喜歡自修、閱讀,沒有學歷文憑,全憑一股傻勁自修後考上律師。同時他有過目不忘本事,也不浪費任何時間有機會就自己進修;甚至自讀幾何、三角等數學書籍以充實自己。
當然這本書可說是某種程度傳記,關鍵在,調和鼎鼐的調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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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此書,幾個重點:
1. 人物刻劃深入,作者下筆皆有出處,這是寫傳記之起碼,本無啥了不起。
2. 結構:林肯出身、自學、考上律師、選上國會議員,最後總統。看起來容易,其實以當時中西部一代伊利諾農業州,這是很不簡單之事。
3. 化敵為友過程。當初與林肯一起競爭共和黨提名者,都被林肯延攬入閣。同時林肯從政當上總統前後,此時政治手腕謀略等,得以展現,絕非一個過去被忽視、藐視、等閒視之鄉巴佬律師行徑。精彩之處,可總結為:謀定而後動。謀定之前,修養好、眼光遠大、做人誠懇篤實,這是起碼。個人感覺,這是上天給一位誠實、謙虛、上進者,最好禮物:總統位置。要知道,沒有1860年林肯當總統,這以後老美的國際道德高地,很可能站不上去。
4. 美南北戰爭,這戰線,無傳統戰爭的後方與前方。開戰之初,這南軍幾乎打到賓州去,同時Bull run之役,北軍慘敗,直至林肯換了好幾個將領,到Grant格蘭特將軍時,這才有機會贏。同時有意思部分,林肯未選上時,認為黑人與白人是天生不可能一起生活,建議將黑人給送回非洲去。可是林肯是個不斷調整自己看法、做法之人,後來以人人生而平等作為團結美國之先決條件,終於贏得內戰。
5. 內閣人員各個將士用命、無私心之付出,才是北軍贏得內戰關鍵。
總之,我會循著這幾條線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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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cm.edu/academic/depts/history/maps/US1850.jpg
美國這時候,1860年代,當時政治氛圍是,各黨林立之外,就是Whig Party (作者翻成 “輝格”黨,有的解釋,這跟英國Liberal自由黨類似的美國政黨)與民主黨。那個年代,總統大選之前,因為輝格黨在廢奴政見上,搖擺不定,造成林肯等人考量,很可能輸掉大選。所以林肯等忠實的輝格黨員跳出來另組一個廢奴旗幟鮮明的共和黨,故,共和黨由此誕生。
當時建立共和黨的主要訴求,為了選舉可量,盡可能拉到所有政治光譜上票源,說成:不贊成將蓄奴制度擴散至新成立的州(見上列網址 )。換句話說,他們認為,反蓄奴制度,不是反對蓄奴之人,畢竟有一天,這些人會 “回心轉意”,也就是說,當經濟因素失去誘因,自動會放棄蓄奴這行業。同時紐約等北方州,早於1827年,紐約已經根除奴隸制。我的解讀,經濟生活上,逐漸重視人本等價值;也不是認同現代之人本概念,而是來自熟讀聖經等道德與良心之反省,蓄奴是不對的事。
那時候,美國正在西部大開發,所以傳統東部,維琴尼亞州以北,西至伊利諾州等,是共和黨(過去輝格黨)天下,而南部種棉花洲,都是民主黨地盤。
問題在於,美國政治矛盾,我讀後感,不僅是建國理念之不同,而是,有一批人,是道德價值非常強烈者。有了這批菁英,美國政黨政治可說是火花四迸,好看極了。同時共和黨之所以成立,除了前述選舉考量,主要還是美國當初一種務實精神,所謂:堅持理念之餘,同時也考量其可行性後的一種折衷。全部廢奴,不可行;不廢,沒票。折衷:以後新興聯邦內之州,不得有蓄奴制度的存在。這,說得好聽,是種滿足國會大多數代表,但是又不失理想之作法。
