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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19:22:34| 人氣2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載-因果與因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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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與因緣(二)
今天我想用兩個名詞的四個字,將佛學作一個概要性的介紹,那便是「因果與因緣」。因果和因緣的意義,可以作淺顯的說明,也可以作深廣的發揮。如能掌握了因果及因緣的精義,便是掌握了整個佛教的教義。所以,我要沿著兩個方向來探討它:一是教團的,一是教理的,將其合併起來,便是佛教史的說明。
簡單地說,因與果是因素與結果,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講的是同類因,得同類果,也有以不同的因得不同的果,也有無法取得因與果相等的事實。
因果觀念從現實的事象上看,可以成為普遍的真理,比如說,如是因結如是果,又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如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這與父慈則子孝,兄友則弟恭的原理一樣。也就是說,種了好的因,必得善的果。然而,世上確有父慈子不孝,兄友弟不恭的例子;也有積善之家橫遭滅門慘禍的事實;也有行善積德一輩子,臨終未必能獲全屍的例子。因此,佛教對於如中國儒家所說「未知生焉知死」的生死不可知論是不能滿足的。佛教把善惡行為的因果論,從現在的一生,穿過生前與死後的來源與去處,並且將之延伸到過去的無量生死及未來的無量生死,現在的這一生,不過是過去無量時間過程與未來無量時間過程中的一個連接點。通過了過去及未來的生和死的解釋,始能明白,我們現前一生的時間,實在太短促了。若要以現前一生的現象,說明因果的道理,便像我們在一部鉅著之中,摘出一句話來,加以主觀的解釋,那是斷章取義,無法正確地介紹那部著作之全貌的。以三世來說明因果,因果的道理始能完備。佛教講「業感緣起」,「業」是身心的行為所留下的慣性作用或餘勢,這種慣性,可以一直延續下去,直到無從著力之處為止。人的善惡行為,既是過去的業因所感受的業報,也是未來的業果之所以產生的原因。通過過去的生生世世及未來的生生世世,來看現在這一生死間的一切遭遇,便不會覺得尚有任何不合理或不能取得報償的事了。不過,若不能通過對於佛教教義的絕對信從,或不能通過宗教經驗的親歷,便不易理解,也不能接受這三世因果說的觀念。但是,佛教之成為合理化,佛教之能以因果說而攝化眾生,形成龐大的宗教團體,即在於三世因果說的建立。
因果之說不是佛教的獨家之言,以因果與三世配合著講,並以因緣來說明因果的究竟點,則為佛教的特質。因與果之間的關係,是以時間的先後而建立,因與緣之間的關係,則以空間的交互影響聚散而建立。因果的形成,不論是因或果,均不能脫離主因及助緣,主因是動力或能源的出發點,助緣是圍繞著主因而促使主因成為新的事物及現象之其他要素或成分。所以,要說明因果現象的生滅變化,必須要用因緣的道理。
因緣說是佛教的特質,也是釋迦牟尼佛成佛之時所悟出的最大法門。佛教所說的悟境,即是悟出世間的一切現象,空間的、時間的、心理的、生理的、物理的、社會的、自然的,凡是現象的起滅轉換、無非是由於因及緣的位子的變動、成分的增減、類別的出入,而產生的離合、合離及組成、解散,解散了再組成的現象。故從因緣的觀點看世間諸法,無非是幻有的、暫有的、假有的、本性是空的,既無一物可以永久存在,也無一物可以普遍存在。所以不論是人為的,或是自然的,凡是可以用觸覺、知覺、感覺來認識思辨的一切,都是假相,不是真理。如果能夠理解這層道理,並且以修行的方法來親證這層道理,佛教稱之為悟,稱之為解脫,稱之為斷煩惱,稱之為離苦得樂。
圖:安和分院
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佛教入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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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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