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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6 05:34:46| 人氣2,72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強化員警執勤安全訓練教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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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當我們研習如何提昇執勤安全時,必須向在執勤中殉職的執法人員致敬,因為他們的犧牲,教育我們如何在危機中生存。

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桃園縣警察局二名員警在執行巡邏勤務,發現可疑人、車,趨前盤查時突遭歹徒控制並槍擊,造成一死一重傷。此一事件不僅凸顯出員警在執勤時充滿不確定危機,建構如何加強員警執勤時確保己身安全之訓練更是刻不容緩的工作。因此發展並建立一套針對警察現行勤務制度,明確且易操作之標準作業程序,據以強化員警正確接近危險、掌握危險及避免危險之能力,提昇安全觀念與執勤技巧,是警察常年訓練的重點工作。

本單元要從單警個人動作到團隊操作,分別針對巡邏、路檢與臨檢勤務訂定安全訓練教範,期能提供同仁在訓練及執勤時據以參考,並持續研提策進意見,使本教範能結合實務,不斷改進,達到執勤零傷亡之最高目標。

單警執勤技能

員警執行巡邏、路檢與臨檢勤務時,正確且實際的單警基本觀念及動作是順利完成勤務目標、確保自身安全之基本條件,訓練要點如次:

一、應勤裝備之正確著裝示範:

(一)頭盔:固定帶應調整至略緊程度,內部可依個人需要充填海棉以提高舒適感,戴妥後應前後擺動,以檢視是否穩固。
(二)腰帶:固定扣應調整至略緊程度,以避免緊急拔槍時,因鬆動造成槍枝無法拔出或延遲拔出之狀況發生。
(三)防彈衣:以前胸及背部之正面為保護區域,確實將固定帶黏貼牢固,著裝後應檢視鬆緊程度及活動能力是否靈活,下擺是否妨礙拔槍。
(四)預備彈:員警執勤時,除攜帶之武器及彈藥外,在預備彈部分,亦必須備妥配掛於腰帶,持手槍執勤者預備彈十二發,持步槍執勤者預備彈三十發。
(五)無線電:斜背於胸前,鬆緊程度以不妨礙活動能力為原則。
二、加強拔槍訓練,熟練槍枝操作程序:

(一)員警遭遇突發狀況須拔槍進行警戒或射擊動作時,在身心均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下,慌亂或忙中有錯者不在少數,為避免因槍枝操作不當(如拔槍慢、未上膛、未開保險、拉滑套動作不確實、彈匣未上定位等)所造成無法射擊之現象,應確實從基本之拔槍訓練作起,並熟練槍枝操作程序,達到面對緊急狀況能不加思索即以最短時間完成拔槍、拉滑套上膛、開保險、待發之連續動作。
(二)加強拔槍速度並非一味求快,必須植基於穩固確實的握槍,及順暢之操作程序。在訓練上應先求確實再逐步要求速度,先以空槍操作至熟練後,再以實彈射擊檢定成果,具體標準是聞哨音拔槍,完成操作程序到射出第一發子彈,須在三秒鐘內完成。
(三)執勤時並非任何狀況均須拔槍處理,在兼顧服務態度與確保己身安全之前提下,視狀況隨時保持應變之能力與空間是必要的。如持槍之手保持在槍套旁,發覺狀況提昇,可握住槍把或將槍輕提出套,若危機出現到達依法使用警械程度,則果斷拔槍,依操作程序完成警戒待發動作。
(四)當狀況解除時,槍枝必須關保險入槍套,以確保槍枝處於安全狀態。雖有未開保險致使槍枝無法擊發造成傷亡之案例發生,但解決之道是要求同仁建立正確操作觀念,提昇操作熟悉度。而不是要同仁槍枝不關保險執勤,如此不僅形成不良習慣,更有一定程度之危險。

三、各種射擊姿勢與地形地物利用:

員警執行巡邏、路檢與臨檢勤務時,隨著狀況及所在環境改變,必須因應現地使用各種射擊姿勢進行警戒或射擊動作,在確保本身安全並兼顧火力發揚之原則下,正確利用地形地物是非常重要的訓練。
(一)立姿:凡可利用之地物如牆角、電線桿、樹幹、車輛等處,足以提供站立時之掩蔽與隱蔽,應以立姿射擊,因為立姿運動靈活,行動敏捷,為最常用之警戒或射擊姿勢。若因地形地物限制僅能由左側出槍時,必須改以左手握槍,以減少己身暴露之範圍。
(二)跪姿:跪姿是利用低於立姿的地形而採行,如矮牆、土堤、消防栓、車頭引擎室或車尾行李箱等處,當附近沒有地形、地物可作掩蔽時,跪姿亦可減少身體受彈面積。若因地形地物限制僅能由左側出槍時,必須改以左手握槍,以減少己身暴露之範圍。
附註:本署保一總隊維安特勤隊曾以立姿進行的遭遇接戰測試,於十公尺距離進行相互射擊(色彈),身體所受之彈著普遍集中於腰部以上至肩部以下位置,因此在使用跪姿時,應注意在無掩體時不可於同一位置直接跪下,以避免頭部中彈。
(三)坐姿:因地形限制必須由上往下射擊時使用,如屋頂、下坡車道等處,因起身運動能力較差,實際運用較少。
(四)臥姿:臥姿為最低的射擊姿勢,常在廣場、道路上無地形、地物可資利用或可利用之地物較小時使用,如安全島、人行道邊緣、車輛輪胎側邊等處,臥姿可將身體之受彈面積減至最小。若因地形地物限制僅能由左側出槍時,必須改以左手握槍,以減少己身暴露之範圍,臥姿進行警戒或射擊動作雖然掩蔽效果最好,但起身再運動能力差,必須多加練習。 
(五)蹲姿:在地形起伏不平或積水時或因近距離的急迫情況下,以蹲姿進行警戒或射擊動作,除具有減低受彈面之效果外,兼具迅速變換位置之靈活性。

  前項各種射擊姿勢運用時應注意事項計有:

(一)右手射擊時右腳在後,可減少身體暴露,並以左手拇指及虎口作為依托,身體不可過於向前傾斜。
(二)槍枝及執槍之手,均不得貼靠於掩蔽物上,以防因擊發瞬間產生之後座動能傷及槍枝及手部。
(三)不得以身體遷就掩蔽物,失卻自然,影響射擊姿勢,減少命中精度
(四)利用各種地形、地物進行射擊前均應先快速瞄準,俾以瞭解對象之方向與距離。
(五)在地形、地物後,除擔任警戒或射擊任務外,不輕易出槍,保持正確射擊姿勢,依托穩固,減少暴露至最低限度。
(六)因目標隨時會移動,故地形、地物左右兩側均要能靈活運用。
(七)運用跪姿與立姿進行警戒或射擊時,應以身體左側依靠於掩蔽物之斜面,方不至壓迫胸部,妨礙呼吸,運用任何姿勢時,應注意身體與射擊方向保持適當之角度。(約三十度)

附註:前述各項射擊姿勢運用,除選擇最近、最有利之地形地物加以利用外,員警必須熟練左、右手均能出槍進行警戒或射擊動作之技術,此一部分應透過常年訓練實施實彈訓練,學習正確操作及確保命中能力。

四、以正確運動姿勢,接近不確定危險之人與物:

員警執勤,經常面對不確定危險之人與物,在兼顧服務態度與本身安全之前提下,如何接近對象及避免被害,應注意下列七點:
(一)在接近危險中,要減少傷亡,應熟練貼、靠、低、爬之運動要領。
(二)運動時均易暴露,就暴露程度、警戒能力及前進速度考量下,以潛行最安全。
(三)不能潛行才採躍進,不能躍進則用伏進。
(四)慎選前進路線,確保各員均能互相掩護。
(五)以不規則行動,欺騙迷惑對象。
(六)開闊地及街(巷)道中間不可停止,須一次快速通過。
(七)高地稜線、安全島須繞道通過或採低姿勢快速通過。

各種運動姿勢與動作要領如次:

(一)臥倒:
手槍部分:右手將槍提起,槍口朝上,槍枝與右肩同高,左腳順腳尖方向踏出半步,右轉三十度目視前方,兩膝依次跪下,身體微向前傾,左大臂前伸,小臂內彎,五指併攏掌心向下,身體往後拉降低姿勢,往前臥倒時以左大腿外側及左小臂著地,翻身成雙手持槍、雙腳併攏之射擊姿勢。
步槍部分:右手將槍提起,左腳順腳尖方向踏出半步,右轉三十度目視前方,右手持槍護木,緊貼於右小臂側,左大臂前伸,小臂內彎,五指併攏掌心向外,左小臂、掌心、左大腿外側臥倒,同時將槍端置於前,左手握於槍護木,右手握握把,轉槍面成臥射姿勢。
(二)起立:
手槍部分:右手收槍於右肩外側並同時收右腳,左手向內平貼地面,兩眼注視前方,左手撐地,身體同時離開地面,左腳向前跨步成戰鬥跪姿之射擊姿勢,無敵情顧慮後,起立收腳、收槍。
步槍部分:右手握握把收槍,槍身置於左手掌背上,同時收右腿,左手撐地引槍,身體同時離開地面,左腳向前踏出約一步成高跪姿勢,兩腿同時著地起立,左腳尖微外張,右腳向左腳靠攏。
(三)躍進:
手槍部分:先行臥倒,聞口令抬頭觀察,選擇前進路線停止地點,躍進前收槍、收腿姿勢低,左臂內收,手掌著地,躍進時以右手持槍,以最大之步速,最快之速度向前進,每次躍進時,不得超過四秒二十公尺。
步槍部分:先行臥倒,聞口令抬頭觀察,選擇前進路線停止地點,躍進前收槍、收腿姿勢低,左臂內收,手掌著地,躍進時以右手持槍,以最大之步速,最快之速度向進時,每次躍進時,不得超過四秒二十公尺。
(四)潛行:
手槍部分:用槍姿勢,兩膝微曲,上體前傾,眼睛觀察到那,槍口即到那,採取低於掩蔽物的高度行進。
步槍部分:夾槍或用槍,兩膝微曲,上體前傾,眼睛觀察到那,槍口即到那,採取低於掩蔽物的高度行進。
(五)伏進:
手槍部分:將身體緊貼於地面,右手握槍,槍口向前,以兩肘兩膝交互前進。
步槍部分:將身體緊貼於地面,右手握於槍護木,左手握握把,槍口向左,槍面向內,以兩肘兩膝交互前進。
結語:

以上課程主題強調單警執勤時的基本動作,包括加強拔槍訓練、各種射擊姿勢與地形地物利用及正確運動姿勢、其中的細節及動作要領,需要同仁們多加練習,細心體會,在遇到緊急狀況時,才不會自亂陣腳不知所措。下一單元要為各位同仁介紹二人或小組的執勤技能,謝謝大家的收看,再會。
二人或小組執勤技能
二人或小組執勤是以單警基本觀念及動作為基礎,配合現行警察勤務需要,發展之執勤觀念及技能,首重任務分工及聯繫支援,尤其在突發狀況發生時能正確反應,彼此支援,使警力發揮互補及相乘效果。

一、射擊與運動聯繫:

員警執勤過程中,所面對之狀況雖多屬常態,但若因對象意圖不法或持有武器威脅執勤人員安全時,「運動」是接近對象的唯一方法,「射擊」乃是制服歹徒的重要手段,在執勤中欲迅速接近對象,減少傷害,達成任務,則有賴於運動與射擊的密切配合,在運動中,各員應相互掩護,交互前進。
(一)運動之時機:
1、奉命前進時。
2、在鄰員有效火力掩護下。
3、有良好之地形地物可做掩蔽、隱蔽時。
4、歹徒火力間斷或不注意時。
(二)運動方法:
運動須配合當時之狀況,視現地之地形採適當之運動方法快速運動。應避免直線或直立前進,運用掩蔽或隱蔽物,以低爬、低蹲及「Z」字型運動是接近歹徒最佳方法。
(三)射擊之時機:
1、奉命實施射擊時。(所有的火力必須接受控制,並在指揮者的監督之下實施)。
2、發現歹徒且受命得以狙擊時。
3、掩護鄰員運動時。
4、非使用武器無法自衛時
(四)射擊位置選定之時機:
1、依指揮者命令時。
2、應狀況需要,原來射擊位置已為對象發現,無法發揮作用時。
(五)射擊位置選定之條件:
1、觀測射界良好。
2、有良好之隱蔽與掩蔽。
3、進出容易。
4、避開顯著物體或岩石地形附近。
5、不妨礙鄰員射擊及安全。
6、不可脫離指揮。
選定適當之射擊位置後視地形狀況採用適當之射擊姿勢(坐、立、蹲、跪、臥姿)。
(六)射擊目標之選定:
1、選擇對我危害最大之目標:持有較大火力武器者(如自動武器)或佔有利地形(如制高點)影響我任務達成者。
2、必須射擊之目標:如挾持人質者或頑強抵抗者。
3、先打近後打遠,先打重要後打次要。
4、情況急迫時,應朝對象身體明顯部位射擊,力求壓制對象火力,減少我方及無辜者傷亡。
(七)射擊之法令依據及原則:
1、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正確且適當時使用槍枝。
2、非必要不射擊其致命部位,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八)射擊位置變換:
1、射擊位置變換之時,因情況任務之不同,可分為「主動」與「被動」兩種:主動變換射擊位置係當射擊「目的」或「目標」變換時;被動變換射擊位置係當奉命變換或現位置已為對象發現,或受到對象火力威脅時。
2、無論如何在變換射擊位置前應考慮:到那裡去(決定下一位置);從那裡去(選擇前進路線);怎麼去(前進之姿勢與方法);何時去(前進之時機)。
3、若有鄰員時,須聯繫並在相互掩護下前進。
4、前進時動作必須迅速敏捷、安全,並利用欺敵之方式製造前進機會。
5、前進時仍須對目標處保持注意。
6、變換射擊位置,應充分利用地形地物,採取適當運動姿勢,不可全組同時前進。
7、依地形狀況採取適當姿勢向左(右)偏離後,再迅速前進。
8、到達(變換)任何新位置,均應就現地立即偵察,以為再射擊的準備。
9、在一處不宜停留過久,要隨時變換射擊位置並巧為運用欺敵措施。
(九)欺敵、觀察與射擊、掩護:
1、各員無法偵察時,應協調鄰員,利用欺騙手段(假行動或突然射擊)以引誘歹徒暴露,將其制服。
2、使用假行動(假目標)誘惑歹徒時,動作要逼真,時機要恰當,花樣要多,才不易為歹徒識破。
3、觀察情況要敏捷,測定目標(位置)要正確。
4、進入射擊位置要隱密、射擊動作要快捷、狠、準。
5、槍戰中,任何行動都要相互掩護,彼此協調。
6、掩護要領是不動的掩護動的,兩側的掩護中央的,高處掩護低處。

二、手臂記號連絡法:

運動時須藉鄰員火力之掩護才安全,故須有明確之聯繫信號,相互通告,方能有效的發揮最快、最安全之運動速度接近對象,故手臂信號為佳之聯繫方法,能達到聯絡效果,又不易被發現。
(一)前進:單手上舉,向前進方向擺動。
(二)注意:單手上舉,向左右擺動。
(三)停止:單手掌上舉不動。
(四)臥倒:單手平舉,掌心向下,上下擺動。
(五)跑步:單手握拳上舉,上下收舉三次。
(六)掩護前進:先指掩護者,再作掩護動作,再指向自己,作前進手勢。
(七)包圍:單手平舉,掌心向前,再擺向自己。
(八)射擊:單手握拳上舉,出食指指向射擊目標。
(九)停止射擊:單手握拳上舉不動。
(十)集合:單手上舉,劃一個圓圈,再指向集合點。
(十一)掩護填彈:先指向掩蔽者,再指向自己,再以食指指向槍枝。
結論:

依據地形地物,選定適當之運動方法及射擊姿勢,乃為現
代警察執行勤務必須具備之技能,每位警察同仁均應對本
課目有深刻瞭解與認識,並且經常演練,方能純熟運用於
實際狀況中,達成制服歹徒、保護自己與完成任務之目標。
下一單元要為各位同仁介紹如何建立正確之搜捕知能與加
強夜間執勤能力,謝謝大家的收看,再會。

台長: 炮彈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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