折衷卻堅持理想,這,才是其他民主國家該學之處。相信當時東方帝國,學不會也看不起這種政治是智慧,才是國家強不起來之根本原因。這題目太大,暫略。
共和黨內,當時於1860大選與林肯競爭者,是那些人呢?他們背景,勝算又是什麼?我個人讀完這段,可說是對最不被媒體看好之林肯,終於贏得共和黨提名過程,相當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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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選上後,國務卿為William H. Seward(蘇爾德:發音為ˈsü-ərd, ˈsu̇rd\,sewer,因為d是舌頭點到為止,故,建議翻譯為 “蘇爾”)。
此人曾任紐約州長,乃當時黨內總統提名時,最被看好人物,可是這人在提名熱火沸騰之時,支持建立教會學校政見,無形中得罪當時的票源:多屬Protestant的本土主義份子(Nativist),結果輸給林肯。
林肯勝選後一開始,就打算提名蘇爾德當國務卿;要知道當初林肯所面臨的壓力有多大。畢竟林肯黨內提名是險勝,前兩輪投票輸掉,到第三輪才過關。總之林肯被共和黨提名屬來之不易,賣了多少人情。選上後,各種大大小小利益團體,不就要自己人選做國務卿?
同時,這準國務卿蘇爾德,當初還拿翹,一直等到要宣布之前,才被林肯說服。可是林肯總算是如願以償;要了他想要之人。
國務卿當時,就是內閣首席閣員。另外一位名叫Salmon P. Chase,過去俄亥俄州州長,他更想做。問題是,林肯只相中蘇爾德。
蘇爾德到底是那號人物,值得林肯如此傾心,非得要他不可?同時美領土阿拉斯加,要是沒有蘇爾德在位上,可能現在還是俄羅斯的領土。
總之,這就是林肯的眼光,正確說法:有視才的本事,才是做領袖最了不起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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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爾德,年輕時,一頭紅髮,老了,呈稻金黃色。個子不高,五呎六吋左右,相對於林肯六呎好幾吋大個兒,可說是只能 “打後衛”。
此人家世背景,當時其父做過地方官,家境相對於林肯相當富裕,在東部紐約一帶年幼即會讀書,當時讀書環境不像現在,很多都是自己訂課本,老師想教什麼就教什麼。不外乎人文古典類。但是當時讀書,也有抽鞭子的體罰,中外都一樣沒啥不好。
後來進入當時與哈佛、耶魯齊名的Union College,讀到快畢業大三左右,突然輟學不讀了,作者提到因為蘇爾德愛好虛榮,治裝費或行頭等花費過鉅,欠款還不了他老爸也不甩他,結過南下美南打工去了;說好聽是存錢後還債。結果看到當時黑奴悲慘現象等,跟老爸賭氣後經過老媽好說歹說書信相勸,結果“回來”復學,後拿下全校第一名畢業,成為代表學生致詞者。畢竟老爸當該校董事,才有這種來去自如的瀟灑。不然,你我就不行。
不過此人讀書是有一套,不外乎後人的背誦、記憶等技巧。可是相較於今人,當時讀書學生,雖無現今正式教育制度督促,可也能旁徵博引,融會貫通。行的人,就是行。同時蘇爾德文筆、演說一流,但是有個缺點,聲音不夠宏亮威武;畢竟當時沒有麥克風助陣。如何得知?他與另一位準備演說的講稿相換之後,蘇爾德演說稿,在旁人宏亮聲帶讀起來可說是擲地作金石聲、引人入勝之極致。
