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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2 06:19:36| 人氣6,97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警察「綜合逮捕術」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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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由於治安環境的惡化,員警出勤有如作戰,隨時都有可能遭遇歹徒或精神病患的拒捕或襲擊,而歹徒的拒捕或襲擊,都是近身且突發而危急,往往持有武器、不擇手段,員警須能在遇襲的瞬間,不假思索地立即反應,做出正確而有效的對應動作,才可能免於傷亡進而逮捕,如何訓練出員警這種「保護自己和制伏逮捕歹徒」的反應和本領,是當前警察常年術科訓練亟待突破的課題。
傳統術科訓練,以柔道、跆拳、擒拿、警棍為主,而柔道、跆拳已趨向體育化而規則化,擒拿八法、警棍十式則過於刻板僵化,流於制式不能活用,且都分開個別教學,各有所長亦有不足卻又不能融合互補長短。
署長有識於此,遂指示教育組在現有的基礎下,研議一套結合實務、針對警察應勤需要、簡單,易學又實用的警用武術。本組銜命之後,立即通函徵詢各警察機關提供研發成果,製發錄影帶並數度召集包含警大、警專及各機關訓練工作同仁和教官共同研討,廣徵意見後決議,成立「綜合逮捕術」推動小組,限時三個月內提出研發成果。
推動小組由有提供研發成果之單位組成,保一總隊教官許安雄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警專體技教官田豐、臺北縣警察局教官劉進興、陳中謙、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教官楊建源、陳良俊、保五總隊教官林榮昌等,自五月初開始密集研商實作,在他們的努力之下,終於八月中旬,共識漸凝聚而有了眼前的成果。為能更加瞭解各項動作如何連貫及練習,本署電化教材製作小組並予拍製成錄影帶,俾利內容之講解及爾後教學需要。
推動小組所研發的「綜合逮捕術」,遵循署長指示,很務實地站在警察執勤所可能遭遇的拒捕襲擊狀況來研擬,力求簡單、易學、實用,不分門派、沒有嚴格規則、可結合摔、打、踢、拿,融合柔道、跆拳、擒拿、警棍及國術,是以謂之「綜合」;功能完全著重在教導員警遇襲時「如何自保和制伏逮捕歹徒」的實用技能,特別強調每一動作最後之上銬,有別於一般民間武術,不屬任何門派,是專屬於警察需要的武術,故謂之「逮捕術」。
這將是警察常年術科訓練的重大變革,當然必須審慎為之,奉署長指示於九十年十月份擴大署務會報提案報告並現場示範演練,獲與會各機關首長、主官熱烈掌聲回應,並能更加清楚「綜合逮捕術」的內涵。另為瞭解本署所研議「綜合逮捕術」是否適合基層同仁執勤之需求,除台北縣警察局已於研發過程中即已著手試辦外,經簽奉核定再擇請宜蘭縣警察局、苗栗縣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等三單位先行試辦三個月,詳實評估其效益及可行性後,若獲大部分同仁認可,則全面推廣並正式頒行為警察重要之勤務應用技術。
第一章 接手法
所謂接手法,是用以對付各種可能的攻擊手段,如何化解還擊的手法,熟練之後,當員警遭遇歹徒突然持兇器襲擊的瞬間,可立即有效瓦解其攻擊並加以還擊,同時能順利將其逮捕,是員警執勤驟遇襲擊的自保手法。也必須先有此法之後,才能順利繼續施展以下各章節之逮捕技法,因此至為重要。
各門派接手法種類繁多,本於簡單、易學、實用的原則考量並經討論實作,採用下述五種:
一、穿手:對付直刺、直拳、上勾拳、斜砍、上打、上刺、反劈。
二、攔手:對付直刺、下勾拳、前踢、旋踢。
三、掛手:對付直刺、直拳、上勾拳、斜砍、上打、上刺、反劈。
四、圍手:對付直刺、直拳、上勾拳、斜砍、下勾拳、前踢、旋踢。
五、捲手:對付直刺、直拳、上勾拳、斜砍、上打、反劈。
第二章 接手法攻防對練
本逮捕術之各式接手法,皆採積極「閃打同時」之手法,不是消極的閃躲其攻擊,而是不與對手正面衝突,閃身切入其死角,避其攻擊之同時,也還擊對手,使其一時失神,喪失還擊能力,並分散其注意力,俾能順利施展隨後之逮捕技法。攻擊為主,防禦次之,因為閃身之同時,已避開其攻擊,所以仍有防禦之手,乃是多一層安全屏障。
接手法攻防對練即是運用第一章之五式接手法,作雙方各種角度攻擊之攻守對練,攻方的攻擊務必逼真有力,方能帶出守方的正確有效動作;守方的閃身防禦攻擊,則應切實閃避入身,膝蓋順勢一抬即可攻擊其襠或大腿,防禦之手要足以將其攻擊隔離己身,攻擊之手要能有效攻擊到目標而不是點到為止而已。
本章圖片介紹之各式對練攻防手法,每一式接手只應對一種角度之攻擊,且只做應付右手之攻擊。其實每式接手,都可對付多種角度之攻擊,囿於篇幅,不一一示範講解,可參考書面各接手法後之說明。由於一般人多以右手為強手,故只做右手攻擊之對練,左手比照練習即可。再者,為顧慮內門(閃)接手,對方較有反擊機會,故特別介紹外門(閃)接手之練習,也是強調本逮捕術之每一式接手法,都可對付左、右手之攻擊。
熟練此五種接手法,即可內化成潛能動作,在遇到突發攻擊時,會形成無意識的本能反應,在瞬間閃開攻擊的同時也還擊對方,進而將其逮捕,可相當發揮保護同仁執勤安全的功能。

