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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6 21:16:20| 人氣406|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帶著報導,活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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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寫記者的人身安全,在此之前,我要祈禱王記者平安康復。

為了寫我的小說,我曾買了一本工具書,叫<衝進新聞第一線>。它的副標就是:

帶著報導,活著出來。

http://www.ifj.org/default.asp?index=832&Language=EN

IFJ(國際記者聯盟)在2003年簽署了一份叫作<國際新聞安全行為實務準則>的文件,裡面規範了一些新聞單位應保障記者的安全事項,我試著摘要如下:

IFJ 對認為記者安全保持的重要原則:

1. 充份的準備,訓練和社會保護
2. 媒體專業人員必須獲取有關於工作環境的足夠資訊
3. 媒體組織必須杜絕為了商業利益而冒險
4. 政府應該解除對新聞的妨礙
5. 任何人都不應該干涉媒體

基於以上原則,IFJ 要求新聞團體 / 媒體組織和所有的公共主管當局,尊重下列的準則:

1. 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所有任務時,都要有適當的裝備:包含急救用的醫藥品,通訊工具,充分的運輸設施,以及緊急時的保護性衣物。
2. 媒體機構,政府當局都應該提供執行危險的新聞工作時,關於危險的認知訓練練。
3. 各國執政當局應該要求所屬人員,必須尊重新聞工作者的權利,教育他們尊重新聞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4. 媒體機構對於進行採訪的工作人員,都應該提供社會保護,包括人壽保險。
5. 媒體機構應該為因工受傷的或生病的人員,提供免費的醫學治療和健康照顧,包括補償 / 復建的費用。
6. 媒體機構應該要保護自由記者和特約人員,在平等的基礎上,享有以上的保護。

****

看到今天的記者受傷事件,我有很深的感觸。其實我們的記者都很敬業,只是他們沒有受到良好的訓練,所以常常處於危險而不自知。

以前在工廠管工安時,一旦我們的勞工出問題,主管單位一定馬上抽查你的安全設備與訓練是否有確實執行,所以我對這種事有很主觀的認知:勞工出了安全問題,雇主一定脫不了責任。

看看今天的事件,如果說我們的新聞老板們沒有責任,打死我都不相信。

看看衝車傷亡結果:五記者受傷,路人傷一人。要是你是局外人,你會不會認為,這是針對記者的媒殺事件?

可是實際不是這樣呀!

事實是,貨車司機先和建國廣場的人起了衝突(可能先有小型衝撞),車子要駛離現場時,現場記者蜂擁而上,擋在貨車之前,所以才會造成受傷者都是記者的景況。

如果照第一時間肇事司機的說法,他被嚇壞了,車前都是人,他以為要被打了,所以才踩了油門。

我們姑且不論誰對誰錯,撞人者有沒有政治動機,可是記者用肉身擋車這件事,實在是違反了記者的安全原則:而我認為,這是新聞台沒有訓練的結果。

有人說的好:記者證沒加物理防禦率,可是精神防禦率可是無限大的!

警察和路人都知道,衝車之前是不能站人的,可是記者就是不知道;在台灣,記者就是會擋車拍攝,衝到暴動群眾之間拍最近的畫面,搞到後來,擠在事發現場的都是媒體,他們真的不怕死嗎?

不是,是因為記者沒有經過訓練。

再看看新聞台後續的報導,受傷的記者成了英雄;只有擦傷的記者也被各該台的視為勇者......錯了,想想當年採訪水災而死亡的平宗正吧。

帶著報導,活著出來:今天那個環境,老實說,並不是十分混亂的場景,可是還是發生了意外。要是萬一真的發生了暴動,或是這些記者被派到戰區去呢?我們不會得到一則則燒滾滾的第一手資訊,只會得到一具具冰冷冷的記者屍體。

新聞台的老板們,給記者一點安全訓練吧!最後再求王記者早康復,阿門。

台長: hei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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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不死
充份的準備,訓練和社會保護
2. 媒體專業人員必須獲取有關於工作環境的足夠資訊
3. 媒體組織必須杜絕為了商業利益而冒險
4. 政府應該解除對新聞的妨礙
5. 任何人都不應該干涉媒體
我都祝福李东杰与王记者没有事情,其实好的记者不应该早死,坏的记者早点离开就真,所以祝福所有好记者不死,精神不死
2008-01-16 02:26:58
版主回應
我最近有種感覺:

記者也是受薪階級,沒有必要對他們有過高或過強烈的道德期待.....真正要修正的,應該是我們吸收資訊的態度吧!
2008-01-31 18:22:1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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