畢業後,到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考到律師執業,結識法蘭西斯.米勒,法官女兒後結婚。
可是蘇爾德逐漸卻對法律不怎麼熱愛了,卻對政治充滿興趣。問題是,他畢竟是一個理想性甚高之人,大道理說得頭頭是道卻處於沒有民選官位來實踐自己理想窘境,當然,這時候有個叫Thurlow Weed,跟他可說是天作之合。Weed擅長經營整合政治勢力,居於幕後做軍師譙事情,而蘇爾德打前鋒,正如三國演義諸葛亮與劉備關係;而蘇爾德卻不像劉備那麼 “老實木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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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爾德如何與Weed搭上線?有次蘇爾德全家北上旅遊馬車 “拋錨”,碰到Weed,而Weed免費替他們修好,就這樣結識。Weed家境貧寒沒錢上學,自修而來,同時當時做一間自己發行報紙總編,對政治非常有興趣,這樣一來一談如故成為知己。
那時候流行書信往來,Weed就鼓勵蘇爾德從政,他來操盤,不外乎替蘇爾德拉關係、辨明政治風向、利用自己辦的報紙替蘇爾德伸張政見之所在,提高知名度。蘇爾德29歲就選上紐約州州參議員。
當時美國各州議會制度不大一樣;同時像紐約,該州有32參議員缺、128眾議員;同時當時聯邦參議員是由州議會推薦而來,不像現在是由選的。蘇爾德選上後,在議會算是菜鳥。這段時間有個老鳥:Albert Haller Tracy,在他帶領之下,逐漸進入人脈金脈問政等狀況,同時Tracy也能做到提攜後輩。問題是,這Tracy,我讀起來有點同性戀味道;哈哈哈…到後來當然,以蘇爾德這種教養之人,終於甩脫此困擾。
後來蘇爾德、Weed又聯手進攻州長寶座,不幸以些微票數落敗。這段時間,他又南遊散散心,看到美黑奴慘狀,終堅定其對蓄奴制必去之而後快決心。同時早期蘇爾德家裡也有黑奴,可他家對黑奴視為家人一份子,還送它們去讀書,而蘇爾德也與黑奴一起上學。總之,我的解讀,了解與同情這還不算是反對蓄奴真正原因;而在,整個社會,這批老美認為,大家要站在同一起跑點上競爭,這樣,人的潛能才會被激發出來,帶給這社會更多生產力,國家也因此得以真正富強。
只是當時不這麼說而已;同時,這些要能透過立法等落實,那可說才是真正挑戰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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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跳脫一下順序。林肯,剛開始開戰時,因為內部共和黨有選舉考量,畢竟內戰還未結束,美國有總統大選,所以,投鼠忌器之下亦為共和黨內激進派所謂贊成無條件廢奴等議題,會造成分裂。
畢竟,這牽扯到選舉考量。選舉,數人頭;數人頭之前,內部不能分裂。要分裂,別玩了。同時內戰還在進行。
林肯他就厲害。當他要宣布一件事,如解放黑奴等,他一直在等時機;什麼時機?就是政治上他居於一面倒勝算情況下,這樣,國會通過機會高。所以,他當時戰略就在於,一旦北軍打個大勝仗後,人氣匯集,這時候推個法案或宣布他心中理想等,過關落實的機會頗大。
但是這個做法大缺點,或許內部整合考量上,畢竟共和黨一票激進派天天叫囂要如何如此這般;問題是,我的解讀,林肯他想法不一樣。畢竟沒法律做後盾,說了,等於白說過乾癮而已。打贏關鍵性勝仗後,這再趁機宣布要幹嘛等等,不就順水推舟、水到渠成?