第三章 帶離法暨上銬搜身法
逮捕人犯是警察最主要職責之一,如何將人犯逮捕則是警察應備技能,而一般民間武術並無此功能,此所以警察需要一套專屬於警用、符合警察需要、獨立於民間武術之外的特殊技能。
本章主要即在介紹幾種較為簡單有效,同時不脫擒拿八法基礎的帶離和上銬技法,都以動態表現,結合各式接手法,每一式攻擊接手的完成,都要在可以徒手帶離或上銬狀態,方稱完成,至於要帶離或上銬,則依當時狀況決定。
上銬的狀態,最好是以歹徒趴下控制上銬為佳,本章介紹之上銬法,都是此類,不論立姿或跪姿上銬,危險性均高於趴下式。徒手帶離手法甚多,本章則只介紹最為實用的基礎合抱式和別翅式二種,個人可依自己專長自由發揮使用。
完成上銬之後,可以簡易搜身,切記:只要情況許可,一定要「先上銬再搜身」,以策安全。

第四章 攻防逮捕法
經過前述各式接手攻防的基礎練習後,如何加以運用,結合摔、打、踢、拿動作,將對手制伏逮捕上銬或帶離,為本章教學的主要內容。
本章的教學設計,是以歹徒可能的攻擊手法和路線,如何因應制伏逮捕上銬為主軸,功能設定在能將歹徒制伏逮捕又不致讓其受到嚴重傷害,因此不以摔踢為主,運用的都是關節技,且大都以肘部技法為主體,因為肘部目標大、技法容易施展、可在瞬間發揮效能、掌控效果佳(控制肘部即可控制全身),運用肘部技法也可結合很多其他擒拿、帶離、上銬之手法,可說是本逮捕術的重點所在。
訓練的方法是,攻者做各種上、中、下端的攻擊,防者運用接手法結合一定的基礎擒拿動作,將之制伏控制帶離或上銬。
透過這種模擬實戰的訓練方式,熟練之後,即可內化為潛意識動作,當員警突然遇襲時,便會不自覺地毫不加思索反應出來發揮功能。雖然本章介紹之每一式接手都只結合一樣動作,這只是基礎,卻已足供應用,熟能生巧之後,自然會相互融合而運用自如了。
第五章 警棍逮捕術
警察人員所使用的警械為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之器械,可知警棍是警察勤務中最基本的配備,也是我警察同仁最基本的簡易自衛武器。警察在警察人員手中,如果能透過實際的操練靈活運用,此項制式裝備確實不失為員警使用於打擊歹徒,或是鎮壓暴動之良性有力的輔助武器。
警棍的實用,並非用以重擊對方頭部,令其頭破血流,或任意攻擊對方身體要害,以致對方嚴重傷害。當然警棍的使用,多是面對手持刀械,或是棍棒的兇徒,所以在此時刻,我警察人員應即掌握利我的地形和第一時間,發揮所學壓制挫敗敵人的攻擊,進而制伏逮捕。我警察人員在面對手持刀械等兇器的暴徒時,也難免會有懼怕的心理反應,何以會產生懼怕心理?是因為缺乏自信,因此,克服恐懼之道,在於不斷地作實戰練習,由熟練而生信心,才能達到大敵當前無所懼,才能在行動的瞬間,對自己充滿自信與能力,即時發揮所學,克敵致勝。
為了使我警察同仁,對其所配備警棍,容易發揮制敵力量,所以在動作設定時,採取力求簡單易學方法,使學習者不必去強記一些無謂的招式,並考慮配合人的生理與訓練動作的結合,而在動作上制定左右平行發展招式,使學習者不致因為生理不習慣,而影響動作發揮,所在警棍打擊動作中,左右手交互練習,不受生理與地形之限制。
本警棍逮捕術的基本動作只有五動:接刀、橫攻(或拍手打),打刀、擊膝、背攻。如練習純熟,可相乘到二十五動以上,故要不間斷地勤練,才能變化自如。本教材內有左(右)閃身打擊五式,如同格式的練習;另有二人持雙棍對練,增加對練的靈活性及打擊部位的準確。最後以棍、刀攻防對練四式,含警棍拘捕法及擒制法制伏後,予以逮捕,以接近實戰的打擊動作練習,擊打、制伏、逮捕相互結合,以排除死招式的束縛,達到「活人用活死功夫」的原則,使用棍時,能做到「心意合一」,自然反射,就不會有防衛過當之虞。
訓練方式:
一、雙棍對練。
二、閃身攻防對練:左閃打擊五式、右閃打擊五式。
三、棍刀攻防對練:左、右閃身打擊法、上擊防禦打擊法、直刺打擊法。
四、警棍擒制法:捲臂拘捕法、上穿別肘拘捕法、下穿別肘拘捕法、上穿別肘拘捕法之二。

台長: 炮彈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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