這,就是林肯的智慧所在。首先決不做大嘴巴。
好了,聊聊除了蘇爾德之外,另一個林肯當時提名的對手:Salmon P. Chase。
Chase,六尺二寸大個兒,封面圖站在林肯右手背後那個。蘇爾德是坐在林肯左手前金髮小矮個兒。
Chase,蔡斯,過去曾幹過俄亥俄州長,是個虔誠教徒。他赴該州打天下時,當時俄亥俄還可隨處看得熊等野獸。可見該州當時尚處化外地區。
蔡斯,前前後後娶了三位妻子,三位都是病故。後來因為女兒凱特(第二任妻子所生)能在家能獨當一面,社交寵兒,因而將續弦之事擱置,她女兒也真能幹,在社交上協助蔡斯甚篤,當然,這也造成蔡斯在政治上逐漸發光發熱,終能有一搏總統寶座機會。
可是蔡斯這人,因為個性上與蘇爾德完全是南轅北轍,蔡斯說的社交笑話,聽得人都會有哭的感覺;同時好笑部分,這人還晚上一有空,拼命練習說笑話;相信,這才是最好笑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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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斯小時候家境本來不錯,後來因為父親想 "炒作"進口玻璃發財,將全家身家賭進去,結果幾乎頓時成為窮人,蔡斯幾個小孩被分派到親戚家去吃住,可說是吃盡苦頭。可是他並不洩氣,反而更加努力,因自修、勤學,畢業後當教師,同時能有機會在華盛頓首府工作,也有機會弄到當司法部長Attorney General(William Wirt)的家教。這司法部長也鼓勵蔡斯上進,幾乎成為部長家人;可是蔡斯卻對部長閨女垂青,這時候這部長就想辦法掐斷這段戀情;畢竟,人家女兒是要嫁個門當戶對的大戶。這對"想吃天鵝肉"的蔡斯打擊頗大;不過蔡斯因受其幫助下繼續苦讀,也考倒律師執照,這時候才去Ohio打天下。
蔡斯當時上進之動力,來自苦讀、自學。同時這人宗教信仰篤實,想將宗教熱忱、理想,融入政治;反對蓄奴不就是個極好題材?這時候他已經做律師,剛開始小打小鬧(有什麼做什麼),後來逐漸進入財團、銀行等法律顧問,收入上大增。這時候,家裡姊姊認為他為"世俗"瑣事卻偏離宗教信仰,對蔡思甚不滿意。這種壓力,對旁人而言是無所謂,對蔡斯,我讀者感覺,這宗教上的不偏離或更積極,反而加速他對反蓄奴之擁抱。
幾個官司打下來,都是為逃脫黑奴辯護,其論證思維不外乎美國憲法、西北法等,基本上美開國先賢,已經看出蓄奴之惡,可是,因當時無解,只能以法律明文將蓄奴局限於已成立之州內,不得外延。說穿了,這是種權宜作為;炸彈引信拆除,炸彈還在。
同時Ohio州鄰州Kentucky是蓄奴州,那裏農產品銷往此州可說是其經濟動力來源。與蓄奴州交惡,可說是政客、商人的噩夢,同時該州有權勢之人,也更不看好蔡斯,認為其前途堪虞。
可是,這反而成為蔡斯未來政治前途之跳板,反蓄奴。
蔡斯,因為政治利益交換想上聯邦參議員位階,結果得罪輝格黨實力派,替自己後日總統提名上,設下致命障礙陷阱,雷同蘇爾德一樣的得罪Nativist,所謂的Protestant支持者。這在提名關鍵時刻,反而助林肯一臂之力被提名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
關鍵之所在,紐約媒體報導;畢竟私底下權力斗爭交換等,沒人用大喇叭呼喊,沒人知道。蔡斯幾個缺陷,最大缺陷,不會交朋友。他能力是很強,可是他的做法是:跟蔡斯對盤的人,喜歡他喜歡得不得了。
可是政治人物,要能做到人見人愛,跟後日電影明星一樣。
這在1840年代,就已經被證明為真理。所以,正符合一個大道理:政治,就是選美。選美,不是你德行操守多好、多有內涵,畢竟你要真如此,只能大不了當幕後軍師或是支持他人的後台實力。
相信這不是你真所要的;但是這種局中謎,非當事人,不知道這種改變的痛苦所在;也別提參透其中奧秘。反觀林肯,他就是天生如此的Natural,只是林肯休養、美德,將此能力掩護得太好,外人根本看不出來,同時更別提對林肯防護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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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林肯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首先,他時間掌控得非常好。至於為何能做到?我的讀後感,他認為想做的事情太多,同時,年輕時,與他父親是有意見不同及隔閡等,原因,他父親看林肯出路,是以傳統農人角度出發,一旦林肯不按照他意思譬如說務農上一有空閒,林肯就拿著一本書苦讀等等,同時一空下來,林肯就練習說故事,而故事來源,當時做小孩子、年輕人時,因為無自身經驗,只能重複父親講的故事或是老輩們說的話等;可是,效果極佳。
為何?因為他能將一個非常普遍、毫不起色的故事、觀察等,融入自己看法,同時也懂歇後語真義,聽得人人,尤其是到後來林肯做巡迴律師時,各個笑得地上打滾。
當然,以當時伊利諾州這種農業州鄉下老百姓,是沒啥水準;問題在於,林肯能抓住農民聽得懂的部分,說得讓任何人,上至王公貴族、下至販夫走卒都聽得津津有味兼叫好;這,就了不起。
所以,說穿了,勤。勤於收集資料、了解人性共同價值之所在、能將抽象物件具體化且能生活化,那,林肯說的故事,會不精采?
同時,這種巡迴律師經驗,走遍整個伊利諾州鄉下,所結識人脈、關係等等,到真正關鍵時刻不就都派上用場?同時林肯結識這批人後,也懂得估票、計票、競選口號之擬定、政見發表技巧等等,剩下,就是演說。
演說,您說這時候的林肯,會是個問題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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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成功與否,首先來自激情,這是起始點。接著毅力,意味著對失敗的承受力多寡畢竟成功不需要承受力。
這幾個檯面上人物,還有一個作者介紹的Bates,佔略;畢竟Bates在前面十幾章內篇幅與三人齊等,但個人覺得目前不需要介紹。
林肯另一面值得一提,他的競選策略,是從共和黨黨的角度出發,同時論政時,即使被政敵藐視、汙衊等,他都能技巧性化解,換句話說,共和黨內再怎麼不合,對外,林肯自自然然就能站上道德高地,以美憲法角度出發剖析政見、議題,廢奴就是個好例子。同時,這一來,蘇爾德、蔡斯等,不就立即成為名符其實的激進派?
激進派,顧名思義,忽視中立大多數選民,共和黨也不例外。林肯一旦站上這道德高地(不偏不倚),不就是能吸取所有政治光環的候選人?這種政治真理,美國1800年中葉就被證明。所以說現今想以政治為志業者,還不清醒?我想這與現今人的節奏過快,其他德行、能力尚不得跟得上這種變動;故,目光狹窄屬自然。
要知道當時那個年代,美媒體就鉅細靡遺報導各種政治上活動,令來美觀光考察等歐洲人士大開眼界,皆譽美政治活力茂盛、精力充沛,比起歐洲大陸好看多了。美國國家當時是處於變動階段,誰都無法預測美國何去何從;剩下,人民活力、想像力來源,與後續展現在各領域成就,逐漸畫上等號。
不論如何,政治志業逐漸被這批有理想、幹勁的人進駐,共和黨當時,就是這種人集合之處。理想?美國以後如何強大?修鐵路、解決人民實質問題、滿足人民真正需要等,這種政見層出不窮,但是沒有一項比廢奴等,更具政治、感情上所因發的張力。
所以作者在此提到,廢奴,是跑不掉;問題是,實質上政治權力之轉移,必須爭取到大多數選民認同,同時這種基層扎根、高層權力交換、滿足利益團體要求而不失政治理想的做法等等,這才是現代人說的牛肉。
而林肯正在默默耕耘,不露聲色,構築未來權力爭取平台。1860大選,這是時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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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何蓄奴議題,會成為政治焦點,我想,這與選民、政客關注點很有關係。大陸說法:吸引眼球;台灣:媒體聚焦之處,正如過去統獨一般。
反蓄奴,林肯作法上,想根據既有法律著手,當時美國州與州自治觀念意味甚濃。基本上屬自治議題而權限在州,而非道德議題。但共和黨在把它搓成道德議題上,當時並不成功。何也?要真那麼成功,那前身輝格黨也不會分成好幾個小黨,造成黨中央一定得去拉攏這些分出去票源。
在政治所謂trade-off互換或互通有無上,林肯當時正想選伊利諾州的聯邦參議員,這是由該州議員選出,不像現在。從這過程,就可看出林肯眼光遠大之處,同時禮讓當時 “弱”對手造成欠他一大筆人情債,即使冒著得罪所有支持他林肯的人而不悔。我讀完,覺得不可思議;對林肯政治上判斷敏銳、手法上處處替他人考量很敬佩。所以,林肯交的朋友,終身級。
1855年一月,該州選參議員。林肯在州議會內,幫很多州議員助選成功,想當然是輝格黨(Whigs)被提名者。問題在於,有位叫Trumbull川布爾民主黨員,他是獨立參選;另外一位民主黨正式提名的Shields雪德斯,三人。但是川布爾是支持反內布拉斯加法案,該法案是:取消過去密蘇里妥協(Missouri compromise),而此妥協是讓邊境各州內的拓荒者自己決定要不要蓄奴制。長話短說,輝格黨當時立場,是支持密蘇里妥協,意味著反內布拉斯法案,替自己議題上留下一線政治競選角力的生機:讓蓄奴制在新成立的州,不能得逞。
這件事,以今人角度,實在無啥驚奇;你蓄不蓄奴,甘我何事?同時州議會投票要51票過關,而九輪投下來,林肯最高也只拿47票卻一直領先雪德斯,問題是,就是沒有51票,而差就差在支持川布爾的那五或四票。
結果林肯一想,我們這兩人要都不妥協,畢竟政見相似—反內布拉斯加法,那雪德斯很可能去與川布爾妥協,到後來搓成雪德斯進參議院,不就輝格黨損失大了?
結果林肯下令輝格黨黨鞭,將票灌給川布爾,讓川布爾當選代表該州的聯邦參議員。
幾年後,林肯選總統時,這時候川布爾對林肯支持的影響力,不就不在話下?
這,就是以退為進之極致。退,參議員,進,總統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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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人物,Edwin McMasters Stanton,史丹頓,值得一提。他就是坐在開欄那張照片內左邊第一人,林肯戰爭部長。
Stanton,從小氣喘病,其父當醫生,13歲父親過世,全家陷入經濟困境,結果拚著打工養家同時讀書,大學未畢就去律師事務所上班賺錢養家,後來21歲就考上律師上法庭辯護。
林肯在上貼所提的參議員競選失利,禮讓給他人當選後,霉運一直跟著。
1855年夏,當時著名官司,所謂收割機訴訟案,收割機發明人Cyrus McCormick告John Manny Company公司侵權。這個案子控方由傑出專利律師代表,其中一名是前司法部長:Reverdy Johnson,而被告由George Hardin也是專利權律師,Hardin找費城一位律師Peter Watson,想說,既然這是伊利諾州為開庭所在處,當然也要找位當地律師,結果Waston輾轉就找到林肯。
問題是,Hardin當初並不想找林肯,他心目中理想人選是當時Stanton;結果好死不死,法庭因故更改開庭地點為(change of venue)為俄亥俄州辛辛那提。這下,找林肯就成了沒意義了。問題是,這Hardin並未通知林肯之前,就先去找Stanton。林肯一直被蒙在鼓裡,不知情之下,一直積極地好好做功課,連答辯書、各種資料準備齊全,就等對方雇主Hardin寄正式文件來等等。
後來林肯知道這開庭是在辛辛那提,卻沒人通知他結果林肯也趕去了,卻與Hardin及Stanton一見面,就知道個大概。可是林肯卻懷著一種學習心態看事情,認為自己法律辯護技巧、學問等過於低下,並不懷恨,同時即使Stanton當時心情緊張、私人事故打擊造成性格上極為偏差,對林肯使出種種屈辱,林肯都不在意;最有趣,後來林肯的識才、知人善用本領、雍容大度胸懷,居然延攬Stanton做戰爭部長。
要知道,Stanton這人的確是苦學成功、又有天分努力、同時一再遭受一連串變故打擊:女、妻相繼去世,自己鼓勵支持的弟弟,上哈佛畢業後,因為得病造成精神錯亂後以長茅刺穿喉嚨自殺等等,這一股氣與怨恨,不只是發在林肯身上。
重點,林肯當上總統後,如何知人善任,去選中Stanton,這才是大哉問也!難道是林肯等偉人級的,個人修養是來自勤讀古典人文等,所得的一種透視、穿透時空本領?
所以說,古人,中外皆好,不就是一直要注重古典人文教育?而重視之前提,知道哪些是真正能教育英才者?
畢竟,跑堂的滿街都是容易幹,擔心受怕的拿錢出資老闆,是難做。後面會提到,Stanton這位戰爭部長,懷知遇感恩,拚著老命、幾乎不眠不休替林肯擔起國防戰爭等使命,對贏得南北內戰,居功甚偉。
這就是:真有本事的,不免脾氣壞、暴躁,可是你當老闆的,還能知人善任、截長去短,會用這種人,那可真是了不起!
想想看,現今社會,有幾個這種老闆?幾個這種有真本事卻脾氣不大好的人存在?哈哈哈...知易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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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St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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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總統大選,林肯當時於四人之間:蘇爾德、蔡斯、貝茲、林肯,最不看好。主要就是知名度,而蘇爾德是最看好。
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大會,定在芝加哥。其中有一個原因,紐約到芝加哥鐵路修好沒好久,從水牛城到芝加哥,火車"飛快地"16個小時就到了。共和黨支持者、政客等等,車廂擠得滿坑滿谷,浩浩蕩蕩向芝加哥出發。
當時芝加哥在1820年代,紀錄上還是個名不見經傳荒涼小鎮,百來千人而已。天氣一冷,居民還得擠進當地軍事基地內取暖,或是印地安人騷擾時,躲進去的地方。
這時1860年代,已經是好幾萬人城市。同時據該書,該市還將土地以木板墊高、高過密西根湖。人一多,這吃喝拉撒住等,都是問題;可是該市存了心要吸引來訪之客,不論貴賤。所以一毛錢美金,就可以吃到"美味"火腿三明治;那晚上這些訪客因為旅館爆滿無處住,結果各處撞球房,晚上"網開一面"將撞球檯收拾一下,成了一張床給人睡。大白天,到處都是遊人那好說。總之,芝加哥當時已成為比歐洲奧德撒(農業)還大城市,同時穀物交易量已成為世界第一。種種因素,意味者芝加哥已是美國某種勢力重心所在;那,共和黨選該市成為黨代表大會兼提名之處,還是有道理的。
林肯,相對於蘇爾德,名氣不夠,這是已知;無多大學問。真正學問在於:政治就是利益交換遊戲,關鍵,哪些是能拿得到票的地方。
選舉版圖上來看,紐約、東北角一帶,蘇爾德看起來是跑不掉了。問題在於這四個州:伊利諾、印第安納、俄亥俄、賓州,這些州因為與南部州農畜牧等來往密切,所以當地各級政客要想生存,對蓄奴制基本上是認為甘我何事態度;道理再簡單不過。畢竟若該州政客支持堅決反對蓄奴制,一定遭到該地草根性選民反對;所以,這替蘇爾德、蔡斯等激進派,埋下不信任炸彈。要是蘇爾德一當選,豈不與南方為敵?那當地人生意還要不要做?飯都沒得吃了,誰還管你蓄不蓄奴?真是好笑!
基本上,經濟議題,才是關鍵。剩下,看你如何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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